兩家平台還可以,但自己歲數小,不管是什麽平台,多少會有些輕視。
王二繼續說:“我簽了這份合同,有沒有保障效果呢?除非你們再補上一條,我的作品於刊物上發表,隻能交給《少兒時代》與《童話國王》,出實體,隻能交給你們出版社。”
但寫了,王二會簽嗎?
所以現在合同上隻有一個條款,兩家單位有優秀簽約權,這個又能有多少保障?王二不想跳槽的,否則與後台那些發來私信的單位談判,未來如何不大好說,但馬上會有出版社給王二13%的版稅,不是一部作品,是所有作品。
無他,潛力也。
雖然現在王二名氣遠不及程天鵬,也不及鄭冬櫻等人。
但是這些作品已經展露了巨大的潛力,並且一部接著一部寫,每部作品都不差!
“李叔,王叔,計叔,我要求簡單,隻是一部《小王子》,我寫了出來,很喜歡,字數也不多,所以提了漲版稅的要求,其他的照舊。其實我們合作呢,重要的是一種信任,而不是這些合同。”
合同不重要嗎?
王二理解他們的心情,出版社擔心以後王二不停地要求漲版稅,眼下與雜誌社無關,不過能漲出版社的版稅,未來必然會向雜誌社提出更多的要求,三人一起聯手來了。
不過三方合作,王二才是主動方,自然不喜歡兩家平台用一份份合同將自己約束住了。
眼下隻有一份新合同,隻要自己答應了,會不會有第二份第三份合同?
人的欲望是無窮無止的,不然何來的《漁夫與金魚的故事》?
王二說的比較委婉,話外之音有點大不好聽了,別逼我,逼的緊,我真能跳槽了。而且王二說了一句比較重的話:“我相信真誠吧,我一家也是講道理的人,但不代表著我不會請經紀人。”
王二請不起經紀人,三人不知道啊,於是想王二請經紀人的後果。
那肯定比較嚴重了,不但會麵臨許多麻煩,也會被迫答應著一些“不合理”的要求,特別是王繼民與計振儒兩人,臉當場就掛了。
“那就這樣吧,”李昌華將這份合同當場撕掉了,不然怎麽辦呢,反正作者不會簽,再勸下去,不是勸,而是逼了,弄不好就會當場鬧翻。撕掉合同後,他又說:“既然我來了,正好將這三書合同一起簽了吧。”
三本書便是《小王子》、《木偶奇遇記》、《尼爾斯騎鵝旅行記》。
不過簽了合同後,三人都鬆了一口氣。
王二雖然強橫地說,小王子必須漲版稅,但隻有這一本,其他兩本還是以前的條件。
在他們看來,《尼爾斯騎鵝旅行記》還未寫完,價值有點不大好說,木偶奇遇記價值是在小王子之上的。不但他們,王二也是這樣認為的,但結果是……
還要商議一件事,改編權。
首先是漫畫的改編權,雜誌社替王二找了一家工作室,程天鵬大多數作品改編的漫畫,就是出自他們之手。不過人家要價也高,足足要走了7%的版稅,別以為心黑,若是質量不好,人家談都不會談。
三家將會聯手打造,除了那家工作室,兩家單位還會抽出頂級的小編,負責文字的撰寫,也包括宣傳,如此,質量不用擔心了,不過出版社出了人力物力與財力,即便漫畫畫得再好,出版社給的版稅也不會超過12.5%。
當然,出版社這麽做,還算是講良心,想長期合作的,不然版稅會給的更低。關鍵是三家合作,出版社給的版稅還可以,雜誌社卻會繼續拿走一部分抽成,加上工作室的分成,攤到王二手上的,剩的就不多了。
王二問:“王叔,你們打算拿走多少版稅?”
“2.5%,不是我們的淨得,宣傳與編輯也需要一些成本。”
在這方麵,王二也不大懂,他又問:“程天鵬作品改編漫畫是什麽情況?”
“他是成名已久的作家,雙方合作了那麽久,但工作室也拿走了6%的版稅的,人家不是一個人幾個人,是好幾十個頂級漫畫工作者要吃飯。至於程天鵬自己,同樣成立了一家工作室,自己負責宣傳。將這些成本扣掉,實際真正拿到他手的,不會超過5%的版稅。”王繼民耐心地解釋道。
計振儒在邊上說:“王平安,你作品質量還可以,還有捐款……無論出版社或我們雜誌社,都不會貪扣你應得的利益。”
不貪扣,為什麽我一漲版稅,你們立即來我家各種的“開導”?
這個就不能較真了,王二在想,它是衍生品收入,自己什麽都不用做,拿走百分之三,似乎也不少。
可是係統的債務不還了嗎?
別看眼下這個分成比較合理,未來就嚴重不合理了。
到了那時,不說1%,那怕是0.5%,也是一筆巨大的款項。
“他的漫畫版稅是多少?”
“13-14%,出版社隻負責出版,並未參與其他的工作。”李昌華說。
“他的工作室與宣傳費用加在一起,得占到2-3%?”王二有些不相信地說,程天鵬是華國眼下最暢銷的頂級童話作家,不但原著賣的好,改編的漫畫賣的數量也不少,兩三個點,將是一筆巨大的費用。
“你以為養一個工作室是簡單的?況且沾到了營銷費用,更說不清了。”
王二還是有些不大相信,關鍵他不懂啊,隻好換了一個方式。
“你們再隨我來。”
來到房裏:“這篇騎鵝旅行記的開頭你們都看過了,現在再看。”
他開始打原文了。
以前他上網查過,這個時空也有路德,以及好幾種“福音書”。雖是兩個時空,兩者不衝突。
遇到小精靈時,後者差不多了,王二便沒有再打。
“王叔,李叔,計叔,看出什麽?”
“適合西方……”李昌華說。
“不錯,隻要稍稍改編,譯成英文,放在西方出版,一點也不違和,這就是我當初的構想。所以呢,必須我自己親自來譯,其他人譯,不知道從哪裏著手改編。”
“你的英語……”
“在它上麵,我天賦也不差。這麽多書呢,總有一本會在西方銷暢吧,隻要有一本,反饋到國內,會產生多大的轟動?你們將這些情況對那家工作室說一說,要麽6%的版稅分成,要麽我不會與他們簽訂獨家改編合同,要麽再換一家。”
“這個,有點難。”
“王叔,難,暫時就不要開發它。”
王二心裏有句話想說,對於程天鵬、楊天翼這些前輩,得給予足夠的尊重,至少他們是真正的原創,自己卻是“購買”。
不過隨著自己一本本地買,幾年後,不要說程天鵬,就是大仲馬來了,也得傻眼睛。
6%眼下談不成,再過兩年,5.5%,都有許多著名的工作室來談判。
三人忽信忽疑地看著王二。
雖然承認王二夠神奇,但沾到了外語,是兩個不同的領域了。童話不大好說,雖然王二的家庭情況不大好,終是自己的母語。英語,王二在小學與初中裏學過,但一個初中生的英語水平,就能將一部部長篇童話譯成英語版本,並且譯得水平足夠地高?
王繼民心裏想,怎麽不將陳朵朵帶過來呢?不但陳朵朵,雜誌社與出版社裏有不少人英語水平都可以。但他想的美,真將陳朵朵帶過來,王二弄不好就會真翻臉了。英語是大類技能,價格不會便宜的,現在買可以,但現在買了,就等於提前付龐大的利息!
雜誌社能給他多少稿費?
除非像仙兒所說的那樣,想做一名老賴,不知道賴係統的債會有什麽下場,肯定不大好吧。
作者非要堅持這麽做,三人也沒辦法了,王繼民掏出一疊合同:“這是音頻的談判合同。”
王二翻開看了看,有的是幾千塊錢,有的是幾百塊錢,但這是電台,不大好說,況且這幾年,各家電台本身日子也不大好過。
“音頻無所謂,你們替我與他們談判,一季度結一次,扣掉你們的代理費後,再將餘下的款項打給我。”
李昌民問:“王平安,想不想開發電子書?”
“電子書?”
王二想了想,這時空一些軟件比較超前,比如微博,硬件卻仿佛。他已經看到了平板與掌上閱讀器,隻是這些掌上閱讀器不但貴,沉重,待機時間還比較短,因此普及度並不高。
手機能上網,不提屏幕小,流量費也吃不消。
難道小朋友能像大人看網文一樣,趴在電腦上看童話?
因此開發價值不高,談成了,也不劃算。或像漫畫,出版社與雜誌社是好心,三家聯手打造,不說吧,自己等於吃了一個大虧,說吧,多少有些貪心不足的嫌疑。
“李叔,這個與玩具一樣,稍過兩三年再開發吧,況且我歲數還小呢,一本接著一本出書,名氣隻會越來越大。”
迷之自信又來了。
全部談不下去,李昌華隻好換了一個話題,緩和一下氣氛。
“你上學解決了?”
王繼民與計振儒豎起耳機,上麵調查王二,向雜誌社打了三次電話,除非王二找人代筆的。
但這是不可能的,首先王二家庭情況不準許他請人代筆。
代筆主要是成名獲利,成名呢,王二是禁止大家用他年齡宣傳的。獲利呢,九成稿費都捐了,若是請人代筆,那來的利?
他們又是看到王二當著他們的麵,打出一篇篇小說的。王繼民與計振儒不知道,這篇驚動兩家平台的《小王子》,就是王二當著雷領導與鄒領導的麵,花了一天時間打出來的。
國家出了神童,大家都會喜歡,最怕的就是“造假神童”。而且他們比李王三人更清楚王二的情況,包括實際年齡,遠比李昌華他們想象的要小的多。
看了一天的《小王子》,又看到王家的情況,終於確定下來了,然後幾個部門的電話打到詡市。不能這樣的一個孩子連學都上不了,若是讓外界知道,那是嘲諷了誰?在電話裏,有人若不是涵養好,都想罵娘了,不說王二很冤枉,不冤枉,事情也能得以解決了。
怎麽解決的,王繼民不清楚,但知道肯定是解決了,王二在微博上都說過了。
但是王二上學了,又以為他上的是初中,並且王二自己也想學習,好了,王二哪來的時間寫書?到時侯《童話國王》怎麽辦?
王二繼續說:“我簽了這份合同,有沒有保障效果呢?除非你們再補上一條,我的作品於刊物上發表,隻能交給《少兒時代》與《童話國王》,出實體,隻能交給你們出版社。”
但寫了,王二會簽嗎?
所以現在合同上隻有一個條款,兩家單位有優秀簽約權,這個又能有多少保障?王二不想跳槽的,否則與後台那些發來私信的單位談判,未來如何不大好說,但馬上會有出版社給王二13%的版稅,不是一部作品,是所有作品。
無他,潛力也。
雖然現在王二名氣遠不及程天鵬,也不及鄭冬櫻等人。
但是這些作品已經展露了巨大的潛力,並且一部接著一部寫,每部作品都不差!
“李叔,王叔,計叔,我要求簡單,隻是一部《小王子》,我寫了出來,很喜歡,字數也不多,所以提了漲版稅的要求,其他的照舊。其實我們合作呢,重要的是一種信任,而不是這些合同。”
合同不重要嗎?
王二理解他們的心情,出版社擔心以後王二不停地要求漲版稅,眼下與雜誌社無關,不過能漲出版社的版稅,未來必然會向雜誌社提出更多的要求,三人一起聯手來了。
不過三方合作,王二才是主動方,自然不喜歡兩家平台用一份份合同將自己約束住了。
眼下隻有一份新合同,隻要自己答應了,會不會有第二份第三份合同?
人的欲望是無窮無止的,不然何來的《漁夫與金魚的故事》?
王二說的比較委婉,話外之音有點大不好聽了,別逼我,逼的緊,我真能跳槽了。而且王二說了一句比較重的話:“我相信真誠吧,我一家也是講道理的人,但不代表著我不會請經紀人。”
王二請不起經紀人,三人不知道啊,於是想王二請經紀人的後果。
那肯定比較嚴重了,不但會麵臨許多麻煩,也會被迫答應著一些“不合理”的要求,特別是王繼民與計振儒兩人,臉當場就掛了。
“那就這樣吧,”李昌華將這份合同當場撕掉了,不然怎麽辦呢,反正作者不會簽,再勸下去,不是勸,而是逼了,弄不好就會當場鬧翻。撕掉合同後,他又說:“既然我來了,正好將這三書合同一起簽了吧。”
三本書便是《小王子》、《木偶奇遇記》、《尼爾斯騎鵝旅行記》。
不過簽了合同後,三人都鬆了一口氣。
王二雖然強橫地說,小王子必須漲版稅,但隻有這一本,其他兩本還是以前的條件。
在他們看來,《尼爾斯騎鵝旅行記》還未寫完,價值有點不大好說,木偶奇遇記價值是在小王子之上的。不但他們,王二也是這樣認為的,但結果是……
還要商議一件事,改編權。
首先是漫畫的改編權,雜誌社替王二找了一家工作室,程天鵬大多數作品改編的漫畫,就是出自他們之手。不過人家要價也高,足足要走了7%的版稅,別以為心黑,若是質量不好,人家談都不會談。
三家將會聯手打造,除了那家工作室,兩家單位還會抽出頂級的小編,負責文字的撰寫,也包括宣傳,如此,質量不用擔心了,不過出版社出了人力物力與財力,即便漫畫畫得再好,出版社給的版稅也不會超過12.5%。
當然,出版社這麽做,還算是講良心,想長期合作的,不然版稅會給的更低。關鍵是三家合作,出版社給的版稅還可以,雜誌社卻會繼續拿走一部分抽成,加上工作室的分成,攤到王二手上的,剩的就不多了。
王二問:“王叔,你們打算拿走多少版稅?”
“2.5%,不是我們的淨得,宣傳與編輯也需要一些成本。”
在這方麵,王二也不大懂,他又問:“程天鵬作品改編漫畫是什麽情況?”
“他是成名已久的作家,雙方合作了那麽久,但工作室也拿走了6%的版稅的,人家不是一個人幾個人,是好幾十個頂級漫畫工作者要吃飯。至於程天鵬自己,同樣成立了一家工作室,自己負責宣傳。將這些成本扣掉,實際真正拿到他手的,不會超過5%的版稅。”王繼民耐心地解釋道。
計振儒在邊上說:“王平安,你作品質量還可以,還有捐款……無論出版社或我們雜誌社,都不會貪扣你應得的利益。”
不貪扣,為什麽我一漲版稅,你們立即來我家各種的“開導”?
這個就不能較真了,王二在想,它是衍生品收入,自己什麽都不用做,拿走百分之三,似乎也不少。
可是係統的債務不還了嗎?
別看眼下這個分成比較合理,未來就嚴重不合理了。
到了那時,不說1%,那怕是0.5%,也是一筆巨大的款項。
“他的漫畫版稅是多少?”
“13-14%,出版社隻負責出版,並未參與其他的工作。”李昌華說。
“他的工作室與宣傳費用加在一起,得占到2-3%?”王二有些不相信地說,程天鵬是華國眼下最暢銷的頂級童話作家,不但原著賣的好,改編的漫畫賣的數量也不少,兩三個點,將是一筆巨大的費用。
“你以為養一個工作室是簡單的?況且沾到了營銷費用,更說不清了。”
王二還是有些不大相信,關鍵他不懂啊,隻好換了一個方式。
“你們再隨我來。”
來到房裏:“這篇騎鵝旅行記的開頭你們都看過了,現在再看。”
他開始打原文了。
以前他上網查過,這個時空也有路德,以及好幾種“福音書”。雖是兩個時空,兩者不衝突。
遇到小精靈時,後者差不多了,王二便沒有再打。
“王叔,李叔,計叔,看出什麽?”
“適合西方……”李昌華說。
“不錯,隻要稍稍改編,譯成英文,放在西方出版,一點也不違和,這就是我當初的構想。所以呢,必須我自己親自來譯,其他人譯,不知道從哪裏著手改編。”
“你的英語……”
“在它上麵,我天賦也不差。這麽多書呢,總有一本會在西方銷暢吧,隻要有一本,反饋到國內,會產生多大的轟動?你們將這些情況對那家工作室說一說,要麽6%的版稅分成,要麽我不會與他們簽訂獨家改編合同,要麽再換一家。”
“這個,有點難。”
“王叔,難,暫時就不要開發它。”
王二心裏有句話想說,對於程天鵬、楊天翼這些前輩,得給予足夠的尊重,至少他們是真正的原創,自己卻是“購買”。
不過隨著自己一本本地買,幾年後,不要說程天鵬,就是大仲馬來了,也得傻眼睛。
6%眼下談不成,再過兩年,5.5%,都有許多著名的工作室來談判。
三人忽信忽疑地看著王二。
雖然承認王二夠神奇,但沾到了外語,是兩個不同的領域了。童話不大好說,雖然王二的家庭情況不大好,終是自己的母語。英語,王二在小學與初中裏學過,但一個初中生的英語水平,就能將一部部長篇童話譯成英語版本,並且譯得水平足夠地高?
王繼民心裏想,怎麽不將陳朵朵帶過來呢?不但陳朵朵,雜誌社與出版社裏有不少人英語水平都可以。但他想的美,真將陳朵朵帶過來,王二弄不好就會真翻臉了。英語是大類技能,價格不會便宜的,現在買可以,但現在買了,就等於提前付龐大的利息!
雜誌社能給他多少稿費?
除非像仙兒所說的那樣,想做一名老賴,不知道賴係統的債會有什麽下場,肯定不大好吧。
作者非要堅持這麽做,三人也沒辦法了,王繼民掏出一疊合同:“這是音頻的談判合同。”
王二翻開看了看,有的是幾千塊錢,有的是幾百塊錢,但這是電台,不大好說,況且這幾年,各家電台本身日子也不大好過。
“音頻無所謂,你們替我與他們談判,一季度結一次,扣掉你們的代理費後,再將餘下的款項打給我。”
李昌民問:“王平安,想不想開發電子書?”
“電子書?”
王二想了想,這時空一些軟件比較超前,比如微博,硬件卻仿佛。他已經看到了平板與掌上閱讀器,隻是這些掌上閱讀器不但貴,沉重,待機時間還比較短,因此普及度並不高。
手機能上網,不提屏幕小,流量費也吃不消。
難道小朋友能像大人看網文一樣,趴在電腦上看童話?
因此開發價值不高,談成了,也不劃算。或像漫畫,出版社與雜誌社是好心,三家聯手打造,不說吧,自己等於吃了一個大虧,說吧,多少有些貪心不足的嫌疑。
“李叔,這個與玩具一樣,稍過兩三年再開發吧,況且我歲數還小呢,一本接著一本出書,名氣隻會越來越大。”
迷之自信又來了。
全部談不下去,李昌華隻好換了一個話題,緩和一下氣氛。
“你上學解決了?”
王繼民與計振儒豎起耳機,上麵調查王二,向雜誌社打了三次電話,除非王二找人代筆的。
但這是不可能的,首先王二家庭情況不準許他請人代筆。
代筆主要是成名獲利,成名呢,王二是禁止大家用他年齡宣傳的。獲利呢,九成稿費都捐了,若是請人代筆,那來的利?
他們又是看到王二當著他們的麵,打出一篇篇小說的。王繼民與計振儒不知道,這篇驚動兩家平台的《小王子》,就是王二當著雷領導與鄒領導的麵,花了一天時間打出來的。
國家出了神童,大家都會喜歡,最怕的就是“造假神童”。而且他們比李王三人更清楚王二的情況,包括實際年齡,遠比李昌華他們想象的要小的多。
看了一天的《小王子》,又看到王家的情況,終於確定下來了,然後幾個部門的電話打到詡市。不能這樣的一個孩子連學都上不了,若是讓外界知道,那是嘲諷了誰?在電話裏,有人若不是涵養好,都想罵娘了,不說王二很冤枉,不冤枉,事情也能得以解決了。
怎麽解決的,王繼民不清楚,但知道肯定是解決了,王二在微博上都說過了。
但是王二上學了,又以為他上的是初中,並且王二自己也想學習,好了,王二哪來的時間寫書?到時侯《童話國王》怎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