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沒心沒肺的王子塞進掛兜,逢山輕手輕腳的趴在樹洞口觀察一會,洞口周圍泥土新鮮,能清晰聽到洞裏麵傳來的唿吸聲。


    逢山悄摸摸帶人退出幾十米遠,三人躲在一個大樹後麵,商量獵熊計劃。


    “怎麽把它引出來!”弗蘭克掏出手槍比劃著。


    湯姆同樣掏出手槍,一臉緊張的盯著樹洞,“用煙熏,我見過獵人就是這樣把熊從巢穴裏趕出來。”


    “好主意,我負責開槍,你們誰負責放火。”逢山同意這個建議。


    兩人立馬不吭聲,勾起腦袋裝起鴕鳥。


    逢山見狀,暗罵一聲膽小鬼,這倆貨除了嘴能用,其它就是一包草,指望不上。


    隻能自己動手。


    在附近找來一些易燃的枯草樹枝和新鮮冷杉枝葉,小心翼翼堆在樹洞口,用火機點燃枯草樹枝後連忙把冷杉葉蓋上去。


    然後四肢並用跑到百米開外,顧不得喘氣,架起步槍,機瞄準心瞄準樹洞。


    幾分鍾過去。


    滾滾濃煙灌進樹洞,不見棕熊出來。


    “逢,棕熊不在家?”弗蘭克探出腦袋朝樹洞看一眼。


    湯姆似開玩笑的建議,“要不你過去問問,給棕熊送個蘋果派。”


    “法克,信不信我把你送給棕熊。”


    “不信,我血脂高和高血壓,腎結石,肝硬化,應該不合棕熊的胃口。”


    聽著身旁呱噪的吵鬧聲,逢山真想先把這兩個鳥人給突突了,打個獵都不安生。


    就在這時,三人聽到一陣野獸的低沉怒吼,表情驟變,紛紛舉起槍瞄準樹洞。


    緊接著,洞口火堆被什麽東西撞開,火星伴隨滾滾濃煙向外擴散。


    一頭體型巨大的棕熊從煙霧衝出來,龐大身軀好似一堵厚實牆壁,肌肉在棕色皮毛下若隱若現,粗壯熊爪唿唿的刨著雪地,發出憤怒咆哮。


    砰!


    伴隨一聲槍響,棕熊咆哮聲戛然而止,龐大身軀猛的一頓,隨即重重地倒在雪地上。


    這麽快?


    正準備開槍的話癆二人組,扭頭看向收迴步槍的逢山。


    “逢,棕熊生命力很頑強,最好再補一槍。”弗蘭克一臉緊張的建議,作為一名土生土長的阿拉斯加人,從小就被教導,打獵時候要小心,防止動物垂死反撲,尤其狩獵棕熊,一定不能忘記補槍。


    “沒錯,夥計,補一槍。”湯姆躲在樹後麵附和。


    “不需要,我打獵從來隻開一槍!”逢山臉上露出絕對自信,步槍往肩膀一背,大步朝著倒下的棕熊走去。


    “法克,你怎麽不攔住他,萬一棕熊沒死怎麽辦?”見勸不住逢山,弗蘭克朝湯姆嚷嚷。


    “你怎麽不攔?”湯姆聳聳肩膀,晃了晃手槍跟上去。


    你們!


    弗蘭克一跺腳,沒辦法,隻能打開手槍保險,保證在棕熊垂死反撲前能打光彈匣裏所有子彈。


    不等逢山走近,躲在掛兜裏的王子扭動身體從毛皮大衣裏跳出來,發出嗚嗚奶叫,朝著倒地棕熊撲過去,咬住一口熊毛搖晃腦袋。


    見狀可樂也幾步竄到棕熊身體上,好奇的用爪子扒拉。


    這頭巨型棕熊安詳的趴在雪地上,龐大身軀在雪的映襯下顯得格外醒目,粗壯四肢伸展開,盡管已經沒有了生機,但依舊能感受到它身前的威猛。


    逢山走到跟前,從遠處看棕熊就跟小山丘一樣,走近後越發感受到它的龐大。


    “法克,這頭大家夥至少有800磅。”湯姆驚唿。


    弗蘭克不關心棕熊的重量,目光落在棕熊中槍部位,隻見在熊頭眉心位置滲出一小攤血跡,說明子彈瞬間擊穿後留下的痕跡。


    好準的槍法。


    一槍爆頭。


    忽然弗蘭克想起一件事情,聽說在逢的故鄉,無論男女人人都是神槍手,僅用步槍就能擊中飛機。


    “逢,你當過兵?”


    “沒,沒來阿拉斯加前,我隻在電視裏見過槍。”逢山搖搖頭。


    弗蘭克百思不得其解,沒當過兵,也沒碰過槍,反而槍法比獵人還要準,一般獵人百米外也能命中目標這麽大的棕熊,可一槍擊中頭部,瞬間擊斃,那可不是槍法好能做到的。


    “那你的槍法怎麽會這麽準?”


    “天賦好!”逢山擺擺手,不想繼續深入探討這個話題。


    難道跟弗蘭克說,自己被先祖開了智,自己是一名巫士。


    “夥計們,這頭棕熊體長超過2米,肩高超過1米,絕對是頭大家夥,要不要製作成標本,我認識一名獵人會做動物標本,收費合理。”湯姆圍著棕熊比比劃劃嚷嚷。


    逢山蹲下身,將右手放在棕熊棕黃色的皮毛裏。


    手指上的巫器骨戒紅芒閃過,開始吸收棕熊身軀中所蘊含的魂力。


    隨著魂力湧入,逢山立刻感受到一股灼熱滾燙的熱流在自己身體內奔騰流轉。


    那股熱流仿佛燃燒的火焰,從接觸部位開始迅速蔓延至全身,讓逢山每一寸肌膚都能清晰感受到力量在湧動。


    弗蘭克跟湯姆正在談論該如何處理這頭棕熊,不經意抬頭,忽然看到蹲在棕熊身旁的逢山,頭頂散發陣陣白色熱氣,就像蒸鍋一般。


    “夥計,你沒事吧!”


    被詢問聲驚醒的逢山搖搖頭,“第一次狩獵這麽大的動物,有些激動。”


    弗蘭克感同身受的表示理解,“習慣就好了,我8歲時候用獵槍打中一隻馴鹿,跟你一樣,興奮的好幾天晚上睡不著覺。”


    “這頭熊怎麽處理?”


    “湯姆,你不是說要拿去製作標本?”逢山扭頭看向湯姆。


    “夥計,我可買不起,知道這頭棕熊能賣多少錢嗎?再說,飛機也裝不下。”湯姆連忙擺手。


    “還是取肉吧,你過冬需要儲存大量肉食。”弗蘭克建議。


    既然都不需要,那就得趕緊處理。


    等血冷後融進肉裏,肉就不好吃了。


    逢山脫掉毛皮大衣,掏出小刀,手起刀落,在棕熊喉嚨部位抹一刀。


    鋒利刀刃劃開皮毛,熊血汩汩從切口處湧出,原本無瑕雪地,被猩紅熊血沾染,形成一片片不規則的血跡斑斑。


    等熊血漸漸流幹,與雪地混成一片暗紅,逢山拎起還在撕扯熊毛的王子,丟到一旁,獵刀劃開棕熊腹部,取出內髒。


    逢山以前在飯館沒少殺羊,處理羊跟處理熊差不多一迴事。


    心髒,肝髒、腸子等等,被逐一取出。


    把熊膽單獨取出,埋在雪地裏麵冷藏,其它內髒熊腸子、熊腰也都保留下來。


    看到逢山單獨收起熊旦,湯姆連忙提醒,“夥計,阿拉斯加狩獵規定,狩獵到棕熊後熊旦必須丟掉。”


    “沒關係,這是逢的私人領地。”弗蘭克知道熊旦可以製作中藥,“不過你收集肝髒、腸子幹什麽,它們膽固醇含量太高,不適合食用。”


    不適合食用?


    難怪你們隻會吃罐頭和麵包。


    逢山並沒有解釋,忙活著把熊腸清理幹淨,將熊肉和熊皮分離出,一塊塊紅白相間的熊肉歸類擺放好。


    同時,一張熊皮也完整無缺的剝離下來。


    按湯姆的話,就這張熊皮,如果處理好,至少能賣到3000美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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