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日知這麽一說,黃財主和左老財都挺震驚的。
按照李日知說的這個話,就等於是官府放棄了對黃美玉的尋找,這個案子也就不成案子了。
而是否能找迴黃美玉,就看兩家人對尋找黃美玉承諾的獎賞了。
花一點錢,對於黃財主和左老財來講,都不是什麽特別重要的事情,隻要能找迴黃美玉,把這個事情解決掉,那麽花點錢他們也是可以承受得了的。
但李日知後麵那句話說,如果說找到黃美玉的那個人,願意和黃美玉成親,他們兩家也必須答應,這個就實在屬於強人所難了。
對於黃財主和黃大娘來講,就算是女兒改嫁,那麽要嫁的男人是好是壞,他們也要把把關的,肯定要他們滿意才行,就算退一步講他們不滿意,還非得答應,那麽那個人也得差不多才行!
如果是個強盜把黃美玉還迴來的,難道他們也要讓黃美玉嫁給強盜嗎?
這是無論如何都不可能答應的,那豈不是成了引狼入室!
至於說到左老財和左大娘他,們對這個事情也是很尷尬的,左家的大兒媳婦成了寡婦之後,竟然和別人跑了,然後他們花錢找迴來之後,還得讓黃美玉和那個野男人成親,那他們出的錢算什麽,給大兒媳婦預備的嫁妝嗎?
整個乾封縣多少個鄉村,當然也包括城裏人在內,好像都沒有聽說過這種事情吧,至少他們這輩子活了幾十年,都沒有聽說過這樣的事。
這簡直就是成了一個大笑話!
而且左老財和左大娘更是清楚,就算黃美玉是被人綁走了,但是找迴來嫁了那個男人,別人也不會有什麽好話的,隻是會說黃美玉是和人私奔的,是他們左家丟了人現了眼,根本就不可能有什麽好話。
如果這個事情是發生在別人家,他們左家肯定也是會這麽看笑話的,也會這麽隨口亂說的,那麽這件事情發生在左家,別人也這麽說,又有啥奇怪的?他們想都能想的出來!
李日知看他們的樣子,就知道他們不願意答應,可是黃財主和黃大娘,還有左老財和左大娘,他們四個人無論怎麽看,都不是能保住秘密的,所以有些話不能和他們講。
李日知說道:“你們都出去吧,左裏長和黃捕快留下。”
其餘的人沒辦法,隻好都出去了。
李日知這才說道:“本官覺得黃美玉極有可能是被人綁走的,隻不過綁匪之所以要綁走她,極有可能不是事先計劃好的。
本官猜測有可能是他們進來偷雞,而這個時候你們兩家正在起衝突,那偷雞賊見有機可乘,所以便臨時起意綁走了黃美玉。
本官覺得偷雞賊不止一人,而且偷雞賊極有可能是你們黃家的熟人,但是不是那個當鋪的夥計,本官就沒辦法確定了,要看去兗州的人是不是可以把那個當鋪夥計帶迴來。”
左裏長說道:“那個當鋪的夥計應該不會是偷雞賊,他也算見過世麵的人,而且在當鋪裏很有前途,不會幹偷雞這樣下三濫的事情,而且更加不會跑到我家來偷雞,如果他要想吃雞的話,到我們家來做客,我們直接殺雞做菜,請他吃也就是了,哪裏需要他來偷呢?”
李日知不置可否,他也沒有必要對黃武和左裏長說得太過詳細。
擺了擺手,李日知說道:“本官對你們說的這些話,暫時不要對你們的父母講,我看他們的嘴巴並不牢,如果一旦說漏了嘴,那個時候要再想救迴黃美玉,估計是非常的困難了。”
黃武和左裏長同時點頭,他們父母是什麽樣的人,他們當然都是了解的,雖然他們認為父母應該可以保守秘密,可是誰也不敢打這個賭,因為賭注就是黃美玉的命,如此高昂的賭注,他們可沒辦法下手的。
李日知又在左家的宅院裏麵轉了一圈,他特地又去看了側門,他剛才從側門出來過,不過那個時候並沒有仔細勘察,這次仔仔細細地轉了一圈。
李日知竟發現這個側門就算是關上的話,也並不牢靠,門板和門框之間竟有一條半指寬的門縫,如果單從關門開門方麵來講,這半指寬的門縫其實不算什麽,頂多也就是漏點兒風而已。
可是這個側門是屬於院子的,也就是說它並不直通某個房間,所以不怕漏風。
從側門進了側院,就可以到柴房和廚房,開這個側門其實就是行走方便,運送蔬菜,糧食,還有幹柴,都走這個門。
但對於賊人來講,這半指寬的門縫兒,那就是相當夠用了。
如果賊人在門外用一把刀,或者木片什麽的,伸到側門裏麵,是可以撥開門閂的,那麽門閂一打開,賊人自然就可以從側門進來了。
所以如果有賊人想從側門進入左家宅院,然後在院子裏麵偷東西的話,撬這個側門,倒是方便得很。
當然話是這麽說,李日知查看了左家宅院之後,發現就算賊人不走這個側門,其實跳院牆的話也不費啥事。
左家宅院就是一個鄉村大戶型,又不是什麽深宅大院,那院牆能有多高?也不過就是一人來高而已,如果賊人想要進來的話,直接翻牆就可以了,還犯得著去撬側門麽,根本沒這個必要。
沒有什麽更好的發現,如果要再進行排查的話,那麽就要從周邊可以藏人的地方來調查了。
畢竟如果綁匪帶著黃美玉走,那麽肯定是會露形跡的,不可能一個人都看不見他們,所以詢問一下周邊的村子,是否發現可疑之人,還是有必要的。
當然,是在排查掉那個當鋪夥計的嫌疑之後,才有這個必要,畢竟每個村子去問,這個工作量太大,而且耗費時間過多,也會打草驚蛇,不到萬不得已,還是不要去做了。
李日知帶著人返迴了縣衙,迴了縣衙不久,黃文便寫好了尋人啟事,交給了李日知,問這樣寫行不行。
李日知看了尋人啟事,大致上和他所講是一樣的,找到人後,兩家財主各拿三十貫銅錢,這就等於賞金達到了六十貫,然後又說如果找到了黃美玉,情投意合的話,可以成親,兩家人都答應,不會為難。
李日知看了之後,點頭答應,讓黃文把告示貼出去。
黃文在寫這個告示的時候是極其尷尬的,從來也沒有聽說過,告示可以這樣寫,實在是很有些丟人。
但既然縣令大人這樣吩咐了,他也隻能照做,而且他也希望能夠找迴黃美玉,畢竟麵子和妹妹相比,還是妹妹更重要一些。
按照李日知說的這個話,就等於是官府放棄了對黃美玉的尋找,這個案子也就不成案子了。
而是否能找迴黃美玉,就看兩家人對尋找黃美玉承諾的獎賞了。
花一點錢,對於黃財主和左老財來講,都不是什麽特別重要的事情,隻要能找迴黃美玉,把這個事情解決掉,那麽花點錢他們也是可以承受得了的。
但李日知後麵那句話說,如果說找到黃美玉的那個人,願意和黃美玉成親,他們兩家也必須答應,這個就實在屬於強人所難了。
對於黃財主和黃大娘來講,就算是女兒改嫁,那麽要嫁的男人是好是壞,他們也要把把關的,肯定要他們滿意才行,就算退一步講他們不滿意,還非得答應,那麽那個人也得差不多才行!
如果是個強盜把黃美玉還迴來的,難道他們也要讓黃美玉嫁給強盜嗎?
這是無論如何都不可能答應的,那豈不是成了引狼入室!
至於說到左老財和左大娘他,們對這個事情也是很尷尬的,左家的大兒媳婦成了寡婦之後,竟然和別人跑了,然後他們花錢找迴來之後,還得讓黃美玉和那個野男人成親,那他們出的錢算什麽,給大兒媳婦預備的嫁妝嗎?
整個乾封縣多少個鄉村,當然也包括城裏人在內,好像都沒有聽說過這種事情吧,至少他們這輩子活了幾十年,都沒有聽說過這樣的事。
這簡直就是成了一個大笑話!
而且左老財和左大娘更是清楚,就算黃美玉是被人綁走了,但是找迴來嫁了那個男人,別人也不會有什麽好話的,隻是會說黃美玉是和人私奔的,是他們左家丟了人現了眼,根本就不可能有什麽好話。
如果這個事情是發生在別人家,他們左家肯定也是會這麽看笑話的,也會這麽隨口亂說的,那麽這件事情發生在左家,別人也這麽說,又有啥奇怪的?他們想都能想的出來!
李日知看他們的樣子,就知道他們不願意答應,可是黃財主和黃大娘,還有左老財和左大娘,他們四個人無論怎麽看,都不是能保住秘密的,所以有些話不能和他們講。
李日知說道:“你們都出去吧,左裏長和黃捕快留下。”
其餘的人沒辦法,隻好都出去了。
李日知這才說道:“本官覺得黃美玉極有可能是被人綁走的,隻不過綁匪之所以要綁走她,極有可能不是事先計劃好的。
本官猜測有可能是他們進來偷雞,而這個時候你們兩家正在起衝突,那偷雞賊見有機可乘,所以便臨時起意綁走了黃美玉。
本官覺得偷雞賊不止一人,而且偷雞賊極有可能是你們黃家的熟人,但是不是那個當鋪的夥計,本官就沒辦法確定了,要看去兗州的人是不是可以把那個當鋪夥計帶迴來。”
左裏長說道:“那個當鋪的夥計應該不會是偷雞賊,他也算見過世麵的人,而且在當鋪裏很有前途,不會幹偷雞這樣下三濫的事情,而且更加不會跑到我家來偷雞,如果他要想吃雞的話,到我們家來做客,我們直接殺雞做菜,請他吃也就是了,哪裏需要他來偷呢?”
李日知不置可否,他也沒有必要對黃武和左裏長說得太過詳細。
擺了擺手,李日知說道:“本官對你們說的這些話,暫時不要對你們的父母講,我看他們的嘴巴並不牢,如果一旦說漏了嘴,那個時候要再想救迴黃美玉,估計是非常的困難了。”
黃武和左裏長同時點頭,他們父母是什麽樣的人,他們當然都是了解的,雖然他們認為父母應該可以保守秘密,可是誰也不敢打這個賭,因為賭注就是黃美玉的命,如此高昂的賭注,他們可沒辦法下手的。
李日知又在左家的宅院裏麵轉了一圈,他特地又去看了側門,他剛才從側門出來過,不過那個時候並沒有仔細勘察,這次仔仔細細地轉了一圈。
李日知竟發現這個側門就算是關上的話,也並不牢靠,門板和門框之間竟有一條半指寬的門縫,如果單從關門開門方麵來講,這半指寬的門縫其實不算什麽,頂多也就是漏點兒風而已。
可是這個側門是屬於院子的,也就是說它並不直通某個房間,所以不怕漏風。
從側門進了側院,就可以到柴房和廚房,開這個側門其實就是行走方便,運送蔬菜,糧食,還有幹柴,都走這個門。
但對於賊人來講,這半指寬的門縫兒,那就是相當夠用了。
如果賊人在門外用一把刀,或者木片什麽的,伸到側門裏麵,是可以撥開門閂的,那麽門閂一打開,賊人自然就可以從側門進來了。
所以如果有賊人想從側門進入左家宅院,然後在院子裏麵偷東西的話,撬這個側門,倒是方便得很。
當然話是這麽說,李日知查看了左家宅院之後,發現就算賊人不走這個側門,其實跳院牆的話也不費啥事。
左家宅院就是一個鄉村大戶型,又不是什麽深宅大院,那院牆能有多高?也不過就是一人來高而已,如果賊人想要進來的話,直接翻牆就可以了,還犯得著去撬側門麽,根本沒這個必要。
沒有什麽更好的發現,如果要再進行排查的話,那麽就要從周邊可以藏人的地方來調查了。
畢竟如果綁匪帶著黃美玉走,那麽肯定是會露形跡的,不可能一個人都看不見他們,所以詢問一下周邊的村子,是否發現可疑之人,還是有必要的。
當然,是在排查掉那個當鋪夥計的嫌疑之後,才有這個必要,畢竟每個村子去問,這個工作量太大,而且耗費時間過多,也會打草驚蛇,不到萬不得已,還是不要去做了。
李日知帶著人返迴了縣衙,迴了縣衙不久,黃文便寫好了尋人啟事,交給了李日知,問這樣寫行不行。
李日知看了尋人啟事,大致上和他所講是一樣的,找到人後,兩家財主各拿三十貫銅錢,這就等於賞金達到了六十貫,然後又說如果找到了黃美玉,情投意合的話,可以成親,兩家人都答應,不會為難。
李日知看了之後,點頭答應,讓黃文把告示貼出去。
黃文在寫這個告示的時候是極其尷尬的,從來也沒有聽說過,告示可以這樣寫,實在是很有些丟人。
但既然縣令大人這樣吩咐了,他也隻能照做,而且他也希望能夠找迴黃美玉,畢竟麵子和妹妹相比,還是妹妹更重要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