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來來,老鄉,抽根煙,不知該怎麽稱唿你呢?”


    心下既有驚疑,臉上卻不動聲色,本著寧殺錯不放過的心態,淩峰很是熱情的拿出一包煙打開,抽出一根,給對方遞了過去。


    淩峰不抽煙,可大金牙抽,淩峰想要和大金牙搞好關係,隨身空間裏總會帶上幾包,都是時下上好的雲煙。


    這位老兄顯然是個識貨的,見著淩峰遞過來的雲煙,登時眼睛一亮,連忙接了過來,拿出火柴,啪地一下,點著了,猛地深吸了一口,跟嚐到了什麽人間美味似的,臉上的神情都變得舒緩起來。


    毫無疑問,這位也是一個老煙槍無疑了。


    俗話說,吃人的嘴短,這上好的雲煙吃上幾口,話自然也就說出來了,他迴淩峰的話道:“額叫李春來。”


    果然是他!


    雖然已經有所猜測,但聽他報上姓名,淩峰還是忍不住的為之眼睛一亮,這位看似老實巴交的,但可不是真的老實人,原劇情中,正是這位用破皮包裏的那隻繡花鞋,將胡八一、王胖子、大金牙三人釣去了秦川古藍縣,差點要了三人的小命。


    眼下,淩峰正愁著怎麽跟胡八一、王胖子搭上線,有這個李春來主動送上門來,他正好可以利用一下。


    想到這裏,他當即笑著招唿道:“原來您是貴姓李啊,看您年紀比我大,我稱您一聲哥。春來哥,看您這副模樣,怎麽著,是有明器想出手?”


    李春來不解:“甚明器?”


    淩峰這才想起,這位是個啥也不懂的菜頭,於是便直接問他道:“我是問你,是不是有什麽古董之類的東西想出手?能不能讓我瞧瞧?”


    李春來左右看了看,小聲說:“額有隻鞋,你能給多少錢?”


    “這個嘛,倒是不大好說。”


    淩峰道:“這樣吧,這裏人多眼雜,不如我們去旁邊的館子,開個單間,那兒清淨,我們可以一邊吃涮羊肉,一邊慢慢詳談,若真是寶貝的話,價錢自然是好商量的。”


    “涮羊肉?”


    聽到這三個字,李春來頓時口水直咽,他在這潘家園的大街上,都走了老半天了,早就餓的前胸貼後背了。


    “沒錯,就是涮羊肉!”


    淩峰也不來虛的,直接領著李春來到了附近一家館子裏,開了個單間,整了一大鍋羊肉,看起來一副十分豪爽的架勢。


    這年頭物資貧乏,像李春來這樣的貧苦農民,一年到頭也吃不上幾頓像樣的肉,如今見了這一大鍋的羊肉,哪裏還忍得住,連忙大塊朵頤起來。


    淩峰也沒閑著,開了兩瓶啤酒,同他一起吃喝,眼見著差不多了,才笑著道:“春來哥,你看這地方夠清淨了吧?咱涮羊肉吃了,這裏也沒有外人,能給我看看貨嗎?”


    “嗯。”


    李春來有些猶豫,但在猶豫了一會兒後,他還是放下筷子,從破皮包裏麵將那隻繡花鞋拿了出來。


    淩峰先前早已經用精神念力看過這鞋,此時隻稍稍一看,便笑道:“東西看起來還不錯,隻是,這古董一般都講究來由,你這鞋有什麽來曆嗎?”


    “這可是從古墓裏麵出來的寶貝,可邪乎呢,絕對是貨真價實的寶貝。”


    李春來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這隻鞋上,此時聽得淩峰詢問,連忙倒豆子一般,說起了這繡花鞋的來曆。


    他說,他們古藍縣近幾年常鬧旱災,今年又趕上了大旱,村裏有老人說這是旱魃鬧的,必須打了旱魃,才會下雨。


    所謂旱魃,是傳說中能引起旱災的怪物,是變種的僵屍。


    舊時的農村認為,旱魃是死後一百天內的死人所變。由於風水改變,或是其他原因,死後屍體不腐爛,墳上不長草,墳頭滲水,成了旱魃,旱魃夜間會往人家裏挑水,隻有燒了旱魃,天才會下雨。


    在解放前,許多偏遠山區都有打旱魃的風俗:每遇幹旱,人們便發掘新葬墓塚,將屍體拖出來打旱骨樁,焚燒屍骨。


    李春來村子的情況,便是如此。


    他們也不知道旱魃在哪裏,隻聽說村東荒廢的墳地裏,有一口無主棺材。也不知道是哪家的,大夥便猜測那裏可能有旱魃,便一齊到了荒墳,將棺材蓋子給揭開了。


    揭開之後,便見到棺中躺著一具女屍,身上的衣服首飾保存得非常完好,卻不是近代的服飾,乃是一具古屍。這女屍的旁邊,還有一隻全身長滿綠毛,約莫七寸多長的怪物。村長說那便是旱魃,必須打死燒掉。


    當下幾個膽子大的村民,抓住了那怪物,用刀釘死了,再用鞭子抽打。直打得那怪物冒了許多黑氣,最後終於不動彈了,才用火燒了。


    說也奇怪,才剛剛將那怪物打死燒掉,天上便傳來隱隱雷聲,天色風雲驟變,看來很快就要下大雨了。


    如此一來,大夥自然都免不了歡唿雀躍,原來半信半疑的人,也相信肯定是因為打了旱魃,才下雨的。


    村長又說這棺材裏的女子,也是一個禍患。子母兇,多半是女子下墳埋了之後,才生出這個孩子,成了旱魃。


    這話聽著便讓人害怕,怪磣人的,眾人麵麵相覷間,村長吩咐李春來留下,將棺材燒了,以絕後患。


    哪曾想,等眾人離開後,李春來抱來幹柴,還沒有開始燒呢,就被村裏一個長得五大三粗的漢子馬大膽給趕開了。


    原來馬大膽早就看上了女屍身上的寶貝,隻是之前人多,沒敢下手,現在機會來了,自然不會錯過。


    他將女屍身上的首飾衣服剝下來,裝了一箱,隨手塞給李春來一隻繡花鞋,讓他不要聲張。


    李春來不敢得罪馬大膽,隻好忍氣吞聲地應了。不料,就在當天晚上,馬大膽家就被雷劈了。房屋劈成了廢墟,一家四口,都丟了性命。


    李春來藏著繡鞋,一直不敢聲張,等過了很長一段時間,風頭過了,才帶著繡鞋,搭順風車來到京城,想賣個好價錢,脫貧致富,改善生活,最好是能娶個媳婦兒!


    “果然,媳婦才是最重要的。”


    淩峰心下感歎,忍不住又想起了單英,不知道什麽時候自己才能如願得到世界之匙,好不容易才從單身狗的行列掙脫出來,沒想到如今又和老婆分隔兩界,別說,這異地戀,還真是夠折磨人的。


    好吧,這不是重點,眼下的重點是要拿下李春來的鞋,然後再拿著鞋去釣胡八一和王胖子,這二位現在正巴巴的等著生意上門呢,連李春來這貨都能給他們釣去古藍縣,更何況是自己?


    想到這裏,他當即笑著道:“您這鞋啊,確實是上等貨色,保存了幾百年,還這麽完好,不多見,不過,古玩行,講的是個全。東西越是成套越值錢,若是能湊齊一雙鞋,那價錢就高了,但眼下就隻有一隻,難免大打折扣。”


    “這..........”


    李春來聞言,臉上露出為難之色。


    淩峰知道火候功夫到了,也不再多費古舌,直接伸出兩根手指,說道:“我見你是一個實誠人,也不忽悠你,爽快點,一口價,兩百塊。”


    李春來仍然有些猶疑,淩峰再接再厲道:“春來老哥,我跟你說,我這價錢,在這潘家園裏頭,絕對是最高價,要覺得虧,你出門去打聽,這滿大街上,你要是能找到比我還高的,我出雙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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