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人找到了一個城外的旅館休息,在路上羅德從巴隆那裏了解他們為什麽會認識麥爾斯。
麥爾斯就是那個在野外發現受了重傷的羅德,並將他背到烏木城裏治療的遊吟詩人。麥爾斯在諾德王國賺了不少的錢,在賺了很多的錢之後,他放棄了往諾德更北邊旅行的想法,而是決定迴到菲什王國前往吟遊詩人學院學習。
遊吟詩人和吟遊詩人雖然看起來聽不多,但是還是有一點點區別。遊吟詩人隻是普通的流浪詩人或者說是歌手,而吟遊詩人則是能夠用詩歌來施法的詩人。
其實也沒有人會在意兩者的區別,一般大陸上的人將這兩種都稱為遊吟詩人,隻有吟遊詩人自己會在意這麽點區別。
麥爾斯想要去吟遊詩人學院學習也隻是突發奇想,在得知羅德他們準備參加競技大會的團體賽之後,又想著加入他們和他們一起參加這個比賽。這真的確實是一場萬眾矚目的賽事,麥爾斯已經想好了得到冠軍之後,怎麽淡定從容地麵對萬千少女的瘋狂崇拜。
而羅德他們正好還差一個人才能報名,想都沒想就同意了,畢竟麥爾斯算得上是羅德的救命恩人。雖然不怎麽了解他,但是能夠救下一個不認識的陌生人,還背著他走了那麽遠的路準備自己花錢幫他治療。這樣的人肯定不是壞人。
羅德對於自己和巴隆的實力都很有信心,競技大會用的是鈍劍而且都不允許穿戴盔甲,有著金鍾罩鐵布衫外加鐵頭功的他抗擊打能力堪比穿著板甲的戰士,都不知道自己怎麽輸。
“其實團體賽後的騎士長槍比武才是競技大會的重頭戲,各國不少沒有封地的流浪騎士都想著在能夠在騎士長槍比武裏麵一舉成名。而那些連騎士都算不上的自由騎手、雇傭騎兵也都想著能夠在比賽之中脫穎而出獲得某個領主的賞識,成為他的封臣。”麥爾斯坐在板凳上拿著酒杯和巴隆他們侃侃而談,已經完全忘記了自己之前的窘迫模樣。
“我還是對團體賽的一萬金幣更有興趣。”巴隆拿起酒杯喝了一口灣流城特產的小麥酒。
“騎士長槍比武的獎金更高,有五萬金幣。”哈默在旁邊提醒道。
喝酒喝到一半的巴隆呆住了,酒水從他的下巴上流了下來。
“真不知道這個歐恩公爵是怎麽想的,每過五年就把這麽多金幣白白送給別人。”之前一直沒開口說話的彌賽爾說道。
“他絕對還是把錢賺了迴來,你想想開一場競技大會,灣流城在短短幾個月的時間就多出了差不多十幾萬人,有來比賽的也有來看熱鬧的。你想想,這十幾萬人在這裏吃喝拉撒幾個月,他就把錢賺迴來了,肯定還有多的。積壓幾年的食物酒水都被我們吃了,而且我們住的旅館還是他開的,平時哪有這麽多人住,光這幾個月的房錢都把成本收迴來了。”羅德解釋道,“不僅如此,他還收獲了名聲,這比錢更重要,聽聽旁邊的人怎麽稱唿歐恩公爵,都叫他慷慨的歐恩公爵。我連諾德王國的幾個公爵姓什麽都還沒弄清楚,反而先知道他了。等以後他要是想要召集一支軍隊,無數傭兵、冒險者都會加入他,畢竟他給所有人留下了一個富有、慷慨的印象,在他手底下當兵一定過得還行。”
巴隆聽了之後點了點頭,拍了拍旁邊哈默的肩膀“多學著點,迴去之後要你父親也這樣做,如果他要辦這種比賽,我第一個參加。”
哈默笑了笑沒有說話。
“這在諾德王國行不通吧,灣流城是出了名的富有,一年可以種幾季小麥,糧食多到吃不完,用來釀酒也喝不完,這才有能力舉辦這種大型盛會。而諾德王國就不用我多說了,免得你們不高興。”麥爾斯說道。
和菲什王國的地理條件相比諾德王國要差了很多,諾德王國山地很多且氣候寒冷,能夠用來耕種的土地很少,所以很多人迫不得已才成為冒險者。
而羅曼帝國的條件和菲什王國差不多,但是貴族剝削得太厲害,很多平民連飯都吃不飽,也就沒有什麽力氣用來勞動,在土地上勞動少了,收成也就會差一些,這樣惡性循環下來,羅曼帝國的平民過得還沒有普通諾德人舒服。
不過安逸的生活讓菲什王國的軍隊戰鬥力是整個大陸上最差的,雖然擁有著最完整且最先進的裝備,但是缺乏血性。
“你說得對。”巴隆聽到麥爾斯的話之後歎了一口氣,他也很羨慕菲什王國能夠擁有如此優越的自然條件。
十個銅幣隻能在諾德王國買一杯酒,而在這裏至少可以買十杯。巴隆觀察了一下,除了肉的價格之外,菲什王國任何東西的價格都要比諾德王國便宜很多。
“真是一個令人羨慕的國家。”哈默也歎了一口氣。
“確實。”彌賽爾符合一句,她長大的國家比起諾德王國都還不如,不管是什麽方麵。
令巴隆他們羨慕無比的國家,在羅德心裏還是覺得它落後,還停留在農業社會,都沒發展任何工業,不過想想是不是發展靠魔法發展工業比較困難?
“別想這些東西了,你們想再多也改變不了情況,不如商量一下關於競技大會的事情。”麥爾斯的話將他們從思考中拉了迴來。
“我們今天休息一天,明天早上再去報名。”巴隆說道。
“那我先去睡一會。”麥爾斯站起身來準備上樓。
羅德拉住了他,“你救了我的命,我還沒有好好感謝你,這個你收下。”
麥爾斯拿起羅德遞過來的東西看了看,是一張獸皮卷,上麵寫的是這幾天羅德翻譯成這個世界語言的鐵布衫秘籍,他隻做好了這一份。
“這是什麽?”麥爾斯好奇地問道。
“一種護體的武功,練成之後能夠讓你像穿了一層金屬鎧甲一樣。”羅德解釋。
“那會讓我的皮膚變得很硬嗎?”麥爾斯也不問什麽是武功,而是問了這種問題。
羅德有些無語,一個大男人怎麽會在意這些。
他捏了捏自己的手臂,迴答道“不會。”
“好的,那我就收下了。”說完,麥爾斯就拿著獸皮卷上了樓……
……
麥爾斯就是那個在野外發現受了重傷的羅德,並將他背到烏木城裏治療的遊吟詩人。麥爾斯在諾德王國賺了不少的錢,在賺了很多的錢之後,他放棄了往諾德更北邊旅行的想法,而是決定迴到菲什王國前往吟遊詩人學院學習。
遊吟詩人和吟遊詩人雖然看起來聽不多,但是還是有一點點區別。遊吟詩人隻是普通的流浪詩人或者說是歌手,而吟遊詩人則是能夠用詩歌來施法的詩人。
其實也沒有人會在意兩者的區別,一般大陸上的人將這兩種都稱為遊吟詩人,隻有吟遊詩人自己會在意這麽點區別。
麥爾斯想要去吟遊詩人學院學習也隻是突發奇想,在得知羅德他們準備參加競技大會的團體賽之後,又想著加入他們和他們一起參加這個比賽。這真的確實是一場萬眾矚目的賽事,麥爾斯已經想好了得到冠軍之後,怎麽淡定從容地麵對萬千少女的瘋狂崇拜。
而羅德他們正好還差一個人才能報名,想都沒想就同意了,畢竟麥爾斯算得上是羅德的救命恩人。雖然不怎麽了解他,但是能夠救下一個不認識的陌生人,還背著他走了那麽遠的路準備自己花錢幫他治療。這樣的人肯定不是壞人。
羅德對於自己和巴隆的實力都很有信心,競技大會用的是鈍劍而且都不允許穿戴盔甲,有著金鍾罩鐵布衫外加鐵頭功的他抗擊打能力堪比穿著板甲的戰士,都不知道自己怎麽輸。
“其實團體賽後的騎士長槍比武才是競技大會的重頭戲,各國不少沒有封地的流浪騎士都想著在能夠在騎士長槍比武裏麵一舉成名。而那些連騎士都算不上的自由騎手、雇傭騎兵也都想著能夠在比賽之中脫穎而出獲得某個領主的賞識,成為他的封臣。”麥爾斯坐在板凳上拿著酒杯和巴隆他們侃侃而談,已經完全忘記了自己之前的窘迫模樣。
“我還是對團體賽的一萬金幣更有興趣。”巴隆拿起酒杯喝了一口灣流城特產的小麥酒。
“騎士長槍比武的獎金更高,有五萬金幣。”哈默在旁邊提醒道。
喝酒喝到一半的巴隆呆住了,酒水從他的下巴上流了下來。
“真不知道這個歐恩公爵是怎麽想的,每過五年就把這麽多金幣白白送給別人。”之前一直沒開口說話的彌賽爾說道。
“他絕對還是把錢賺了迴來,你想想開一場競技大會,灣流城在短短幾個月的時間就多出了差不多十幾萬人,有來比賽的也有來看熱鬧的。你想想,這十幾萬人在這裏吃喝拉撒幾個月,他就把錢賺迴來了,肯定還有多的。積壓幾年的食物酒水都被我們吃了,而且我們住的旅館還是他開的,平時哪有這麽多人住,光這幾個月的房錢都把成本收迴來了。”羅德解釋道,“不僅如此,他還收獲了名聲,這比錢更重要,聽聽旁邊的人怎麽稱唿歐恩公爵,都叫他慷慨的歐恩公爵。我連諾德王國的幾個公爵姓什麽都還沒弄清楚,反而先知道他了。等以後他要是想要召集一支軍隊,無數傭兵、冒險者都會加入他,畢竟他給所有人留下了一個富有、慷慨的印象,在他手底下當兵一定過得還行。”
巴隆聽了之後點了點頭,拍了拍旁邊哈默的肩膀“多學著點,迴去之後要你父親也這樣做,如果他要辦這種比賽,我第一個參加。”
哈默笑了笑沒有說話。
“這在諾德王國行不通吧,灣流城是出了名的富有,一年可以種幾季小麥,糧食多到吃不完,用來釀酒也喝不完,這才有能力舉辦這種大型盛會。而諾德王國就不用我多說了,免得你們不高興。”麥爾斯說道。
和菲什王國的地理條件相比諾德王國要差了很多,諾德王國山地很多且氣候寒冷,能夠用來耕種的土地很少,所以很多人迫不得已才成為冒險者。
而羅曼帝國的條件和菲什王國差不多,但是貴族剝削得太厲害,很多平民連飯都吃不飽,也就沒有什麽力氣用來勞動,在土地上勞動少了,收成也就會差一些,這樣惡性循環下來,羅曼帝國的平民過得還沒有普通諾德人舒服。
不過安逸的生活讓菲什王國的軍隊戰鬥力是整個大陸上最差的,雖然擁有著最完整且最先進的裝備,但是缺乏血性。
“你說得對。”巴隆聽到麥爾斯的話之後歎了一口氣,他也很羨慕菲什王國能夠擁有如此優越的自然條件。
十個銅幣隻能在諾德王國買一杯酒,而在這裏至少可以買十杯。巴隆觀察了一下,除了肉的價格之外,菲什王國任何東西的價格都要比諾德王國便宜很多。
“真是一個令人羨慕的國家。”哈默也歎了一口氣。
“確實。”彌賽爾符合一句,她長大的國家比起諾德王國都還不如,不管是什麽方麵。
令巴隆他們羨慕無比的國家,在羅德心裏還是覺得它落後,還停留在農業社會,都沒發展任何工業,不過想想是不是發展靠魔法發展工業比較困難?
“別想這些東西了,你們想再多也改變不了情況,不如商量一下關於競技大會的事情。”麥爾斯的話將他們從思考中拉了迴來。
“我們今天休息一天,明天早上再去報名。”巴隆說道。
“那我先去睡一會。”麥爾斯站起身來準備上樓。
羅德拉住了他,“你救了我的命,我還沒有好好感謝你,這個你收下。”
麥爾斯拿起羅德遞過來的東西看了看,是一張獸皮卷,上麵寫的是這幾天羅德翻譯成這個世界語言的鐵布衫秘籍,他隻做好了這一份。
“這是什麽?”麥爾斯好奇地問道。
“一種護體的武功,練成之後能夠讓你像穿了一層金屬鎧甲一樣。”羅德解釋。
“那會讓我的皮膚變得很硬嗎?”麥爾斯也不問什麽是武功,而是問了這種問題。
羅德有些無語,一個大男人怎麽會在意這些。
他捏了捏自己的手臂,迴答道“不會。”
“好的,那我就收下了。”說完,麥爾斯就拿著獸皮卷上了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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