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沒了。”
小倉功雅很誠實的搖了搖頭:“連paypay軟件都沒下載的人,怎麽可能綁定了銀行卡?所以我就讓他明天再給也行。隻是沒想到,第二天一整天都過去了,也沒見他人來……”
“好的小倉先生,感謝您的迴答。”
道謝之後,東馬看向了坐在公訴席上的日下部誠:“綜上述事實,我有理由懷疑,我的辯護人對現代化網絡並不擅用。試問這樣的人,怎麽可能懂得遠程控製煤氣栓,這樣高科技的手段?”
“以上。”
說罷,東馬迴到了辯護席上。
幸好庭審現場並沒有多少人,否則就可以稱得上是大型“社死”現場了。
可法庭就是如此。
要想獲勝,就必須要撥開自己血淋淋的傷口,讓所有人看見。
一名38歲,正值壯年的男子,竟然連手機軟件的下載方式都不知道;甚至連電腦右鍵一下就可以選擇刷新,快捷鍵按f5都不知道……
但這並沒有什麽,可以去嘲笑的。
在如今的大環境中,幾乎人人都配備了一部手機,人人都習慣了從網絡上接收各種各樣的信息,甚至網上購物、社交都變成了潮流。
能在這樣的大群體中,還保持著不做低頭一族初心的毛利小五郎,難道不值得誇讚,而是去嘲笑嗎?
那樣的話,真可謂是時代的悲哀。
“檢察方,還有什麽要說的嗎?”審判長看向了他。
接連兩個證詞,都讓原本看上去確鑿的證據,發生了動搖,變得不那麽可靠起來。
站在旁觀者的角度來看,的確如此。
可他是檢察官,他所麵對的敵人,不是被告人,而是律師。
律師眼中沒有“好人”與“壞人”,隻有“委托人”。
幫助委托人,完成對方的委托,便是一名律師的職責所在。
如果日下部誠是“東京峰會爆炸案”事件之外的人,那麽作為檢察官的他,一定會在最開始,就進行一番唇槍舌劍。
可惜不是。
身為“人”,他知曉毛利小五郎是無罪的;可身為“檢察官”,即便是被迫起訴了毛利小五郎,也必須要繼續辯論下去。
日下部誠隻好硬著頭皮站了起來。
從堆積了不少文件夾的桌麵上,拿出了一份調查筆錄。
“這是公安在對被告人進行審訊時,所如實記錄的報告。上麵也有被告人的親筆簽名。除此之外……”
他又抬頭看向了審判長:“審判長,我請求展示甲97號證據。”
“許可。”
審判長同意了日下部誠的請求。
甲97號證據,是毛利小五郎接受審訊時的錄像。
畫麵中,隻有毛利小五郎本人,其他公安人員並沒有被錄在內,也是對公安的一種保護。
“東京峰會的爆炸案,是你所為嗎?”
很輕易的就聽出來了。
東馬確信,這是風見裕也的聲音。
當時負責逮捕毛利小五郎的人就有他,審訊中有他也是理所當然的事。
“是。”
畫麵中,毛利小五郎坦率的承認了。
“動機呢?”
風見裕也又繼續問道。
“生活不如意吧,所以想要發泄一下。也可能是想引起別人的注意……用警察術語來說,就是‘劇場型犯罪’。”
問題沒有再繼續,錄像畫麵也定格在了這裏。
一旦證據確鑿,外加嫌疑人也招供了的情況下,的確可以送檢。
但審訊不過短短幾分鍾,就這麽輕易認罪了,實在是讓人覺得萬分可疑。
顯然,公安提供的這份證據,是經過剪輯過的。
“審判長,我有話要說!”
東馬舉手示意後站起身來,雙手拍桌道:“我要對這份錄像提出質疑,要求檢方提供完整錄像!”
“這就是完整錄像了。”日下部誠看了他一眼,“公安方是這麽說的。”
唬人呢?
這唬鬼,鬼也不會信吧?
“也是。”
東馬沒有追問,反倒是點點頭表示了理解。
他笑了一下道:“就算全程錄音錄像,最後也不全都有人會看。就像庭審中,法官也並不會將錄音錄像從頭到尾看一遍一樣。”
“所以,就算審訊中的情況被當做證據,也是會被剪輯的。剪輯各位知道是什麽嗎?”
說著,他看向了坐在旁聽席上的人。
“我知道的!”
柯南高興地舉起迴答道:“就跟水果削皮是一樣的道理!”
很貼切的比喻,而且通俗易懂。
完整的視頻,就好像沒有削皮的蘋果一樣。
不需要的部分則是果皮,重要的部分則是果肉,隻留下至關重要的部分作為證據即可。
“對。”
東馬點點頭,肯定了這個說辭。
然後繼續道:“為了方便審判。為了方便審判啊……換句話說,就是對公安有利。想在剪輯的時候,顛倒黑白非常容易。”
“我就直說了。剪輯過的視頻裏,沒有真相——”
這才是真正的“騎虎難下”。
公安方稱他們所提供的,就是“完整錄像”。
如果要證明,沒有顛倒黑白是非的話,就必須要拿出未剪輯“真正錄像”來。
可若真的拿出來了,不就等於是打自己臉嗎?
…
真相啊……
聽見這個詞後,日下部誠不禁恍惚了一下。
隱約中,他似乎看見了某個人的身影。
想要伸手喊住對方,不讓其離去時,才猛然間醒悟過來,自己是在庭審現場,正坐在公訴席上。
那個人,不在了。
自殺了啊……
那份真相,也因為羽場的死畫上了休止符,被公安所隱埋。
公安!
日下部誠暗自咬牙切齒著。
一切的罪魁禍首,不就是公安嗎?
“……下麵,請求就追加的弁65號證據,傳喚證人。”
“許可。”
在周圍都安靜的情況下,東馬和審判長的聲音,都顯得格外清晰響亮。
一瞬間,終於將日下部誠從走神中,拉迴了思緒。
他從口袋內掏出了手帕,輕拭了幾下額頭,擦掉了冒出的虛汗。
這一幕,自然被坐在旁聽席上的柯南,看在眼裏。
那個檢察官,看上去狀態有些奇怪的樣子。
他這樣想著。
“吱——”
被傳喚來的證人,推開一旁的小門走了進來。
當柯南看見那人的樣貌後,不免吃了一驚。
竟是之前在毛利偵探事務所,見到的那名公安——風見裕也。
被辯方律師叫上庭做證人,是隻有笨蛋警察才會幹的事吧?
小倉功雅很誠實的搖了搖頭:“連paypay軟件都沒下載的人,怎麽可能綁定了銀行卡?所以我就讓他明天再給也行。隻是沒想到,第二天一整天都過去了,也沒見他人來……”
“好的小倉先生,感謝您的迴答。”
道謝之後,東馬看向了坐在公訴席上的日下部誠:“綜上述事實,我有理由懷疑,我的辯護人對現代化網絡並不擅用。試問這樣的人,怎麽可能懂得遠程控製煤氣栓,這樣高科技的手段?”
“以上。”
說罷,東馬迴到了辯護席上。
幸好庭審現場並沒有多少人,否則就可以稱得上是大型“社死”現場了。
可法庭就是如此。
要想獲勝,就必須要撥開自己血淋淋的傷口,讓所有人看見。
一名38歲,正值壯年的男子,竟然連手機軟件的下載方式都不知道;甚至連電腦右鍵一下就可以選擇刷新,快捷鍵按f5都不知道……
但這並沒有什麽,可以去嘲笑的。
在如今的大環境中,幾乎人人都配備了一部手機,人人都習慣了從網絡上接收各種各樣的信息,甚至網上購物、社交都變成了潮流。
能在這樣的大群體中,還保持著不做低頭一族初心的毛利小五郎,難道不值得誇讚,而是去嘲笑嗎?
那樣的話,真可謂是時代的悲哀。
“檢察方,還有什麽要說的嗎?”審判長看向了他。
接連兩個證詞,都讓原本看上去確鑿的證據,發生了動搖,變得不那麽可靠起來。
站在旁觀者的角度來看,的確如此。
可他是檢察官,他所麵對的敵人,不是被告人,而是律師。
律師眼中沒有“好人”與“壞人”,隻有“委托人”。
幫助委托人,完成對方的委托,便是一名律師的職責所在。
如果日下部誠是“東京峰會爆炸案”事件之外的人,那麽作為檢察官的他,一定會在最開始,就進行一番唇槍舌劍。
可惜不是。
身為“人”,他知曉毛利小五郎是無罪的;可身為“檢察官”,即便是被迫起訴了毛利小五郎,也必須要繼續辯論下去。
日下部誠隻好硬著頭皮站了起來。
從堆積了不少文件夾的桌麵上,拿出了一份調查筆錄。
“這是公安在對被告人進行審訊時,所如實記錄的報告。上麵也有被告人的親筆簽名。除此之外……”
他又抬頭看向了審判長:“審判長,我請求展示甲97號證據。”
“許可。”
審判長同意了日下部誠的請求。
甲97號證據,是毛利小五郎接受審訊時的錄像。
畫麵中,隻有毛利小五郎本人,其他公安人員並沒有被錄在內,也是對公安的一種保護。
“東京峰會的爆炸案,是你所為嗎?”
很輕易的就聽出來了。
東馬確信,這是風見裕也的聲音。
當時負責逮捕毛利小五郎的人就有他,審訊中有他也是理所當然的事。
“是。”
畫麵中,毛利小五郎坦率的承認了。
“動機呢?”
風見裕也又繼續問道。
“生活不如意吧,所以想要發泄一下。也可能是想引起別人的注意……用警察術語來說,就是‘劇場型犯罪’。”
問題沒有再繼續,錄像畫麵也定格在了這裏。
一旦證據確鑿,外加嫌疑人也招供了的情況下,的確可以送檢。
但審訊不過短短幾分鍾,就這麽輕易認罪了,實在是讓人覺得萬分可疑。
顯然,公安提供的這份證據,是經過剪輯過的。
“審判長,我有話要說!”
東馬舉手示意後站起身來,雙手拍桌道:“我要對這份錄像提出質疑,要求檢方提供完整錄像!”
“這就是完整錄像了。”日下部誠看了他一眼,“公安方是這麽說的。”
唬人呢?
這唬鬼,鬼也不會信吧?
“也是。”
東馬沒有追問,反倒是點點頭表示了理解。
他笑了一下道:“就算全程錄音錄像,最後也不全都有人會看。就像庭審中,法官也並不會將錄音錄像從頭到尾看一遍一樣。”
“所以,就算審訊中的情況被當做證據,也是會被剪輯的。剪輯各位知道是什麽嗎?”
說著,他看向了坐在旁聽席上的人。
“我知道的!”
柯南高興地舉起迴答道:“就跟水果削皮是一樣的道理!”
很貼切的比喻,而且通俗易懂。
完整的視頻,就好像沒有削皮的蘋果一樣。
不需要的部分則是果皮,重要的部分則是果肉,隻留下至關重要的部分作為證據即可。
“對。”
東馬點點頭,肯定了這個說辭。
然後繼續道:“為了方便審判。為了方便審判啊……換句話說,就是對公安有利。想在剪輯的時候,顛倒黑白非常容易。”
“我就直說了。剪輯過的視頻裏,沒有真相——”
這才是真正的“騎虎難下”。
公安方稱他們所提供的,就是“完整錄像”。
如果要證明,沒有顛倒黑白是非的話,就必須要拿出未剪輯“真正錄像”來。
可若真的拿出來了,不就等於是打自己臉嗎?
…
真相啊……
聽見這個詞後,日下部誠不禁恍惚了一下。
隱約中,他似乎看見了某個人的身影。
想要伸手喊住對方,不讓其離去時,才猛然間醒悟過來,自己是在庭審現場,正坐在公訴席上。
那個人,不在了。
自殺了啊……
那份真相,也因為羽場的死畫上了休止符,被公安所隱埋。
公安!
日下部誠暗自咬牙切齒著。
一切的罪魁禍首,不就是公安嗎?
“……下麵,請求就追加的弁65號證據,傳喚證人。”
“許可。”
在周圍都安靜的情況下,東馬和審判長的聲音,都顯得格外清晰響亮。
一瞬間,終於將日下部誠從走神中,拉迴了思緒。
他從口袋內掏出了手帕,輕拭了幾下額頭,擦掉了冒出的虛汗。
這一幕,自然被坐在旁聽席上的柯南,看在眼裏。
那個檢察官,看上去狀態有些奇怪的樣子。
他這樣想著。
“吱——”
被傳喚來的證人,推開一旁的小門走了進來。
當柯南看見那人的樣貌後,不免吃了一驚。
竟是之前在毛利偵探事務所,見到的那名公安——風見裕也。
被辯方律師叫上庭做證人,是隻有笨蛋警察才會幹的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