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沒了。”


    小倉功雅很誠實的搖了搖頭:“連paypay軟件都沒下載的人,怎麽可能綁定了銀行卡?所以我就讓他明天再給也行。隻是沒想到,第二天一整天都過去了,也沒見他人來……”


    “好的小倉先生,感謝您的迴答。”


    道謝之後,東馬看向了坐在公訴席上的日下部誠:“綜上述事實,我有理由懷疑,我的辯護人對現代化網絡並不擅用。試問這樣的人,怎麽可能懂得遠程控製煤氣栓,這樣高科技的手段?”


    “以上。”


    說罷,東馬迴到了辯護席上。


    幸好庭審現場並沒有多少人,否則就可以稱得上是大型“社死”現場了。


    可法庭就是如此。


    要想獲勝,就必須要撥開自己血淋淋的傷口,讓所有人看見。


    一名38歲,正值壯年的男子,竟然連手機軟件的下載方式都不知道;甚至連電腦右鍵一下就可以選擇刷新,快捷鍵按f5都不知道……


    但這並沒有什麽,可以去嘲笑的。


    在如今的大環境中,幾乎人人都配備了一部手機,人人都習慣了從網絡上接收各種各樣的信息,甚至網上購物、社交都變成了潮流。


    能在這樣的大群體中,還保持著不做低頭一族初心的毛利小五郎,難道不值得誇讚,而是去嘲笑嗎?


    那樣的話,真可謂是時代的悲哀。


    “檢察方,還有什麽要說的嗎?”審判長看向了他。


    接連兩個證詞,都讓原本看上去確鑿的證據,發生了動搖,變得不那麽可靠起來。


    站在旁觀者的角度來看,的確如此。


    可他是檢察官,他所麵對的敵人,不是被告人,而是律師。


    律師眼中沒有“好人”與“壞人”,隻有“委托人”。


    幫助委托人,完成對方的委托,便是一名律師的職責所在。


    如果日下部誠是“東京峰會爆炸案”事件之外的人,那麽作為檢察官的他,一定會在最開始,就進行一番唇槍舌劍。


    可惜不是。


    身為“人”,他知曉毛利小五郎是無罪的;可身為“檢察官”,即便是被迫起訴了毛利小五郎,也必須要繼續辯論下去。


    日下部誠隻好硬著頭皮站了起來。


    從堆積了不少文件夾的桌麵上,拿出了一份調查筆錄。


    “這是公安在對被告人進行審訊時,所如實記錄的報告。上麵也有被告人的親筆簽名。除此之外……”


    他又抬頭看向了審判長:“審判長,我請求展示甲97號證據。”


    “許可。”


    審判長同意了日下部誠的請求。


    甲97號證據,是毛利小五郎接受審訊時的錄像。


    畫麵中,隻有毛利小五郎本人,其他公安人員並沒有被錄在內,也是對公安的一種保護。


    “東京峰會的爆炸案,是你所為嗎?”


    很輕易的就聽出來了。


    東馬確信,這是風見裕也的聲音。


    當時負責逮捕毛利小五郎的人就有他,審訊中有他也是理所當然的事。


    “是。”


    畫麵中,毛利小五郎坦率的承認了。


    “動機呢?”


    風見裕也又繼續問道。


    “生活不如意吧,所以想要發泄一下。也可能是想引起別人的注意……用警察術語來說,就是‘劇場型犯罪’。”


    問題沒有再繼續,錄像畫麵也定格在了這裏。


    一旦證據確鑿,外加嫌疑人也招供了的情況下,的確可以送檢。


    但審訊不過短短幾分鍾,就這麽輕易認罪了,實在是讓人覺得萬分可疑。


    顯然,公安提供的這份證據,是經過剪輯過的。


    “審判長,我有話要說!”


    東馬舉手示意後站起身來,雙手拍桌道:“我要對這份錄像提出質疑,要求檢方提供完整錄像!”


    “這就是完整錄像了。”日下部誠看了他一眼,“公安方是這麽說的。”


    唬人呢?


    這唬鬼,鬼也不會信吧?


    “也是。”


    東馬沒有追問,反倒是點點頭表示了理解。


    他笑了一下道:“就算全程錄音錄像,最後也不全都有人會看。就像庭審中,法官也並不會將錄音錄像從頭到尾看一遍一樣。”


    “所以,就算審訊中的情況被當做證據,也是會被剪輯的。剪輯各位知道是什麽嗎?”


    說著,他看向了坐在旁聽席上的人。


    “我知道的!”


    柯南高興地舉起迴答道:“就跟水果削皮是一樣的道理!”


    很貼切的比喻,而且通俗易懂。


    完整的視頻,就好像沒有削皮的蘋果一樣。


    不需要的部分則是果皮,重要的部分則是果肉,隻留下至關重要的部分作為證據即可。


    “對。”


    東馬點點頭,肯定了這個說辭。


    然後繼續道:“為了方便審判。為了方便審判啊……換句話說,就是對公安有利。想在剪輯的時候,顛倒黑白非常容易。”


    “我就直說了。剪輯過的視頻裏,沒有真相——”


    這才是真正的“騎虎難下”。


    公安方稱他們所提供的,就是“完整錄像”。


    如果要證明,沒有顛倒黑白是非的話,就必須要拿出未剪輯“真正錄像”來。


    可若真的拿出來了,不就等於是打自己臉嗎?


    …


    真相啊……


    聽見這個詞後,日下部誠不禁恍惚了一下。


    隱約中,他似乎看見了某個人的身影。


    想要伸手喊住對方,不讓其離去時,才猛然間醒悟過來,自己是在庭審現場,正坐在公訴席上。


    那個人,不在了。


    自殺了啊……


    那份真相,也因為羽場的死畫上了休止符,被公安所隱埋。


    公安!


    日下部誠暗自咬牙切齒著。


    一切的罪魁禍首,不就是公安嗎?


    “……下麵,請求就追加的弁65號證據,傳喚證人。”


    “許可。”


    在周圍都安靜的情況下,東馬和審判長的聲音,都顯得格外清晰響亮。


    一瞬間,終於將日下部誠從走神中,拉迴了思緒。


    他從口袋內掏出了手帕,輕拭了幾下額頭,擦掉了冒出的虛汗。


    這一幕,自然被坐在旁聽席上的柯南,看在眼裏。


    那個檢察官,看上去狀態有些奇怪的樣子。


    他這樣想著。


    “吱——”


    被傳喚來的證人,推開一旁的小門走了進來。


    當柯南看見那人的樣貌後,不免吃了一驚。


    竟是之前在毛利偵探事務所,見到的那名公安——風見裕也。


    被辯方律師叫上庭做證人,是隻有笨蛋警察才會幹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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