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載上池清清後,就風馳電掣地往刑警隊趕,恨不得把警車當成飛機開。可是遇上了清晨上班的交通高峰期,馬路堵得像便秘一樣,車子隻能一寸寸地艱難挪動。

    車子堵在半路上動不了,雷霆再心急也沒用,幹脆利用這一時間詳細問起了池清清昨晚的“魂遊”一事。得知她的靈魂附入狗狗身體後,可以憑借犬類靈敏的聽覺與嗅覺感知外界的事物時,他突發奇想。

    “池清清,如果你的靈魂可以附在警犬身上去勘查案發現場,那我們豈不是等於有了一隻會說話的警犬。那樣的話你的炫酷技能可就要派上大用場了!”

    池清清果斷搖頭:“no,我才不要派這樣的用場呢。警犬跟著你們出現場找兇手不會害怕,我可是會害怕的。沒準一見到血就直接暈了!還能指望我派用場嗎?”

    雷霆十分遺憾地歎口氣:“是啊,你們女孩子膽小,這項技能不能充分發揮作用,真是太可惜了!”

    “如果這項技能可能轉交的話我很樂意讓給你。真的,我其實很不喜歡睡覺睡到一半忽然變成狗的感覺。更加討厭變成狗後還一再遇上兇殺案這種事。”

    “是啊,如果能轉讓給我就好了。我倒是很願意擁有這項技能,它對我的職業生涯將會大有幫助。可惜不能。”

    池清清也覺得這項附身技能如果是雷霆擁有,一定可以派上很大的用場。可是老天爺卻很奇怪,她不想要的東西偏要塞給她,真正想要的人卻要不到。

    雷霆終於擺脫堵車將池清清帶到刑警隊後,馬嘯立刻安排她聽錄音。所有在場人員的口供錄音逐一播放,她每聽一個就搖一次頭。直到全部錄音都播放完畢,她也還是維持搖頭模式不變。

    “奇怪,沒有那個聲音呢,這些人的聲音統統都不是的。”

    雷霆難以置信:“不會吧?當晚包廂裏就隻有這些人,再沒有別人了。池清清你會不會搞錯了?要不要再聽一遍?”

    “怎麽可能搞錯,我的記憶力很好的。”

    馬嘯也附和地說:“記憶力再好也有可能出錯,要不你還是再聽一遍吧。”

    為了慎重起見,池清清同意再聽上一遍錄音,也聽得更加仔細認真。最後,她仍然堅持自己最初的判斷不變。

    “還是沒有,這裏頭真沒有我聽到過的那個聲音呢。”

    “可是池清清,你隻聽到兇手說了兩句話而已,真的可以百分百確認他的聲音不屬於這

    當中的任何一個人嗎?”

    雷霆的反問,讓池清清有些拿不準地遲疑了一下:“嗯……我當然不敢百分百的確認,畢竟也不是很熟的人的聲音。要不我再聽一遍吧。”

    聽到第三遍時,池清清勉強挑出了一個聲音:“這個好像有點像——隻是有一點啊,因為有著類似的低沉嗓音。”

    馬嘯馬上查看這個聲音屬於誰,發現與之匹配的名字是許哲。就是那個聲稱在場幾位同學中沒有任何人和廖晨有過節的人。

    雷霆與馬嘯重新在口供室找許哲問話時,他一臉疲倦,哈欠連天,對於自己一直滯留在公安局無法離開的狀態十分不滿。

    “請問我還要在這裏呆多久啊?今天明輝結婚,我還要去吃喜酒呢。現在能不能走了?”

    二十三位嫌犯在案發後都被要求留下配合調查,直到池清清專程趕來分辨完所有的聲音後,不符合者才被允許離開。新郎高明輝因為當天要舉行婚禮,是第一個得到通知可以離開的人。

    雷霆神色嚴肅地看著他問:“許先生,有人告訴我們,你和廖晨之間存在矛盾,能不能具體說明一下呢?”

    許哲一怔:“誰說的?是誰這樣胡說八道?簡直放他媽的狗屁。”

    氣得爆了粗口後,許哲忽然有所了悟地問:“是不是陳雲海說的?你們千萬別相信那家夥的話。因為他喜歡的一個女生不喜歡他喜歡我,所以他最近看我各種不順眼,現在居然還含血噴人起來了。我和廖晨沒什麽矛盾,他和廖晨才有矛盾呢。知道嗎?我們以前念大學的時候,他曾經懷疑過廖晨偷了他的手提電腦。”

    馬嘯很有興趣地問:“哦,陳雲海為什麽懷疑是廖晨偷的?”

    “因為當天宿舍最後一個出門的人就是廖晨,所以手提電腦不見了他頭一個就懷疑他。”

    “那麽當時他們發生過什麽不愉快的事嗎?”

    許哲啞然了一下:“那倒沒有,因為陳雲海隻是懷疑,並沒有真憑實據。所以事情並沒有攤到明麵上說,隻是在背地裏跟人嘀咕可能是廖晨偷走了手提電腦。”

    也就是說陳雲海和廖晨並沒有正式鬧翻,不存在明麵上的過節。而就算兩個人為此鬧翻過,事隔幾年後才來為此殺人,似乎也說不通啊!

    不過,好不容易才查出一個與廖晨有過節的人,兩名刑警還是都很上心地繼續追查這條線索,又把陳雲海叫到另一間口供室問話。

    麵對兩

    位刑警的盤問,陳雲海爽快地承認自己懷疑過廖晨偷了自己的手提電腦,但是絕不承認是自己下毒毒死了他。

    “警察同誌,你們說,為了一台手提電腦我至於殺人嗎?更何況還是好幾年的事了。我怎麽也犯不著這會兒來翻舊賬是吧?我腦殘啊我?”

    這個殺人理由的確太牽強,無論是馬嘯還是雷霆其實都不認同。隻不過有了線索就要追蹤,不可能不聞不問。

    “警察同誌,是誰告訴你們我懷疑廖晨偷過我的電腦?”

    陳雲海想知道哪位同學“出賣”了自己,但是警方當然不可能向他透露這一點。不過,他自己倒是不難猜出來,冷冷一笑說:“你們不說我也知道,一定是許哲吧?他自己的屁股都不幹淨,居然還咬起我來了。”

    馬嘯最喜歡在審問過程中出現這種類似狗咬狗的局麵,因為那對於審訊極有幫助。他再次興致勃勃地問:“哦,許哲的屁股怎麽不幹淨了?”

    “據我所知,他曾經和廖晨打過架。”

    雷霆聽得精神一振,馬上追問:“什麽時候的事?”

    “大四快畢業的時候。”

    陳雲海說,畢業前夕的一天晚上,他很晚才迴到宿舍,一進門就感覺氣氛怪異。當時宿舍裏亂七八糟的,廖晨和許哲兩個人臉上都帶著青紫淤傷,似乎是剛剛打過一架。不過當他詢問發生了什麽事時,他們卻一起否認了他那個打架的猜測。

    “警察同誌,我敢拍著胸脯打保票,那天他們絕對是打過架,隻是不承認罷了。至於為什麽會打架我就不清楚了,也猜不出來。不過,你們可以去問他要答案了。”

    陳雲海的一番話,讓兩名刑警又再次走進了許哲所在的口供室。當他們對他拋出那個為什麽會在大四那年和廖晨打架的問題時,他的神色明顯變得很不自然。

    “那個已經是好幾年前的事了,跟廖晨的死絕對沒有任何關係。真的,我可以發誓。”

    馬嘯神色嚴肅地告訴他:“我們不想聽你發誓,我們隻想知道你們打架的原因是什麽?”

    許哲含糊其辭:“其實也沒什麽大事,我們……是為了一個女生打架。”

    雷霆緊追不舍地問:“為女生打架?你的意思是你們當時在爭風吃醋。”

    許哲苦笑了一下說:“談不上爭風吃醋,因為那個女生並不屬於我們任何一個。”

    “那個女生是誰?”

    “她……是我們係的係花秦薇,當時是學校很多男生的夢中情人。”

    “你們為什麽會為了她打起來?”

    許哲支支吾吾地說:“因為……我那天晚上很無聊,所以……對著電腦屏幕上她的一張泳裝照……那個……你們懂得哦?”

    馬嘯明了地點頭:“你對著她的照片手-淫是吧?”

    許哲神色尷尬地點點頭:“結果……不巧被廖晨看到了,十分憤怒地跑過來朝我臉上砸了一拳。我這才知道原來他也暗戀秦薇,可能覺得我褻瀆了他的女神吧,所以打了我。我當然不會白白挨打,就這樣跟他幹了一架。”

    “你怎麽會有秦薇的泳裝照?”

    “在她微博上找到的,是她和朋友的合影。我隻要轉存一下圖片就行了。”

    馬嘯歎口氣說:“所以我一直不準我女兒在網上上傳任何照片,就是不想讓她淪為別人的意淫對象。對了,這個秦薇現在在哪兒?”

    “她一畢業就出國了,去了加拿大。”

    “那你還有她的照片嗎?”

    許哲遲疑了一下,被雷霆敏銳地捕捉到了,驀地明了地問:“我想,她那張泳裝照一定還被你好好地保存著吧?”

    許哲尷尬地一笑:“好吧,真是瞞不過你們的火眼金睛。是的,那張泳裝照我的確還有保存,手機裏相冊裏就有一張。”

    兩名刑警很快從許哲的手機相冊裏調出了那張照片,看到了秦薇的真容。照片上的秦薇是個不折不扣的美人兒,無論容貌還是身材都十分出色。她穿著一套性感的紅色比基尼泳裝,和另一個穿沙灘裙的漂亮女孩一起坐碧波粼粼的泳池邊。美好身段在比基尼的襯托下一覽無遺,的確很能滿足男人的yy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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