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美圖分享取代instagram這個曆史偏差,蕭奇沒覺得有什麽不安的。


    他已經改變了太多的曆史,也不差改變這一個。


    如果不是馮克倫自己想出了這個創意,等不了多久,蕭奇就會又讓霍夫曼在矽穀成立instagram公司,從而把它推向市場。


    沒辦法。


    美國始終是這個世界上,網絡科技孵化最好的地方,也隻有在美國,這些極具創意的想法,才能轉化為大量的財富和榮譽。


    換作在歐洲,隻能是自娛自樂,無法擴展到全球。


    換作是在華國,那隻能是盜.版橫行,影響力連歐洲的都不如。


    現在創辦地點變成了香港,倒是問題不大。


    因為香港這個市場本身就很小,所以香港的電子行業一開始就是瞄準了歐美的市場……咳咳,雖然他們沒有什麽成功的案例,但這個目標卻是很明確。


    再加上香港的文化偏西方一點,他們在製作美圖分享這個app時,不會有英文上的障礙,更不會有生硬的中英文轉換問題。


    是的。


    馮克倫準備主攻歐美市場,次要選擇是日韓市場,第三檔次才是華國的兩岸三地,這個發展目標雖然有些太實際了,但在目前階段下,還是最好的發展選擇。


    凡是在國外流行的東西,反過來迴到華國市場時,引發的各種現象才會更加的熱烈,這是一個比較無奈的現實,可你又不能不承認它的存在是有著現實的意義的。


    曆史上,instagram一開始沒想到自己會那麽的成功,所以在準備上有些不足。再加上後麵有些保守和求穩,所以才被facebook撿了一個大便宜。


    如今美圖分享背後是蕭奇在支持,根本就不用擔心財力的問題,而不發展到一定的階段,蕭奇也不會考慮上市或者賣出股份什麽的。


    世界上的好公司那麽多,蕭奇當然不會什麽都一個人霸占。事實上他早就有過打算,除了仙女一係和逍遙一係的主產業要緊緊握在手裏之外,其餘的公司都可以拿出去和別人利益交換,互相持股,以此來增加仙女公司的影響力,以及擴大利益鏈條。


    太祖說過,要團結大多數的人,孤立一小部分的敵人,這樣才會取得最後的勝利。


    蕭奇也不用團結太多的人。隻要和一些電子行業的巨頭們拉好了關係,那就是立於不敗之地了。


    別看蕭奇現在非常的掙錢,又是世界首富,但這個世界上賺錢的生意多了去了,比如石油、銀行、軍.火、礦山、食品、醫療、電器……等等。


    因此不是你這個行當的,別人還真的沒那個心思來死磕你。


    除非你自己想要找死,得罪大部分的人,否則你這個行業也不大會趕盡殺絕你。


    好吧。話題扯遠了。


    聽著馮可欣嬌聲軟語的說起弟弟的反應,蕭奇也聽出了嬌雅恬美的嬌.妻濃濃的喜意。


    掛上電話時。蕭奇重新從露台走迴來,跟坐在椅子上的一位中年人說了聲抱歉。


    “沒關係,奇少你也是忙人事多啊。”中年人笑著道。


    這位中年人可不簡單,是香港交易及結算所的執行總裁周武耀。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大家可能不大清楚,但它的簡稱一說大家就明白——港交所!


    港交所就是香港股票證券期貨交易的唯一機構,也是目前為止世界上盈利最高的交易所之一。


    對於有誌於在香港上市的內地公司來說。周武耀就是最為關鍵的人物,中石油、中海油、中電、聯數、招商局、光大、華潤……等等一係列在香港上市巨頭的名字,無不是和他扯上了關係。


    但對於蕭奇這種看不上港交所的人,周武耀也就算不得什麽了。


    反過來是周武耀有求於蕭奇,所以才費盡了心思。想要和蕭奇見麵談一談。


    談什麽?


    自然是談仙女公司在香港上市的事情了。


    老實說,聽到周武耀說起這事兒時,蕭奇整個人都驚呆了。


    連高盛、美林、摩根大通、摩根士丹利、花旗、瑞銀……等等巨頭,現在都不敢來勸說蕭奇把仙女公司上市了,因為世界上就沒有一個交易所,有這麽的吞吐量。


    不用計算其它的,單單是擁有dream pad的80%股份和dream stars全部股份的仙女公司,估值最少就達到了5000億美金。


    以普通ipo募股數量占總股本的10%-15%計算,仙女公司ipo募集資金是500-750億美金之間,創下了世界第一的ipo記錄。


    這麽多的資金,絕對不是香港這麽小的盤子能承擔得了的,考慮到它主要麵對的還是亞洲的投資者,那麽很有可能造成上市就破發的可憐景象。


    不過,在多談了幾句後,蕭奇才發現,能坐上港交所執行總裁的周武耀,肯定不是傻子,他的目的其實是在於仙女公司旗下的小鳥網!


    先選擇一個不可能達成的目標,然後再退而求一個更現實一點的目標,這不就是談判中經常用的方法嗎?


    然而即使知道了周武耀的心中所想,蕭奇也沒有什麽生氣的,周武耀現在坐在港交所執行總裁的位置上,那他肯定是要為自己的利益著想的。


    但是理解歸理解,蕭奇並沒有打算給他什麽麵子。


    首先第一個,仙女公司的核心資產是不可能上市的,這是蕭奇現在做的,更是以後會寫入家族條例的必須要求。


    這可不是蕭奇一個人的想法,霍老爺子的霍興業堂就是這麽幹的。


    讓普通老百姓深惡痛絕的還沒看到房子就繳納房款的做法叫做“賣樓花”,這個正是霍老爺子的首創,也憑借著這個,他成了香港第一代的房地產大亨。而且壟斷了70%的香港房地產建築業項目,90%的河沙供應等等,比李超人早二十年發達!


    可霍老爺子卻堅持讓自己的霍興業堂不上市,從而手裏的公司、物業等等,都不用向股市監管層報備,結果別人以為他的家產隻有300多億港幣。但過後他兒子們打官司才爆出來,至少人家有600多億——就這也不是最終的數字。


    一家運營良好的不上市公司,完全可以自己做主,少了很多很多的製約,因此非常的方便。


    而且不上市的公司,不用擔心股市的劇烈波動,不用擔心自己的家族核心財產被人惡意收購,這也是長遠發展的最好辦法。


    當然了,霍老爺子的另一個做法。那就是子孫們隻拿紅利,不分家產的規定,也正是蕭奇所推崇的。


    事實上蕭奇對於家族財產的分配,也有不少都是借鑒於這個睿智的老爺子的做法。


    然後第二點,小鳥網雖然不是仙女公司的核心資產,但它卻是蕭奇跟沈舞煙的孩子們的私有財產,以蕭奇對沈舞煙的了解,她更不可能把自己的公司拿出來上市。特別是現在小鳥網在各個節目的支持下、在各種廣告收入之下,已經實現了盈利的時候。就更不可能。


    不過蕭奇的仙女衛士殺毒軟件公司,倒是早就決定好,要在香港試一試的了,所以蕭奇也可以和他試著商談一下。


    “在我看來,香港的港交所最大的缺點,就是‘同股同權’政策。這個是最打擊創始者團隊的了。”坐了下來,蕭奇侃侃而談道:“2004年google的ipo上市時,就采用了雙重表決權的架構。這種製度保證了google這些年的高速發展。而試著想一下,如果被那些什麽都不懂的外行來指揮google,那麽今天它還能發展得這麽好嗎?


    比如剛才周總你說我的小鳥網。我辛辛苦苦創業了,但上市沒兩年就被人剝奪了權力,然後看著他們折騰我的心血……這樣的話,我是堅決不會同意來香港上市的,就算有著語言和文化的差異,我還是會選擇美國!”


    周武耀聞言苦笑一聲:“奇少你這個問題,許多人也都說過。但你光是為創始者團隊著想,難道不為那些買了你股票的股民們著想嗎?合理的讓每個投資者都享有自己的合法權利,這是我們港交所堅決捍衛的一點,想要改變……很難很難啊!”


    “但是決定公司在哪裏上市的,始終就是我說的這群創始者團隊。先保證了創始者的利益,才有後來的投資者的分享。連在你這裏上市都沒有,還能分享到什麽好處?”蕭奇攤開了雙手道,“所以說囉,我們道不同,不相為謀。”


    港交所的政策,就是所有的股票不分種類,全都享有一股一票的權利,超過51%,就敢把董事長給拉下馬,自己來坐頭把交椅。


    但美國不一樣,很多公司,比如google、facebook、linkedin等等公司,都是采取的a、b類股票架構。


    a類股票是普通的流通股,1股1票,但b類股票就是1股2票、5票甚至10票,比如唐明香給紮克伯格許諾的就是讓他拿b類股票,自己買下的40% facebook股票,隻是很普通的a類股票。


    最誇張的就是zynga——也就是被蕭奇的cool game取代的社交遊戲公司,創始者平卡斯采用的三重表決權,他手裏的c類股票1股等於70票!而且這家夥居然掌握了所有的c類股票,蕭奇都不知道為什麽納斯達克和投行們會同意這種表決權架構的。


    一直想要在亞洲創造ipo奇跡的阿利巴巴,當初那麽想要和港交所再次合作,但為什麽最終沒有在港交所上市?


    就是因為港交所在2013年年底,拒絕了阿利巴巴提出的雙重表決權架構,馬耘隻能去美國上市,從而讓港交所錯過了市值超過2000億美金的超級網絡巨頭!


    也隻有到了那個時候,港交所才會痛定思痛,逐步的改變他們的僵硬思維。


    現在嘛……


    都沒有肉痛,想要他們改變,還真是困難呢!


    周武耀有著很深的匯豐控股的背景。


    匯豐這個英國的老牌超級大投資集團,向來也是以保守著稱,周武耀同樣就有這個習慣。


    因此任憑他怎麽想要讓蕭奇把旗下的公司拿來香港上市,也沒想過為蕭奇而改變規定。


    但是蕭奇也不在意,反正周武耀這種老派的經理人,會因為這兩年在金融危機中的不得力,2009年就會被宣布在2010年去職,取代他的是摩根大通的亞洲區總裁,到時蕭奇主要要談判的對象是那一位,而不是他。


    反正蕭奇也不急。


    在仙女衛士沒有占據智能電子設備50%以上的份額之前,蕭奇是不可能拿來上市的。


    利潤最大化才是一個商人應該要追求的。


    像是企鵝那樣,上市才幾億,結果後來發展到上千億,這不是擺明了便宜別人嗎?


    況且,還有一點是,蕭奇還準備讓港交所改變流通股必須達到25%的法規。


    人家彭博老爺子掌握的彭博社,日後他持有了超過90%的股票,也沒見彭博社發展得不好嘛!


    為什麽非要那麽古板的規定流通股是25%以上呢?


    好股票大家都想要,都不想賣,這是很正常的事兒啊!


    難道別人買了我的股票,我大股東明知道要上升,還必須要不賺錢的拿出來保持25%的流通份額?


    從另一個方麵來說,你這不是要從我口袋裏掏錢出來給別人嗎?


    願意分享給投資者的財富,創始者是願意給的。


    可如果是超出了現實的範圍,屬於是掠奪了,不屬於正常的合作交易範疇。


    不過想是這麽想了,具體操作起來還是要有謀略和耐心的。


    香港港交所的各種頑固習性,就如同曾經影響他們的英國人一樣,想要徹底的改變他們的思維,還需要任重道遠的徐徐圖之才好。(未完待續。。)


    ps:感謝rotsen、shalex、tychu、封天7號、否極天君、鐵人等兄弟最近的打賞,謝謝所有訂閱月票讚的兄弟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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