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錦書定睛一看,原來是一隻剝了皮毛,已經烤得半熟的野兔!


    她吃驚的睜大了眼睛,飛快了瞄了權墨冼一眼。


    原來,他在遇到大雨之前,竟然就是在烤野兔麽?連急匆匆找避雨的地方時,也沒放下手中野兔。


    感應到她的目光,權墨冼看了過去。卻見她用手托著腮,柔軟黑亮的頭發披散在臉龐兩邊,兩眼吃驚的看著自己。


    剛剛一接觸到他的目光,她又飛快的將眼睛移了開去。那神情,就好像受驚的小兔一般可愛。權墨冼敏銳的察覺到,這次方錦書看著他的眼神裏,沒有了之前藏著的敵意。


    在火光的照映之下,她如同白瓷一般的肌膚染上了一層溫暖的金黃色。麵頰上有一層孩子特有的、薄薄的透明的細軟絨毛,顯得越發可愛。


    這讓權墨冼又一次想到,在老家盧丘時,家裏養過的那些毛絨絨的黃色小鴨子。他的手,又開始有些癢了起來。


    他收迴目光,將注意力集中在眼前的野兔上。


    原本已經快烤熟了,卻不想遇到這場大雨。方才放在地上,已經沾了些灰土。權墨冼站了起來,捋起袖子,將野兔伸出山壁,就著雨水清洗了一遍。


    洗淨野兔之後,找了一根長度合適樹枝也洗好了,重新將野兔穿起來。


    權墨冼拿著穿著野兔的樹枝,施施然重新坐下,就那麽拿在手中放在火堆上烤著。原本應該做個臨時的架子,但想著也快熟了,就不費那個勁。


    他並非出自名門,眼下也沒有接觸過那些優雅的禮儀舉止教育。但不知為何,在他的舉手投足之間,充滿著一種說不出的從容好看,如同行雲流水一般。


    方錦書在心頭暗暗腹誹:長得俊俏、學問好,連烤個兔子這樣粗魯的事情都做得這樣自然,果然是個妖孽!


    芳菲坐在火堆前,好奇的看著他烤著野兔,問道:“權公子,你怎麽會在這山裏烤野兔?”


    這個問題,也是方錦書想問的。


    權墨冼慢慢轉著手中的野兔,確保每一麵都能被烤到,答道:“我在那邊的鬆溪書院讀書。”


    “鬆溪書院?”這次是方錦書發問:“我記得離這裏還挺遠。”


    雖然都是在北邙山中,但鬆溪書院在京城的正北麵,出了安喜門馬車再行駛上大半個時辰就能到。


    而淨衣庵在京城的西北麵,和鬆溪書院之間,足足隔著好幾個山頭。而這兩者之間,又沒有什麽交集,並沒有直接連通的路。


    如果想從鬆溪書院來到淨衣庵,就要先下了山,走到淨衣庵的山腳下,再上山才行。


    所以,他是怎麽來的?


    權墨冼的臉上,飛快的掠過一絲可疑的紅色。他假裝咳嗽了幾聲,掩飾著心頭的尷尬,道:“昨日先生教了我們騎射,所以今日午後我們就到山裏來獵野兔。”


    結果,他就那麽追著一隻野兔,也不知跑過了幾座山頭。終於逮到之時,才發現隻剩下他一人,和同窗盡都走散了。


    野兔跑得快,他在家中時也沒有少幹農活,幼時是漫山遍野跑著長大的。就算鬆溪書院重視禦射之術,但同窗的體力像他那麽好的人,委實不多。


    跑了許久,他也覺得餓了,便將好不容易逮到的野兔就地正法。好在他不是那起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那種文弱書生,剖個兔子沒有任何問題。


    這件事,著實有些丟臉。練習騎射,連弓都不知丟到了哪裏,最終還是徒手抓住了野兔。


    方錦書眨巴了一下眼睛,方才她要是沒有眼花的話,她看見了什麽?


    堂堂刑部尚書,竟然會不好意思的臉紅了?


    這,實在是太過稀奇。


    這次巧遇,權墨冼不再是那個周身繃得緊緊的少年郎,原來他還有如此有趣的一麵。越是細想,她越是覺得好笑。實在是忍俊不禁,埋著頭笑了起來。


    權墨冼無奈的看著笑得渾身發抖的小姑娘,心中暗道:笑吧笑吧!我就知道,這件事若被人知道了,就是這個反應。


    都是你這個死兔子!把你吃了真是一點都不冤枉。


    芳菲沒搞懂方錦書在笑什麽,不過看著姑娘開心,她也高興。


    過了半晌,外麵的雨勢逐漸變小。權墨冼手中的烤兔,也變得金黃金黃,傳出了誘人的香味。


    盯著往下流淌著脂肪的烤兔,芳菲情不自禁的吞了一下口水。就連方錦書,聞到烤兔的香味,也情不自禁的抽了抽鼻子。


    她們正在長身體的時候。吃了這麽久的齋飯,雖然沒什麽不適,方錦書更不是嘴饞的人。但聞到這樣許久不曾嚐到的肉香,也口舌生津。


    權墨冼從懷中摸出一柄牛角尖刀,手法嫻熟的從兔子最嫩的腿上,割了兩條肉下來,遞給芳菲。


    “我一個人也吃不完,見者有份。”他笑道,心中卻想著:你們吃了我烤的兔子肉,總不會再將我的糗事說出去吧。


    這叫吃人嘴軟,用兔子肉封口。他得意極了,道:“四姑娘,你算不得修士,不用守戒律。”


    確實,因為吳尚書說了句話,方錦書算不得佛門弟子。她隻是暫時寄居在淨衣庵,為英烈皇太後祈福。著僧衣僧帽,取法號,都是為了她在庵中行走方便,不顯得那麽突兀。


    芳菲看了一眼方錦書,見她沒有反對,便將兔腿肉拿了一條給她。見她接了,自己也高興的捧著撕咬起來。


    相比之下,方錦書就要斯文許多。


    直接用手拿著吃烤兔,這也對她來說,也絕對是種新奇的體驗。


    剛剛拿到手中時,她甚至有種不知該如何下口的感覺。要像芳菲那樣直接咬?她猶豫了片刻覺得自己做不到,那吃相未免太過不雅。


    前世今生受到的禮儀規範,已經刻入了她的靈魂,她實在是做不到。


    略想了想,才用水蔥一樣的手指,撕下一縷兔子肉,放入口中細細咀嚼。


    條件有限,這隻烤野兔連鹽都沒有放,更別提其他的香料。但勝在食材新鮮,權墨冼的手藝又很好,將火候掌握得極好。哪怕是受過一場大雨而中斷過,也將野兔烤得外酥裏嫩,吃起來香噴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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