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艾同映。愛任何值得我愛的東西,追求任何值得我追求的事物。不喜歡拘束,隻想做自己想做的事情。這就是我。

    今天是我十七歲的生日。

    十七歲,很多人都說這是一個春光灩瀲的年紀。鮮嫩得如荷葉上的水滴。一生中最好看的容顏就是生長在這嬌寵的年歲裏。

    我義無反顧地認同著這些美好的字字句句。我迫不及待地想要步入這個年齡段。或許是我太幸福,所以生活總是讓我有很多期待。事實也確實是如此,我確實很幸福。

    我有知心的朋友,她會無時無刻給予我關心;我有一個幸福的家庭,爸爸媽媽恩愛,對我疼愛;我還有一個我愛的和愛我的男朋友,他是我生命中最耀眼的一束陽光。愛情,友情,親情對我來說都是圓滿的。

    有時候我自戀地認為,上帝一定是個帥哥,寵愛我這樣如花的女孩。可是我不能愛上帝,因為我已愛上了我的最愛。

    爸爸媽媽從我生日的前幾天就開始為我籌劃十七歲生日。可是我的一盆冷水卻讓他們從頭涼到腳。我說“爸爸媽媽,生日我要出去過,你們隻要祝我生日快樂就行了。”

    他們知道我的小心思,露出疼愛的笑容也就把這件事作罷。爸爸媽媽都知道我想要的是什麽,他們是真的希望我幸福,所以會放任我去擁抱幸福。我感動地依偎在他們懷裏,把他們抱得緊緊的。

    爸爸媽媽,謝謝你們生下我,給了我這麽多幸福。現在我長大了,以後我也一定會讓你們幸福。

    從生日的前幾天就開始馬不停蹄地騷擾阿聖,“阿聖,再過五天就是我生日了,準備好生日禮物了嗎?”;“阿聖,真期待你的禮物,時間怎麽過得這麽慢啊。”;“阿聖,我的生日怎麽還不到啊,我真擔心你都把我的生日給忘了。”;“阿聖,你千萬不要忘了我的生日啊”……

    阿聖真名叫司聖。很優雅的名字。用腳趾頭想想也知道,我的阿聖是我最最親愛的。之所以不要上帝,是因為有了阿聖我已足夠。

    我之所以幸福,是因為我是一個容易滿足的人。

    他是全世界最聰明,最溫柔,最帥氣的人。所有的女生都喜歡他。可是在阿聖的心裏隻有我一個人。這是我最自豪的地方。女孩的虛榮心是天生的。我喜歡阿聖對別的女生的冷漠無視;我喜歡阿聖叫我“親愛的小映”;我喜歡我們手牽手走在學校的櫻花樹下迎著無數或是羨慕或是嫉妒的眼光。

    阿聖永遠都不會對我發火,就算連我都覺得自己每天給他二十個電話任性得過份了。他永遠都是平靜得沒有波瀾的語調,永遠不耐煩地說著“親愛的小映,乖,我不會忘記你的生日的。”;“小映,你的生日禮物我已經準備好了,一定會讓我的小映滿意的。”……我的阿聖,他是個溫柔至極的男生。

    我十七歲的生日要和阿聖一個人過。

    爸爸媽媽都知道我有這樣一個優秀的男孩做男朋友。他們從來都不會因為青春年少而阻撓我做任何自己想做的事情。阿聖常常被我拖到我們家玩,他總是一副認真謙虛的模樣。爸爸媽媽對他很滿意。他們跟我說“有這樣一個男生照顧你,以後我們也就放心了。”

    我會流眼淚。有時候眼淚是落得毫無征兆的,不知道是哪些句子慢慢落入心底,以不可阻擋地趨勢溫柔了我的心扉。

    米樂也打來了電話祝我生日快樂。丫的,這丫頭就是嘴巴不靠譜。我告訴她生日要和阿聖一個人過,她竟然通過電話色迷迷地說了兩個字。那兩字通過電話線傳到我的耳朵裏,勾勒出我一臉的紅暈。

    誰都知道我愛阿聖。我想,這輩子我都不能放下對阿聖的愛,我會永遠阿聖的。就像月亮隻能和天空在一起,我也隻能和我的阿聖在一起。因為我這個笨蛋,隻有和他在一起才會幸福。

    我親愛的阿聖,是我青春年少裏最美麗的迴憶,最燦爛的煙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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