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的日子,果真定南王去哪裏都會帶上她,這讓她有些措手不及,本來想好隻做一個普普通通的人,可是這樣跟在他的身邊,再普通不過的人也不可能普通。
經過三個月的熟悉,她已經可以輕鬆自如地應付來自各地的商鋪的事宜,而這樣的能力讓所有人都知道她在定南王心中的位置,更使人分外眼紅。
轉眼已出穀將近一年,她想到婆婆的忌日,不由地想迴花穀祭祀一番,所以決定找個合適的機會跟定南王告假。
這一日定南王照常上朝,卻在朝堂上得到鄰國水國的犯境,而作為皇帝的得力助手,定南王被封定國將軍而被派往南疆。
當尋真得知這個消息的時候,定南王已經去了點將台,她不免為他多了些擔心。
自從她跟隨定南王後,子福一直做為她的助手,可見她對定南王的重要性。
突然的犯境,突然的賜了兵權,這讓她這個一直不願多想的人都不得想像,這樣的結果是好是壞。
“子福,你把這封信交於王爺,切記,不許假他人之手。”
“尋真,這…”子福跟隨尋真以來,一直很欣賞這個看似淡漠的人,知道這一定是十分重要的信,可他又不放心留他自己。
“子福,再過幾日便是我婆婆忌日,我要先迴一趟祁山,你先與王爺會合,最慢二十天後我定會趕到雨都。”
尋真隱隱壓下心中的不安,雖然她一直緊守心中信念,卻也不得不說,她還是被他吸引,雖然她一直認為這樣的感情絕對沒有結果,可這一刻她好怕。
這讓她想到了現代時的自己,六歲時,她被表姐強行奪走了本來屬於她的禮物,那是一位說是她母親好友的阿姨送的,可是她不敢說,隻能偷偷躲在離家不遠的路邊哭。就是那次意外,她遇到了那個比她大一歲,讓她暗戀了多年的男子,她從不知道就是那個男孩子一個溫暖的笑容,讓她的心溫暖了多年。
他陪在她的身邊整個傍晚,用長在路旁的狗尾巴草,教她編她認為是這一生最漂亮的草戒指。直到夜深傳來唿喊的聲音,他才牽著她的手迴去,把她送迴家,隻是她慢慢知道自己永遠配不上他,而且他們之間還有著不可逾越的輩份,雖然沒有血緣,卻也是要叫舅舅。
她把他記在了心裏,卻從不去奢望,為了跟隨他的腳步,她一直努力,隻為了可以進有他的學校,怕因為學費太高,姥姥不同意,所以她十一歲就開始邊打工邊讀書。
隻是她也從不敢去仔細看他,隻是遠遠地望上一眼就覺得很滿足。她一直在心裏告訴自己,隻要看著他幸福就好。
十七歲時,與她同歲的表姐偷了她的日記本,發現了埋藏了十一年的秘密,並且十分可惡地在整個學校到處宣揚,她便成了當時整個學校裏最可笑的笑話。
本來這樣的傷害已經讓她覺得深刻,卻不想還有更深刻的等著她,一日,她照舊進了校門,可怎麽也想不到迎麵來的一群男女,而帶頭的竟然就是他,那是她看過他最仔細的一次,卻也是最後一次,最狼狽的一次。
她清楚的記得他當時的眼神,使得後來每每想走近她男生,都會讓她想起那一種神情,讓她感到悲憤與痛苦。
記得他用一種及其輕蔑和冷傲的口氣說出她一生都不會忘掉的話:“記住,以後別在出現在我的眼前,知道不知道,就你這樣的人根本就不配,就算暗戀也不配。”
至始至終她都沒有開口,亦沒有掉淚,隻是輕輕轉過身慢慢走掉,如同失了靈魂的行屍走肉,痛的再也感覺不到痛。
她第一次覺得自己好傻,帶著年少的衝動拿著積攢了許久卻少得可憐的積蓄,到了另一個城市,找到了那個流著相同血卻十分厭惡她的父親,她忍下了他對她的羞辱,謾罵,可誰又知道那個人前人後十分風光的大善人,竟然連她這個親骨血活這個世上都容不下。
而她的母親也在她二十五歲的時候死去了,可是誰知道得知這個消息的方式竟然是從電視上,她的母親死於毒癮發作,死在她已經不知進過多少次的戒毒所裏,而最可悲的卻是時至一個月無人認領屍體。
她一直認為自己忘了,可是她仍沒有忘記,這也是為什麽她會覺得一直對她很冷淡的花婆婆讓她感到溫暖,花穀的三年也算是她一生中最幸福的時光,她可以忘記所有不幸,隻感覺到自己活著。
婆婆的離世,讓她不得再踏入這冷暖人間,並且遇到那個有著與他相同眼睛的男人,還遇到那個與她現代有著相同相貌的女子。
呆在他的身邊,雖然不及一年,可是她知道自己已經動心,但她不會再犯相同的錯誤,所以越是想淡漠就無法淡漠,越是想漠視卻無法漠視。
那個在心中滋長的情愫,讓她每每清靜的時候都體會到痛苦,雖然她隻跟他簽了一年的契約,可是她知道有些東西卻無法用契約來約定。
經過三個月的熟悉,她已經可以輕鬆自如地應付來自各地的商鋪的事宜,而這樣的能力讓所有人都知道她在定南王心中的位置,更使人分外眼紅。
轉眼已出穀將近一年,她想到婆婆的忌日,不由地想迴花穀祭祀一番,所以決定找個合適的機會跟定南王告假。
這一日定南王照常上朝,卻在朝堂上得到鄰國水國的犯境,而作為皇帝的得力助手,定南王被封定國將軍而被派往南疆。
當尋真得知這個消息的時候,定南王已經去了點將台,她不免為他多了些擔心。
自從她跟隨定南王後,子福一直做為她的助手,可見她對定南王的重要性。
突然的犯境,突然的賜了兵權,這讓她這個一直不願多想的人都不得想像,這樣的結果是好是壞。
“子福,你把這封信交於王爺,切記,不許假他人之手。”
“尋真,這…”子福跟隨尋真以來,一直很欣賞這個看似淡漠的人,知道這一定是十分重要的信,可他又不放心留他自己。
“子福,再過幾日便是我婆婆忌日,我要先迴一趟祁山,你先與王爺會合,最慢二十天後我定會趕到雨都。”
尋真隱隱壓下心中的不安,雖然她一直緊守心中信念,卻也不得不說,她還是被他吸引,雖然她一直認為這樣的感情絕對沒有結果,可這一刻她好怕。
這讓她想到了現代時的自己,六歲時,她被表姐強行奪走了本來屬於她的禮物,那是一位說是她母親好友的阿姨送的,可是她不敢說,隻能偷偷躲在離家不遠的路邊哭。就是那次意外,她遇到了那個比她大一歲,讓她暗戀了多年的男子,她從不知道就是那個男孩子一個溫暖的笑容,讓她的心溫暖了多年。
他陪在她的身邊整個傍晚,用長在路旁的狗尾巴草,教她編她認為是這一生最漂亮的草戒指。直到夜深傳來唿喊的聲音,他才牽著她的手迴去,把她送迴家,隻是她慢慢知道自己永遠配不上他,而且他們之間還有著不可逾越的輩份,雖然沒有血緣,卻也是要叫舅舅。
她把他記在了心裏,卻從不去奢望,為了跟隨他的腳步,她一直努力,隻為了可以進有他的學校,怕因為學費太高,姥姥不同意,所以她十一歲就開始邊打工邊讀書。
隻是她也從不敢去仔細看他,隻是遠遠地望上一眼就覺得很滿足。她一直在心裏告訴自己,隻要看著他幸福就好。
十七歲時,與她同歲的表姐偷了她的日記本,發現了埋藏了十一年的秘密,並且十分可惡地在整個學校到處宣揚,她便成了當時整個學校裏最可笑的笑話。
本來這樣的傷害已經讓她覺得深刻,卻不想還有更深刻的等著她,一日,她照舊進了校門,可怎麽也想不到迎麵來的一群男女,而帶頭的竟然就是他,那是她看過他最仔細的一次,卻也是最後一次,最狼狽的一次。
她清楚的記得他當時的眼神,使得後來每每想走近她男生,都會讓她想起那一種神情,讓她感到悲憤與痛苦。
記得他用一種及其輕蔑和冷傲的口氣說出她一生都不會忘掉的話:“記住,以後別在出現在我的眼前,知道不知道,就你這樣的人根本就不配,就算暗戀也不配。”
至始至終她都沒有開口,亦沒有掉淚,隻是輕輕轉過身慢慢走掉,如同失了靈魂的行屍走肉,痛的再也感覺不到痛。
她第一次覺得自己好傻,帶著年少的衝動拿著積攢了許久卻少得可憐的積蓄,到了另一個城市,找到了那個流著相同血卻十分厭惡她的父親,她忍下了他對她的羞辱,謾罵,可誰又知道那個人前人後十分風光的大善人,竟然連她這個親骨血活這個世上都容不下。
而她的母親也在她二十五歲的時候死去了,可是誰知道得知這個消息的方式竟然是從電視上,她的母親死於毒癮發作,死在她已經不知進過多少次的戒毒所裏,而最可悲的卻是時至一個月無人認領屍體。
她一直認為自己忘了,可是她仍沒有忘記,這也是為什麽她會覺得一直對她很冷淡的花婆婆讓她感到溫暖,花穀的三年也算是她一生中最幸福的時光,她可以忘記所有不幸,隻感覺到自己活著。
婆婆的離世,讓她不得再踏入這冷暖人間,並且遇到那個有著與他相同眼睛的男人,還遇到那個與她現代有著相同相貌的女子。
呆在他的身邊,雖然不及一年,可是她知道自己已經動心,但她不會再犯相同的錯誤,所以越是想淡漠就無法淡漠,越是想漠視卻無法漠視。
那個在心中滋長的情愫,讓她每每清靜的時候都體會到痛苦,雖然她隻跟他簽了一年的契約,可是她知道有些東西卻無法用契約來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