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姑會武,且不低,耳力甚靈,何況她是時刻注意聽著,花房內輕微地一聲磕碰聲響,她盡收耳裏。


    永書被難姑攆至隔壁花房門外側站著,離得較遠,又無身手,更無先知的時刻注意,難姑聽到的,他全然沒有聽到。


    難姑提步往永書走近,三五步的距離,走得飛快,眨眼間便走到毫無防備的永書身側,抬手一個手刀劈下,幹淨俐落地將永書劈昏過去。


    永書往後倒,難姑順手接住,隔壁有主的空花房隨之悄無聲息地開了門。


    小麥走了出來,他自難姑手中接過永書,安靜地將永書扛進隔壁空花房。


    是早有計劃,難姑與小麥合作無間,不過幾息間,便讓永書安靜地消失在三樓樓道裏。


    難姑迴到薔薇房門前當門神。


    小麥把永書安置在隔壁空花房後,出來往薔薇房門前叩叩兩下,裏麵傳出夜十一低低的一聲進,他推門而入。


    莫息果然已趴在案桌上不醒人事。


    無需夜十一開口,小麥自知他進來是做什麽的,走近客座將莫息扛起,往內室走,內室有一張借客人小憩的榻,將莫息放平躺在榻上後,他無聲退下。


    聽到門闔上的輕響,夜十一曉得花房內又僅餘她與莫息兩人,她於榻沿坐下,伸手摸索著落在莫息的臉頰上,指腹光滑的觸感,令她不覺嘴角上揚。


    十年前,心知楊揀算計她,她仍為達目的甘願落入楊揀的圈套,中刀落江的那一刻,她想過或許就那樣死了。


    怕麽?


    噩夢中她死過一迴,相較死於難產的錐心之痛,此生真若那樣死了,倒也輕鬆。


    故那一刻,她不怕。


    隻是母親之死尚未真正查清,她又豈能甘願就那樣死了?


    有著這一股子不甘願,她硬是自十年前那一場九死一生的圈套中爬迴人世。


    猶記得親自帶著鬼雀來接應她的郝龍,於事後問她:“你甘願入圈套之前可曾想過,倘我救不了你,你活不過來怎麽辦?”


    當時她已被郝龍費了九牛二虎之力自地府拉迴來,平躺於榻上氣絲猶存,露出極為虛弱的笑,聲低如蚊道:“我信穀主的醫術,更信我想查清母親之死的執念。瞧,我這不是活過來了麽,我賭贏了。”


    郝龍聞言,甚是無奈,隻能看著她搖頭歎氣:“你這性子,與你母親如出一轍,皆是認定了,九頭牛也拉不迴來。當年你母親不聽我勸,執意而為,結果以性命相抵,如今你亦相同,雖活著,卻活得九死一生。”


    “饒是僅一絲生機,我也不會放棄真相。”


    “罷了,罷了。十一,你隻需記住,倘有朝一日,天下已容不得你,你便迴來,我雀穀,永遠是你的家。”


    她不惜連自已也算計,把身為夜家女的一切丟掉,重生成為琅琊王氏女,隻為再次踏上京城,與皇族決一雌雄,得到她想要的答案。


    而夜莫兩家,再不會為她所累。


    “可……”夜十一指腹上移,至莫息發鬢,她看不見,隻能循著難姑與她形容的地方,撫上他因她而一夜白頭的那幾縷白發:“可我終究,還是傷了你。”


    淚濕了白綾,緩緩落下。


    攤開榻裏側長備的錦被,輕輕蓋到莫息身上,夜十一隨之脫鞋上榻,鑽入被窩,頭枕在他的胳膊上,側身依偎進他的懷裏,伸手摟住他的腰。


    蹭了又蹭,扭了又扭,她尋了個舒適的姿勢後,另一手扯了扯錦被,連同她自已也蓋上。


    她既有心讓夜小老虎消失,又怎會留著牙痕給他認?


    當年她傷好下地,頭一件事兒,便是讓郝龍幫她祛除左手腕上不深不淺的牙痕。


    “此牙痕本不難祛除,然此痕我若沒看錯,當時被咬後,應是用了藥加深鞏固痕跡,否則此痕留不到今日,可對?”


    她點了點頭。


    他咬了她後,嘴裏說著不準她用藥去痕,卻在隔日尋了個機會,他自個拿著藥到她跟前,說是給她抹。


    當時她不疑有他,也是覺得痕去不去無所謂,便由著他抹。


    豈料過後方知,他給抹的藥不僅無法去痕,反是加深鞏固之用。


    她倒也沒動氣,隻覺得這樣的他與夢中的他著實不同,好似變得更幼稚了。


    “你當真要完全祛除也不是沒法子,隻要用我密製的生肌膏抹上月餘,便能如同你胸口那刀痕一般,得如雪肌膚。然抹藥之前,需先去皮刮肉,將加深鞏固的牙痕生生剔掉,那疼可非一般的疼,你可忍得?”


    她又點了點頭。


    夢中難產之劇痛,比赦龍所言剔除牙痕之痛,其程度何止要疼上百倍,隨之辭世,與剛呱呱落地的幼子陰陽兩隔,此痛又何止要更勝千倍。


    說是夢中,可她卻是真真實實經曆一場的。


    百倍千倍的疼痛都受過,此疼又算得了什麽。


    月餘的疼癢難忍過後,她終祛除了他留在她左手腕上的牙痕。


    既是要讓夜家女徹底消失在此世間,那關於她的一切便該徹底抹去,無法抹去的,那她便改。


    故牙痕沒了以後,她開始吃酒。


    從不會吃酒,到千杯不醉,整整一年,她日日泡在酒裏,終讓她改了一杯便倒的體質。


    “你以為我醉了,其實我沒有醉。”夜十一臉頰貼在莫息的胸口,聽著他的心跳聲,聞著他身上的皂角味兒,感受著他身上的溫度,她笑得燦爛至極,宛如偷吃到油的小耗子:“你不曉得,此十年,我把屬於夜十一的一切都改了,千錘百煉,如今我的臉皮,可不是一般的厚。”


    從前不管夢裏夢外,她與他從未分離,即便夢中亡故,她也是瞬間醒了過來迴到六年稚齡,沒過多久他與她四皇子表哥便到靜國公府看她,實際上她與他不曾分離過。


    直至十年前,她設計以死遁離,她與他天各一方,方真正體會到何為分離。


    此十年間,她也方體會到他不在她身邊時,她心裏的某一塊總是空落落的感覺。


    她想他,甚至較之思念父親幼弟,她對他的思念濃烈到連她自已也想不到的地步。


    夢中日複一日,夢外年複一年,原來他一直在她身邊,而她已習慣。


    她年歲不小,她已分得清何為親情,何為心悅。


    十年間,她拚了命壓抑自已,不去探查京城裏所有人事物的一絲一毫。


    爾今,她迴來了,她不會也不必再壓抑自已。


    她想聞他身上的味道,她便聞了。


    她想抱抱他,她便迷昏了他如願地抱上。


    她想嫁給他,她便允了仁國公府的提親。


    他不想娶,可她想嫁,便容不得他想不想。


    退親,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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