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知節認命了。寧晉縣衙拒不執行糧食安全新標準,強令興漢集團和糜氏集團的寧晉分店售賣封存的陳糧。


    寧晉的糧食問題得到了解決,倒是周邊的幾個縣的百姓紛紛湧入寧晉買糧。更有百姓無糧可購,餓死在前往寧晉買糧的路上。


    梅知節所打開的缺口,讓周邊幾個縣的封存陳糧瘋狂的湧入了寧晉,恰好滿足了周邊百姓們的購糧需求。隻是事情鬧得太大了,寧晉陳糧走私案成了冀州驚天動地的大案子。


    案情報送梅園政事堂,政相李嚴立即上奏:


    查寧晉縣令梅知節,知法犯法拒不執行糧食安全新標準在前,公然插手商業並強令守法商家售賣陳糧在後。並與周邊數縣形成走私團夥坑害百姓牟利。影響極其惡劣,必須要嚴懲不貸以儆效尤。


    法相蔣琬也表奏:


    法製尊嚴不容褻瀆。今有寧晉縣令公然抗法開法製倒車。不僅令世人開始質疑律法的合理性,還讓一部分人不再敬畏律法。陳糧走私並公開售賣就是明證。為了表明梅園依法治國的決心,需公開審理並處以極刑。


    劉立接到奏章之後,立即召集五相議事。


    商相辛憲英發言說:“陛下,寧晉糧源斷絕,二十萬百姓的生計是大事。梅知節的決斷,寧晉沒有百姓餓死,倒是周邊的幾個縣,那幾位奉公守法的縣令治下,據情報部統計有一千二百七十三名百姓餓死於購糧途中。法理人情,梅縣令的做法違了法,卻救了百姓的命呀!”


    “商相此言大謬,梅縣令身為政事堂屬官,一言一行都代表著官府行為。持身不正,何以成為百姓的表率。有困難也不是知法犯法的理由。家家有本難念的經,每個地方都有源源不斷的困難。要是不能懲前毖後,如何規範官府行為?梅園政事堂屬官十萬,此例一開,後果不堪設想!”政相李嚴反駁說。


    “寧晉縣令梅知節公然抗法,雖情有可原,然法不容情!倘若有人知法犯法而不受懲罰,心存僥幸者必定會以此為據。千裏之堤,潰於蟻穴!一旦百姓對法律的敬畏之心消失殆盡,依法治國就會成為一句空話。”法相蔣琬拱手表奏。


    “醫相,軍相,你們兩位怎麽看的?”興漢大帝劉立示意法相蔣琬暫停發言。


    “陛下,人比人得死,貨比貨該扔。咱們不管從什麽角度考慮,似乎都忽略了一個重要的問題——寧晉在冀州大旱中沒有百姓餓死。周邊幾個縣卻餓死了一千多人。”醫相董奉起身說道。


    “陛下,臣覺得隻要是做事的人都會有錯處!政事堂的內部事務,臣本來應該插手。隻是情報部的消息擺在麵前,又不能視而不見。隻好替梅縣令說一句公道話!”軍相薑維見實在是躲不過了,隻好硬著頭皮說道:“奉公守法餓死千人,公然抗法一個不死。一旦處罰寧晉縣令梅知節,就是告訴政事堂屬官——為了自保就可以不顧惜百姓的生命。這樣的結果很可怕?”


    “軍相應該知道,寧晉縣令公然抗法,強令治下糧商店鋪銷售劣質糧食!不僅挑釁了法律的尊嚴,還形成了走私劣質糧食的利益集團。要是不抓個典型,別的地方再來個有樣學樣。法律就是一紙空文!陛下,巨以為:功是功,過是過!法律是唯一的評判標準,任何人都不得例外。”


    興漢大帝劉立綜合了五相的意見,達成了對於寧晉縣令梅知節的處理決定。


    梅園特使快馬奔赴冀州傳達詔命,隨後又趕到寧晉縣衙,當眾宣讀:


    寧晉縣令梅知節在冀州大旱期間措施得力,應對精準。百姓安居樂業,是為大功一件,特晉爵一級以酬功勳。


    劣質糧食走私案,寧晉縣令梅知節知法犯法,罪不可赦。著刑部衙門冀州分部公開審理,依法宣判治罪。


    寧晉縣令梅知節革職留爵,交由刑部衙門冀州分部監押。暫免勞動改造,應有待遇保持不變。


    “做事受罰,這是哪門子的道理呀?”梅知節的女兒梅花不服氣的質問特使:“是不是應該奉公守法,坐視百姓餓死?”


    “花兒,不要胡鬧。爹就你一個孩子,將來的一切都要靠你來繼承呢?記住:凡我梅家後人,當有兼善天下的胸懷!為了百姓不惜身,方是為官處事之道!”梅知節義正言辭的說道。


    “爹,花兒不服!”梅花說道。她實在是想不通。寧晉百姓安然度過了冀州大漢,作為父母官的父親卻要問罪待審。特別是先晉爵再問罪的矛盾做法,更是讓人不解其中意。


    “花兒,爹不後悔!你已經長大了。誰說女子不如男,爹相信你可以撐起梅家!”梅知節說道。


    梅園酬功在前,是認可了梅知節造福一方百姓的努力。隻是公然抗法,走私劣質糧食,也是不可估量的大錯。有功必賞,有罪必罰。這就是最好的明證。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刑部的人帶走了梅知節,寧晉二十萬百姓沿途相送。百姓吃水不忘挖井人,都記在心裏呢?


    梅府花園的涼亭,梅花剛哭過一場,突然發現亭中出現了一個陌生人。


    “你是什麽人,我爹才剛剛被刑部的人帶走,就有人明目張膽的欺負梅家嗎?”梅花後退幾步靠在涼亭的柱子上,色厲內荏的喝問。


    “姑娘不必誤會,有我在可保梅府上下的安全無虞。隻是我分身乏術,拯救寧晉縣令梅知節的事情就靠姑娘你了。”劉正望著稚氣未脫的梅花,鄭重其事的說道。


    “我也想救我的父親,可是我沒有辦法!”梅花說道:“再說了,父親把梅府交給我,我也不能擅離職守呀!”


    “要是你父親不在了,你也守不住梅府。倒不如信我一迴,替你父親爭取那一線生機。事不宜遲,趕快行動吧!”劉正說道:“我是興漢山莊的人,你應該有所耳聞吧?”


    “那你為什麽不跟刑部的人說一說,叫他們把我父親給放了?”梅花問道。


    “依法治國是根本,也是保障!咱們允許有人鑽法律的空子脫罪,卻不能以一己之喜好幹預司法!”劉正說道:“在法律框架內替你父親爭取利益,是對律法最好的維護和信任。”


    “你告訴我,我該怎麽做?我全聽你的。”梅花說道。她決定放手一搏。


    “寧晉城南新開了一家律師事務所,可以協助你替你父親爭取合法權益!”劉正說道。


    “律師是什麽?”梅花問道。


    “律師是訟師的升級版!”劉正迴答說:“訟師為了勝訴可以無所不用其極,甚至是顛倒黑白;律師的存在,是最大限度的在原告和被告之間達成平衡,以最小的代價解決雙方之間的爭議問題。”


    “你的意思是說找了律師,就可以最大限度的保護我的父親,讓他老人家少遭點罪嗎?”梅花問道。


    劉正點了點頭說:“你可以這麽理解。想要解決你父親的問題不太容易,有律師的存在就可以保障他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好!”梅花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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