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編輯部的路上,高遠迴想了一下這個第一階段的任務,是要求解開雜誌封麵上的暗號,並盡快找到留下這些暗號數字的人是誰。
現在暗號已經解開了,那麽找到誰留下的暗號,隻要去問問編輯部的人就應該能夠知道。那自己感覺哪裏不對呢?
就暗號內容來看,應該是想讓人幫忙找親人。但如果真的是這樣,發布信息的人直接發表信息更加明確的文字找人幫忙就好了,或者也可以直接委托私家偵探開展調查,為什麽要這麽麻煩的在雜誌封麵上留暗號呢?
難不成留下暗號的人並不想讓人知道自己想要找親人?至少是不想讓太多人知道這件事,所以才大費周章的留下暗號等待有人來破解?
可如果是這樣,隻要私下委托個私家偵探就好了啊,還是說留暗號的人連找偵探的機會也沒有?
要是這樣的話,自己現在去編輯部真的能問出結果嗎?
也不對,這暗號要印在封麵上,必然要經過編輯部的審核,編輯肯定是知道是誰要求在封麵上印上這個塗鴉的。
既然留暗號的人能做到這些,沒道理不能去請私家偵探——換個方麵考慮,是不是這個人隻能做到這點,而無法做更多?
而且自己的挑戰任務可是“富豪的焦慮“,到目前為止富豪在哪呢?
“說起來,這個人為什麽要留暗號而不是直接發廣告呢?”
服部說出了高遠正在思考的問題。
“哎?這應該算是考驗一類的吧?”
和葉有些不明所以。
“如果是我想請人幫忙也的看看那個人也沒有能力幫到忙啊?”
“這一點我當然想到了,可是如果僅僅隻是幫忙尋找不見的親人的話,直接找警察會更簡單吧。”
服部說道。
“換句話說,對方找親人的理由可能沒法在警方那裏立案?”
提出了這樣的疑惑,服部開始了深思。
“可是如果上親人不見的話,警察沒理由會不立案的。”
和葉反駁道。
“那會不會是這樣一種情況,對方要找的是一個可能存在的親人?”
高遠聽著他兩的對話,擴展了思路。
“比如你小時候爸媽跟你說你其實有個哥哥,但你從來沒見過,等你長大後父母也去世了,你忽然想起父母說過的你還有個哥哥的話,於是一時興起想找到他。”
“如果是類似這樣的情況的話,確實可以解釋為什麽對方不選擇報警。可是依舊沒法解釋為什麽會選擇在雜誌封麵留下這個暗號,而不直接寫出委托?”
服部補充起來。
“對啊,直接寫的話說不定還能收獲不少別人提供的線索的呢,為什麽要搞得這麽麻煩,讓人看不出來。”
和葉不解道。
“也許就是想讓人看不出來也說不定。”
服部忽然想到了什麽。
“就像被歹徒軟禁起來的人想向外傳遞消息,肯定不能明目張膽的寫出自己的遭遇,以防止被歹徒發現。或許留暗含那人也是這種類似的狀況。”
“那麽這個留暗號的人是在提防誰啊?”
和葉問道。
“編輯!”
聽到這裏,高遠跟服部突然異口同聲的說出了答案。
“因為那個人知道,要是被編輯發現了他的意圖,他這個信息就發不出去了。”
服部補充起來。
“哎?可是為什麽要提防編輯啊?而且即便留暗號那個人不想讓這家的編輯發現,也完全可以找別家媒體啊。”
和葉問道。
“也許是因為這件事但凡被編輯發現都是那個人所無法接受的,所以即便是找別的媒體發表,隻要最終編輯知道這件事,那麽他所做的一切就白費了。”
服部推測道。
“不過這樣一來,我們去找編輯詢問塗鴉來源還真是一步臭棋呢!”
“那如果是這樣的話,留暗號的人堤防的也未必就是編輯啊?他隻是不想讓看雜誌的某個人知道他其實是在找親人而已。”
高遠推翻了剛才的論斷。
“而且關於為什麽要發表在這篇雜誌上,其實還可能是他唯一能夠接觸的媒體,就是這本雜誌呢!“
高遠忽然說道。
“哎!因為就算是發暗號也完全可以發在別媒體上,放在時尚雜誌這一點確實很奇怪。如果他因為沒得選的話,那就說的通了!”
服部忽然說。
“那現在綜合來看,留暗號的人隻能在雜誌上留下暗號,目的是想尋找一個可能存在的親人,但他想找親人這件事不能讓某個人知道,這麽想的話,會是什麽狀況呢?”
高遠說著,心裏大概有了種模糊的想法,因為這係列事件可是叫做“富豪的焦慮”!
“既然這樣的話,那我們去查點資料嘛。畢竟一個隻能選擇在時尚雜誌發表自己的暗號,並能讓編輯把這麽塗鴉放到封麵上的人物,其實本身就很有限吧!”
服部總結道。
於是,三人去了大阪的圖書館,開始查找與這本雜誌有關的人物資料。
期間,服部平次還打電話給大瀧警官,詢問最近是否發生過有關這本雜誌高層人物的事件。
很快,三人找到了一絲端倪。
大概一周前,該雜誌的一位董事跟一位大股東一起坐車出差,發生了車禍。
司機當場死亡,兩人則受了重傷,不過現在都搶救了迴來,目前他們已經轉入一家外人難以接觸的私人醫院,由他們的親屬及他們親屬聘請的看護在醫院陪護他們。
這裏麵比較有意思的是,這家雜誌社有點類似家族企業,陪護那位董事的親屬本身也在這家雜誌社上班!而那位大股東的兒子更還是這家雜誌社的總編!
而出車禍的兩人由於本身年事已高,這次出了這麽大的事故,健康狀況其實不太樂觀。那位董事還好,還能在醫院處理一些工作相關內容,而那位大股東本身似乎就有什麽很大的毛病,現在基本生活已經無法自理,所以他的一切生活都需要作為他兒子的那位總編以及那位總編聘請的看護負責著。
而從大瀧警官那則得到一些更重要的消息。
交通警察在醫院詢問那位董事關於車禍細節時,雜誌社的人還曾拿新一期的雜誌封麵讓其審核!
“這麽看來,留暗號的人,很可能就是這位董事了。”
服部說道。
“是嗎?我倒是覺得這個股東的可能性大一點。”
高遠看著這兩人可找到的履曆說道。
“這個董事是純藝術出生。而這位大股東,可曾經在化工廠工作過!”
“就憑這個?”
“不,憑這個。”
高遠翻出了另一篇報道說道。
現在暗號已經解開了,那麽找到誰留下的暗號,隻要去問問編輯部的人就應該能夠知道。那自己感覺哪裏不對呢?
就暗號內容來看,應該是想讓人幫忙找親人。但如果真的是這樣,發布信息的人直接發表信息更加明確的文字找人幫忙就好了,或者也可以直接委托私家偵探開展調查,為什麽要這麽麻煩的在雜誌封麵上留暗號呢?
難不成留下暗號的人並不想讓人知道自己想要找親人?至少是不想讓太多人知道這件事,所以才大費周章的留下暗號等待有人來破解?
可如果是這樣,隻要私下委托個私家偵探就好了啊,還是說留暗號的人連找偵探的機會也沒有?
要是這樣的話,自己現在去編輯部真的能問出結果嗎?
也不對,這暗號要印在封麵上,必然要經過編輯部的審核,編輯肯定是知道是誰要求在封麵上印上這個塗鴉的。
既然留暗號的人能做到這些,沒道理不能去請私家偵探——換個方麵考慮,是不是這個人隻能做到這點,而無法做更多?
而且自己的挑戰任務可是“富豪的焦慮“,到目前為止富豪在哪呢?
“說起來,這個人為什麽要留暗號而不是直接發廣告呢?”
服部說出了高遠正在思考的問題。
“哎?這應該算是考驗一類的吧?”
和葉有些不明所以。
“如果是我想請人幫忙也的看看那個人也沒有能力幫到忙啊?”
“這一點我當然想到了,可是如果僅僅隻是幫忙尋找不見的親人的話,直接找警察會更簡單吧。”
服部說道。
“換句話說,對方找親人的理由可能沒法在警方那裏立案?”
提出了這樣的疑惑,服部開始了深思。
“可是如果上親人不見的話,警察沒理由會不立案的。”
和葉反駁道。
“那會不會是這樣一種情況,對方要找的是一個可能存在的親人?”
高遠聽著他兩的對話,擴展了思路。
“比如你小時候爸媽跟你說你其實有個哥哥,但你從來沒見過,等你長大後父母也去世了,你忽然想起父母說過的你還有個哥哥的話,於是一時興起想找到他。”
“如果是類似這樣的情況的話,確實可以解釋為什麽對方不選擇報警。可是依舊沒法解釋為什麽會選擇在雜誌封麵留下這個暗號,而不直接寫出委托?”
服部補充起來。
“對啊,直接寫的話說不定還能收獲不少別人提供的線索的呢,為什麽要搞得這麽麻煩,讓人看不出來。”
和葉不解道。
“也許就是想讓人看不出來也說不定。”
服部忽然想到了什麽。
“就像被歹徒軟禁起來的人想向外傳遞消息,肯定不能明目張膽的寫出自己的遭遇,以防止被歹徒發現。或許留暗含那人也是這種類似的狀況。”
“那麽這個留暗號的人是在提防誰啊?”
和葉問道。
“編輯!”
聽到這裏,高遠跟服部突然異口同聲的說出了答案。
“因為那個人知道,要是被編輯發現了他的意圖,他這個信息就發不出去了。”
服部補充起來。
“哎?可是為什麽要提防編輯啊?而且即便留暗號那個人不想讓這家的編輯發現,也完全可以找別家媒體啊。”
和葉問道。
“也許是因為這件事但凡被編輯發現都是那個人所無法接受的,所以即便是找別的媒體發表,隻要最終編輯知道這件事,那麽他所做的一切就白費了。”
服部推測道。
“不過這樣一來,我們去找編輯詢問塗鴉來源還真是一步臭棋呢!”
“那如果是這樣的話,留暗號的人堤防的也未必就是編輯啊?他隻是不想讓看雜誌的某個人知道他其實是在找親人而已。”
高遠推翻了剛才的論斷。
“而且關於為什麽要發表在這篇雜誌上,其實還可能是他唯一能夠接觸的媒體,就是這本雜誌呢!“
高遠忽然說道。
“哎!因為就算是發暗號也完全可以發在別媒體上,放在時尚雜誌這一點確實很奇怪。如果他因為沒得選的話,那就說的通了!”
服部忽然說。
“那現在綜合來看,留暗號的人隻能在雜誌上留下暗號,目的是想尋找一個可能存在的親人,但他想找親人這件事不能讓某個人知道,這麽想的話,會是什麽狀況呢?”
高遠說著,心裏大概有了種模糊的想法,因為這係列事件可是叫做“富豪的焦慮”!
“既然這樣的話,那我們去查點資料嘛。畢竟一個隻能選擇在時尚雜誌發表自己的暗號,並能讓編輯把這麽塗鴉放到封麵上的人物,其實本身就很有限吧!”
服部總結道。
於是,三人去了大阪的圖書館,開始查找與這本雜誌有關的人物資料。
期間,服部平次還打電話給大瀧警官,詢問最近是否發生過有關這本雜誌高層人物的事件。
很快,三人找到了一絲端倪。
大概一周前,該雜誌的一位董事跟一位大股東一起坐車出差,發生了車禍。
司機當場死亡,兩人則受了重傷,不過現在都搶救了迴來,目前他們已經轉入一家外人難以接觸的私人醫院,由他們的親屬及他們親屬聘請的看護在醫院陪護他們。
這裏麵比較有意思的是,這家雜誌社有點類似家族企業,陪護那位董事的親屬本身也在這家雜誌社上班!而那位大股東的兒子更還是這家雜誌社的總編!
而出車禍的兩人由於本身年事已高,這次出了這麽大的事故,健康狀況其實不太樂觀。那位董事還好,還能在醫院處理一些工作相關內容,而那位大股東本身似乎就有什麽很大的毛病,現在基本生活已經無法自理,所以他的一切生活都需要作為他兒子的那位總編以及那位總編聘請的看護負責著。
而從大瀧警官那則得到一些更重要的消息。
交通警察在醫院詢問那位董事關於車禍細節時,雜誌社的人還曾拿新一期的雜誌封麵讓其審核!
“這麽看來,留暗號的人,很可能就是這位董事了。”
服部說道。
“是嗎?我倒是覺得這個股東的可能性大一點。”
高遠看著這兩人可找到的履曆說道。
“這個董事是純藝術出生。而這位大股東,可曾經在化工廠工作過!”
“就憑這個?”
“不,憑這個。”
高遠翻出了另一篇報道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