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這一切,林熹微這才抬頭去看他們的臉。
這些人,都有些麵生,她們身上也沒穿他們學校的校服,而且一個個都是大濃妝,年紀看上去也不像是高中生。
說實話,林熹微根本不認識這票人。
直到……看到那個站在旁邊冷眼望著這一切的女人,她才知道這是怎麽迴事。
那個女人,長得非常漂亮,化那種非常濃的妝,身材也高挑前凸後翹,一身奢侈品的衣服穿在她身上,非常性感。
可即便堆滿了高檔的衣服和珠寶,但也掩蓋不了她身上那種豔俗的味道。
這個女人,是那種比較罕見的能讓男人看一眼就想上的那種女人。
林熹微記得這個人,那天在酒吧碰到過,糾纏著顧晨光的所謂“前女友”,那個嫁了個老頭繼承了天價遺產的女人。
“你是誰?”
雖然被那幫人一陣猛打,林熹微渾身疼得厲害,但她一直都不是什麽愛哭的性格,所以倒也能忍耐得了。
她隻是望向那個主使著,逼問道。
對方這才望向林熹微,她對那三個負責打林熹微的女人道:“把她拽起來。”
林熹微被兩個女人拖了起來,她一隻手被其中一個抓著,想逃都沒機會。
她瞄了一眼教室的門窗,發現都閉得緊緊的,顯然他們是有備而來,早早就把窗戶關上了。
她又看了眼鍾,恰好是七點一刻,顧晨光的節目開始的時間。
本來,她應該已經到了校體育館,坐在台下看他的節目,但,此刻卻被他的“前女友”抓起來一陣猛揍。
林熹微想到之前顧晨光關於這女人的描述,便也明白,這個女人喜歡顧晨光,而且絕不是普通的喜歡,而是那種死纏爛打的喜歡。
顧晨光都被她逼得轉校了,可還是沒有躲開她。
林熹微想到這女人嫁過一老頭子,便明白她是那種為了達到目的什麽都做得出來的人。
而她的目的,很簡單,顧晨光。
“嘖嘖嘖。”
濃妝女人滿是嘲諷的“嘖”了幾聲,道:“你還真是貴人多忘事啊,酒吧裏,你還叫過我大嬸了。”
對啊,的確叫過,卻完全沒想過這女人完全是個瘋子。
她這是在犯法啊!
林熹微是個好女
孩,她不想被一個瘋子折磨,便直接道:“如果你是為了顧晨光,那很沒必要,放過我,我和他分手!”
“你以為我會信你嘛!”
“這有什麽好不信的。”
“留下把柄給我!”
“什麽?”
“你的裸照!”
林熹微這才意識到這票人要幹什麽,一時間滿臉駭然:“你知道你是在犯法嘛!”
濃妝女人不屑地笑了起來:“你大可以去告我,我可是知道,你是你們學校的名人,保送了名校的,嘖嘖嘖,要是你的裸照人手一份。”
林熹微臉色煞白,而那女人揮手示意了一下,另外一女人就過來扒她的衣服。
她的嘴巴起先被人捂住,緊接著是被衣服塞住。
“哢擦”“哢擦”……
接下來,一聲又一聲,林熹微皺緊了眉頭,死死閉著眼,任由他們拍著。
隱約的,她聽到了來自校體育館的聲音,是顧晨光在唱歌,唱的是王菲的《紅豆》。
還沒好好的感受
雪花綻放的氣候
我們一起顫抖
會更明白什麽是溫柔
還沒跟你牽著手
走過荒蕪的沙丘
可能從此以後學會珍惜
天長和地久
有時候有時候
我會相信一切有盡頭
相聚離開都有時候
沒有什麽會永垂不朽
可是我有時候
寧願選擇留戀不放手
等到風景都看透
也許你會陪我看細水長流
林熹微覺得自己也是有病,顧晨光是那個間接害了她的人,可她居然還在聽他唱歌。
聽他唱:“等到風景都看透,也許你會陪我看細水長流。”
一曲終了,而這場齷齪的拍攝結束。
林熹微甚至沒有哭,她隻是把衣服撿起來,一一穿上。
然後她望向對方:“能告訴我你的名字嘛!”
濃妝女人不屑地嗤笑:“怎麽?打算報仇啊?”
林熹微點頭:“對啊!”
對方哈哈大笑,猖狂至極的模樣:“我叫楚蘭,楚國的楚,蘭花的蘭。我等著你報仇,隻要你敢報
警,我立馬把你照片發到網上去,讓我們學霸身敗名裂。”
林熹微隻是拿過自己的包,沒吱聲。
那女人低著頭編輯了一番,然後說:“打電話給顧晨光,然後照著這些念。”
說著,便拿出一張紙條來。
紙條上,是讓她和顧晨光分手的內容,隻是理由比較奇葩一點。
林熹微沒吭聲。
叫楚蘭的女人冷冷威脅道:“你不打,我立馬把你照片發你們學校貼吧!”
林熹微聞言,立馬拿出手機,打給顧晨光。
楚蘭提示道:“開免提。”
林熹微乖乖照做。
而那邊,顧晨光結束了他的節目,自然接得很快,他語調難掩的失落:“寶寶,你不會睡過頭了吧,我給你唱歌你都不來!”
楚蘭示意林熹微開始說話。
林熹微便拿著那紙條,道:“顧晨光,我們分手吧!”
顧晨光明顯愣了一下。
林熹微又道:“我已經膩味你了,我喜歡上別的人,我們班的蘇慕遠,我現在喜歡他。”
那邊還沒吭聲,林熹微隻聽到劇烈的唿吸聲。
楚蘭滿意地點頭,林熹微把手機掛了,然後直接往外頭跑去,他們拿到了想要的東西,得到了想要的結果,自然沒有攔林熹微。
林熹微跑出教室的門,闔上。
他們學校的校門是掛鎖的,大鎖就在一旁,林熹微直接鎖上,然後跑到另一邊的大門,接著鎖上。
鎖好,便拿手機打校長電話。
林熹微在這所學校地位真的相當高,在他們學校和其學校的競爭上,基本上全靠林熹微一個人了,她一個人拿下的榮譽,足夠啪啪啪打諸如師大附中、一中這類傳統重點高中的臉了。
所以校長自然相當寶貝她,而且她來這所學校,還是校長親自邀請的。
她的電話,那邊接得很快。
林熹微直接道:“宋校長,我在學校被外地的人拍了裸照,他們現在還在校內,我把他們關在高二(10)班的教室了,能幫個忙把校內的信號屏蔽掉麽,我怕他們把我照片傳到網上去。”
那邊,校長也嚇了一跳。
林熹微可是他們學校的招牌,可不能這麽毀掉,而且若是她出了事,那絕對是大新聞,屆時學校的名譽絕對損失慘重。
校長立馬同意道:“馬上。”
說著,便直接掛斷了電話,顯然是找人屏蔽校內信號了。
其實這種信號屏蔽,隻是在各種考試的時候才會幹的,但這時候哪裏管得了其他。
林熹微接著,直接報警了,告訴了警察這件事的起因經過,確定他們會趕過來,林熹微就發現手機沒信號,顯然校長屏蔽了校內信號。
林熹微看著緊鎖的教室門,聽到“砰砰砰”的砸門聲,想了下,就跑到門衛處,讓門衛的大叔幫忙看著這間教室,以確保他們絕不會出來。
而她,則在校外開始打電話,這次打的是他們小區一名律師的號碼。
律師姓劉,是他們市相當有名的律師,他們女兒和林熹微關係也相當好,林熹微和他們關係自然也不差,林熹微電話打過去,把大概事情告知了對方,對方便立馬答應了過來幫忙。
林熹微又開始想她還認識誰,唔,她還認識小區內幾位警察,還記得有一位同學的父親是他們市警察局的局長。
林熹微便又開始各種打電話聯係這些警察,甚至是這位警察局局長。
總之,林熹微站在校門口,把自己能想到的全部關係全部人脈都用上了。
直到警察到來,林熹微把事情大概說了一下,然後帶著人到教室去抓人。
門開,那四個女人看著外邊的陣仗,立馬嚇到了。
楚蘭盯著林熹微,睚眥欲裂,顯然是恨慘了她。
林熹微道:“警察叔叔,把他們的手機給我一下。”
林熹微之前找人打過招唿,所以這幾位民警非常配合,林熹微翻了一下瀏覽器曆史記錄和各大社交平台,確認他們還沒傳到網上,這才放心下來,打開相機,自然就看到了自己的照片,她直接把手機格式化。
而且總覺得一遍不夠,於是每個手機都格式化了幾遍。
最後還是不太放心,把內存卡全拔走了。
警察在一旁提示道:“這是證據。”
林熹微點頭:“知道,但對比讓他們坐牢,我的名譽更重要。”
警察沒說什麽。
林熹微確定手機內沒有一張她的照片,她這才還了迴去,想了下,便把錄音筆拿出來,遞了過去:“這是之前我錄的音,這應該能當證據。”
那警察滿臉古怪地看著她,好半晌,咕噥了一句:“
人家根本害不到你。”
林熹微搖頭:“害到了,今天發生的事情對我產生了相當大的刺激,我接下來肯定會出現一係列的精神問題,抑鬱症什麽的。”
警察不知道該說什麽了。
而那邊,楚蘭雙手被銬勞,聽著林熹微的話,大罵道:“我不會放過你的!”
迴應她的,是警察把她押入了警察局。
這邊的動靜鬧得挺大,但學校的學生都在體育館那邊觀看文藝演出,所以,倒也還好。
林熹微很快就見到了他們小區的那位律師,林熹微叫人:“劉叔叔。”
劉律師拍了拍她的肩膀,道:“你處理得很好,接下來就交給我好了。”
林熹微點頭:“謝謝你啊!”
“不用。”
劉律師笑著道,然後去和警察交涉了。
學校這時候的信號屏蔽已經解除了,林熹微特別怕自己的照片被傳上去,所以立馬到貼吧等平台看,沒發現自己的新聞,這才放下心來。
不過,她估計對方立刻傳到網上的概率不大,因為楚蘭拍照明顯是拿來要挾她的,傳上去就失去了要挾她的作用,而她又第一時間找人屏蔽了校內信號,所以應該不會出事。
她確認自己沒事,這才吐出一口濁氣。
而那邊,劉律師和警察交涉完畢,便找到林熹微,道:“我帶你去醫院檢查一下身體。”
林熹微點頭,她的確需要去一趟醫院,她受了點傷,但並不嚴重,但她必須開一份受傷證明,這會成為證據。
去醫院的路上,自然有警察陪同。
林熹微還是關心地問道:“這個如果勝訴了,能判刑嘛!”
劉律師道:“這得看你想按什麽官司來打了,如果這算結夥毆打、傷害他人,法律規定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謹,但如果是尋釁滋事,能判到半年。”
林熹微自然知道尋釁滋事這個,其實是指拍了她照片什麽的,她說:“可是照片我都刪了。”
劉律師笑笑:“不是還有錄音嘛,放心,劉叔叔會給你討迴公道的。”
“謝謝劉叔叔。”
林熹微誠懇地道歉,他能這麽快趕來,她是真的非常感激,她想了一下,又道:“如果我開一份精神抑鬱的證明出來會判嚴一點嘛!”
劉律師笑了一下:“迴頭我帶你去開!”
林熹微禁不住笑了開來。
接下來,自然是去醫院,看病,然後順帶著找醫生驗傷,但她這種傷自然不嚴重,隻能算是輕微的了。
開了一些活血祛瘀的藥,劉律師便把林熹微送迴了家。
林熹微洗了把澡,給自己擦了些藥,便躺在床上睡覺。
說實話,發生了這種事情,不難受是假的,可卻也隻能堅強地處理好。
林熹微已經竭盡所能地做到最好了。
拿著手機,本想打個電話給顧晨光,但想到這事情是因他而起,她一時間也不知道該說些什麽,便隻能作罷。
唔,等她好點吧!
等她從這次的陰影裏走出來,再決定和顧晨光的未來。
這樣想著,林熹微便躺在床上睡覺,因為害怕,她連燈都沒關。
很晚才睡著,醒來……卻已經迴到了十年後。
這些人,都有些麵生,她們身上也沒穿他們學校的校服,而且一個個都是大濃妝,年紀看上去也不像是高中生。
說實話,林熹微根本不認識這票人。
直到……看到那個站在旁邊冷眼望著這一切的女人,她才知道這是怎麽迴事。
那個女人,長得非常漂亮,化那種非常濃的妝,身材也高挑前凸後翹,一身奢侈品的衣服穿在她身上,非常性感。
可即便堆滿了高檔的衣服和珠寶,但也掩蓋不了她身上那種豔俗的味道。
這個女人,是那種比較罕見的能讓男人看一眼就想上的那種女人。
林熹微記得這個人,那天在酒吧碰到過,糾纏著顧晨光的所謂“前女友”,那個嫁了個老頭繼承了天價遺產的女人。
“你是誰?”
雖然被那幫人一陣猛打,林熹微渾身疼得厲害,但她一直都不是什麽愛哭的性格,所以倒也能忍耐得了。
她隻是望向那個主使著,逼問道。
對方這才望向林熹微,她對那三個負責打林熹微的女人道:“把她拽起來。”
林熹微被兩個女人拖了起來,她一隻手被其中一個抓著,想逃都沒機會。
她瞄了一眼教室的門窗,發現都閉得緊緊的,顯然他們是有備而來,早早就把窗戶關上了。
她又看了眼鍾,恰好是七點一刻,顧晨光的節目開始的時間。
本來,她應該已經到了校體育館,坐在台下看他的節目,但,此刻卻被他的“前女友”抓起來一陣猛揍。
林熹微想到之前顧晨光關於這女人的描述,便也明白,這個女人喜歡顧晨光,而且絕不是普通的喜歡,而是那種死纏爛打的喜歡。
顧晨光都被她逼得轉校了,可還是沒有躲開她。
林熹微想到這女人嫁過一老頭子,便明白她是那種為了達到目的什麽都做得出來的人。
而她的目的,很簡單,顧晨光。
“嘖嘖嘖。”
濃妝女人滿是嘲諷的“嘖”了幾聲,道:“你還真是貴人多忘事啊,酒吧裏,你還叫過我大嬸了。”
對啊,的確叫過,卻完全沒想過這女人完全是個瘋子。
她這是在犯法啊!
林熹微是個好女
孩,她不想被一個瘋子折磨,便直接道:“如果你是為了顧晨光,那很沒必要,放過我,我和他分手!”
“你以為我會信你嘛!”
“這有什麽好不信的。”
“留下把柄給我!”
“什麽?”
“你的裸照!”
林熹微這才意識到這票人要幹什麽,一時間滿臉駭然:“你知道你是在犯法嘛!”
濃妝女人不屑地笑了起來:“你大可以去告我,我可是知道,你是你們學校的名人,保送了名校的,嘖嘖嘖,要是你的裸照人手一份。”
林熹微臉色煞白,而那女人揮手示意了一下,另外一女人就過來扒她的衣服。
她的嘴巴起先被人捂住,緊接著是被衣服塞住。
“哢擦”“哢擦”……
接下來,一聲又一聲,林熹微皺緊了眉頭,死死閉著眼,任由他們拍著。
隱約的,她聽到了來自校體育館的聲音,是顧晨光在唱歌,唱的是王菲的《紅豆》。
還沒好好的感受
雪花綻放的氣候
我們一起顫抖
會更明白什麽是溫柔
還沒跟你牽著手
走過荒蕪的沙丘
可能從此以後學會珍惜
天長和地久
有時候有時候
我會相信一切有盡頭
相聚離開都有時候
沒有什麽會永垂不朽
可是我有時候
寧願選擇留戀不放手
等到風景都看透
也許你會陪我看細水長流
林熹微覺得自己也是有病,顧晨光是那個間接害了她的人,可她居然還在聽他唱歌。
聽他唱:“等到風景都看透,也許你會陪我看細水長流。”
一曲終了,而這場齷齪的拍攝結束。
林熹微甚至沒有哭,她隻是把衣服撿起來,一一穿上。
然後她望向對方:“能告訴我你的名字嘛!”
濃妝女人不屑地嗤笑:“怎麽?打算報仇啊?”
林熹微點頭:“對啊!”
對方哈哈大笑,猖狂至極的模樣:“我叫楚蘭,楚國的楚,蘭花的蘭。我等著你報仇,隻要你敢報
警,我立馬把你照片發到網上去,讓我們學霸身敗名裂。”
林熹微隻是拿過自己的包,沒吱聲。
那女人低著頭編輯了一番,然後說:“打電話給顧晨光,然後照著這些念。”
說著,便拿出一張紙條來。
紙條上,是讓她和顧晨光分手的內容,隻是理由比較奇葩一點。
林熹微沒吭聲。
叫楚蘭的女人冷冷威脅道:“你不打,我立馬把你照片發你們學校貼吧!”
林熹微聞言,立馬拿出手機,打給顧晨光。
楚蘭提示道:“開免提。”
林熹微乖乖照做。
而那邊,顧晨光結束了他的節目,自然接得很快,他語調難掩的失落:“寶寶,你不會睡過頭了吧,我給你唱歌你都不來!”
楚蘭示意林熹微開始說話。
林熹微便拿著那紙條,道:“顧晨光,我們分手吧!”
顧晨光明顯愣了一下。
林熹微又道:“我已經膩味你了,我喜歡上別的人,我們班的蘇慕遠,我現在喜歡他。”
那邊還沒吭聲,林熹微隻聽到劇烈的唿吸聲。
楚蘭滿意地點頭,林熹微把手機掛了,然後直接往外頭跑去,他們拿到了想要的東西,得到了想要的結果,自然沒有攔林熹微。
林熹微跑出教室的門,闔上。
他們學校的校門是掛鎖的,大鎖就在一旁,林熹微直接鎖上,然後跑到另一邊的大門,接著鎖上。
鎖好,便拿手機打校長電話。
林熹微在這所學校地位真的相當高,在他們學校和其學校的競爭上,基本上全靠林熹微一個人了,她一個人拿下的榮譽,足夠啪啪啪打諸如師大附中、一中這類傳統重點高中的臉了。
所以校長自然相當寶貝她,而且她來這所學校,還是校長親自邀請的。
她的電話,那邊接得很快。
林熹微直接道:“宋校長,我在學校被外地的人拍了裸照,他們現在還在校內,我把他們關在高二(10)班的教室了,能幫個忙把校內的信號屏蔽掉麽,我怕他們把我照片傳到網上去。”
那邊,校長也嚇了一跳。
林熹微可是他們學校的招牌,可不能這麽毀掉,而且若是她出了事,那絕對是大新聞,屆時學校的名譽絕對損失慘重。
校長立馬同意道:“馬上。”
說著,便直接掛斷了電話,顯然是找人屏蔽校內信號了。
其實這種信號屏蔽,隻是在各種考試的時候才會幹的,但這時候哪裏管得了其他。
林熹微接著,直接報警了,告訴了警察這件事的起因經過,確定他們會趕過來,林熹微就發現手機沒信號,顯然校長屏蔽了校內信號。
林熹微看著緊鎖的教室門,聽到“砰砰砰”的砸門聲,想了下,就跑到門衛處,讓門衛的大叔幫忙看著這間教室,以確保他們絕不會出來。
而她,則在校外開始打電話,這次打的是他們小區一名律師的號碼。
律師姓劉,是他們市相當有名的律師,他們女兒和林熹微關係也相當好,林熹微和他們關係自然也不差,林熹微電話打過去,把大概事情告知了對方,對方便立馬答應了過來幫忙。
林熹微又開始想她還認識誰,唔,她還認識小區內幾位警察,還記得有一位同學的父親是他們市警察局的局長。
林熹微便又開始各種打電話聯係這些警察,甚至是這位警察局局長。
總之,林熹微站在校門口,把自己能想到的全部關係全部人脈都用上了。
直到警察到來,林熹微把事情大概說了一下,然後帶著人到教室去抓人。
門開,那四個女人看著外邊的陣仗,立馬嚇到了。
楚蘭盯著林熹微,睚眥欲裂,顯然是恨慘了她。
林熹微道:“警察叔叔,把他們的手機給我一下。”
林熹微之前找人打過招唿,所以這幾位民警非常配合,林熹微翻了一下瀏覽器曆史記錄和各大社交平台,確認他們還沒傳到網上,這才放心下來,打開相機,自然就看到了自己的照片,她直接把手機格式化。
而且總覺得一遍不夠,於是每個手機都格式化了幾遍。
最後還是不太放心,把內存卡全拔走了。
警察在一旁提示道:“這是證據。”
林熹微點頭:“知道,但對比讓他們坐牢,我的名譽更重要。”
警察沒說什麽。
林熹微確定手機內沒有一張她的照片,她這才還了迴去,想了下,便把錄音筆拿出來,遞了過去:“這是之前我錄的音,這應該能當證據。”
那警察滿臉古怪地看著她,好半晌,咕噥了一句:“
人家根本害不到你。”
林熹微搖頭:“害到了,今天發生的事情對我產生了相當大的刺激,我接下來肯定會出現一係列的精神問題,抑鬱症什麽的。”
警察不知道該說什麽了。
而那邊,楚蘭雙手被銬勞,聽著林熹微的話,大罵道:“我不會放過你的!”
迴應她的,是警察把她押入了警察局。
這邊的動靜鬧得挺大,但學校的學生都在體育館那邊觀看文藝演出,所以,倒也還好。
林熹微很快就見到了他們小區的那位律師,林熹微叫人:“劉叔叔。”
劉律師拍了拍她的肩膀,道:“你處理得很好,接下來就交給我好了。”
林熹微點頭:“謝謝你啊!”
“不用。”
劉律師笑著道,然後去和警察交涉了。
學校這時候的信號屏蔽已經解除了,林熹微特別怕自己的照片被傳上去,所以立馬到貼吧等平台看,沒發現自己的新聞,這才放下心來。
不過,她估計對方立刻傳到網上的概率不大,因為楚蘭拍照明顯是拿來要挾她的,傳上去就失去了要挾她的作用,而她又第一時間找人屏蔽了校內信號,所以應該不會出事。
她確認自己沒事,這才吐出一口濁氣。
而那邊,劉律師和警察交涉完畢,便找到林熹微,道:“我帶你去醫院檢查一下身體。”
林熹微點頭,她的確需要去一趟醫院,她受了點傷,但並不嚴重,但她必須開一份受傷證明,這會成為證據。
去醫院的路上,自然有警察陪同。
林熹微還是關心地問道:“這個如果勝訴了,能判刑嘛!”
劉律師道:“這得看你想按什麽官司來打了,如果這算結夥毆打、傷害他人,法律規定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謹,但如果是尋釁滋事,能判到半年。”
林熹微自然知道尋釁滋事這個,其實是指拍了她照片什麽的,她說:“可是照片我都刪了。”
劉律師笑笑:“不是還有錄音嘛,放心,劉叔叔會給你討迴公道的。”
“謝謝劉叔叔。”
林熹微誠懇地道歉,他能這麽快趕來,她是真的非常感激,她想了一下,又道:“如果我開一份精神抑鬱的證明出來會判嚴一點嘛!”
劉律師笑了一下:“迴頭我帶你去開!”
林熹微禁不住笑了開來。
接下來,自然是去醫院,看病,然後順帶著找醫生驗傷,但她這種傷自然不嚴重,隻能算是輕微的了。
開了一些活血祛瘀的藥,劉律師便把林熹微送迴了家。
林熹微洗了把澡,給自己擦了些藥,便躺在床上睡覺。
說實話,發生了這種事情,不難受是假的,可卻也隻能堅強地處理好。
林熹微已經竭盡所能地做到最好了。
拿著手機,本想打個電話給顧晨光,但想到這事情是因他而起,她一時間也不知道該說些什麽,便隻能作罷。
唔,等她好點吧!
等她從這次的陰影裏走出來,再決定和顧晨光的未來。
這樣想著,林熹微便躺在床上睡覺,因為害怕,她連燈都沒關。
很晚才睡著,醒來……卻已經迴到了十年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