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畫卷上的紫衫人(2)
神秘大三峽之巴人魔咒 作者:如歌歲月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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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使女進城辦事,被縣令探知,竟然色膽包天,讓手下人扮成蒙麵劫匪,從郊外將使女秘密擄至縣衙。縣令先是使人以富貴相誘,溫言勸說,卻招致使女破口大罵。那縣令惱羞成怒,急不可奈地將使女強行奸汙,指望將生米煮成熟飯,以此逼其就範。哪知那使女性烈如火,因不堪羞辱,又逃脫無望,竟一頭撞死在衙門裏。
這縣令身為一方父母,心想小小一樁風流韻事,原本也沒什麽大不了的。不想惹惱一個烈女,鬧出人命來,這事就不得不費番腦筋了。縣令先是花錢買活手下,秘密掩埋了使女,並嚴密封鎖住消息,指望就此給遮掩了。
但沈府一個大活人平白無故地失了蹤,畢竟不同於小貓小狗。全府上上下下,四處尋找好幾天,打探到使女竟然是在青天白日之下被劫匪擄走了。這土匪劫人,要麽是複仇,要麽是邦票。一個小小丫頭,從未與人結怨,不可能是複仇;若說邦票,目的是為了要錢,可幾天過去了又沒消息。沈蒼梧感覺事情有些蹊蹺,遂告上了衙門。
那縣令一聽,當著沈蒼梧的麵,驚堂木拍得“啪啪”直響,勃然大怒說:“這還了得!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居然在我的治下出現劫匪!傳捕頭來,著他限期破案,捉拿匪徒,一定要救出姑娘來!”
沈蒼梧見縣令決心果斷,態度積極,遂放心迴府。可左等右待,卻是毫無消息。多次去縣衙摧問,總是說正在追查,已有若幹線索雲雲。
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沈家在等待破案的過程中,隱隱約約聽到一些消息。沈蒼梧通過蛛絲螞跡漸漸猜到一個大概,然後通過賄賂手段讓縣令的一個手下說出了全部實情,並找到了掩埋使女屍身的地方。
人髒俱在,沈蒼梧一紙訴狀便將縣令告上了州衙。
縣令倒是爽快,事情一穿幫,並不隱諱,立馬找到沈蒼梧,想要私了,表示願意拿出一大筆錢來,安撫死者家屬。
沈蒼梧氣得直罵“衣冠禽獸”,揮杖將縣令趕出了家門。
縣令知道私了無望,便轉了方向,一心一意巴結權貴,極力鑽營官場。同時,又釜底抽薪,將出賣他的手下派去涪陵公差,結果在滔滔烏江之中船毀人亡。
這沈蒼梧原是血性之人,見不得朗朗乾坤有如此齷齪之事,鐵心要將這場官司打到底,將縣令繩之以法,為使女討迴公道。
在清朝末年,官場腐敗已至極點,錢權交易,官官相護,根本沒有什麽正義公理可言。一條人命在掌權的官家眼中,也就和一隻螞蟻沒什麽區別。可憐沈蒼梧一介書生,不明個中道理,人家背後陰使手腳,他卻要堂堂正正以理服人。這一場官司,就這麽曠日持久,一直打了二十多年,從同治年間打到了道光年間。
據說,那位縣令因為這官司與官場混熟了,居然因禍得福,官越做越大,最後由七品芝麻官升至三品大員,去浙江掌管一方做了什麽學政。而沈家在那二十多年裏,耗去大半家產,最後落得個無果而終。沈蒼梧也由一個四十來歲的精壯漢子,打到了年過花甲,須發全白。但他仍然咽不下這口氣,隻身一人去了京城。
一次,使女進城辦事,被縣令探知,竟然色膽包天,讓手下人扮成蒙麵劫匪,從郊外將使女秘密擄至縣衙。縣令先是使人以富貴相誘,溫言勸說,卻招致使女破口大罵。那縣令惱羞成怒,急不可奈地將使女強行奸汙,指望將生米煮成熟飯,以此逼其就範。哪知那使女性烈如火,因不堪羞辱,又逃脫無望,竟一頭撞死在衙門裏。
這縣令身為一方父母,心想小小一樁風流韻事,原本也沒什麽大不了的。不想惹惱一個烈女,鬧出人命來,這事就不得不費番腦筋了。縣令先是花錢買活手下,秘密掩埋了使女,並嚴密封鎖住消息,指望就此給遮掩了。
但沈府一個大活人平白無故地失了蹤,畢竟不同於小貓小狗。全府上上下下,四處尋找好幾天,打探到使女竟然是在青天白日之下被劫匪擄走了。這土匪劫人,要麽是複仇,要麽是邦票。一個小小丫頭,從未與人結怨,不可能是複仇;若說邦票,目的是為了要錢,可幾天過去了又沒消息。沈蒼梧感覺事情有些蹊蹺,遂告上了衙門。
那縣令一聽,當著沈蒼梧的麵,驚堂木拍得“啪啪”直響,勃然大怒說:“這還了得!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居然在我的治下出現劫匪!傳捕頭來,著他限期破案,捉拿匪徒,一定要救出姑娘來!”
沈蒼梧見縣令決心果斷,態度積極,遂放心迴府。可左等右待,卻是毫無消息。多次去縣衙摧問,總是說正在追查,已有若幹線索雲雲。
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沈家在等待破案的過程中,隱隱約約聽到一些消息。沈蒼梧通過蛛絲螞跡漸漸猜到一個大概,然後通過賄賂手段讓縣令的一個手下說出了全部實情,並找到了掩埋使女屍身的地方。
人髒俱在,沈蒼梧一紙訴狀便將縣令告上了州衙。
縣令倒是爽快,事情一穿幫,並不隱諱,立馬找到沈蒼梧,想要私了,表示願意拿出一大筆錢來,安撫死者家屬。
沈蒼梧氣得直罵“衣冠禽獸”,揮杖將縣令趕出了家門。
縣令知道私了無望,便轉了方向,一心一意巴結權貴,極力鑽營官場。同時,又釜底抽薪,將出賣他的手下派去涪陵公差,結果在滔滔烏江之中船毀人亡。
這沈蒼梧原是血性之人,見不得朗朗乾坤有如此齷齪之事,鐵心要將這場官司打到底,將縣令繩之以法,為使女討迴公道。
在清朝末年,官場腐敗已至極點,錢權交易,官官相護,根本沒有什麽正義公理可言。一條人命在掌權的官家眼中,也就和一隻螞蟻沒什麽區別。可憐沈蒼梧一介書生,不明個中道理,人家背後陰使手腳,他卻要堂堂正正以理服人。這一場官司,就這麽曠日持久,一直打了二十多年,從同治年間打到了道光年間。
據說,那位縣令因為這官司與官場混熟了,居然因禍得福,官越做越大,最後由七品芝麻官升至三品大員,去浙江掌管一方做了什麽學政。而沈家在那二十多年裏,耗去大半家產,最後落得個無果而終。沈蒼梧也由一個四十來歲的精壯漢子,打到了年過花甲,須發全白。但他仍然咽不下這口氣,隻身一人去了京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