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新一這麽一說,大家果然不信。


    他伸手撕下一小塊引擎蓋,大家很快就又信了。


    然後林新一就從引擎蓋開始,一點一點地將車頭解體分拆,最終整個卸了下來。


    荒卷義市.zip,總算無損解壓成功。


    林新一也顧不得髒,穿上勘察箱裏攜帶的一次性手術衣,戴上頭套、手套,在地上鋪好防水塑料布,便小心翼翼地將這屍體平放著挪到了旁邊的空地上。


    “開始驗屍吧。”


    “來個人幫我拍照固定證據,填屍表檢查記錄。”


    林新一下意識地準備上手展開驗屍。


    可橫溝參悟卻在這時微微一愣,驀地從先前的震撼中反應過來:


    “等等,林先生!”


    “怎麽了?”林新一不解地停下動作。


    隻見這位憨厚執拗的警官,一臉嚴肅地看了過來:


    “說好了你不能親自上手的。”


    “林先生,你現在可還是嫌疑人呢!”


    “這...”林新一表情很是無奈:“橫溝警官,你還覺得我有嫌疑麽?”


    “當然。”


    橫溝警官一本正經地點了點頭:


    “林先生你力氣這麽大。”


    “很符合兇手的特征呢。”


    林新一:“......”


    的確,有解壓的本事,就有打包壓縮的本事。


    世上像他這樣能靠蠻力將一個壯漢壓縮、解壓的人,的確非常少見。


    這麽一搞,他倒真的更像是兇手了?


    “可我之前已經解釋過了吧...”


    “如果我是嫌疑人,我會什麽要在把受害者藏進前備箱之後,還特意給他放血,吸引別人注意呢?”


    “而且殺完人還不趕快開車離開、處理屍體,還若無其事地迴去陪一個小學女生?”


    道理是這個道理。


    但橫溝警官卻一臉認真地分析道:


    “或許...這是一種變態嗜好?”


    “有的兇手就喜歡刺激。”


    “...”林新一聽得嘴角抽搐:


    他倒很喜歡這位橫溝警官的較真勁。


    工作態度是極好的,責任心是極強的。


    可是這推理能力吧...


    不說能和目暮警部旗鼓相當,也是足以同毛利大叔平分秋色的存在。


    “也罷...”林新一輕輕一歎:


    他想了一想,覺得雖然對方性子比較執拗,但提出的要求其實也一點沒錯。


    自己的確是領導當久了,做事太我行我素了些。


    作為一個嫌疑人,無論嫌疑有多小,該避嫌還是得避嫌的。


    於是林新一很配合地站到一旁,讓當地警員負責驗屍操作,自己則負責觀察指導。


    而驗屍剛開始,他便開門見山地說道:


    “其實我是心裏已經有了把握,可以用屍體上的證據來證明自己不是兇手,剛剛才會下意識親自動手驗屍的。”


    “哦?”橫溝警官訝異地看了過來:“已經找到證據了?”


    “可林先生,你不是都還沒開始驗屍麽?”


    “不用驗。”


    “這證據用眼睛看就能看出來。”


    林新一笑了一笑,淡然問道:


    “橫溝警官,你知道兇手是用什麽把死者塞進前備箱裏的麽?”


    “徒手塞進去的。”


    “這很明顯吧?”


    橫溝參悟不由望了一眼屍體:


    屍體體表有多處大片的淺色瘀斑。


    顏色淺不代表傷害輕,而是因為這些瘀斑形成的時候,死者已經處於生命反應極度微弱的瀕死狀態,所以瘀傷處充血不足。


    沒錯,這些瘀斑就是兇手在大力將死者塞進前備箱時,在他身上留下的手印。


    其中有一兩個瘀斑,甚至還清晰地保留著手掌的形狀。


    所以旁人才一看就能猜到,死者是被兇手憑著一股蠻力,徒手塞進那小小空間裏的。


    “這是兇手的手印。”


    “而我呢...”


    林新一伸出手,慢慢湊近過去,在屍體上的手形瘀痕上隔空比了一比。


    這一比橫溝警官就看出來了:


    “林先生的手...比兇手的手印要小一圈啊!”


    “沒錯。”林新一笑了一笑:“兇手和我的體型差太多了。”


    “這家夥想借著這屍體往我身上潑髒水,卻連自己的手有多大都忘了。”


    他讓那負責驗屍操作的警員,拿皮尺小心量了一量那手印的整體長度、手掌長度、手指長度。


    “按身高等於手印全長x9.75,手掌印長x17.8,食指印長x24.2,中指印長x21.1的比例關係公式,綜合起來計算...”


    不考慮兇手是劉備那種雙手過膝的奇男子。


    “隻要他身材比例正常,那他的身高應該至少在1.9米以上。”


    “這是個身材極其魁梧高大的男人。”


    手掌這麽寬大有力,如果還能是女的,那...那她未來老公,想必也是位英雄好漢。


    林新一暫時排除了這種小概率事件,將兇手的形象刻畫為一個牛高馬大的壯碩男子。


    這顯然和他這位東京吳彥祖的身材嚴重不符。


    他的嫌疑一下子被洗得幹幹淨淨。


    “可這...”橫溝參悟眼中閃過一絲睿智:“這也不能排除,林先生你有同夥的可能吧?”


    林新一:“......”


    “我的律師是妃英理。”


    “再這樣的話,我就讓她來替我說話了。”


    “......”橫溝參悟有些臉紅地閉上了嘴巴。


    他突然意識到,林新一其實根本沒有自證清白的必要。


    從一開始就沒有。


    死者跟他有仇,屍體在他車上,難道就能說明他殺人麽?


    有妃英理這種層次的律師為他辯護,這種連證據都不齊全的犯罪指控,在法庭上根本就是站不住腳的。


    “抱、抱歉...”橫溝警官很是不好意思:“我想得太多了。”


    “沒事,在案件真相沒有水落石出之前,警察本就應該始終存著一顆懷疑一切的心。”


    “隻不過...懷疑也得懷疑得靠譜一點。”


    林新一隨口囑咐了橫溝參悟兩句。


    橫溝參悟也終於不再大開腦洞,幹擾林新一的驗屍工作了。


    很快...


    在林新一的指導下,屍表檢查已然有了結果。


    而他也發現了一些很重要的線索。


    “從死者的肛溫,還有死者屍僵、屍斑、角膜渾濁程度等多種屍體征象來看。”


    “死者的死亡時間是在1~2小時之前。”


    林新一轉頭對橫溝參悟吩咐道:


    “橫溝警官,請盡快派人去調查過去1~2小時之間,進入酒店地下停車場的車輛出入記錄。”


    因為這地下停車場是對外開放的收費停車場,而且酒店本身檔次較高,管理做得比較嚴格。


    所以盡管這裏還是沒裝攝像頭,但至少...


    出入停車場的車輛,都是需要做登記的。


    所以隻要去查停車場的車輛出入記錄,就很有可能查到兇手開的那輛車的車牌號。


    “我明白了。”


    橫溝警官聽懂林新一的意思之後,便馬上分出人手去找停車場工作人員調查情況。


    但他剛“明白”完,很快就又開始迷惑了:


    “等等,林先生...”


    “你怎麽知道,兇手就是開車過來的呢?”


    “萬一...”


    “沒有萬一,相信我就好。”林新一態度十分堅定。


    因為他早就從諾亞方舟那裏了解到,在他開車迴酒店之後沒多久,荒卷義市的手機號就已經緊緊跟著進入酒店基站的。


    而他在開車迴來之前,還剛跟荒卷義市在海邊見過。


    兩人幾乎同時出發,又幾乎同時到達。


    那荒卷義市從海邊趕到這酒店的交通方式,也隻能跟他一樣,是開車過來的了。


    荒卷義市閑著沒事,也不太可能自己跟過來跟蹤林新一。


    他應該是在海邊就撞見了兇手,又被兇手不聲不響劫持過來的。


    而林新一有諾亞方舟的通訊監控技術幫助,他甚至知道荒卷義市的手機,是具體幾分幾秒進入酒店範圍之內的。


    隻要拿這跟酒店停車場的車輛出入記錄稍作對比,應該就能很快確定,兇手和荒卷義市當時乘坐的車輛。


    “隻要能確定兇手的車牌號,就有希望找到兇手的車輛。”


    “如果能找到兇手的車輛,那我們運氣好的話,說不定連他綁架殺人的證據都能一並找到。”


    “哦?”橫溝警官聽得神色迷茫:“林先生你都沒見到兇手的車,怎麽就猜到車輛可能有證據呢?”


    “什麽證據...兇器,血衣,手套?”


    “兇手隻要不蠢的話,這些應該都會被他及時處理掉吧?”


    從荒卷義市的推測死亡時間來看,兇手至少是在1小時前就已經將他殺了。


    這意味著從結束作案到現在,那個迄今身份不明、下落不明的兇手,至少有1個小時時間用來逃離現場、處理證據。


    就算真有證據,等警方找到兇手的時候,應該也早就被這家夥給銷毀幹淨了。


    可林新一此時看起來卻信心滿滿。


    仿佛他已經確定,兇手車上一定會有沒處理掉的證據一樣。


    “這個麽...”


    “談不上‘一定’,但可能性很大。”


    “因為我要找的那個證據,兇手自己多半考慮不到。”


    林新一淡定地笑了一笑:


    手套、兇器,這種警察能想得到的物證,兇手自己當然也知道它們需要處理。


    可兇手也是人,人的智慧是有極限的,不可能方方麵麵都考慮周全。


    所以警察查案,查的就是一些常人難以注意的地方。


    比如說...


    “死者手腕上的‘疙瘩’。”


    林新一伸手指向荒卷義市的手腕:


    “橫溝警官,你猜一猜:”


    “死者手腕上這處紅腫隆起的疙瘩,會是什麽?”


    “這...”橫溝參悟湊近了仔細觀察。


    他很快得出答案:


    “這是蚊子叮出來的包吧?”


    “沒錯。”林新一點了點頭,又問:“除此之外,你還能看出什麽?”


    “這個疙瘩附近有一滴幹涸的血跡。”


    “但死者手腕處又沒有受傷。”


    橫溝參悟蹙緊了眉頭,努力地分析道:


    “死者卡在前備箱裏的時候,頸部傷口淌出的血跡,並沒有沾染到他的手腕上。”


    “如果真沾上了,也不會就隻有這麽寥寥一滴血了。”


    “那麽,這滴血是...”


    他細細思索了好一會兒,才眼前一亮地給出答案:


    “是蚊子從荒卷義市身上吸出來的血?”


    蚊子吸完血可不會閑著沒事,再把血給吐迴受害者身上。


    所以這意味著...


    “那隻蚊子在吸血的時候,被荒卷義市打死了?”


    “沒錯!”林新一暗暗送來讚賞的目光。


    然後又問道:“還有呢?你還想到什麽了?”


    “這...”橫溝參悟一陣糾結:


    以他與毛利大叔五五開的推理能力,能看到這第二層已經夠吃力的了。


    實在是看不出更多東西了。


    “其實你已經很接近答案了。”


    林新一不緊不慢地揭曉謎底:


    “這蚊子就是證據。”


    “如果蚊子是在吸血時被荒卷義市打死了,那荒卷義市手腕上沾著的這滴血裏,便同樣會有蚊子自身的體液。”


    “隻要我們能在兇手的車裏找到這隻蚊子的屍體,就能用車內蚊子的dna,和死者手腕上血液裏的dna做對比,以此證明死者上過兇手的車!”


    他給出的答案有些出乎意料。


    橫溝參悟順著林新一的思路認真思考片刻,最終卻隻是皺著眉頭問道:


    “不對啊,林先生。”


    “我們現在隻知道,荒卷義市生前打死過一隻蚊子。”


    “誰知道他是在車上被蚊子咬到的,還是在上車之前、或者下車之後,在海水浴場、或者酒店停車場裏,被蚊子咬到的?”


    橫溝參悟有些不解,林新一怎麽就能肯定,死者是在兇手的車上遭遇這隻蚊子的。


    “我當然不‘肯定’。”


    “這隻是猜想,一種大膽的猜想。”


    林新一非常嚴謹地糾正用詞,然後才解釋道:


    “人體對蚊蟲叮咬的反應程度,其實取決於免疫係統對蚊蟲毒素的適應程度。”


    “第一次被同一類的蚊子叮咬,免疫係統還不認識毒素,就完全不會作出反應。”


    “而被同一類蚊子咬得多了,免疫係統默認這種毒素傷害不到人體,就隻會稍作反應,使得身上不起疙瘩,隻出現一些不起眼的小紅點。”


    “而像死者這種,手腕腫起一個大紅疙瘩的反應表現...”


    “正是處於免疫係統對此類毒素的初步適應階段。”


    “這時免疫係統已然接觸過此類蚊蟲毒素,能對其進行識別,並做出激烈反應。”


    “於是在被蚊蟲叮咬之後,人體會即時出現腫脹,並伴有周圍的紅腫,且在20分鍾之內達到頂峰。”


    “在20分鍾之後,腫包會變癢、變硬、變小,然後慢慢消退。”


    林新一先是來了一段小小的科普。


    而這些知識的真正用處便是:


    他可以通過觀察死者的腫包形態,模糊推斷出死者被蚊蟲叮咬到的時間。


    就像現在的荒卷義市...


    他手腕上的包腫得很厲害,周圍還有大片紅腫。


    這一看就知道,荒卷義市是在死前20分鍾之內,才被那蚊子咬到的。


    而從海水浴場開車過來,光是路上就要花20多分鍾。


    所以荒卷義市肯定不會是在上車之前,在海水浴場那邊被蚊子咬到的。


    那麽...會是下車之後,在停車場裏被咬到的麽?


    “大概率地,也不是。”


    “那時候荒卷義市已經被劫持到了停車場。”


    “兇手下一步要做的,就是把荒卷義市幹掉,再塞進我的車裏。”


    “你覺得兇手會讓他自己下車活動...不...應該說,會讓他活著下車麽?”


    這停車場雖然人不多,但到底是公眾場合。


    而且到處都是汽車、柱子,這些可以當藏身處和掩體的東西。


    林新一將自己代入兇手的角色。


    他覺得自己肯定會在車裏就秘密地把荒卷義市幹掉,免得對方下車後冒險逃跑。


    “還有,橫溝,你注意到了麽——”


    “這個腫包所在的位置?”


    “位置?”橫溝參悟仔細打量著屍體的手腕:“不就是在手腕上麽?”


    “不,更具體一點。”


    林新一微微一笑,解釋道:


    “我們是在驗屍的時候,將死者的袖口翻開之後,才看到這個腫包的。”


    “也就是說,這個蚊蟲叮咬形成腫包的位置,是在荒卷義市袖口的遮蓋範圍之內。”


    “什麽意思?”橫溝參悟還是沒聽明白。


    “蚊子可沒有扒人衣服的本領。”


    “它們一般隻會叮咬人類沒有衣物遮蓋、裸露在外的肌膚。”


    說著,林新一再度將目光投向那具平躺在地上的屍體:


    荒卷義市今天穿的是一件長袖t恤。


    因為他身材過於魁梧,所以即使是這件大號的長袖t恤,也被他穿得跟緊身衣一樣緊致。


    那袖口始終緊緊地貼在他手腕上。


    單憑那小小蚊子的力量,是肯定鑽不進去的。


    可屍體手腕上,那顆蚊蟲叮咬形成的腫包,又偏偏在有袖口的遮蓋部位之內。


    “這說明什麽?”


    橫溝參悟訥訥地問道:


    “死者曾經自己把袖口卷起來過?”


    “不能完全排除這種可能。”


    “但我還想到了另一種可能:”


    林新一微微一頓,又對橫溝參悟吩咐道:


    “你試著把死者的手臂,抬起來看看?”


    “好...”橫溝參悟不明所以地試了一試:


    隻見隨著手臂的太高,原本能緊緊遮住整個手腕的衣袖,很自然地就向後拉扯、滑落,使得小半個手腕都露了出來。


    “隨著體位的變化,衣物和身體的相對位置,也會很自然地發生變化。”


    “隻要把手臂抬高,衣袖就會向後拉扯,使得原本能夠被衣袖遮蓋住的手腕暴露出來。”


    “這...”橫溝參悟仍是不解:“這種可能性太小了吧?”


    “蚊子落到身上、尋機叮咬,都是需要一定時間的。”


    “有誰會把手臂抬高了,讓手腕從袖口露出來,又保持這麽久不動呢?”


    “當然有人會。”


    林新一微笑著答道:


    “你開車的時候,手難道不會放在方向盤上麽?”


    橫溝參悟一陣遲疑,又驟然反應過來:


    “原來如此!”


    “人在開車的時候,手放在方向盤上,袖口也會自然地向後滑落。”


    “所以林先生你猜測...”


    “我猜兇手在海邊劫持了荒卷義市之後,為了方便看住這個獵物,便特地自己坐在後排持械威脅,讓荒卷義市負責開車。”


    “而他就是在這個時候,讓手腕露在袖子外麵,然後被車上的蚊子給咬到的。”


    “如果情況真是這樣...”


    林新一聲音裏也悄然多了幾分期待:


    “那我們就很有可能在兇手的車上,找到那隻被荒卷義市打死的蚊子!”


    到時候無論是比對蚊子的dna,還是比對蚊子體內人血的dna,都可以證明荒卷義市曾經上過那輛車。


    而且還可以證明荒卷義市是在腫包剛形成不久的、死前20分鍾之內,在那輛車上麵。


    這就可以說明很多問題了。


    “林先生,您真是太厲害了!”


    橫溝參悟還是第一次完整地接觸這樣新奇的破案方式,情緒不禁激動。


    “不過...”


    他激動之餘,才突然想起來:


    “蚊子的dna也能用來比對嗎?”


    “還有從蚊子體內提取人血加以鑒定...這也可以?”


    “當然可以。”


    林新一無視了身旁灰原小小姐的微妙目光。


    他臉上掛滿了學術大師的自信笑容:


    “也就兩篇論文的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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