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條李代桃僵之計!竟然絲絲入扣,虧他想得出來!若非為我所用,我會毫不留情地殺了他!”
史坦利-查理精通權謀,有著敏銳的洞察力。其之所以如此,是因為環境使然,亦即王宮磨礪了他的鋒芒!
王宮看起來富麗堂皇,就好像人類的天堂。似乎風平浪靜,但卻暗潮洶湧!它充斥著無盡的血腥!是一切罪惡的源泉,亦即王宮才是各種勢力明爭暗鬥的漩渦!
漩渦意味著吞噬,意味著毀滅,更意味著絕處逢生!隻要沒被毀滅,隻要沒被吞噬,就會脫胎換骨!
由此,激流洶湧的漩渦為史坦利-查理走向輝煌提供了必要的洗禮。盡管漩渦不僅僅隻存在於表象,更存在於內心!
推而廣之,漩渦無處不在!隻有時時刻刻、始終如一地強化自身,善於把握各種外在的力量,漩渦才會為我所用!反之,漩渦就成了吞噬自身的惡魔!
“洗禮”的本意乃是指洗去一切罪過,但須得有洗的介質。高貴者用橄欖油,低賤者用水。無論高貴者也好,低賤者也罷,隻要有洗的介質,就難免有汙穢。故此,史坦利-查理再怎麽洗,也無法避免帶來玷汙。
這種玷汙就是殺戮!
罪過、殺戮、抑或世上所有的邪惡,誰能說一定就是壞事?畢竟,它們在一定的條件下還可以相互轉化。
罪過、殺戮盡管是邪惡的,但有些時候卻恰好成了正義的代名詞!比如,假使一個人殺人如麻,為了阻止他繼續為惡,惟有將其毀滅一途!你能說這種毀滅是邪惡嗎?
由此看來,決定一個人行動地正邪取向、得看它是否有益於人類!隻要有益於人類,不論采取甚何舉動,應該稱之為正義!而不能看行動之具體過程。所謂以暴製暴,其理就在於此!這種觀點出自史坦利-查理的老祖宗——海神戴維-查理的《金剛經》
既然如此,動物們也有生存的權利,它們為了生存權不惜與人類爭鬥,這難道也有錯?故此,站在魔獸的立場上看,誰威脅到它們的生存,誰就是它們的敵人!故而它們必須與人類爭鬥,並不惜以殺戮的手段來維護其生存權,這正是它們生存的基本權利。
由此,人類與絕大多數魔獸就形成了勢不兩立的對立集團,故而血腥的殺戮無時無刻不在上演!
看來,隻有佛教的理念才頗合情理。最好什麽都不吃,否則就是殺生!
但凡人畢竟是要吃的,所以惟有成神才是最好的歸宿。據說,成神之後就什麽也不應吃了。
二十餘年來之耳濡目染,見慣了明爭暗鬥的史坦利-查理終於練就了一副“火眼金睛”。有鑒於此,他自然極會識人。
“識人”幾乎是上位者與生俱來的天賦,但對常人來說則顯得高深莫測!它看起來簡單,實踐起來卻難如登天!
畢竟世上有著太多的道貌岸然者,更有著數不勝數的陽奉陰違和兩麵三刀!那些翻手為雲、覆手為雨的手段簡直令人毛骨悚然!
如此一來,要洞察是人是妖,是神是魔,非得有一副火眼金睛不可!亦即“識人”也是一門學問,而且是一門高深的學問!
盡管識人是一門高深的學問,但對史坦利-查理這樣的國王來說則易如反掌。隻因在他的人生辭海中隻有兩種人——不是朋友便是敵人。似乎比常人少了些什麽。但正因為少了些,所以更易於駕馭,而且更有可能是趨向正確的理念。這就是所謂的化繁就簡!
“對朋友可以推心置腹,對敵人勢必斬草除根!”這種觀點出自他的老祖宗戴維-查理的《奇謀篇》。
在《奇謀篇》第二章中,海神戴維-查理旁征博引地歸納出了十二種方法,總歸於“識人大道”欄目。他用了3528個字的篇幅大談識人用人之諸般法門,這裏不再贅述。
不過,所謂的敵人抑或朋友必須是那些能夠威脅到自身存在之人。否則又與草芥何異?
試想,一隻弱小的螞蟻能夠威脅到人類嗎?但如果成千上萬隻螞蟻攢聚在一起,那就聲勢駭人了!甚至還能毀滅一部分人類!盡管其單體力量十分弱小。
遠古時期的鐵背龍力量不可謂不大,其龐大的四肢勁拔有力,但它們卻消亡了;弱小的螞蟻力量不足,纖細的節肢弱不禁風,但它們卻被人類稱為了大力士!並逍遙自在的活了下來。其中的意義在哪裏呢?不能不引起人們深思!人類似乎隻有一個理由,那就是所謂的“適者生存。”
非也,這隻不過是自欺欺人的解釋罷了!道理當然有,理由不充分!應該是它們順應了天意。還因為消耗得少,造成的危害不足。
天道無情!不因萬物而改變!看來,要想生存下去,惟有無情二字。
史坦利-查理精通權謀,有著敏銳的洞察力。其之所以如此,是因為環境使然,亦即王宮磨礪了他的鋒芒!
王宮看起來富麗堂皇,就好像人類的天堂。似乎風平浪靜,但卻暗潮洶湧!它充斥著無盡的血腥!是一切罪惡的源泉,亦即王宮才是各種勢力明爭暗鬥的漩渦!
漩渦意味著吞噬,意味著毀滅,更意味著絕處逢生!隻要沒被毀滅,隻要沒被吞噬,就會脫胎換骨!
由此,激流洶湧的漩渦為史坦利-查理走向輝煌提供了必要的洗禮。盡管漩渦不僅僅隻存在於表象,更存在於內心!
推而廣之,漩渦無處不在!隻有時時刻刻、始終如一地強化自身,善於把握各種外在的力量,漩渦才會為我所用!反之,漩渦就成了吞噬自身的惡魔!
“洗禮”的本意乃是指洗去一切罪過,但須得有洗的介質。高貴者用橄欖油,低賤者用水。無論高貴者也好,低賤者也罷,隻要有洗的介質,就難免有汙穢。故此,史坦利-查理再怎麽洗,也無法避免帶來玷汙。
這種玷汙就是殺戮!
罪過、殺戮、抑或世上所有的邪惡,誰能說一定就是壞事?畢竟,它們在一定的條件下還可以相互轉化。
罪過、殺戮盡管是邪惡的,但有些時候卻恰好成了正義的代名詞!比如,假使一個人殺人如麻,為了阻止他繼續為惡,惟有將其毀滅一途!你能說這種毀滅是邪惡嗎?
由此看來,決定一個人行動地正邪取向、得看它是否有益於人類!隻要有益於人類,不論采取甚何舉動,應該稱之為正義!而不能看行動之具體過程。所謂以暴製暴,其理就在於此!這種觀點出自史坦利-查理的老祖宗——海神戴維-查理的《金剛經》
既然如此,動物們也有生存的權利,它們為了生存權不惜與人類爭鬥,這難道也有錯?故此,站在魔獸的立場上看,誰威脅到它們的生存,誰就是它們的敵人!故而它們必須與人類爭鬥,並不惜以殺戮的手段來維護其生存權,這正是它們生存的基本權利。
由此,人類與絕大多數魔獸就形成了勢不兩立的對立集團,故而血腥的殺戮無時無刻不在上演!
看來,隻有佛教的理念才頗合情理。最好什麽都不吃,否則就是殺生!
但凡人畢竟是要吃的,所以惟有成神才是最好的歸宿。據說,成神之後就什麽也不應吃了。
二十餘年來之耳濡目染,見慣了明爭暗鬥的史坦利-查理終於練就了一副“火眼金睛”。有鑒於此,他自然極會識人。
“識人”幾乎是上位者與生俱來的天賦,但對常人來說則顯得高深莫測!它看起來簡單,實踐起來卻難如登天!
畢竟世上有著太多的道貌岸然者,更有著數不勝數的陽奉陰違和兩麵三刀!那些翻手為雲、覆手為雨的手段簡直令人毛骨悚然!
如此一來,要洞察是人是妖,是神是魔,非得有一副火眼金睛不可!亦即“識人”也是一門學問,而且是一門高深的學問!
盡管識人是一門高深的學問,但對史坦利-查理這樣的國王來說則易如反掌。隻因在他的人生辭海中隻有兩種人——不是朋友便是敵人。似乎比常人少了些什麽。但正因為少了些,所以更易於駕馭,而且更有可能是趨向正確的理念。這就是所謂的化繁就簡!
“對朋友可以推心置腹,對敵人勢必斬草除根!”這種觀點出自他的老祖宗戴維-查理的《奇謀篇》。
在《奇謀篇》第二章中,海神戴維-查理旁征博引地歸納出了十二種方法,總歸於“識人大道”欄目。他用了3528個字的篇幅大談識人用人之諸般法門,這裏不再贅述。
不過,所謂的敵人抑或朋友必須是那些能夠威脅到自身存在之人。否則又與草芥何異?
試想,一隻弱小的螞蟻能夠威脅到人類嗎?但如果成千上萬隻螞蟻攢聚在一起,那就聲勢駭人了!甚至還能毀滅一部分人類!盡管其單體力量十分弱小。
遠古時期的鐵背龍力量不可謂不大,其龐大的四肢勁拔有力,但它們卻消亡了;弱小的螞蟻力量不足,纖細的節肢弱不禁風,但它們卻被人類稱為了大力士!並逍遙自在的活了下來。其中的意義在哪裏呢?不能不引起人們深思!人類似乎隻有一個理由,那就是所謂的“適者生存。”
非也,這隻不過是自欺欺人的解釋罷了!道理當然有,理由不充分!應該是它們順應了天意。還因為消耗得少,造成的危害不足。
天道無情!不因萬物而改變!看來,要想生存下去,惟有無情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