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佑也知道王寶是在好心提醒自己,實際他也沒有以為自己就有了多大希望,自己幾斤幾兩他還是知道的。


    “我馬上不在台球廳幹了。”李天佑這才告訴王寶今天找他的目的。


    聞言王寶有些不解,道:“為啥?幹的挺好的啊,都當上陪練了,慢慢幹,爭取幹兩年能當個經理啥的,別以為這台球廳就沒啥發展,沒準老板一高興你機會就來了,董誌海還是挺有實力的。”


    “呃……我現在已經是經理了!”李天佑迴道。


    王寶聽到李天佑的話張大了嘴巴,李天佑覺得能塞進去一個雞蛋了都。


    “那你他媽還不幹了?”王寶消化了一會李天佑的話,他確實挺震驚的,沒想到這小子坐火箭一樣,不到一年當上了經理。


    “董誌海讓我去他酒吧看場子。”李天佑說道。


    王寶覺得腦子有點不夠用了,他實在想不出李天佑是踩了狗屎,還是董誌海腦袋進屎了。


    “好事啊!我他媽現在怎麽感覺你就是來打擊我的,而且……我被打擊到了。”王寶覺得相比於魏伊瀟給他電話,這個消息更讓他覺得不可思議。


    “我也知道挺好,但是我不了解酒吧啊!”李天佑夾了一顆花生米說道。


    王寶明白了,看了眼李天佑道:“別吃了,走,我帶你喝酒去!”


    扯下李天佑手中的筷子,拉著他就往出走。李天佑結了帳就隨著王寶走了出去,李天佑知道王寶要帶自己去酒吧。


    “董誌海那個酒吧叫啥?”王寶啟動車子問道。


    “不知道”李天佑發現自己也沒問董誌海這個問題。


    “草,算了,隨便找一個。”王寶啟動車子就奔著長春最好的酒吧爵士去了。爵士是長春最大,最好也最有底蘊的酒吧。


    雖然現在才七八點鍾,但是酒吧裏的人也不少,裏邊放著悠揚的音樂,這和李天佑印象當中不太一樣,他記得電視上的酒吧都是音響巨大,咚咚咚的感覺。王寶解釋說還沒到點,等人多了時候就會有那種氛圍了。


    兩個人點了個台,王寶要了一瓶威士忌。他沒有詢問李天佑喝什麽,因為他知道他不懂。


    等到酒端上來,服務員給兩人倒了酒王寶就給李天佑講酒吧的酒文化。告訴他不同酒莊出的不同紅酒,同樣的紅酒還區分年份。然後告訴她什麽樣的人一般愛喝什麽樣的酒,聽的李天佑是雲裏霧裏,但是他很用心的在努力記。


    講完了酒王寶又說道:“來酒吧裏一般分三種人。”王寶頓了一下,李天佑點點頭等著他繼續說。自從到了酒吧李天佑就很少說話,陌生的環境,不同的感覺,李天佑隻是聽,王寶自己講。


    “第一種是純粹來喝酒的,因為喜歡這個感覺,帶上親戚朋友,當然多數都是兄弟朋友居多;第二種是專門享受這個頹廢氛圍的,因為這裏的酒,這裏的氛圍可以讓人輕鬆的忘掉煩惱,就沉浸在這個小世界裏;第三種也是最多的一種,就是來釣魚的。當然男的女的都有,女的有來偷偷腥搞搞一夜情的,但是相對少見,更多的是來吊有錢人的,其實和雞沒什麽區別,不過是賣個好價錢。但是這些女人總覺得自己很高貴,以為被有錢人上就要比外邊那些隨便上的要高尚多少是的,當然這類女人眼睛很毒,長期混跡在這種場所,人精一個,有沒有錢不說一眼就看出來也差不多。”王寶喝了口酒,接著說道“男人吊女人的也分幾種,一種是就是有錢的,專挑自己喜歡的吊,錢砸下去就完事了。也有經濟水平一般的小白領,他們更喜歡玩玩深沉,尋找同樣出來找刺激的女人,如果實在沒碰上也許也會靠著皮囊找一個價錢低點,好拿下的。沒錢的就隻是來意淫一下,看看火辣的美女,沒事往人多的地方擠擠凱凱油,當然幸運的還能在裏邊撿個屍。”


    “撿個屍?”李天佑不解的疑問一聲。


    “就是喝的不省人事的女人,隨便就被人拖到賓館去了。”王寶解釋道。


    李天佑有點咋舌,道:“還有這情況?”


    “沒啥大驚小怪的,來這裏邊的人,除了和朋友在一起的,單獨來的都是做好了被叉叉圈圈的準備的。”王寶喝口酒道“所以在酒吧沒有自愛這一說。”


    隨著兩個人聊著,酒吧人也慢慢多了起來,仿佛是為了驗證自己說的話,王寶起身對李天佑說道“看著。”拍了拍李天佑肩膀就往人堆裏走去。李天佑不知道王寶要幹啥,隻是盯著王寶看。


    走到人來人往的過道上,王寶打量著從自己身邊走過的美女,當看到一個高挑的美女走過來的時候,王寶嘴角掛著微笑,閑庭信步的往前走。當兩個人錯開之後,李天佑就看到王寶伸手向著這個穿著未及膝蓋短裙,套著黑色絲襪女人的屁股拍了一下,然後王寶轉身看著同樣轉身看著自己的女人,笑得很邪異。原本女人是皺著眉頭的,但是看到王寶之後還特地飛了個眼兒,轉頭扭著屁股就走了。


    迴到卡位王寶看著李天佑說道:“看到沒?同樣是她,如果這要是在大街上她一定會罵人,但是在這裏不會。”王寶繼續喝著手裏的伏特加。


    李天佑點點頭,表示受教。王寶繼續說道:“但是如果剛才是你,她可能迴頭就給你一個嘴巴。”王寶笑容玩味。


    李天佑凝眉表示不解。


    王寶看著李天佑渾身上下的裝束,雖然很幹練,很幹淨,但是一件平庸的短袖加上一條百十塊錢的牛仔褲,再配上一雙不起眼的旅遊鞋,搖頭道:“因為她一眼就會斷定你是那種沒錢來酒吧碰運氣的屌絲,而且你的表情也不做不到自然,所以她會把你當鹹豬手,而不是來把妹的公子哥。”


    李天佑憋了憋嘴,也隻能無奈讚同,因為確實如此。


    “當然了,也有一些扮豬吃老虎的,特地打扮得吊兒郎當,但是這類人除非展現了實力,否則沒有女人會青眼相加。因為本來就是玩個一夜風流,屌絲要比扮豬吃虎的多太多,所以沒人願意去識別,也懶得動那個腦筋。”


    講完了女人,王寶又講起了酒吧的男人。


    “隻要有酒的地方,就不乏衝動的男人,也就或大或小的會發生些衝突,為了麵子也好,為了女人也罷,這是全世界每一個酒吧都會一直上演的橋段。”王寶看著自己手中的酒杯,繼續說道“酒這個東西之所以受人歡迎,一是他可以讓人麻醉,第二就是它能壯熊人膽。所以以後你要是遇到酒吧的糾紛,記住,能不得罪人盡量別得罪人,但是這是技術活。如果真要必須得罪一個,也要有點眼色,看哪一方是可以得罪的,哪一方是得罪不起的,要有取舍。”


    王寶給李天佑講著酒吧的江湖,李天佑隻喝酒不說話,就這樣聽著,隻有在偶爾沒聽懂的時候才會問上一句。兩個人正聊著,李天佑偶然抬頭,發現對麵走過來一個女人,就是剛才被王寶拍過屁股的那個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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