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孫娘子容顏依舊,仿佛歲月已經遺忘了她。


    王惡當年不懂行,如今重新估量,公孫娘子的武藝,應該高出史可郎不少。


    陳詩語雖然有孕在身,還是陪同王惡見了公孫娘子,隻盼能在夫君與師父麵前轉圜一二。


    公孫娘子微微蹙眉:“都身懷六甲了還不安心在小王莊養胎,跟出來做甚?”


    陳詩語吐了吐舌頭:“這不是想見師父了麽?”


    公孫娘子品了口茶:“事急,閑話暫且不說。你師弟郎宣,這次闖了大禍,卷入殺人案中,明日長安縣過堂審案……”


    “玉麵小郎君?”陳詩語難得地皺眉。“當年就告誡過他,別仗著自己有幾分俊俏,就四處留情,早晚得出事。”


    王惡的指頭在桌麵上輕擊:“以額宰相之權,自然可以過問,卻會遭人詬病。額找訴師來處理。”


    秦朝明令“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師”,由此可見,相關訴訟的事務都是由官府來操作控製,其訴訟文書也應該出自官府之手。


    漢代之後的官府對訴訟文書控製逐漸放鬆,北魏太宗拓跋嗣曾經“詔守宰不如法,聽民詣闕告言之”。


    就是直接讓百姓到朝堂上去告言。


    一般百姓都不識字,這種告言的書寫勢必要找讀書識字人,也就是代寫書狀人。


    訴師這行業的雛形,在隋唐已經誕生。


    公孫娘子的眸子有點黯淡,陳詩語輕搖王惡的手臂。


    王惡轉頭對第五招說:“去長安縣後衙,把狄仁傑叫來。”


    陳詩語眼睛一亮:“對哦,他可是縣令之子,應該能起很大的作用。”


    王惡無情地否定了:“甚麽呀?狄仁傑對《唐律》極為熟悉,對於斷案一途也頗有天賦,他出麵,或能察覺隱情。”


    “不仗勢欺人的話,額出麵的效果還不如他。”


    神探狄仁傑,有誰能擋?


    狄仁傑來得很快,證明他對王惡這個榮譽山長很在意。


    “明日長安縣過堂的郎宣殺人案,聽說沒?”


    王惡單刀直入。


    狄仁傑閉目想了一下,微微露出笑意:“此案人證物證俱在,按常理是九死一生。不過,學生為訴師,有七成勝算。”


    公孫娘子暗歎,怎麽就找了如此年輕的訴師?


    嘴上無毛,辦事不牢。


    王惡揚眉:“破綻何在?”


    狄仁傑篤定地迴答:“成也人證,敗也人證。郎宣師承公孫娘子,一手劍術頗為驚人,若是他起意殺人,又怎會留下人證?不是經過特意訓練的人,根本不可能瞞過此等劍客的感知。”


    公孫娘子眼睛一亮,起身對狄仁傑一揖:“是公孫氏小覷郎君了。請郎君務必全力相助。”


    狄仁傑平和一笑:“長者且莫多禮,若郎宣真是罪有應得,晚生也無能為力。但有一絲冤屈,晚生自當竭盡全力。”


    王惡點頭:“小王莊學院所有學生裏,唯獨你前途不可限量,須時時秉持公心,大義不可有虧。此事,就當是你出師考的最後一題!”


    狄仁傑離去,公孫娘子反複打量著王惡:“大義不可有虧,小節呢?”


    王惡輕輕擺手:“大丈夫不拘小節。”


    不管王惡說不說,狄仁傑都不是個拘泥於小節的主兒。


    ……


    長安縣衙。


    升堂審案。


    縣丞毛臣坐在次席,穩如定海神針。


    正席上是縣令狄知遜,他當主審,關自己甚麽事?


    狄知遜不知道,毛臣可是隱約聽到了一些風聲,這個案子很有些門道,誰來審都討不了好。


    棘手才好哇!


    這個縣令,坐在這位置上多少年了,也不曉得挪一挪,給別人騰個地兒,要是在這事上失了手,才叫喜聞樂見。


    但凡正常一點的官場,就沒有一把手與二把手關係好的。


    說得好聽點,這叫製衡;


    說得難聽點,防止沆瀣一氣、狼狽為奸。


    所以,毛臣指望著狄知遜倒黴,也是人之常情。


    狄知遜看了一眼堂下,麵上浮現出古怪的笑容:“今日之案,本官需要避嫌,毛縣丞來主審。”


    毛臣頓時懵了。


    不是……這破事怎麽落到本官頭上了?


    往堂下掃了一眼,毛臣的麵容僵了一下,話都不會說了。


    怕不是出門沒看黃曆喲,為甚就不會墜馬甚麽的,偏要上杆子來過堂?


    狄知遜這個滑頭避嫌,再正確不過,因為嫌犯的訴師是狄知遜的公子狄仁傑,他既可以甩鍋,又能給人大公無私的感覺。


    話說,這樣的人物,為甚總是蹲在這附郭縣不走呢?


    因為是公審,並不限製百姓圍觀,隻要不越過廊下便無事,加之長安閑人甚多,狄知遜避嫌的話瞬間傳了個遍。


    沒見識的百姓還有些茫然,有見識的則小聲講解。


    “甚麽是避嫌?你想想,你要狀告一人,他阿耶是堂上正官,你還告得過不?因此,朝廷下令,涉案人的親眷需要迴避。”


    “看看明府,講究人,自家公子為嫌犯的訴師,立馬自覺迴避。”


    不知不覺,狄知遜又收割了一波好感。


    毛臣隻能滿腹幽怨地升堂審案。


    “人犯郎宣,對於殺害莫仙兒一案,是否認罪?”毛臣一拍驚堂木。


    “讚府(縣丞別稱)且慢。‘人犯’一詞,適用於已經定罪之人,郎宣此時尚未審理,不宜用‘人犯’一詞,應稱為‘嫌犯’。”


    “此案尚且疑點重重,讚府不應預設立場,還是慎重些好。”


    狄仁傑的聲音平緩而有力,不僅是公堂上,即便是堂下也聽得清清楚楚。


    公堂外的一角,某個青春少女臉上洋溢著一絲微笑。


    狄知遜的麵容平淡,隻有對他極熟的人才知道,他的麵容不動,眸子裏盡是笑意。


    自家娃兒能獨當一麵,那種感覺,比升官發財舒坦多了。


    此吾家麒麟兒也!


    垃圾毛臣,還想與本縣令鬥,本縣令的娃兒都能讓你吃癟。


    換了別人,毛臣說不得要喊杖責了,奈何眼前是縣令家公子,本縣的衙內啊!


    “是本官失言。嫌犯郎宣,對本案有何話可說?”


    毛臣不得已重新組織了語言,不給狄仁傑抓把柄的機會。


    郎宣的狀態並不好。


    事實上,因為郎宣一直處於失神的狀態,根本沒有絲毫反抗,長安縣也沒有私下用刑。


    隻是郎宣一直未曾迴神。


    狄仁傑拱手:“讚府也看到了,嫌犯狀態不對,不能自辯,學生便鬥膽代他辯上一辯。”


    “當日傳說郎宣殺人,人證物證俱全。請人證上堂陳述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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