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勢減小,翁杭之已經迴到了車上,他在跟文箏對持一番之後始終沒能進屋裏去,隻能撤了。

    翁杭之一開始跟著文箏,純屬無聊之舉,並不是真的想進去蹭飯。但當看到那個小女孩之後,他這心裏就莫名其妙地難以平靜,臨時起意想要進去,但遭到文箏的阻攔。

    真如文箏所說是她朋友的孩子嗎?為何他卻總感覺有點怪異呢?可到底哪裏怪,他卻說不上來,那純粹是一種直覺。

    翁杭之走後,文箏這緊繃的情緒才稍微緩和些,但終究是不太踏實,總覺得有種隱約的危機感。關於翁杭之究竟是不是五年前那個男人,文箏不願去細想,不願去追究,她的潛意識在逃避麵對這個問題。

    興許是不知道怎麽接受,也可能是在害怕有人會跟她爭奪晴晴。

    吃飯的時候,晴晴可乖了,不需要大人喂,她拿著筷子就能自己吃。

    油光光的小嘴裏包著食物,純淨的眼睛盯著文箏,好奇地問:“媽媽,剛才那個叔叔是誰?他怎麽不進來跟我們一起吃飯?”

    文箏一愣,隨即溫柔地笑笑:“那個叔叔他有事要做,他很忙的,沒時間跟我們吃飯。”

    說這種話,文箏會感到心裏愧疚,但她必須要對孩子說這樣的謊言。她總不能告訴孩子說她為了隱瞞某些秘密,那孩子會問得更多了,怎麽都說不清。

    “嘻嘻……叔叔好帥哦……”

    “……”文箏不由得莞爾:“你啊,才這麽小,就知道帥不帥了?”

    “他比村口的張叔叔更好看……”晴晴柔嫩的聲音聽上去可愛極了。

    文箏一聽,腦子裏頓時浮現出村口小賣部裏的張老板那形象,頓時一陣惡寒……那是個肥頭大耳的禿頂,若是翁杭之知道有人將他跟老張相比,他隻怕是會氣得跺腳吧。

    “媽媽,今天晚上睡覺的時候我要聽媽媽唱歌,還有講故事……”晴晴這小機靈,隻要文箏在,她鐵定是粘著媽媽的。

    文箏愛憐地摸摸孩子的腦袋:“好好好,都依你,那現在乖乖吃飯,多喝點湯,多吃點蔬菜,一會兒媽媽得先檢查你的作業,然後洗澡睡覺,給你唱歌,講故事。”

    “嘻嘻……”

    晴晴四歲了,該去上幼兒園的,可這鄉下附近都沒有幼兒園,鎮上是有,可就是距離這裏太遠了。

    這件事,是文箏的心病,她到不是想著所謂的要讓孩子贏在起跑線上,她隻

    是覺得晴晴四歲了,在這裏隻有跟姨奶奶為伴,難免會孤單的,如果孩子能上幼兒園,那起碼可以有同齡的小夥伴一起玩耍。

    隻可惜,目前來說,還不具備條件讓晴晴上幼兒園,隻有等將晴晴接迴城裏之後再打算。

    雖然暫時不能上幼兒園,可文箏也會教晴晴一些知識。

    最開始隻是想教最基礎的,比如數數,比如最簡單的漢字,可是晴晴這孩子很特別,不但學得快,而且記性很好,跟同齡的孩子比起來,她的聰明,能遠遠將別人甩在身後。

    最讓人欣慰的是晴晴對於學習,一點都不排斥,反而是很喜歡。她就像是快海綿一樣快遞地吸收著媽媽教給她的東西,學習效果驚人,這一點,就連文箏的父親都不得不感到驚訝,不得不承認文箏生了個小天才。

    姨奶奶今年68歲,但身體很健朗,精神矍鑠,脾氣也是剛烈,在這村子裏還有些威性,所以即使她一個人帶著個孩子也沒有問題,吃的全都是健康食品,住的地方更是空氣幹淨環境清幽。

    這樣養出來的孩子還真是白白胖胖健健康康的,加上晴晴本身是個聰明伶俐的孩子,乖巧懂事,因此文箏對於晴晴的生活狀況是很放心的,唯一難受的就是不能每天見到孩子,她有時會因為太過思念而心生鬱悶。

    每個周末都是晴晴最開心幸福的日子,有媽媽在身邊,這小不點兒的笑容就沒停過。

    夜晚,文箏帶著晴晴睡覺,先是給孩子講故事,再唱一首搖籃曲……

    晴晴剛洗過澡的小身子依偎在媽媽懷裏,十足的依賴,濃濃的親情之愛,能將這母女倆的心都填滿,暖暖的,勝過所有。

    晴晴那肉肉的小手抓著文箏的衣角,圓潤的小臉蛋仰起,軟糯的聲音說:“媽媽……小楊姐姐問我怎麽沒有爸爸,媽媽……我是不是沒有爸爸啊?小楊姐姐的爸爸好厲害的,可以把小楊姐姐放在脖子上走路……”

    可愛的小不點兒眼裏盡是好奇和迷茫,眨動的眸子裏盡是希冀。

    “小楊姐姐”是一個比晴晴大一歲的女孩兒,住在城裏,但有時跟父母迴鄉下看望外婆,跟晴晴無意中認識的,那時晴晴看到小楊姐姐坐在爸爸的脖子上,便感覺好羨慕。

    可是孩子也會想,為什麽自己沒有爸爸呢?

    這個問題,無疑是文箏最頭疼的,一時間不知道怎麽迴答才好。生了個這麽聰明的孩子,她想含糊過去都不容易。

    “晴

    晴,寶貝兒,你很想要個爸爸嗎?可是如果真的有了爸爸,可能媽媽就沒那麽多時間陪你了。”文箏暗暗歎息,孩子還小,現在她隻能暫時這麽說了,她知道孩子很粘她的。

    果然,晴晴沒有立刻迴答,寶石般純淨的眼睛裏露出幾分緊張,小手抱得更緊了:“不,我不要爸爸了,我隻要媽媽,我要跟媽媽在一起,誰也不可以搶走媽媽。”

    這孩子,對媽媽的占有欲還真強,但這也是文箏感到幸福的原因。

    文箏哼著搖籃曲,晴晴很快就進入了夢鄉,文箏望著孩子這天使般的麵孔,心裏卻是久久難以平靜……晴晴才四歲就知道問“爸爸”,將來可怎麽辦?孩子會不會越來越渴望有爸爸呢?

    這些年,文箏隻是堅定地要把孩子撫養長大,可是現在會有各種問題冒出來,都是關係到孩子的將來,她需要考慮的事情太多了。

    可即使這樣也不會動搖文箏的決定和她對孩子的愛,孩子是她的精神支柱,她每次累到不行的時候隻要一想到孩子那張笑臉,她就知道,一切都是值得的。

    文箏的周末會在愉快中度過,可是那個被拒之門外的男人呢?

    翁杭之驅車迴到市區的時候,雨已經停了。

    繁華都市特有的熱鬧喧囂,霓虹燦爛,燈火輝煌,卻不能趕走翁杭之心底那一股莫名的孤寂與失落,總覺得缺少了一點什麽,百無聊賴之下,翁杭之想起了一個去處,正好,肚子很餓了。

    老城區古巷盡頭,有一家小小的麵館,已經存在了三十年。

    麵館裏的一切都沒有太大的變化,隻是老板卻已經從壯年變成了白發蒼蒼的老人。

    一對樸實的老夫妻經營的麵館,三十年如一日,在這裏,好像時間都停留在過去的寧靜與恬淡。顧客不是很多,但全都是來吃過無數次的人了,他們認的是麵館多年來那一成不變的溫暖的味道。

    “大林叔”,是人們對這麵館老板的親切稱唿,六十歲的老人,頭發白了一半,但精神挺好,正在忙著招唿剛來的客人。

    “小翁,你可有段日子沒來了,是不是太忙啊?這麽晚你都還沒吃飯,一會兒我給你那碗裏多煮點麵。”大林叔慈愛的麵容格外親切,就像家中的長輩似的。

    翁杭之聞言,心裏一暖,笑著搖頭說:“大林叔,我每次來,你都會給我滿滿一大碗,你這兒的碗本來就比別家的大,可份量還比人家足,也難怪你這裏的生意一直都這麽好。”

    大林叔聽到翁杭之的誇讚,笑得更爽快了:“哈哈哈,那都是大家捧場,所以我這麵館還得繼續開啊,女兒叫我去京城享清福,我都舍不得去呢。小翁你等著,麵馬上就來。”

    “謝謝大林叔。”

    “甭客氣,你先坐。”

    和諧的氣氛,加上這空氣裏飄著的食物香味,會讓人的食欲大振,再看周圍的人都吃得津津有味的,就不難理解為什麽小小的麵館能存在三十年不倒。

    翁杭之從小就愛吃來這麵館吃東西,這麽多年來,他每隔一段時間都要來吃,就算是在國外留學的時候還會時常想起這兒的麵。

    誰能想到翁杭之這樣身份的人會喜歡在一個小麵館吃東西,他給人的形象是大都是高冷的,但這麵館的老板見到的卻是翁杭之平易近人與溫和的一麵。

    老城區的古巷裏,特有的懷舊氣息和溫寧的氛圍,有種神奇的魔力可以讓人暫時忘記那些紛紛擾擾,忘記白天工作的壓力,坐在這裏,仿佛世界都會慢下來。

    這樣的地方本該是受到當地zf保護的,假如有一天它被圍起來,周圍修建起大樓,那古巷就會變味兒了,它應該是屬於整個龍京市的而不是被某些人圈禁的。

    翁杭之一邊吃麵條一邊忍不住想起了庾弢來公司的第一天提出的那個計劃,就是關於這老城區古巷的。當時翁杭之表現得很強硬,一口否決,就連母親的麵子也不給。

    現在當翁杭之再一次坐在古巷的麵館裏,看著這裏的人們那一張張平靜的笑臉,看著麵館老板忙活的身影……一切熟悉的場景,都在堅定著他內心的想法,他的決定是正確的,他不會後悔。

    錢嘛,誰能不愛?翁杭之也愛錢,但他不會為了錢而不擇手段。有些錢,他不屑去掙。他是有原則有信仰的人,所以明知道如果能開發這裏,修建高檔小區,把古巷圍進去,那麽這裏的樓盤將會創造全市房地產行業中又一個新的高度。

    可翁杭之偏偏不這麽做,隻因他想讓這座城市即使在現代化的快速進程中也能保持著一點曆史的痕跡,保留著一塊能讓人清心靜氣的淨土。

    古巷裏的小店不止一間,生意都是一直很穩定的。而這些做生意的人和消費者們,都不會知道,這裏坐的一個男人,他竟然有著那唿風喚雨的能耐,他們之所以還能在這裏繼續,都是因為這個男人心存的一點執念才讓這裏的一切還不至於被破壞。

    吃完麵,翁杭之心滿意足地

    離開了,臨走時大林叔還不忘招唿他下次再來,這麽多年都是如此的。

    晚上九點鍾,又到了一個尷尬的時間點,對於單身人士來說,是該宅在家裏還是該約上幾個朋友去外邊放鬆放鬆?

    這兩點其實都是不錯的選擇,因為至少你是在休息。但是,翁杭之居然不想迴家,開著車在街上兜來兜去的最後竟是往事務所的方向開去……

    文箏說得沒錯,這男人就是個工作狂。

    楊舒敏的案子已經在等法院排期,等著上庭的日子,對律師和對當事人都是一種煎熬。

    翁杭之可是一點都不敢放鬆,因為楊舒敏的案子要達到這五成的贏麵,實際上是很有難度的。

    翁杭之花在這個案子上的精力不少,正是有了他這種敬業精神,所以他才會發生某些看似是巧合的事情,但其實跟他的堅持是分不開的。

    就在翁杭之的車子開到一個紅綠燈路口時,他停下等紅燈,無意中一扭頭就看見旁邊停著的車裏有個熟悉的身影。下一秒,翁杭之出於本能地趕緊將車窗關上,但視線卻一直盯著那輛車,紅燈過了,他就尾隨而去。

    那輛車裏有個女人,不是別人,正是多次拒絕跟翁杭之見麵的,郭麗雅!

    開車的也是個女人,郭麗雅是坐在副駕駛,兩人似乎在爭吵,可是具體說了什麽,翁杭之還沒聽清。

    翁杭之多次打電話給郭麗雅要求見麵,是要從她這個被害者身上獲得一些線索,可是都被郭麗雅拒絕了。今天這麽巧碰到,翁杭之毫不猶豫地就跟過去,不管結果如何,他就是想看看郭麗雅去哪裏,跟她一起的女人又是誰。

    車子是往海邊去的,很僻靜,郭麗雅和那個女人停車下去了。

    大約過了半小時,兩人又都同時往路邊走,看樣子是準備返迴了。

    昏黃的路燈掩蓋住了郭麗雅臉色的蒼白,但卻掩蓋不住她一臉的怒氣,而另外個女人呢,如果現在是白天,就能看到這女人的臉頰有一邊的是紅腫的,像是剛被打的?

    這兩個女人之間發生了什麽?

    郭麗雅的手剛搭上車門,忽聽身後傳來一個低沉的男聲,隨之,一道高大的身影走過來。

    “郭小姐,這麽巧啊?你也來海邊散步?”翁杭之神態自若地打招唿,可這雙眼睛卻是在不停打量著眼前的兩個女人。

    郭麗雅一驚,眉頭皺起,勉強笑笑說:“翁律師,我們隻是路過這裏

    ,還要趕著迴家呢,下次再聊。”

    郭麗雅這麽急著走,但她的慌張怎能逃過翁杭之的眼睛?

    “郭小姐,你好像很怕我啊?”

    郭麗雅被戳中心事,急忙否認:“沒有啊,我隻是趕時間,不好意思,先走一步。”

    說著,郭麗雅向那個女人打眼色,意思是趕緊走。

    但翁杭之卻很不客氣地跨上前一步攔住了郭麗雅的去路,還裝作很紳士地說:“兩位美女行色匆匆,這讓我很汗顏啊,難道我真的那麽麵目可憎麽?郭小姐,這位是你的朋友嗎?”

    翁杭之邊說邊看著眼前這個穿黑衣服的女人,露出他標準的職業笑容:“你好,我是楊舒敏的代表律師,我叫翁杭之,小姐貴姓?”

    此刻的翁杭之,怎麽變得這麽無賴了?對方顯然不願跟他多話,他還不知道識趣?

    他當然是有目的的,他想看看郭麗雅有何異常。

    黑衣女人麵無表情地點點頭:“翁律師,久仰大名……我是麗雅的朋友,但你既然是楊舒敏的代表律師,我想,我和麗雅跟你也沒什麽好說的。”

    兩個女人的說法很一致,立場也一致,說著就上車走了,再也不搭理翁杭之。

    翁杭之沒有阻攔,隻是望著那輛車遠去的影子,翁杭之臉上的笑容漸漸收斂,慢慢恢複慣有的岑冷。

    “郭麗雅,你還真當別人是傻子麽?你遇襲的案子,表麵上你是受害者,可隻要仔細研究案子的細節就知道,你給警方的口供裏分明就是在撒謊!你到底隱瞞了什麽?你差點沒命了卻還要有所隱瞞,郭麗雅,到時候就別怪我會揭穿你了。”翁杭之冷冷的眼神裏流動著智慧的光芒,若是郭麗雅此刻在場一定會心驚肉跳!

    郭麗雅和那個女人在海邊待那半小時,雖然翁杭之沒能將兩人說的話全都聽清楚,卻還是聽到了一少部分。

    他聽到了薛振的名字,聽到了楊舒敏的名字,甚至聽到了郭麗雅前男友的名字。並且這兩個女人吵得還很兇,但剛才她倆又像是什麽事都沒發生,還說彼此是朋友?

    翁杭之心裏在想一件事……這個案子,由於是很快就發現了楊舒敏家裏藏著那一把桶傷郭麗雅的兇器,所以才那麽快鎖定了嫌疑人,而郭麗雅所認識的人,警方就很少有去調查了。

    如今案子被檢察院審核過,認為楊舒敏的犯罪證據足夠,所以才會移交法院,排期開庭審理。如果翁杭之想要為楊舒敏做

    無罪辯護,他還得做很多事情,比如先從郭麗雅認識的人開始排查……

    這種事本該由警察來做,可警察現在隻怕也不會相信翁杭之的,人家已經將證據交給檢察院了,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出現,便不會在開庭前再做調查。

    可翁杭之堅信自己的判斷,所以他要堅持下去隻有自己去查。

    要說呢,遇到翁杭之這種律師,是天大的幸運,因為他不僅有權威的專業知識,有過人的工作能力,更重要的是他有敬業精神,還有一顆偵探迷的心。

    查就查,他不嫌麻煩,對他來說,每一件案子都是一種成就。

    星期一,上班時間到。文箏經過周末的休整,又變得有精神了,幹起工作來很有勁,因為,今天是發工資的日子。

    這是文箏在事務所工作以來,第一次領工資,怎能不高興呢。

    想想她這一個月來的辛苦,不僅是把事務所的衛生和雜務全包,她還在第一次出跟翁杭之出去辦事的時候就差點遇險……這份錢來得特別不容易,流了多少汗水,受了多少閑氣才熬到今天領工資啊。

    中午吃飯前,miss告訴大家一個好消息,工資已經如數發到每個人的賬戶,包括獎金和加班費。

    文箏默默盤算著,她的加班費可不少,不僅時間多,有兩次還是五倍呢……太好了,領到工資,這個周末就帶晴晴去海洋公園玩,這可是晴晴心心念念好久的事情。

    文箏滿心喜悅,渾然忘記了一件重要的事。到了中午下班吃飯時間,事務所裏來了一個姓鄧的小夥子。

    他一來,大家都很熱情地跟他打招唿,並且他對這裏很熟悉。

    文箏在知道小鄧是誰之後,頓時就高興不起來了……這是事務所裏以前那個打雜工!他出院了,他能上班了!

    文箏感到了危機,不妙啊,難道她剛領了工資就要麵臨失業嗎?【6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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