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弟子讓我想起了金巍托付給我的阿甘,也不知道他現在修煉如何,在逸仙居內可有人照顧。
想到這裏,我便傳音問金定璋:“阿甘現在可否重塑肉身?”
金定璋傳言說道:“阿甘已經突破到了武仙之境,我看可以幫他重塑肉身了。等我們收集更多的材料之後,就出手幫他,還有門主的那些朋友們。”
我微微點頭,示意知道了,轉頭對莫伊說道:“莫伊掌門,貴派之中可有戰獸之類?”
莫伊搖搖頭:“峨嵋派自開派以來都沒有戰獸存在,我們從來不都不豢養戰獸。”
我點點頭:“那我就隻能請您盡可能少帶人去升仙門了,我們此次是乘坐戰獸來此的,最多也就隻能再多搭載一兩個人同時迴去。”
莫伊點點頭:“沒關係,我們有自己的交通工具,再多的人也能夠跟上你們的速度。”
我知道現在很多修仙門派同樣會使用高科技的東西,便不多說,隻是點點頭,靜候弑神劍的到來。
幾分鍾後,之前出現過一瞬間的那峨嵋派弟子迴來了,手裏捧著一個盒子,看起來很是沉重,這弟子走路的時候都有種很艱難的感覺。
放下手裏的盒子,這弟子抱拳行禮,然後默默地離開,居然還是一句話沒說。
莫伊拿起盒子走到我的身前,對我說道:“金門主,這就是我們峨嵋派一直當做鎮派之寶的弑神劍,請收下吧。”
我接過這盒子,打開看時,隻見一柄和我手裏的弑神劍幾乎沒有區別的弑神劍就躺在其中。
這劍比起我手裏的弑神劍來說,要輕很多,不過即便如此,這劍依舊是十分沉重,比起我的七號子劍來,要重了至少一倍。
將這六號子劍收起來,我抱拳說道:“多謝莫伊掌門,大恩不言謝,我們這就返迴升仙門,為貴公子重塑肉身。”
莫伊說道:“多謝金門主,我們這算是各取所需,都不用客氣了。”
我笑了,轉身對金定璋和何仙說道:“準備走了。”
金定璋和何仙一起點頭,轉身就走……
沒想到會如此順利的拿到弑神劍的六號子劍,我路上都還有種在做夢的感覺。
金定璋同樣是有這樣的感覺,這時候悄然的在小九的背上對我說道:“這莫伊一開始說的那麽堅決,怎麽會在聽到我們可以幫他兒子之後就那麽容易的把弑神劍給我們了呢?這其中莫非有詐?”
我說道:“花媚仙是莫伊之子,或許是因為他太在乎花媚仙了吧。身為人父,很多時候都會首先考慮孩子,然後考慮其他的。”
金定璋點點頭:“有道理,峨嵋派的弟子一向都是不準許結婚生子的,莫伊活了這麽久,臨老有了自己的兒子,自然是十分看重的。”
我笑著說道:“您是不是也想有一個自己的兒子呢?現在行動的話,還來得及。”
金定璋哈哈笑道:“修仙之人大部分都不會留下後代的,不然等到飛升仙界的時候,會依依不舍,產生心魔。我可能在不久之後就要飛升仙界了,這些事情就免了吧。”
我知道他們都不會在升仙門呆多久了,突然有些不舍:“長老們都快要離開了,也不知道我什麽時候才能再次相見。”
金定璋說道:“仙界的升仙門雖然弱小,但是同樣會是我們這些升仙門弟子的歸宿。門主以後飛升仙界了,我們會在仙界等著門主,帶門主去仙界的升仙門和我們相會。”
我點點頭:“但願那一天早一點到來。”
金定璋說道:“這是一定的,門主天資不凡,要不了多久就會突破到武神境界,最多千年,一定可以飛升仙界。”
我看一眼前方的莫伊等人,感歎地說道:“百年前我還是一個一心達到武師境界的孩子,現如今我們卻在討論何時飛升仙界,這是不是就是世人常說的,世事無常呢?”
金定璋正色說道:“修仙之人,總是會麵對各種各樣的生離死別,到最後慢慢的變得沒有情感……門主您太多情了,隻怕以後的修煉之中,會因為情感而觸動心魔。請門主務必小心,特別是在突破到武神的時候,心魔一旦出現,將會是無比危險的事情。”
我知道金定璋說的都是事實,卻不知道該怎麽改變我的這個“弱點”:“我該怎麽做呢?能避免心魔的話就最好了。”
金定璋想了想:“據我所知,門主這是紅塵緣分未盡,所以才會多愁善感……唯一的解決辦法就是身入紅塵,化身為一個普通人,曆經一生一世,嚐盡人世間的冷暖,然後或許可以避免心魔的產生。”
“入紅塵?”我有些不解:“我本就在紅塵之中,還怎麽入紅塵呢?”
金定璋說道:“門主說的紅塵,和我說的紅塵是不一樣的。我所說的紅塵,是讓門主放棄一身的修為,進入紅塵中走一趟,體驗普通人的生活,經曆普通人需要經曆的一切生老病死……”
我心中一動,突然明白了什麽,內心之中居然有一絲意動。
紅塵萬丈,最是鍛煉人,一些武者一出生就身在修仙家族之中,缺少了紅塵曆練,很難真的達到最高境界。
我正是如此,盡管小的時候也經曆了一些普通人的生活,但經曆還是太少了。
金定璋的提議對我來說正好可以解決我的弱點,身入紅塵,接受萬丈紅塵的洗禮,最終超越自我,飛升仙界。
那就這樣吧,我下定決心,隻等花媚仙等幾件事情完結後,我就去紅塵之中走一趟。
我不會真的放棄功力,但是會盡可能的不用我的功力,像一個普通人一樣生活,直到我完全體會到普通人的一生。
曆練嘛,練心才是最根本的目的。
人心最是難測,也最是神秘莫測,練心說起來簡單,要做到可就難上加難了。
萬丈紅塵或許就是練心的最佳地方,也隻有深入紅塵之中,親身體驗了紅塵萬物之後,我的心境才能真正強大,才能達到巔峰。
想到這裏,我便傳音問金定璋:“阿甘現在可否重塑肉身?”
金定璋傳言說道:“阿甘已經突破到了武仙之境,我看可以幫他重塑肉身了。等我們收集更多的材料之後,就出手幫他,還有門主的那些朋友們。”
我微微點頭,示意知道了,轉頭對莫伊說道:“莫伊掌門,貴派之中可有戰獸之類?”
莫伊搖搖頭:“峨嵋派自開派以來都沒有戰獸存在,我們從來不都不豢養戰獸。”
我點點頭:“那我就隻能請您盡可能少帶人去升仙門了,我們此次是乘坐戰獸來此的,最多也就隻能再多搭載一兩個人同時迴去。”
莫伊點點頭:“沒關係,我們有自己的交通工具,再多的人也能夠跟上你們的速度。”
我知道現在很多修仙門派同樣會使用高科技的東西,便不多說,隻是點點頭,靜候弑神劍的到來。
幾分鍾後,之前出現過一瞬間的那峨嵋派弟子迴來了,手裏捧著一個盒子,看起來很是沉重,這弟子走路的時候都有種很艱難的感覺。
放下手裏的盒子,這弟子抱拳行禮,然後默默地離開,居然還是一句話沒說。
莫伊拿起盒子走到我的身前,對我說道:“金門主,這就是我們峨嵋派一直當做鎮派之寶的弑神劍,請收下吧。”
我接過這盒子,打開看時,隻見一柄和我手裏的弑神劍幾乎沒有區別的弑神劍就躺在其中。
這劍比起我手裏的弑神劍來說,要輕很多,不過即便如此,這劍依舊是十分沉重,比起我的七號子劍來,要重了至少一倍。
將這六號子劍收起來,我抱拳說道:“多謝莫伊掌門,大恩不言謝,我們這就返迴升仙門,為貴公子重塑肉身。”
莫伊說道:“多謝金門主,我們這算是各取所需,都不用客氣了。”
我笑了,轉身對金定璋和何仙說道:“準備走了。”
金定璋和何仙一起點頭,轉身就走……
沒想到會如此順利的拿到弑神劍的六號子劍,我路上都還有種在做夢的感覺。
金定璋同樣是有這樣的感覺,這時候悄然的在小九的背上對我說道:“這莫伊一開始說的那麽堅決,怎麽會在聽到我們可以幫他兒子之後就那麽容易的把弑神劍給我們了呢?這其中莫非有詐?”
我說道:“花媚仙是莫伊之子,或許是因為他太在乎花媚仙了吧。身為人父,很多時候都會首先考慮孩子,然後考慮其他的。”
金定璋點點頭:“有道理,峨嵋派的弟子一向都是不準許結婚生子的,莫伊活了這麽久,臨老有了自己的兒子,自然是十分看重的。”
我笑著說道:“您是不是也想有一個自己的兒子呢?現在行動的話,還來得及。”
金定璋哈哈笑道:“修仙之人大部分都不會留下後代的,不然等到飛升仙界的時候,會依依不舍,產生心魔。我可能在不久之後就要飛升仙界了,這些事情就免了吧。”
我知道他們都不會在升仙門呆多久了,突然有些不舍:“長老們都快要離開了,也不知道我什麽時候才能再次相見。”
金定璋說道:“仙界的升仙門雖然弱小,但是同樣會是我們這些升仙門弟子的歸宿。門主以後飛升仙界了,我們會在仙界等著門主,帶門主去仙界的升仙門和我們相會。”
我點點頭:“但願那一天早一點到來。”
金定璋說道:“這是一定的,門主天資不凡,要不了多久就會突破到武神境界,最多千年,一定可以飛升仙界。”
我看一眼前方的莫伊等人,感歎地說道:“百年前我還是一個一心達到武師境界的孩子,現如今我們卻在討論何時飛升仙界,這是不是就是世人常說的,世事無常呢?”
金定璋正色說道:“修仙之人,總是會麵對各種各樣的生離死別,到最後慢慢的變得沒有情感……門主您太多情了,隻怕以後的修煉之中,會因為情感而觸動心魔。請門主務必小心,特別是在突破到武神的時候,心魔一旦出現,將會是無比危險的事情。”
我知道金定璋說的都是事實,卻不知道該怎麽改變我的這個“弱點”:“我該怎麽做呢?能避免心魔的話就最好了。”
金定璋想了想:“據我所知,門主這是紅塵緣分未盡,所以才會多愁善感……唯一的解決辦法就是身入紅塵,化身為一個普通人,曆經一生一世,嚐盡人世間的冷暖,然後或許可以避免心魔的產生。”
“入紅塵?”我有些不解:“我本就在紅塵之中,還怎麽入紅塵呢?”
金定璋說道:“門主說的紅塵,和我說的紅塵是不一樣的。我所說的紅塵,是讓門主放棄一身的修為,進入紅塵中走一趟,體驗普通人的生活,經曆普通人需要經曆的一切生老病死……”
我心中一動,突然明白了什麽,內心之中居然有一絲意動。
紅塵萬丈,最是鍛煉人,一些武者一出生就身在修仙家族之中,缺少了紅塵曆練,很難真的達到最高境界。
我正是如此,盡管小的時候也經曆了一些普通人的生活,但經曆還是太少了。
金定璋的提議對我來說正好可以解決我的弱點,身入紅塵,接受萬丈紅塵的洗禮,最終超越自我,飛升仙界。
那就這樣吧,我下定決心,隻等花媚仙等幾件事情完結後,我就去紅塵之中走一趟。
我不會真的放棄功力,但是會盡可能的不用我的功力,像一個普通人一樣生活,直到我完全體會到普通人的一生。
曆練嘛,練心才是最根本的目的。
人心最是難測,也最是神秘莫測,練心說起來簡單,要做到可就難上加難了。
萬丈紅塵或許就是練心的最佳地方,也隻有深入紅塵之中,親身體驗了紅塵萬物之後,我的心境才能真正強大,才能達到巔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