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綜英美]我的變種能力為什麽這麽羞恥 作者:雖矣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怪不得魔法不那麽常見。希克利原本以為曆史上有一段被隱藏起來的戰爭什麽的。想要成為一名法師,必須是知性生物也就是有能力理解抽象概念的生物。在滿足基礎條件的情況下,有三項特性非常重要,分別是靈感、理智和幸運。其中,靈感越高,就越容易覺察到生活中不同尋常的東西(這部分東西到底是什麽,書本上含糊其辭,希克利也不想深究),也就意味著這個知性生物越具有學習魔法的天賦。理智用以抵抗靈感帶來的侵蝕。假如靈感太高,而理智太低,這名生物就很容易陷入徹底的瘋狂,也是很多怨靈的由來。幸運就不用解釋了,雖然書裏還是給出了相當漫長的章節來闡述這裏所稱的幸運並不是一種二元概念。粗略地說,幸運和不幸實際上是一體的。一個人越是幸運,通常也意味著越不幸,其中,不幸總是更高一點。比如說,得到了一本記載了強力咒語的魔法書,這可以被視為一種幸運;但強力的魔法也更容易侵蝕理智,於是這又變成了一種更可怕的不幸。這個形容讓希克利想到了斯特蘭奇,他在名滿世界後被車禍奪走了手,這卻成了他學習魔法的契機。他眼下是位成功的法師,卻帶著穿胸而過的長矛出現。博士是個很幸運的人,希克利不由暗自對自己點頭。至於他自己呢,他算是個幸運的人嗎?希克利覺得自己不是,他不僅不幸運,還相當倒黴。通過和書中內容的對比,他已經明確了自己的情況。他的靈感很高,理智很低,幸運也很低。能活到現在,屬實是他躲藏有方。……真是為自己鞠了一把同情淚呢。要算起來,靈感和幸運高反倒不是好事,唯獨理智,屬於高了後隻有好處沒有壞處的屬性。就算理智低一點,隻要靈感和幸運不高,似乎也無關緊要。看到這些最基礎的入門書時,希克利的情緒尚且穩定,至少這部分東西他還看得懂。等讀完所有屬性解釋,自覺已經不是純粹的新手,希克利就在下一本書中迎來了人生的痛擊。至高的神秘存在前言當提及一切生命的起源,目前魔法界最為公認的說法,是造物主在宇宙中播種能量,由此誕生了時間萬物。這一理論的來源仍待考察,至少並無客觀的證據能夠證明它的真實存在,沒有任何符咒,任何標記,任何物品能展示造物主的偉力,然而,我們的確觀察到,所有知性生命的誕生軌跡中都殘留著來自更高維度的幹涉痕跡。不可名狀的神靈高懸於我們的頭頂,本書不建議任何讀者對星空深處投來的視線進行任何觀測與研究。希克利看完第一段就體悟到熟悉的痛苦。念大學時他最討厭的事情就是讀論文,閱讀,那是比寫作可怕一萬倍的事情。反正不管給出什麽水平的論文,在導師的眼裏都不過是一團五彩繽紛的嘔吐物,修改幾次就能過關。讀論文就不一樣了。希克利總是很難理解段落與段落之間的聯係,論文的作者似乎默認了讀者天然地擁有理解所有被他提及的細節的能力,從未考慮過在未來讀到這篇作品的人實際上很可能是個絕望的文盲,隻渴望從前輩那裏得(摘)到(抄)一些高明的知識點。這本書隻用前言就給了他熟悉的感覺。他胡亂地翻著書頁,粗略地記下了裏麵的幾個似乎是人名的大寫詞匯。講述“至尊法師”的部分是最容易被理解的,主要是因為裏麵出現了很多人們耳熟能詳的名字。這本書裏希克利第二喜歡的是講述煉金的部分,在他的刻板印象裏搞煉金的都是走火入魔的物理學家和化學家,但他通讀後驚訝地意識到煉金術實際上毫無疑問是現代科學的起源之一。至少煉金術的基礎理論和科學的結論是一致的:宇宙中的一切物質都由一模一樣的微小成分組成。從這個角度上說,點石成金是具有充分的理論依據的,隻是科學目前還做不到而已。魔法似乎能做到。但他又不是為了這個才進這個圖書館的,希克利隻想知道怎麽才能逃離人生中的所有古怪和異常。斯特蘭奇在幾天後現身,心口的長矛消失了。希克利情不自禁地注意到,他的上衣在心髒處微微凹陷,仿佛那地方不存在任何血肉,隻是一個圓孔。“看得怎麽樣?”斯特蘭奇問他。“讓你知道,我上學的時候就不怎麽聰明。我的論文是別人幫我改好的。”希克利委婉地說,他有點羞愧,“我看了三本,除了第一本之外都看不太懂……”“你看懂第一本了?還往後看了兩本?”斯特蘭奇驚訝地說,“看第一本就就夠了。你可以把那本書帶走,那本是半公開的科普讀物,吃透之後你就知道什麽時候該躲了。”第127章 第四種羞恥(27)希克利張大嘴,像個千辛萬苦地啃完導師給出的參考文獻和學習資料,頂著熬得通紅的眼睛和飽受折磨的大腦趕到教室,然後被告知“那是整個學年需要看完的內容,選修的同學隻看教科書就可以”的冤種學生。“隻看第一本就可以?看完直接帶走?”他喃喃地重複道,有一半情緒平靜得像死水,另一半則歇斯底裏得令斯特蘭奇不安。“你說你對魔法不感興趣……我們這裏對學徒的要求不算很高,但每個都抱著強烈的意願,而且有相當明確的目標。你在這點上顯然不符合我們的標準。”斯特蘭奇背在身後的雙手調整了一下手指上的環戒,麵上還是不動聲色,“又或者你改變主意了?”仿佛寒冬臘月裏被兜頭潑下一盆滾水。希克利迅速冷靜下來。差點都忘了他是帶著任務過來的也不能怪他,他可是切身體會了魔法。心情激蕩之下他幾乎連自己是誰都忘了,區區任務本來也沒被他放在心上,可不就在關鍵時刻被丟到腦後了嗎。在圖書館裏看了幾天書,又是一次世界觀被顛覆的經曆。這次的世界觀被顛覆,更多是指過去他隱約有所預感的東西被明明白白地講了出來,還給出了明確的定義和理論。不過,希克利倒也不是對書裏的內容照單全收。“我讀到的那些,包括‘造物主’這種說法,”希克利沒有迴答斯特蘭奇的問題,而是問,“那都是真的嗎?”斯特蘭奇揚起一邊眉毛:“當它們是真的對我們比較好。”懂了。就是裏麵寫的東西屬於被含糊了細節,抹掉了壞處的版本。太好了,非常感謝,比起所謂的“真相”,希克利更想要安穩和平地生活下去。看來法師和特工的生活的確有很多共通之處,至少“知道的越少就越安全”這點是一樣的。在陌生的世界裏找到了熟悉的節奏感,這讓希克利繃緊的神經舒緩了一些。他終於有點感覺自己能把控自己的生活了,至於任務的事情,他覺得斯特蘭奇估計心裏門清。“我來這裏的目的不是這個。”他告訴對方,“其實我隸屬於一個官方組織,上頭給我的指示是來卡瑪泰姬,找找線索。”更多的細節他沒說,畢竟他自己也不是很清楚。斯特蘭奇果然對此一點也不吃驚。他說:“我對你們有所耳聞,你們的手伸得很長而且非常有勇氣,竟然在知道他的存在之後還敢把主意打到他的身上。”說這話時,他慢慢地掃視著希克利,從頭到腳,又從前到後。那眼神中透著說不清的曖昧和驚歎,好像在欣賞一頭自己咩咩叫著跳進屠宰場的小羊,稱量的同時又透著隱約的嫌棄,就好像這頭小羊還不夠肥美似的。希克利被看得背後發麻,雞皮疙瘩一路顫到了耳朵後麵。他驚恐地躲閃著斯特蘭奇的眼神,左右扭著脖子看自己的背後:“你看什麽?”“亞度尼斯韋恩。你的任務繞著他打轉呢,別告訴我你沒有意識到。”這個名字激起希克利發自本能的恐懼,然而隨著這個名字一起出現在他腦海中的,卻是另一個人。那個一直跟在它身邊,寸步不離的男人。始終不變的淺棕色風衣,提著同色係但顏色更深的手提箱,懶懶散散地站在一邊抽煙。彌漫的煙霧中,他的視線四處遊弋,卻又總是不經意般迴到它的身上。希克利還不知道他的名字和身份,甚至不知道他是否真實存在。之前斯特蘭奇說“打擾他們的好事”……希克利鬥膽猜測,應該就是在說它和他。他與它是什麽關係?希克利不願意看它,大部分時候,他都將注意力放在徘徊在眼角的他身上。盡管他很少站在它觸手可及的位置,然而,他的脖頸上仿佛係著看不見的項圈,鎖鏈的另一頭被它牢牢握在手中。不需要耗費任何思考就能體悟到他們之間的聯係,它的穩操勝券,他的全然順從。在希克利的視線正中,那個據說是叫“亞度尼斯”的、非人的東西……凝視著他,凝視著他的神態和眼角。它撩起唇角,薄薄的嘴唇在陽光中紅豔得像花瓣,牙齒森白如刃。希克利聽到自己劇烈的心跳。那個該死的肉塊,無法被大腦控製反而控製著大腦的東西。要是心髒像肺一樣聽從指示就好了,要是心跳能像唿吸一樣被憋住就好了。但是心髒一點也不聽話,一點也不在乎自己的主人是多麽絕望地祈求著安靜。他的跳得那麽快,幾乎能被誤以為是愛情。他也不知道這是不是愛情。“迴神。”斯特蘭奇冷冷地說,“他有沒有上鉤我不知道,我看你已經上鉤了。”希克利又是羞愧又是悲傷地低下頭,心想這是我自己能控製的嗎?我要是自己能控製也不至於那麽害怕啊。他還以為自己即將麵對的是一番苦口婆心的教誨,內容大概基本等同於每一任長官反複向他們強調的東西,任務第一,命令是絕對的,理性大於感性。然而,斯特蘭奇隻是抬起手,揉了揉太陽穴,臉上露出一點疲倦。“算了,他應該對你沒什麽興趣。”他說,“他已經很多年沒有對人類產生過什麽興趣了,你應該不至於成為那個例外。”希克利有點想問“你是那個例外嗎”,但這次他控製住了。很高興知道他的自控力還在。“非常感謝你的幫助。”他中規中矩地表達感謝,“這種話你可能聽了很多,但我還是得說。謝謝,你很可能救了我的命。”這一瞬間裏,斯特蘭奇的神色實在讓希克利沒有看懂。“噢。”亞度尼斯發出失落的聲音。睡得迷迷糊糊的康斯坦丁皺著眉往被子裏縮了縮,試圖把聲音都擋在外麵。耳邊確實因此安靜下來了,亞度尼斯也變得靜悄悄的,可正是這種安靜讓康斯坦丁迅速轉醒。他在心裏罵自己沒事找事,又認命地睜開眼睛,看向靠在床頭的人他們是什麽時候跑到床上睡的?這個陌生的房間又是什麽地方?啊,不重要,也不是第一次在奇怪的地方睡著,又在另一個奇怪的地方醒來了。奇怪的是,本該習慣的東西,此刻卻帶來古怪的新奇與刺激感。康斯坦丁無所事事地想著是否這也是亞度尼斯耍了什麽手段,一定是他幹了什麽,人類畢竟是一種適應能力極強的生物,任何新鮮的刺激都隻可能發生在第一次。就好比他第一次死在亞度尼斯手裏的時候痛苦得恨不得自己根本沒活過,第二次死就已經有心情猜測亞度尼斯會用什麽辦法複活他了。等到第三次死,他甚至開始覺得死亡的過程也怪有趣的,再之後這就變成了他們見麵的常規結局……不能說他沒有享受,雖然他每次都表現得很難看。亞度尼斯是怎麽對肉糊狀態的他感興趣的?這玩意真不講究。“先別告訴我,讓我猜一下你為什麽這麽失望。”康斯坦丁愜意地撈了一根煙在手裏,但沒有馬上點燃,隻是將它放到鼻子下麵深深地嗅聞,“斯特蘭奇,是吧。”“你那會兒還有意識?我想這是我的錯,親愛的,下次不會有這種失誤了。”“少來這套。你這玩意要是有什麽算得上優點的話,在調整快感這方麵絕對榜上有名。你很清楚我是清醒的。”康斯坦丁說,“投法不錯,正中準心。他一定感覺強烈。”“其實,你說要分手的原因是他吧。”“等一會兒,等一會兒。”康斯坦丁立刻感覺不舒服了,“為什麽這種俗透頂的肥皂劇對話會出現在我們兩個之間?這合適嗎,亞度,你這是看不起我還是看不起你自己?”這時間他才有空觀察房間的具體模樣。相當金碧輝煌,這是他看到頭頂高懸的似乎鍍了金的華麗浮雕時所產生的的第一感受。這間臥室符合任何人對於奢侈的想象,然而教堂式的設計和高闊的空間,壓下了浮華之感。陽光從巨大的落地窗斜斜照進房間,明亮的光線被窗框精準地切斷,從胸口處往上的位置呈現出黃昏般的暖色。還真是費心思,就為了保證住戶哪怕睡到下午也不被陽光打擾。有錢人的享受確實已經到了康斯坦丁完全無法理解的程度,完全就是脫了褲子放屁嘛,睡覺前拉窗簾那麽難?“人類的情緒很可愛。”亞度尼斯迴答。康斯坦丁有些糊塗,分不清這句評價的內容到底是針對什麽。“我是不怎麽喜歡你老關心斯特蘭奇那邊。但還遠遠沒有到上心的程度,我是說,你也沒有感情啊,我根本沒有任何需要擔心或者嫉妒的理由。”“嗯。”亞度尼斯說,他的聲音淡淡地飄散在房間裏,光亮,平滑,猶如聖光。他又說:“人類什麽時候變成了有理由才會產生情緒的生物?”這話叫康斯坦丁產生了極為熟悉的情緒,他的肺腑翻攪,心口脹痛,某種勃然欲發的東西在他的血管裏盤旋,令他想象起無數顆流星在肉體的縫隙中點燃一粒粒火星。“一個不是人的東西反而教育起人情緒了。”康斯坦丁說,胸膛急促地起伏著,像是氣得狠了。抽了太多煙可能還是有好處的,他的語氣在這時候還很平穩。他有點自虐地迴想起被焚燒至死的感覺。他想他那時候被切割成了好幾瓣,或許看起來正像是一朵焚燒的花,劈啪作響,連慘叫也被燒光了。“我想你並不是真的在嫉妒或者憤怒……康斯坦丁,我想你隻是渴望有不一樣的事情出現。”亞度尼斯說,“斯特蘭奇出現了。我倒是沒想過效果會那麽好。你過去的反應很不一樣。”“過去?誰?”康斯坦丁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