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晨,說真的,我看娛樂圈沒有人開演唱會比你更輕鬆!”


    “別的明星,辛辛苦苦唱一個半小時,唱不好還得被人罵,甚至被歌迷退票。”


    “你呢,歌迷買票給你唱歌,你都不用唱,光台上站著,就把錢輕輕鬆鬆掙了。”


    “多好的事啊!怪不得別人誇你的歌迷,是天底下最好的歌迷!沒有之一!”


    天成音樂公司,路晨所在辦公室。


    聽著公司老總趙玲的話。


    路晨坐在椅子上,表情有些茫然。


    “行,我不打擾你休息了,伱好好準備演唱會吧……不對,你也不用準備,反正你也不用唱,到時候聽他們唱就行。”


    趙玲莞爾一笑,離開房間。


    隨著房門“砰”一聲脆響。


    路晨有些混沌的思維,才逐漸清晰起來。


    各種信息,瞬間江河湧入。


    然而……


    這第一條信息,就把路晨當場幹懵了。


    他居然穿成了平行世界,一個正在籌備閉麥巡演的巨星身上?!


    閉麥巡演?!


    不是!我這剛“上班”,你就讓我“下班”?!


    但接下來的信息,更讓路晨崩潰!


    按理說,歌手舉辦演唱會,肯定是歌手唱,歌迷聽。


    聽到濃處,歌迷附和幾句,來個全場大合唱。


    這才是正常流程。


    但到了原身這。


    情況一百八十度大反轉。


    他的演唱會,成了歌迷唱,歌手聽。


    從頭到尾,他隻需站在舞台上,像工具人一樣當背景板即可。


    現場的歌迷,會替路晨唱完每一首歌。


    甚至在一浪高過一浪的大合唱,路晨連插嘴的機會都沒有。


    一次兩次也就罷了。


    但偏偏,路晨幾乎每一次演唱會,都是這德行。


    任憑他如何好言相勸,讓歌迷給他一個唱歌的機會。


    但歌迷就是不聽勸。


    反而跟路晨玩起了勝負欲!


    路晨越想唱,歌迷越不讓他唱。


    甚至他板下臉,發脾氣,歌迷也不在意,依舊我行我素!


    時間久了。


    路晨演唱會被全程搶麥,儼然成了他演唱會的常態!


    不少圈內人,表麵恭維他開演唱會真容易。


    背地裏卻沒少揶揄他恰爛錢。


    作為一個要臉麵的男人!


    無可奈何,路晨隻能被迫減少開演唱會的次數。


    畢竟身為巨星,他對自己,也是有要求的。


    然而這次的演唱會,路晨卻不得不開。


    這次是閉麥演唱會!


    短則四五年,長則七八年。


    他會暫時消失在娛樂圈。


    公司當然不同意路晨閉麥退圈。


    畢竟路晨是公司一哥,金字招牌。


    但奈何路晨主意已定,打算好好休息幾年,誰也攔不住。


    最後雙方協商後,公司給出一個折中方案:暫時閉麥退圈,可以!


    但得再舉辦五場閉麥巡演!


    這樣做,既給路晨的歌唱生涯,畫上一個圓滿句號。


    同時也讓公司,再盈利一波。


    經過再三權衡,原身同意了。


    這些年,他給公司掙了不少錢。


    公司也一路給足了他資源。


    雙方各取所需,合作愉快。


    臨了,都不想鬧得太僵。


    可是,問題又來了!


    當路晨閉麥巡演的消息一經發布後。


    他那些歌迷,瞬間沸騰了。


    個個都摩拳擦掌,準備再次花錢買票,唱歌給路晨聽!


    甚至這次,他們打算唱得更洶湧!更熱情!


    好好為路晨餞別!


    相關熱搜一出,原身當場崩潰破防!


    隻覺這命運的枷鎖,讓他無法唿吸!


    ……


    隨著記憶融合的七七八八。


    路晨火氣噌的一下上來了!


    “靠!這簡直叔叔能忍,嬸嬸也不能忍!”


    這不是欺負老實人嘛!


    好端端的演唱會,這些歌迷這麽搶戲幹什麽?!


    還什麽天底下最好的粉絲?


    是挺好!


    這點不否認。


    但好得過分,就是負擔了。


    我是歌手,唱歌的應該是我才對啊。


    幹嘛非得鳩占鵲巢?


    公司也是,這種亂象非但不出麵阻止,反而樂見其成。


    隻管自己圈錢。


    也難怪原身心裏有怨氣!


    路晨很清楚,眼下指望公司解決搶麥問題,已經不現實了。


    要解決麻煩,還得自己想法子。


    關鍵十天以後,就是第一場封麥巡演!


    一想到屆時,全場大合唱,自己全程當木頭人的畫麵。


    同樣酷愛唱歌,為歌而狂的路晨,隻覺後背發涼!


    不行!


    要想想辦法!


    好不容易穿成個大明星,結果剛來就要退圈。


    退圈也就罷了。


    還不讓自己唱歌?!


    能在萬人舞台上唱歌,一直以來,就是路晨心中最大的夢想。


    這下搞的。


    怎麽能讓歌迷,越俎代庖,把歌全唱了?!


    不可以!


    這絕對不可以!


    ……


    “看來最好的辦法,就是找點有難度的歌,放演唱會上去唱。


    我就不信了。


    這些歌迷這麽有本事,還真能把我所有歌,都跟著唱一遍?”


    路晨沉下心,翻閱自己的“歌庫”。


    然而,在“看”完原身這些年的歌單以後。


    路晨再次破防!


    “不是!這哥們寫的怎麽全是一些口水歌啊?!”


    沒錯!


    原身出道至今,發行了接近八十首歌曲。


    但其中95%的歌曲,都跟前世那些口水歌極其相似!


    口水歌最大的特點就是簡單,易學,朗朗上口。


    且傳播度廣!


    好的一麵是,這鑄就了路晨如今流行天王的身份。


    壞的一麵,無疑就是搶麥的問題!


    “怪不得一直被搶麥!


    這麽簡單易學的歌,歌迷能不搶麥嘛!


    你要寫點有難度的,人家想搶麥,也搶不著!”


    看完這些歌單,路晨得出一個結論。


    這哥們的創作能力,屬實一般!


    明明有很好的音色條件,可以唱更高端的歌曲!


    卻被自己的創作實力,給死死限製住了!


    最終導致搶麥事件的發生!


    是的。


    在“翻閱”歌單過程中。


    路晨驚訝發現!


    原身的嗓音條件,簡直好到讓人嫉妒!


    他居然能輕鬆橫跨三個八度,來到四個八度!


    這是什麽概念!


    前世那麽多歌星。


    能橫跨三個八度的歌手,不超過十個。


    能來到四個八度的,僅僅隻有兩三個。


    哪怕強如陳逸迅的嗓音,也做不到四個八度。


    男藝人中,隻有林子翔;女藝人中,隻有黃奇珊。


    可以做到四個八度!


    由此可見,原身嗓音實力有多強悍!


    有這麽強的實力,寫出來的卻是一些口水歌。


    實在“暴殄天物”!


    “哎,等下!既然原身音色這麽好,唱功這麽紮實!那我為什麽不寫幾首高難度的歌曲呢?


    前世那些大熱金曲,我都會!


    如果我寫出一些難度大的歌曲,不容易學。


    那就算歌迷想唱也沒辦法唱啊!”


    想到自己穿越者的身份。


    路晨紛亂的大腦,瞬間像接通了電源。


    整個人頓時興奮起來!


    “對啊,這主意好!!


    就這麽幹!


    寫新歌!


    寫難度高的歌!


    越難越好!


    看歌迷怎麽學,怎麽唱!”


    路晨越想越覺得這方案靠譜!


    既然這麽喜歡搶麥!


    行!那索性都別唱了!


    ……


    隨著記憶徹底融合完畢!


    路晨可以確定,前世那些他熟知的歌曲,在這個陌生的世界一首都沒有!


    他的方案,完美形成了閉環!


    破局之法,找到了!!


    ……


    不再遲疑。


    路晨起身前往趙玲辦公室!


    他要把自己寫新歌,以及演唱會換歌的想法,先跟趙玲通聲氣!


    畢竟這麽大的事,他不可能一個招唿都不打。


    ……


    總裁辦公室。


    “什麽!你說你要寫新歌,還要換歌!”


    趙玲噌的一下站了起來!


    “什麽情況?路晨,你沒跟我開玩笑吧!?”


    看著對方大驚失色的樣子,路晨眼神異常堅定:“趙總,我沒跟你開玩笑,我心意已決!你就等我新歌吧!”


    說完,大踏步離開辦公室,準備迴自己辦公室寫新歌。


    至於趙玲答不答應?


    不重要!


    路晨隻是來通知她,又不是跟她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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