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佛是在一夜之間,寢室裏除我之外,都有了手機,而且一個比一個精巧美觀。晚上,她們取消了臥談,個個蒙在被窩裏發短信,這樣更好,我得了個清靜。

    一旦女生有了手機,男朋友就指日可待了,至少我的那些室友走的是這條路。

    我決定買手機。可我跟誰發短信呢?但我還是要買,哪怕隻當表用。別人買手機總是千挑百選,左右斟酌,而我隻看了一個櫃台就買了。別看我整天瘋瘋癲癲的,我可是一愛國青年,堅決支持國貨,誓死抵製日貨。這款手機的鈴聲俗得很,不過有一個聲音很特別——難聽得要死,但我還是選擇了這個鈴聲,編輯了個名字叫“嘰哩呱啦”,多少能代表我現在莫可名狀的心情。

    這一天,不知是哪根神經出了毛病,竟然心血來潮想去上晚自習,也許是閑得無聊,想去教室找點新鮮,於是梳了梳頭發,裝了本英語書和一本時裝雜誌,便興致勃勃地上自習去了。

    我剛坐下把雜誌翻開,就聽手機在嘰嘰喳喳的響,可我掏出手機卻發現並不是我的在響。就在我四周尋找聲源時,一個高個男生從我身邊飛馳而過,原來是他的手機在響。沒想到有人會跟我選同一個鈴聲,真是有個性、有品位,更是有緣分。這個朋友我交定了!

    我決定等他,他什麽時候走我就什麽時候走。此刻我的心情出奇得好,欣喜之餘還不停地迴頭望他,一邊掃描著他的模樣和神態,一邊在白紙上描摹著。他戴著一副大大的黑框眼鏡,頭發微微發卷,而且很久沒有梳理,亂糟糟的像個鳥窩,衣服樸素而老氣,而且胡亂地裹在身上,簡直是不修邊幅。他渾身上下散發著書呆子氣,一臉的滄桑,不過再仔細看,他青須須的胡子遮蓋不住那張年輕的臉,憂鬱的眼神也吞噬不了那顆萌動的心,總而言之,他是個普通的大學生,普通的不能再普通了。我畫了張他的側臉,比真人當然英俊多了,我安靜地端詳著,不知不覺看入了迷。

    “同學,醒醒。”一個老頭把我叫醒了。

    “什麽事呀?”我半睜著眼,迷迷糊糊地問。

    “十點了,教室要關門了,你迴宿舍再睡吧。”

    “什麽?”我扭頭一看他已不在了,整個教室隻剩我一個人了。

    我馬上擦幹我嘴上的哈啦子,拿起東西,風一般跑出了教室,可是校園裏冷清地連一個鬼也撞不見。

    隨後的一個星期,我天天去那個教室上自習,可一直沒等到他,灰心失望的我隻好動用殺手鐧了。我把那張他的畫像複印了十份,分別張貼在校園人流密集的地方,並寫道:如果見到此人,請馬上撥打電話137********!有重謝!!!

    榜貼出第三天,終於有人打來了電話。

    “嗨,你好,你是哪位?”那頭的聲音悶聲悶氣的,還有些結巴。

    “你見到畫像的人了?”我興奮地問。

    “見到了。”

    “太好了!他在哪?我馬上過去!”

    “不用著急,畫上的人就是我。”

    “真的?你在哪?”

    “二號樓門口。”

    “你別走,我馬上趕到。”

    他果真呆呆地站在那裏,不過衣服比上一次見到他時整潔多了。

    “嗨,知道我為什麽找你嗎?”

    “不知道。”他的目光有意躲避著我那咄咄逼人的眼神。

    “真傻!不知道就問唄。”

    “那我問了,你為什麽找我?”

    “嗬嗬,你真是傻得可以了。”我看著他羞澀的樣子,總是抑製不住地笑。我說:“我們邊走邊聊吧。”

    他推了推眼鏡,偷偷地看了我一眼,點頭答應了。

    我們並肩走在一起的時候,我才發現他是如此之高,比我足足高出一頭外加一脖子。我們天南地北地扯了很多,其實他是一個蠻風趣的人,隻是被浩如煙海的書本給埋沒了。說起玩,我總是滔滔不絕,而談起學習,侃侃而談的則是他。他上大三,比我高一級,考研似乎是他最感興趣的事情,而我對此卻絲毫不感冒。我說:“要我考研,除非全世界的人都考研!”而他說:“我肯定要考,即使全世界的人都不考!”他還告訴我,清華是他的夢想。他的目光深邃而又堅定,像一位登山者凝望著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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