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下來的日子裏,子豔麒幾乎將所有的時間都交給音樂。由於對前世的眷念、今世的迷茫、來世的憧憬,於是她譜寫出了令舉世皆驚的玄幻樂曲——《轉世》!
記得那晚妖精組合演唱完《轉世》後,這首歌曲一下子降服了世界各地所有音樂愛好者。
沒人能夠譜寫出如此神奇的樂曲!
一首歌曲播放演唱出來,可以讓人在腦中勾勒出畫麵感,這不算難。難得是這個畫麵可以真實的呈現在你麵前,讓你一邊聽著歌,一邊像看電影電視一般欣賞著歌曲中所要表達的意思。
可是,《轉世》這首曲子做到了,所以它一夜爆紅,而且必將流傳千古,永垂不朽!
由於妖精組合是這首歌曲當眾第一次表演者,所以她們的名氣也達到一個所有音樂人所無法企及的高度。
因為這首歌曲是別人匿名傳給妖精組合,所以並不知道創作這首歌曲的人是誰,於是更多的人就一直在尋找這首歌曲的幕後創作者,可惜,直到今天,他們還是沒有找到這個人!
洪荒和姒花雀等幾個聖女轉世雖然心裏猜測這個歌曲的創作者有可能是某一個聖女轉世,但是畢竟沒有證據證明,也不知道創作者是誰,所以也就沒有線索可查明證實自己的猜測。
如果說,世界上有一個人知道這個歌曲的創作者是誰的話,那麽這個人一定是贏香雁!
當初子豔麒去國外旅行的時候,正巧陰差陽錯遇上在國外留學的贏香雁。兩人初一碰麵,感覺好像已經相識千萬年。因為前世兩人都是十二族聖女,曾經是好姐妹,今生再相遇,肯定惺惺相惜,那種一見如故的感覺,用在這兩人身上真是再好不過了!
不過,如果當時子豔麒遇上的是還沒有發生蛻變的贏香雁,或者說,贏香雁遇上的是還沒有發生蛻變的子豔麒,那麽兩人肯定形同陌路,結果肯定完全相反。畢竟這個世界上十二族後裔這麽多,如果看到每個金發女子或者綠發女子都要好好辨認一下是不是自己想要尋找的十二族聖女轉世,那肯定非累死不可!
兩人相識後,慢慢就成了知無不言的好姐妹。
這次子豔麒跟著贏香雁迴國,也是得到贏香雁的推薦,受到贏香雁的爺爺十二族聯盟的盟主天地大學的校長金鏞的邀請,正式聘請她作為音樂學院的任課教師,專門教導大一新生的音樂。
子豔麒也覺得閑來無事,倒不如迴國好好把自己所學的音樂知識傳授給學生,而且一方麵自己也沒有上過大學,心裏多少有些遺憾,正好可以借此機會,去體驗一下大學校園生活。另一方麵指不定可以在大學裏麵可以遇上自己一直苦苦尋找的那個人!
子豔麒沒想到的是,自己這次迴國還真遇到一直苦苦尋找苦苦思念的伏羲轉世!
九月一號晚上的妖精演唱會,子豔麒也有去看。本來當天白天的時候,聽到好姐妹贏香雁說她遇到伏羲轉世,而且就是影視學院的大一新生時,她就有種想要去看看他的衝動,但是,隻是一瞬間的衝動而已,最後還是不敢去。而當天晚上,就在妖精演唱會快要結束的時候,毒氣入侵,她看到那個白衣白發年輕帥氣得不行的男人為了拯救十萬眾生不惜以一人之力獨自抗下洶湧而至的磅礴毒氣,不畏生死,隻為正義,她心疼得掉下眼淚,差點像當時的妖精美少女組合一樣飛到他的身邊,看著他,一起生,一起死!
幸好最後他相安無事!
這麽多年來,子豔麒終於找到了心中所愛,這幾天她心情格外美好!連彈奏出來的曲子也不再是悲傷思念抑鬱的曲調,而是極為悅耳動聽的音符!
洪荒和贏香雁站在教室外麵,靜靜地聆聽著這天籟之音,早已沉醉其中!
子豔麒一曲美妙樂章彈奏完畢,教室外麵就響起了啪啪啪的鼓掌聲!
贏香雁和洪荒兩人一邊鼓掌,一邊走進寬敞的鋼琴教室。
子豔麒剛才專注彈琴,沒想到外麵竟然有人在偷聽。這幾天,她幾乎每天都在來這裏彈琴,正常這個時候新生都在軍訓,老生都在上其它課程,一向喜歡安靜的她,才會選擇這個時候來這裏彈琴舒心。
她站起身來,詫異的看著這兩個不速之客,一個是自己認識已久的好姐妹贏香雁,另外一個……竟然正是自己多年來苦苦尋覓朝思暮想的真命天子伏羲轉世!
找不到的時候,孤獨寂寞,日思夜想。找到的時候,不敢去見他。現在見到他,卻又緊張的不得了!
哎,這愛情真是讓人捉摸不透!
“豔麒,你的音樂真是比天籟還要天籟啊,我都不知道怎麽形容了,實在是太好聽了!”贏香雁走上前去,抓著子豔麒十指修長細嫩光滑的柔荑小手,真心稱讚道。
“哪有這麽誇張!”子豔麒輕聲說道。臉色微紅,不敢正視洪荒。
“我隻是實話實說!”贏香雁笑著說道,然後看了一眼洪荒,一本正經的介紹道:“來,我給你正式介紹一下。你眼前的這位帥哥就是你多年來苦苦尋覓不得、朝思暮想日夜思念的伏羲轉世。”
“你說什麽啊?我哪有!”子豔麒麵紅耳赤,口是心非狡辯道。隻是那聲音那語氣那表情,讓人看在眼裏聽在耳裏,不像是在狡辯,反倒像是在承認。
“子老師你好,我叫洪荒。”洪荒臉帶微笑,出聲說道。主動伸出手去,間接解除了這尷尬緊張的氣憤!
子豔麒被洪荒這一聲“子老師”叫得有些反應不過來。想到前世自己是他的妻子,今生也是他的妻子,現在這一聲“子老師”,以後兩人在一起不就是師生戀嗎?想到這一層關係,不禁讓她有些羞愧!
自己今年已經二十五歲了,而他大概隻有二十歲左右吧?本來姐弟戀被人說老牛吃嫩草就已經能夠讓她羞愧不已無地自容了,現在自己是老師,他是學生,這樣一來,自己就更加顯老了!
哎,歲月不饒人啊,為什麽自己就比他早出生呢?
記得那晚妖精組合演唱完《轉世》後,這首歌曲一下子降服了世界各地所有音樂愛好者。
沒人能夠譜寫出如此神奇的樂曲!
一首歌曲播放演唱出來,可以讓人在腦中勾勒出畫麵感,這不算難。難得是這個畫麵可以真實的呈現在你麵前,讓你一邊聽著歌,一邊像看電影電視一般欣賞著歌曲中所要表達的意思。
可是,《轉世》這首曲子做到了,所以它一夜爆紅,而且必將流傳千古,永垂不朽!
由於妖精組合是這首歌曲當眾第一次表演者,所以她們的名氣也達到一個所有音樂人所無法企及的高度。
因為這首歌曲是別人匿名傳給妖精組合,所以並不知道創作這首歌曲的人是誰,於是更多的人就一直在尋找這首歌曲的幕後創作者,可惜,直到今天,他們還是沒有找到這個人!
洪荒和姒花雀等幾個聖女轉世雖然心裏猜測這個歌曲的創作者有可能是某一個聖女轉世,但是畢竟沒有證據證明,也不知道創作者是誰,所以也就沒有線索可查明證實自己的猜測。
如果說,世界上有一個人知道這個歌曲的創作者是誰的話,那麽這個人一定是贏香雁!
當初子豔麒去國外旅行的時候,正巧陰差陽錯遇上在國外留學的贏香雁。兩人初一碰麵,感覺好像已經相識千萬年。因為前世兩人都是十二族聖女,曾經是好姐妹,今生再相遇,肯定惺惺相惜,那種一見如故的感覺,用在這兩人身上真是再好不過了!
不過,如果當時子豔麒遇上的是還沒有發生蛻變的贏香雁,或者說,贏香雁遇上的是還沒有發生蛻變的子豔麒,那麽兩人肯定形同陌路,結果肯定完全相反。畢竟這個世界上十二族後裔這麽多,如果看到每個金發女子或者綠發女子都要好好辨認一下是不是自己想要尋找的十二族聖女轉世,那肯定非累死不可!
兩人相識後,慢慢就成了知無不言的好姐妹。
這次子豔麒跟著贏香雁迴國,也是得到贏香雁的推薦,受到贏香雁的爺爺十二族聯盟的盟主天地大學的校長金鏞的邀請,正式聘請她作為音樂學院的任課教師,專門教導大一新生的音樂。
子豔麒也覺得閑來無事,倒不如迴國好好把自己所學的音樂知識傳授給學生,而且一方麵自己也沒有上過大學,心裏多少有些遺憾,正好可以借此機會,去體驗一下大學校園生活。另一方麵指不定可以在大學裏麵可以遇上自己一直苦苦尋找的那個人!
子豔麒沒想到的是,自己這次迴國還真遇到一直苦苦尋找苦苦思念的伏羲轉世!
九月一號晚上的妖精演唱會,子豔麒也有去看。本來當天白天的時候,聽到好姐妹贏香雁說她遇到伏羲轉世,而且就是影視學院的大一新生時,她就有種想要去看看他的衝動,但是,隻是一瞬間的衝動而已,最後還是不敢去。而當天晚上,就在妖精演唱會快要結束的時候,毒氣入侵,她看到那個白衣白發年輕帥氣得不行的男人為了拯救十萬眾生不惜以一人之力獨自抗下洶湧而至的磅礴毒氣,不畏生死,隻為正義,她心疼得掉下眼淚,差點像當時的妖精美少女組合一樣飛到他的身邊,看著他,一起生,一起死!
幸好最後他相安無事!
這麽多年來,子豔麒終於找到了心中所愛,這幾天她心情格外美好!連彈奏出來的曲子也不再是悲傷思念抑鬱的曲調,而是極為悅耳動聽的音符!
洪荒和贏香雁站在教室外麵,靜靜地聆聽著這天籟之音,早已沉醉其中!
子豔麒一曲美妙樂章彈奏完畢,教室外麵就響起了啪啪啪的鼓掌聲!
贏香雁和洪荒兩人一邊鼓掌,一邊走進寬敞的鋼琴教室。
子豔麒剛才專注彈琴,沒想到外麵竟然有人在偷聽。這幾天,她幾乎每天都在來這裏彈琴,正常這個時候新生都在軍訓,老生都在上其它課程,一向喜歡安靜的她,才會選擇這個時候來這裏彈琴舒心。
她站起身來,詫異的看著這兩個不速之客,一個是自己認識已久的好姐妹贏香雁,另外一個……竟然正是自己多年來苦苦尋覓朝思暮想的真命天子伏羲轉世!
找不到的時候,孤獨寂寞,日思夜想。找到的時候,不敢去見他。現在見到他,卻又緊張的不得了!
哎,這愛情真是讓人捉摸不透!
“豔麒,你的音樂真是比天籟還要天籟啊,我都不知道怎麽形容了,實在是太好聽了!”贏香雁走上前去,抓著子豔麒十指修長細嫩光滑的柔荑小手,真心稱讚道。
“哪有這麽誇張!”子豔麒輕聲說道。臉色微紅,不敢正視洪荒。
“我隻是實話實說!”贏香雁笑著說道,然後看了一眼洪荒,一本正經的介紹道:“來,我給你正式介紹一下。你眼前的這位帥哥就是你多年來苦苦尋覓不得、朝思暮想日夜思念的伏羲轉世。”
“你說什麽啊?我哪有!”子豔麒麵紅耳赤,口是心非狡辯道。隻是那聲音那語氣那表情,讓人看在眼裏聽在耳裏,不像是在狡辯,反倒像是在承認。
“子老師你好,我叫洪荒。”洪荒臉帶微笑,出聲說道。主動伸出手去,間接解除了這尷尬緊張的氣憤!
子豔麒被洪荒這一聲“子老師”叫得有些反應不過來。想到前世自己是他的妻子,今生也是他的妻子,現在這一聲“子老師”,以後兩人在一起不就是師生戀嗎?想到這一層關係,不禁讓她有些羞愧!
自己今年已經二十五歲了,而他大概隻有二十歲左右吧?本來姐弟戀被人說老牛吃嫩草就已經能夠讓她羞愧不已無地自容了,現在自己是老師,他是學生,這樣一來,自己就更加顯老了!
哎,歲月不饒人啊,為什麽自己就比他早出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