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第一案 拉攏文京浩 (求追讀、打賞和投資)
瘋了吧,你管這叫檢察官 作者:功夫貓爺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謝謝,三十為何大大的1500起點幣打賞。)
嘭!
一聲巨響。
就在李在華暢想未來之際,房間的大門被人踢開。
十幾名戴著手銬,囂張無比的彪形大漢依次走進辦公室。
李在華皺了皺眉頭,看向南世晶。
菜鳥秘書見狀,急忙說道:“李檢,他們是今天的第一件案子,聚眾鬥毆。”
“案子呢?拿過來我看看。”
聽聞此言,南世晶迅速將手裏案子遞上去。
李在華接過案子,接著擺手說道:“出去吧!繼續處理自己的事,盡快整理好給我。”
南世晶鬆口氣,畏懼的瞧了眼十幾名滿是紋身的黑澀會。
負責押送的隻有兩名警察,根本無法控製他們,隻能不斷的言語嗬止。
這時,李在華開口道:“文調查官,能麻煩你擋住上麵的攝像頭嗎?”
文京浩一愣,馬上明白檢察官的意思,拎著椅子,舉起檔案袋擋住角落的攝像頭。
黑澀會們傻了眼,頓時意識到不對勁,其中一個性格出挑的恐嚇道:“小子,別亂來,小心我告你!”
可惜,李在華壓根不理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一腳揣在說話之人的肚子上。
頃刻間,說話者猶如被小轎車碰撞,整個人倒飛出去,狠狠的撞在牆壁上。
噗嗤!
說話者噴出一口鮮血。
李在華冷漠的掃視剩下的人,再次開口道:“現在,還有人吵嘛!”
話音落下。
其餘黑澀會不約而同的喉嚨滾動,咽了咽口水,如同乖寶寶般,排著隊整整齊齊的走進房間。
至於那名口吐鮮血的人,李在華淡淡的看著對方道:“你沒事吧!需要我送你去醫院驗傷嗎?”
“不,不用,我沒事.......”
吐血的黑澀會強忍劇痛,迅速起身,更是原地蹦蹦跳跳表示自己沒有任何問題。
李在華滿意的點點頭:“那好,全部跟我進來。”
在強大的武力威脅下,這起案子進行的十分順利,全部認罪,剩下的交給公判部起訴即可。
不過,他們的罪行也不太嚴重,都是一幫慣犯,頂多住幾個月就出來。
兩名警察領著黑澀會們離開。
剛剛走出辦公室的瞬間,那名吐血的黑澀會立刻摔倒在地,捂著肚子道:“快,快給我叫救護車,疼死我了!”
兩名警察對視一眼,無奈的拿出手機撥打119說明情況,接著蹲下詢問。
“東永奎,要不要驗傷?”
東永奎聞言,抬頭看向自己的兄弟們,那幫黑澀會卻一個個扭過頭。
他們很清楚,單憑這點根本沒辦法控告檢察官,反而會惹來大麻煩。
東永奎也是明白人,搖頭道:“是我自己撞的,快點送我走,我快疼死了!”
兩名警察鬆口氣,馬上吩咐其他黑澀會抬人下樓。
----------------
一晃眼,一天的時間過去。
晚上19:40分。
李在華伸了個懶腰,刑事部的案子就是麻煩。
兩個大媽在東大門為了一件衣服吵架,都能鬧到報警。
沒想到,在檢察官麵前,依然吵個不停。
他的頭都快炸了。
要不是能快速出成績,李在華絕對不會選刑事部。
瞧著那還未解決,高高好似小山的案子,李在華目光猛然一亮。
他決定不能在這樣下去,天天處理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什麽時候才能攢夠功勞升職。
李在華摸了摸鼻尖,拿起上衣,準備下班。
外間。
李在華打開房門,看著埋頭工作的輔助官們,張嘴道:“好了,大家下班吧!”
檢察官加班,在半島屬於常態。
他們不下班,輔助官們同樣不能下班。
南世晶和安承美停下手中的工作,兩人迫不及待的拿起包包朝著李在華一鞠躬。
“李檢,那我們先走一步,明天見!”
刹那間,辦公室內隻剩下兩人。
李在華笑著道:“文調查官,今天我請客,找個地方喝一杯怎麽樣?”
文京浩哪裏敢拒絕。
“李檢,我知道一家豬蹄店很不錯,要不要嚐嚐。”
“沒問題,坐我的車去。”
-------------
一個小時後。
江東區,古德洞,一條破舊的街道上。
一輛轎車停在街口,來來往往的人群,進入一家家餐館吃飯。
文京浩瞧著周圍的環境,有些猶豫。
“李檢,要不,我們換個地方吃飯?”
李在華搖搖頭,笑著道:“你應該看我的資料,孤兒出身,我曾經為了攢錢交學費,每天隻吃一頓飯,有時候甚至連吃飯的錢都沒有,隻能硬挺.......”
事實上,他說的全是假話。
前身小時候,長相可愛,嘴巴又甜,是老師眼中的小天使。
一有好吃的,第一個想到的就是他。
可以說,李在華一路吃著軟飯長大,沒受過一點苦。
高中畢業,交不起學費,打算輟學加入黑澀會。
但由於成績突出,恰好碰到想找臥底混入警察隊伍的石東出。
誰曾想,運氣來了擋也擋不住。
李在華竟然考上首爾大學,石東出改變計劃,假裝長腿叔叔。
因此,李在華悠閑的過完了大學生涯,以及司法考試等等。
除了沒有父母疼愛外,前身從小到大的生活,幾乎不存在傳說中的苦難。
可惜,文京浩相信了。
李在華孤兒的事情,在檢察廳並不是秘密。
他的大腦中,不由浮現出一個勵誌的感人故事。
文京浩滿臉慚愧的道:“李檢,對不起,是我多想了。”
李在華笑了笑,他今天的目的是拉攏文京浩。
輔助官是檢察官們的手和腳,很多事情根本瞞不過他們。
任何檢察官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拉攏輔助官。
而李在華選擇的第一個目標,正是文京浩。
他看過文京浩的資料,今年三十二歲,已婚,有兩個孩子,前警務人員,陷入債務危機,高利貸鬧到警察廳,被開除。
至於如何加入首爾中央檢察廳成為調查官,他就不清楚了。
但是,這並不妨礙,李在華拉攏文京浩。
因為,文京浩的日子很艱難,這種人最容易被金錢腐蝕。
隻要能收服文京浩,以後可以代表自己出麵,哪怕被抓,也連累不到他。
同樣,南世晶和安承美、黃政民也必須跟自己同一條戰線。
嘭!
一聲巨響。
就在李在華暢想未來之際,房間的大門被人踢開。
十幾名戴著手銬,囂張無比的彪形大漢依次走進辦公室。
李在華皺了皺眉頭,看向南世晶。
菜鳥秘書見狀,急忙說道:“李檢,他們是今天的第一件案子,聚眾鬥毆。”
“案子呢?拿過來我看看。”
聽聞此言,南世晶迅速將手裏案子遞上去。
李在華接過案子,接著擺手說道:“出去吧!繼續處理自己的事,盡快整理好給我。”
南世晶鬆口氣,畏懼的瞧了眼十幾名滿是紋身的黑澀會。
負責押送的隻有兩名警察,根本無法控製他們,隻能不斷的言語嗬止。
這時,李在華開口道:“文調查官,能麻煩你擋住上麵的攝像頭嗎?”
文京浩一愣,馬上明白檢察官的意思,拎著椅子,舉起檔案袋擋住角落的攝像頭。
黑澀會們傻了眼,頓時意識到不對勁,其中一個性格出挑的恐嚇道:“小子,別亂來,小心我告你!”
可惜,李在華壓根不理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一腳揣在說話之人的肚子上。
頃刻間,說話者猶如被小轎車碰撞,整個人倒飛出去,狠狠的撞在牆壁上。
噗嗤!
說話者噴出一口鮮血。
李在華冷漠的掃視剩下的人,再次開口道:“現在,還有人吵嘛!”
話音落下。
其餘黑澀會不約而同的喉嚨滾動,咽了咽口水,如同乖寶寶般,排著隊整整齊齊的走進房間。
至於那名口吐鮮血的人,李在華淡淡的看著對方道:“你沒事吧!需要我送你去醫院驗傷嗎?”
“不,不用,我沒事.......”
吐血的黑澀會強忍劇痛,迅速起身,更是原地蹦蹦跳跳表示自己沒有任何問題。
李在華滿意的點點頭:“那好,全部跟我進來。”
在強大的武力威脅下,這起案子進行的十分順利,全部認罪,剩下的交給公判部起訴即可。
不過,他們的罪行也不太嚴重,都是一幫慣犯,頂多住幾個月就出來。
兩名警察領著黑澀會們離開。
剛剛走出辦公室的瞬間,那名吐血的黑澀會立刻摔倒在地,捂著肚子道:“快,快給我叫救護車,疼死我了!”
兩名警察對視一眼,無奈的拿出手機撥打119說明情況,接著蹲下詢問。
“東永奎,要不要驗傷?”
東永奎聞言,抬頭看向自己的兄弟們,那幫黑澀會卻一個個扭過頭。
他們很清楚,單憑這點根本沒辦法控告檢察官,反而會惹來大麻煩。
東永奎也是明白人,搖頭道:“是我自己撞的,快點送我走,我快疼死了!”
兩名警察鬆口氣,馬上吩咐其他黑澀會抬人下樓。
----------------
一晃眼,一天的時間過去。
晚上19:40分。
李在華伸了個懶腰,刑事部的案子就是麻煩。
兩個大媽在東大門為了一件衣服吵架,都能鬧到報警。
沒想到,在檢察官麵前,依然吵個不停。
他的頭都快炸了。
要不是能快速出成績,李在華絕對不會選刑事部。
瞧著那還未解決,高高好似小山的案子,李在華目光猛然一亮。
他決定不能在這樣下去,天天處理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什麽時候才能攢夠功勞升職。
李在華摸了摸鼻尖,拿起上衣,準備下班。
外間。
李在華打開房門,看著埋頭工作的輔助官們,張嘴道:“好了,大家下班吧!”
檢察官加班,在半島屬於常態。
他們不下班,輔助官們同樣不能下班。
南世晶和安承美停下手中的工作,兩人迫不及待的拿起包包朝著李在華一鞠躬。
“李檢,那我們先走一步,明天見!”
刹那間,辦公室內隻剩下兩人。
李在華笑著道:“文調查官,今天我請客,找個地方喝一杯怎麽樣?”
文京浩哪裏敢拒絕。
“李檢,我知道一家豬蹄店很不錯,要不要嚐嚐。”
“沒問題,坐我的車去。”
-------------
一個小時後。
江東區,古德洞,一條破舊的街道上。
一輛轎車停在街口,來來往往的人群,進入一家家餐館吃飯。
文京浩瞧著周圍的環境,有些猶豫。
“李檢,要不,我們換個地方吃飯?”
李在華搖搖頭,笑著道:“你應該看我的資料,孤兒出身,我曾經為了攢錢交學費,每天隻吃一頓飯,有時候甚至連吃飯的錢都沒有,隻能硬挺.......”
事實上,他說的全是假話。
前身小時候,長相可愛,嘴巴又甜,是老師眼中的小天使。
一有好吃的,第一個想到的就是他。
可以說,李在華一路吃著軟飯長大,沒受過一點苦。
高中畢業,交不起學費,打算輟學加入黑澀會。
但由於成績突出,恰好碰到想找臥底混入警察隊伍的石東出。
誰曾想,運氣來了擋也擋不住。
李在華竟然考上首爾大學,石東出改變計劃,假裝長腿叔叔。
因此,李在華悠閑的過完了大學生涯,以及司法考試等等。
除了沒有父母疼愛外,前身從小到大的生活,幾乎不存在傳說中的苦難。
可惜,文京浩相信了。
李在華孤兒的事情,在檢察廳並不是秘密。
他的大腦中,不由浮現出一個勵誌的感人故事。
文京浩滿臉慚愧的道:“李檢,對不起,是我多想了。”
李在華笑了笑,他今天的目的是拉攏文京浩。
輔助官是檢察官們的手和腳,很多事情根本瞞不過他們。
任何檢察官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拉攏輔助官。
而李在華選擇的第一個目標,正是文京浩。
他看過文京浩的資料,今年三十二歲,已婚,有兩個孩子,前警務人員,陷入債務危機,高利貸鬧到警察廳,被開除。
至於如何加入首爾中央檢察廳成為調查官,他就不清楚了。
但是,這並不妨礙,李在華拉攏文京浩。
因為,文京浩的日子很艱難,這種人最容易被金錢腐蝕。
隻要能收服文京浩,以後可以代表自己出麵,哪怕被抓,也連累不到他。
同樣,南世晶和安承美、黃政民也必須跟自己同一條戰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