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一直睡到9點多才起來,吃了一碗炒飯後,一直在旅舍裏休息。


    等12點的鬧鍾響起,林森掙開眼,提著背包離開了旅舍,走到村外無人的角落,林森從背包裏拿出黑色的口罩、鴨舌帽、手套戴上。在加上林森本來就穿著的黑色的皮衣,深黑色的牛仔褲,褐色的運動鞋。林森整個人好像都要融進黑暗裏……


    等林森打扮好之好,又從背包裏拿出了一些“小東西”放進皮衣內袋裏,然後把背包放在一個小角落裏,用草蓋住。看了看夜色,林森徑直向古樹方向走去。


    果然,晚上12點到3點是人們的最佳睡眠時間,林森一路無阻的到達古樹林了,路上一個人都沒有碰到。


    林森運轉巫術“草木溝通”向腳下的小草問道“這附近有沒人?”一股意思在林森的腦海響起“有2個,每天晚上都有2個人在這巡邏。”


    “那你知道他們兩的位置麽?”林森又問道。“不知道”腳下的小草迴答道。


    林森從皮衣裏拿出夜視儀戴上,又拿出的一個監控探測儀,自語道“花了老子700塊大洋,今天晚上就看你了。還是爺爺說的好,不管做什麽,都要做的專業。”林森笑著拿著從某寶上買到裝備,開始在古樹林附近小心的探測著。


    前麵不遠出有手電的燈光亮起,林森把監控探測儀放進口袋,順手又拿出一小瓶的迷藥水和一個手帕,林森把迷藥水倒一點在手帕,然後把手帕揉了揉,向著前麵的亮光處跑去……


    “搞定,終於把兩個巡邏的村民都給放倒了,監控探測儀也沒什麽反應,看來附近應該沒有安裝攝像頭。”林森一邊說道邊向著白天選好的古樹跑去。


    找到目標,林森歇了歇口氣,林森找的這棵古樹有著300多年的樹齡,在個古樹林裏不是最高,樹齡也不是最大的,沒那麽顯眼,林森估摸著就是消失一兩天都不一定有人發覺,安全第一呀。


    休息了一小會,林森進入最佳狀態,脫掉手套,運轉巫氣,在古樹前的半空處一氣嗬成的畫出了“靈啟”的符文。閃著金黃色的符文一下子沒入了古樹的身上,林森運轉著巫氣把手按在古樹上麵,巫氣順著林森的手慢慢流入古樹體內。


    “吾林森以植巫之名,喚爾等為戰,植戰四野。”隨著一句古怪的音符從林森嘴裏說出。一聲無形的咆哮從古樹身上傳出,似乎是向蒼天宣戰一般。


    一聲無形的咆哮之後,古樹身上慢慢亮了微光,古樹身上最強壯的兩支支幹慢慢的化成兩隻手臂,樹頂上凝聚出了一張人臉,樹冠上細小的枝條快速的編織成一條條小辨,掛在樹人的腦後,就像一條條長發一樣。樹人雙臂按在地上,隨這一聲響聲生起,樹人的樹根拔地而起,飛快的編織在一起,形成了雙足,雙足以上的樹幹慢慢的裂開直到中部,形成了雙腿。


    林森在一旁邊好奇的看著樹人“變身”,樹人慢慢的張口道“是你喚醒了吾嗎?”“是的”林森迴答道。隻見十幾米的樹人對著林森單膝跪下,“是你喚醒了吾,按照遠古的契約,吾願意為餘而戰,主不棄,仆不離,直到腐朽。”樹人對林森緩緩說道。


    “站起來吧!對了你有名字麽?”林森對樹人說道。“吾叫皂角,主人。”樹人迴答道。果然好名字,皂角樹喚醒的樹人就叫皂角,林森一陣無語。“不用叫我主人,叫我頭兒吧!另外,時代不一樣了,等我我給你施展個小巫術,你縮小成我一個拳頭怎麽大就好了,可以麽?”林森問道。


    “可以,頭兒”皂角樹人迴答道。隻見林森對著皂角畫出了一個符文,沒入皂角體內。皂角以肉眼可見的速度縮小到林森拳頭般大小,林森抓起皂角,“委屈一下,這裏的動靜不小,我們得趕緊走。”說完直接把皂角放進皮衣的口袋了,又在皂角樹人沒喚醒之前的位置的斜對麵安了個小攝像頭……


    林森安完攝像頭,就快速離開古樹林,找到藏起來的背包,快速的向村子走去。等到了村裏,林森看看表,3點半,這時候小旅舍還為開門了,林森想了想,就向村子裏的網吧走去。


    “老板,通宵多少錢?”林森問道。“15塊”老板打著哈欠說道。林森從錢包裏掏出15塊錢遞給老板,順手接過老板開的賬號紙條。隨便找了個無人的角落,打開電腦,拿出皂角樹人放在桌子上,就像一個裝飾品的木雕一樣,別人看見了也不會發現什麽。


    打開電腦的林森就開始了對皂角樹人的“現代基礎普及”……


    “好強烈的能量波動,是哪位同道出手拔走了這古樹?難道是……”一位成熟的少婦站在一棵古樹的樹冠處自語道。那少婦皺了皺眉,看向某處,幾個閃動間就不見了蹤影。


    在少婦走後不久,一個精壯的大漢從古樹被後走出,看了看樹坑,又看了看少婦離開的方向,“拔一棵皂角樹幹什麽又不是靈樹,隻是樹齡比較大,難道這棵皂角古樹成精了?”大漢撇了撇嘴說道,也不知道是說那少婦還是另有所指。


    正在那大漢沉思之際,一個穿著暴露的少女騎著黑虎在樹林間跳躍,向著古樹林飛快的疾馳而來。那個大漢好像感應到什麽,看了看少女的那個方向,轉身走入一旁的古樹背後,就此消失不見。


    不一會,那騎著黑虎的少女就到了那樹坑旁的古樹樹冠上,吸了一口氣道“好熟悉的感覺,嘻嘻,看來植巫也不甘寂寞呀!等姐姐找到你,讓姐姐好好陪你玩”那少女舔了舔嘴,一股蠻荒的氣息從她身上一逝而過。如果,林森還在這裏的話,一看就會知道,那少女身上的氣息和林森有本質般的相似,那少女赫赫就是獸巫。


    那少女走後,又前後來了好幾波人馬,其中有老叫花子,有和尚,警察等等,每個人身上都有著一股不同尋常的氣息,直到6點之後,天開始亮了起來,古樹林裏才安靜了下來。


    在說林森,在皂角樹人這個好奇寶寶的“十萬個為什麽”的追問,林森早已暈頭轉向了…


    林森看了看正在看電影的皂角,唿了一口氣,總算把皂角打發去看電影了,林森坐正身子,運轉巫氣,“我去,巫氣隻剩下半成,啥時候能恢複呀!哎!”林森歎了一口氣道。


    林森迴想了一下巫氣的消耗情況,“靈啟”一棵300多年的古樹消耗了9成巫氣,巫術“縮小”花了半成。這也就是說“靈啟”一棵100年的古樹大概要花3成巫氣。“好險,還好我現在是二星初巫,要是一星初巫估計我就夠嗆了,雖然我帶了人參酒。”


    林森說完從口袋裏拿出了一小瓶人參酒,大概是半瓶礦泉水的量,打來瓶子,林森灌了兩三口,又把瓶子小心的收了起來。林森剛喝一口人參酒,一股暖流就順著血氣流遍全身,最後又流到胎田當中。


    林森趕緊查看一下巫氣,才恢複一成,剛好現在一成半的量,林森有一陣無語,林森剛才可是直接喝了半瓶,相當於四份之一礦泉水的量呀!這才恢複一成,也就是說一瓶礦泉水的量才恢複四成,林森家裏泡的人參酒總共就相當於三瓶礦泉水的量呀!


    林森又掏出小半瓶人參酒看看,“看來以後隻能當迴藍藥來用了,平時喝不起呀!麻的,看來待想辦法賺賺外塊了”林森自語道。


    隨著網吧電腦彈出桌麵,林森拿起皂角放進口袋裏。走出網吧,林森肚子“咕咕”叫了起來,林森找了一家飯館坐下,“老板,給我來一個小雞燉蘑菇,羊肉伴片,蒜炒排骨,在來兩碗米飯。”林森指著菜單道。


    “小兄弟請稍等一會,菜馬上就好”一個三十多歲的老板娘迴答道。林森右手打開手機看了看,左手伸進口袋裏碰到皂角問道“皂角,你的實力咋樣?”“頭兒,這怎麽說呢?嗯,像你這樣的我一個打三五十個不是問題,當然,前提是對方不能拿火箭筒之類的熱武器,至於小刀,手槍之類的都沒事。”皂角的聲音在林森的腦海中迴蕩。


    林森猛吸一口氣道“發了發了”“小兄弟,什麽發了”老板娘端著飯菜走了上來。“哈哈,沒事,沒事”林森尷尬道。老板娘放下飯菜說道“小兄弟,還是還有什麽需要的叫我就行。”說完,老板娘又去招唿別的客人去了。


    林森拿起筷子就猛吃了起來,風卷殘雲般速度的消滅起“敵人”來。“老板,結帳,總共多少錢。”林森問道。“小兄弟,總共175塊,你給170就行。”“行,謝了,老板給。”林森給完錢就走了出去,至於修煉,就這點東西,林森靠自己身體本能消化就夠了,隻要吃東西,身體自動就會慢慢的補充巫氣。當然,吃下大補的東西另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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