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滾開,死叫花子,信不信我一腳踹死你,媽的,真晦氣,難怪今天手氣這麽差,原來是出門會遇到叫花子……”一個獨眼的大漢對著他旁邊一個十三四歲小男孩罵道。
“我不是叫花子!”小男孩非但沒有讓開,反而瞪著獨眼漢子爭辯道。
“哈哈哈,我沒聽錯吧,我許二沒聽錯吧,就你這個德行,還不是乞丐了?難不成,你還是某個家族的大公子不成?”獨眼漢子手摸著下巴,把小男孩從上到下打量了的番後,大聲嘲笑。
“我說過,我不是”小男孩狠狠地瞪著許二冷聲道。
啪!啪!,迴答那小男孩的是兩個耳光子。
“嘿,你奶奶的,叫你瞪我!老子今天就讓你知道,不是什麽人都能瞪的!”看到小男孩瞪著自己看,許二心裏窩著的一口怒氣終於是忍不住的爆發了。想他許二,在這附近也算是名人了,吃喝嫖賭哪一樣他不是排得上號的?這條街算起來,他也算是老大了,平時那是振臂一唿也有十幾個小弟過來,今天這個小毛孩還瞪著他,這如何能忍受得了?
“還瞪?看來今天非整死你不可!小的們,開工了!”許二見那小孩受了他兩耳光後仍然瞪著他看,一股無名的火氣頓時就蹭上來了,在他眼裏,這個不足十四歲的小孩不僅沒在他的“氣勢”下屈服,還居然三番兩次的瞪他,這簡直就是他的奇恥大辱嘛。當然,實際上,許二也就是個學過兩三年功夫的痞、子而已。“氣勢”這個詞,他也隻是從說書的那裏學來的,他隻不過長得兇悍點而已,氣勢嘛,誰說得清楚有沒有呢?
“那個小孩子要倒黴了,許二這廝平常就沒少欺負人,現在估計是在等他那班狗腿子來了”早在許二罵小男孩的時候,周圍就有好多人圍上來了。人嘛,都有好奇心,特別是這些生活在社會最低層的人民,他們不僅有好奇心,還有一種比上流社會的人更強烈的一種病態心理,試想一下,他們平常就是受人欺負的,現在居然有人要被人打了,這不是剛好可以慰籍一下自己麽?看別人受欺負,這對於他們還講,是一件能讓自己心理平衡的事。
然而,他們沒有注意到的是,這個小男孩從剛開始到現在,依然是恨恨的瞪著許二,並沒有因為許二說叫幫手來而大驚失色,要知道,這隻是個隻有十三四歲的孩子,麵對這樣的事情,成年男子要是膽子小的怕也是受不了吧!當然,眾人現在的心裏隻想著看好戲,又哪裏有人去注意這個小男孩,在他們的眼裏,看戲,比關心一個快要死的陌生人要重要得多,再說了,就算想管,也得稱稱自己的斤兩,許二雖說是個混混,可許二他哥可是城裏護衛隊的小隊長。管閑事,有時也得看看情況。
“看,衣冠禽獸來了,這下有看頭了,話說這許二也真是的,自己欺負人就是了,每次都要叫上他那幫狗腿子”在最外圍的一個人對著自己旁邊的人悄悄說道。因為是在最外圍,所以他並不怕許二聽到。
衣冠、禽獸,這實際上是兩個人,因為名字分別為一官,清袖而得名。說來也奇怪,他們的父母原本是希望兒子能當上大官,能清廉,便幫他們兄弟倆分別取名為一官(一品大官),清袖(兩袖清風)。哪知道兄弟倆官沒當成,倒發展成混混了。。。。。。“大哥,喚我們過來有什麽吩咐?”說這話的是一個高個子,長的倒是斯斯文文的,赫然就是趕過來的一官,果真是對得起“衣冠”兩個字!
“大哥,哪個不開眼的惹你生氣了,我撕了他!”衣冠才剛說完,遠遠的傳來一個囂張無比的聲音,估計說這話的就是那個禽獸了。
果然,聲音傳來後不久,一個大肉球就“滾”過來了,說是“滾”,是因為,這個叫禽獸的家夥,實在是胖得不像話,保守估計也得三四百斤重,偏偏又長得不高,所以看起來腿很短,再加上又是跑過來的,這跟地震也沒什麽兩樣,說成滾也不為過了。
“小一,小清,這個小叫花子,瞪著我很久了,你們是知道的,我這個人,平時最恨的就是人瞪我了,你們說說,該怎麽辦?”許二這廝見他的兩個小弟過來後,就越發的得瑟了,他已經計劃好怎麽整死這個在他眼裏是叫花子的孩子了。
周圍的人一聽到許二叫衣冠和禽獸為小一和小清就忍不住想倒胃口,衣冠也就算了,那個禽獸,能小得了?但許二卻是不在乎的,他認為,這樣才能顯得出他這個做老大的身份,衣冠和禽獸兩個家夥雖然有點蠻力,但腦子卻是不如他的,這也是他能成為這段地方混混頭兒的原因之一。
“把他眼珠子挖出來!然後把他的手和腿打斷,丟到城裏的乞丐堆裏!”禽獸聽完許二的話後,忙搶著說道。
“不,不,,這樣太便宜他了,我們要先把他眼珠子挖出來,然後在他眼眶裏撒上鹽,等他痛暈後,再撒上蜂蜜,嘿嘿,城外那片樹林裏可是有一個馬蜂窩呢!”衣冠也不甘示弱的附喝道。
“哼,許二,你們好大的威風,真當雷風城是你們許家的不成?”就在許二他們在計劃著怎麽收拾這個小男孩的時候,一聲嬌喝從人群中傳來,兩隊穿著銀色鎧甲的護衛隊已經擠進人群,而聲音正是從護衛隊中間走過來的那個女孩傳出的。
“雷風城是不是許家的,關你……”許二剛開始連頭也不抬,剛想說“關你屁事”後來發現突然間鬧哄哄的人群現在都寂靜得可怕。轉過頭去一看,頓時冷汗就順著臉頰流下來了,這種轉變,在許二身上是很少發生的。
別人也許會對這些穿著銀色鎧甲著人感到陌生,許二卻是知道的這群人的的可怕的,他自己的哥哥是城裏護衛隊的小隊長,所以,許二也是曾經聽他哥哥告誡過,在雷風城裏千萬不要惹穿著銀色鎧甲的人,因為,他們才是雷風城裏真正的護衛隊,真正的精銳,他們,是雷風城城主的護衛隊!
以兩隊護衛隊開道的人,還是個女的,那這雷風城裏也隻是城主女兒才有這個資格了,城主的老婆是已經逝世了的。雷風城城主隻有一個女兒——十三歲的趙雪倩。而城主大人趙傳玉對他的這個女兒可是寶貝得緊,甚至有人猜測趙傳玉之所以會來雷風城當這個城主是因為怕自己的女兒被朝中那些大臣的兒子看上。
趙傳玉這個人可不僅僅是雷風城城主那麽簡單,他還是整個聖武帝國惟一的一位直接宣誓效忠於帝國的仙師。仙師,在普通人心中那可是與仙人無異了,聽說仙師能取敵人首級於千裏之外,仙師還能飛,總之,在普通人眼裏仙師就是無敵的存在,是高高在上的,仙師一般都是追求長生之術,對於俗世皇權是沒有興趣的。
趙傳玉就是仙師,以他的這個身份,本來是不用待在這個與迷失山脈接壤的雷風城的,但是趙傳玉卻有自己的打算,他雖然是仙師,但這隻是在普通人的眼裏而已,實際上他自己清楚,自己這輩子想成“仙”是無望的了,仙師隻是普通人的稱唿,他也隻是個築基中期的修真者而已,因為自己資質有限,所以也隻能到達這個地步而已,故而他才宣誓效忠於帝國,而且還遠離皇城,鎮守於迷失山脈外圍的雷風城。由此也可看出這個趙傳玉是絕對不簡單的,先是宣布效忠於帝國,然後又遠離皇城,鎮守險地,不僅消除了帝國皇帝的猜忌,更是表明自己無意爭功,無意皇權。
一想到這,許二的頭皮便是一陣發麻,你說今天到底是得罪哪位大臣了,手氣不好也就算了,連想扁個乞丐都能惹出個城主女兒出來。真是運氣一背,喝口水都會被嗆到。
“嗬嗬,趙小姐,這是個誤會,這純屬是個誤會,這個剛剛是口誤,真是口誤。”許二一看趙雪倩走過來,連忙彎著腰說道,臉上滿是諂媚。
“真的是口誤?”趙雪倩明顯是不想和許二這種混混有過多交談,在她看來,許二這種人,頂多是個混混,像他這樣的人,雷風城沒有一千也有九百,再說了,她今天也隻是出來玩玩而已,之所以到這邊來是因為看到很多人在這裏,想看看熱鬧而已,她明天就要到飄雲宗去學習仙家法術了。臨走前她父親特意允許她這雷風城玩幾天,今天是最後一天,本來是挺高興的,沒想到會遇到有人在欺負人。
說到底,她這個雷風城主千金也隻有十三歲,心智方麵還處於孩子階段,沒見過什麽勾心鬥角,也不知道什麽江湖險惡,所以才會單純的隻想救了那個被欺負的男孩而已。
“真的,真的”旁邊的許二一聽就知道這位大小姐無意為難他,連忙迴道。
“嗯,那你走吧,記得,以後不準欺負人哦!”趙雪倩天真的提醒道。
“好的,好的,小的知道。以後絕對不會欺負人!”許二如獲大赦,趕忙應道,而後帶著衣冠和禽獸灰溜溜的走了……
“喂,那位哥哥,我可是幫了你的忙哦,你怎麽也不謝謝我啊?”趙雪倩看剛剛那位男孩見自己幫了他後不僅沒有有過來道謝的意思,而是隱隱有要離開的意思便開口說道。
“謝謝這位小姐,小姐之恩,他日定當相報!”男孩說完竟轉身離去,自始至終,都沒有再看旁人一眼,好似在他眼裏,這些人,都是空氣一樣,冷漠之極,就連向趙雪倩道謝也隻是微微抱一抱拳。
“喂,喂,你就這樣走了,你叫什麽名啊?還有,你說要報恩,你知道我的名字嗎?”趙雪倩看著那個男孩就這樣轉身離去,不禁喊道。
那個男孩聽到趙雪倩這樣問,隻是停了一下腳步,隨即說道:我叫付天卓,小姐的名字,我已經從旁人口中得知。
“付天卓,真是個奇怪的人呢!好了,出來這麽久了,我們也該迴去了,快中午了。”趙雪倩看著付天卓走後,便帶著自己身邊的護衛往城主府趕去。
“我不是叫花子!”小男孩非但沒有讓開,反而瞪著獨眼漢子爭辯道。
“哈哈哈,我沒聽錯吧,我許二沒聽錯吧,就你這個德行,還不是乞丐了?難不成,你還是某個家族的大公子不成?”獨眼漢子手摸著下巴,把小男孩從上到下打量了的番後,大聲嘲笑。
“我說過,我不是”小男孩狠狠地瞪著許二冷聲道。
啪!啪!,迴答那小男孩的是兩個耳光子。
“嘿,你奶奶的,叫你瞪我!老子今天就讓你知道,不是什麽人都能瞪的!”看到小男孩瞪著自己看,許二心裏窩著的一口怒氣終於是忍不住的爆發了。想他許二,在這附近也算是名人了,吃喝嫖賭哪一樣他不是排得上號的?這條街算起來,他也算是老大了,平時那是振臂一唿也有十幾個小弟過來,今天這個小毛孩還瞪著他,這如何能忍受得了?
“還瞪?看來今天非整死你不可!小的們,開工了!”許二見那小孩受了他兩耳光後仍然瞪著他看,一股無名的火氣頓時就蹭上來了,在他眼裏,這個不足十四歲的小孩不僅沒在他的“氣勢”下屈服,還居然三番兩次的瞪他,這簡直就是他的奇恥大辱嘛。當然,實際上,許二也就是個學過兩三年功夫的痞、子而已。“氣勢”這個詞,他也隻是從說書的那裏學來的,他隻不過長得兇悍點而已,氣勢嘛,誰說得清楚有沒有呢?
“那個小孩子要倒黴了,許二這廝平常就沒少欺負人,現在估計是在等他那班狗腿子來了”早在許二罵小男孩的時候,周圍就有好多人圍上來了。人嘛,都有好奇心,特別是這些生活在社會最低層的人民,他們不僅有好奇心,還有一種比上流社會的人更強烈的一種病態心理,試想一下,他們平常就是受人欺負的,現在居然有人要被人打了,這不是剛好可以慰籍一下自己麽?看別人受欺負,這對於他們還講,是一件能讓自己心理平衡的事。
然而,他們沒有注意到的是,這個小男孩從剛開始到現在,依然是恨恨的瞪著許二,並沒有因為許二說叫幫手來而大驚失色,要知道,這隻是個隻有十三四歲的孩子,麵對這樣的事情,成年男子要是膽子小的怕也是受不了吧!當然,眾人現在的心裏隻想著看好戲,又哪裏有人去注意這個小男孩,在他們的眼裏,看戲,比關心一個快要死的陌生人要重要得多,再說了,就算想管,也得稱稱自己的斤兩,許二雖說是個混混,可許二他哥可是城裏護衛隊的小隊長。管閑事,有時也得看看情況。
“看,衣冠禽獸來了,這下有看頭了,話說這許二也真是的,自己欺負人就是了,每次都要叫上他那幫狗腿子”在最外圍的一個人對著自己旁邊的人悄悄說道。因為是在最外圍,所以他並不怕許二聽到。
衣冠、禽獸,這實際上是兩個人,因為名字分別為一官,清袖而得名。說來也奇怪,他們的父母原本是希望兒子能當上大官,能清廉,便幫他們兄弟倆分別取名為一官(一品大官),清袖(兩袖清風)。哪知道兄弟倆官沒當成,倒發展成混混了。。。。。。“大哥,喚我們過來有什麽吩咐?”說這話的是一個高個子,長的倒是斯斯文文的,赫然就是趕過來的一官,果真是對得起“衣冠”兩個字!
“大哥,哪個不開眼的惹你生氣了,我撕了他!”衣冠才剛說完,遠遠的傳來一個囂張無比的聲音,估計說這話的就是那個禽獸了。
果然,聲音傳來後不久,一個大肉球就“滾”過來了,說是“滾”,是因為,這個叫禽獸的家夥,實在是胖得不像話,保守估計也得三四百斤重,偏偏又長得不高,所以看起來腿很短,再加上又是跑過來的,這跟地震也沒什麽兩樣,說成滾也不為過了。
“小一,小清,這個小叫花子,瞪著我很久了,你們是知道的,我這個人,平時最恨的就是人瞪我了,你們說說,該怎麽辦?”許二這廝見他的兩個小弟過來後,就越發的得瑟了,他已經計劃好怎麽整死這個在他眼裏是叫花子的孩子了。
周圍的人一聽到許二叫衣冠和禽獸為小一和小清就忍不住想倒胃口,衣冠也就算了,那個禽獸,能小得了?但許二卻是不在乎的,他認為,這樣才能顯得出他這個做老大的身份,衣冠和禽獸兩個家夥雖然有點蠻力,但腦子卻是不如他的,這也是他能成為這段地方混混頭兒的原因之一。
“把他眼珠子挖出來!然後把他的手和腿打斷,丟到城裏的乞丐堆裏!”禽獸聽完許二的話後,忙搶著說道。
“不,不,,這樣太便宜他了,我們要先把他眼珠子挖出來,然後在他眼眶裏撒上鹽,等他痛暈後,再撒上蜂蜜,嘿嘿,城外那片樹林裏可是有一個馬蜂窩呢!”衣冠也不甘示弱的附喝道。
“哼,許二,你們好大的威風,真當雷風城是你們許家的不成?”就在許二他們在計劃著怎麽收拾這個小男孩的時候,一聲嬌喝從人群中傳來,兩隊穿著銀色鎧甲的護衛隊已經擠進人群,而聲音正是從護衛隊中間走過來的那個女孩傳出的。
“雷風城是不是許家的,關你……”許二剛開始連頭也不抬,剛想說“關你屁事”後來發現突然間鬧哄哄的人群現在都寂靜得可怕。轉過頭去一看,頓時冷汗就順著臉頰流下來了,這種轉變,在許二身上是很少發生的。
別人也許會對這些穿著銀色鎧甲著人感到陌生,許二卻是知道的這群人的的可怕的,他自己的哥哥是城裏護衛隊的小隊長,所以,許二也是曾經聽他哥哥告誡過,在雷風城裏千萬不要惹穿著銀色鎧甲的人,因為,他們才是雷風城裏真正的護衛隊,真正的精銳,他們,是雷風城城主的護衛隊!
以兩隊護衛隊開道的人,還是個女的,那這雷風城裏也隻是城主女兒才有這個資格了,城主的老婆是已經逝世了的。雷風城城主隻有一個女兒——十三歲的趙雪倩。而城主大人趙傳玉對他的這個女兒可是寶貝得緊,甚至有人猜測趙傳玉之所以會來雷風城當這個城主是因為怕自己的女兒被朝中那些大臣的兒子看上。
趙傳玉這個人可不僅僅是雷風城城主那麽簡單,他還是整個聖武帝國惟一的一位直接宣誓效忠於帝國的仙師。仙師,在普通人心中那可是與仙人無異了,聽說仙師能取敵人首級於千裏之外,仙師還能飛,總之,在普通人眼裏仙師就是無敵的存在,是高高在上的,仙師一般都是追求長生之術,對於俗世皇權是沒有興趣的。
趙傳玉就是仙師,以他的這個身份,本來是不用待在這個與迷失山脈接壤的雷風城的,但是趙傳玉卻有自己的打算,他雖然是仙師,但這隻是在普通人的眼裏而已,實際上他自己清楚,自己這輩子想成“仙”是無望的了,仙師隻是普通人的稱唿,他也隻是個築基中期的修真者而已,因為自己資質有限,所以也隻能到達這個地步而已,故而他才宣誓效忠於帝國,而且還遠離皇城,鎮守於迷失山脈外圍的雷風城。由此也可看出這個趙傳玉是絕對不簡單的,先是宣布效忠於帝國,然後又遠離皇城,鎮守險地,不僅消除了帝國皇帝的猜忌,更是表明自己無意爭功,無意皇權。
一想到這,許二的頭皮便是一陣發麻,你說今天到底是得罪哪位大臣了,手氣不好也就算了,連想扁個乞丐都能惹出個城主女兒出來。真是運氣一背,喝口水都會被嗆到。
“嗬嗬,趙小姐,這是個誤會,這純屬是個誤會,這個剛剛是口誤,真是口誤。”許二一看趙雪倩走過來,連忙彎著腰說道,臉上滿是諂媚。
“真的是口誤?”趙雪倩明顯是不想和許二這種混混有過多交談,在她看來,許二這種人,頂多是個混混,像他這樣的人,雷風城沒有一千也有九百,再說了,她今天也隻是出來玩玩而已,之所以到這邊來是因為看到很多人在這裏,想看看熱鬧而已,她明天就要到飄雲宗去學習仙家法術了。臨走前她父親特意允許她這雷風城玩幾天,今天是最後一天,本來是挺高興的,沒想到會遇到有人在欺負人。
說到底,她這個雷風城主千金也隻有十三歲,心智方麵還處於孩子階段,沒見過什麽勾心鬥角,也不知道什麽江湖險惡,所以才會單純的隻想救了那個被欺負的男孩而已。
“真的,真的”旁邊的許二一聽就知道這位大小姐無意為難他,連忙迴道。
“嗯,那你走吧,記得,以後不準欺負人哦!”趙雪倩天真的提醒道。
“好的,好的,小的知道。以後絕對不會欺負人!”許二如獲大赦,趕忙應道,而後帶著衣冠和禽獸灰溜溜的走了……
“喂,那位哥哥,我可是幫了你的忙哦,你怎麽也不謝謝我啊?”趙雪倩看剛剛那位男孩見自己幫了他後不僅沒有有過來道謝的意思,而是隱隱有要離開的意思便開口說道。
“謝謝這位小姐,小姐之恩,他日定當相報!”男孩說完竟轉身離去,自始至終,都沒有再看旁人一眼,好似在他眼裏,這些人,都是空氣一樣,冷漠之極,就連向趙雪倩道謝也隻是微微抱一抱拳。
“喂,喂,你就這樣走了,你叫什麽名啊?還有,你說要報恩,你知道我的名字嗎?”趙雪倩看著那個男孩就這樣轉身離去,不禁喊道。
那個男孩聽到趙雪倩這樣問,隻是停了一下腳步,隨即說道:我叫付天卓,小姐的名字,我已經從旁人口中得知。
“付天卓,真是個奇怪的人呢!好了,出來這麽久了,我們也該迴去了,快中午了。”趙雪倩看著付天卓走後,便帶著自己身邊的護衛往城主府趕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