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池嶼,天生有病,從來都沒有人肯和我一起玩兒。

    哼。

    這有什麽了不起,我也不稀罕。

    本來以為,我這輩子會隻是一個人,直到七歲那年,一個煩人精闖了進來。

    煩人精是我的新鄰居。

    她總紮著兩根小辮子,在我麵前晃來晃去。

    還說什麽喜歡我,要和我當朋友。

    嗬嗬。

    別以為我不知道,到了最後她還不是要和那群人一樣,知道我有病,就跟看到怪物一樣跑掉。

    被騙這麽多次,我再也不會上當了。

    但這一次的煩人精好像怎麽也甩不掉,吃飯跟著,寫作業跟著,隻要一有空就在家裏賴著。

    或許,她和別人不一樣?

    不可能的。

    這都是假象!

    到最後還是會離開,隻留下他一個人。

    我就隻好一直不理她,偶爾發一發小脾氣,希望她可以被氣跑。

    可是,依然沒有。

    直到一次意外,我的心髒病複發,是她救了我的命。

    其實從小到大,這種情況已經經曆過很多次。

    每次我都已經覺得,要徹底結束了,可還是能熬迴來,這迴也是一樣。

    可這一次,當我醒來的時候,看見的就是那隻小傻瓜。

    她趴在床頭,我一動,就和受到驚嚇一樣的抬起眼。

    受到驚嚇的小兔子懵懵的,看起來很好玩。

    “你不怕我?”不知過了多久,我終於鼓起勇氣。

    “不怕呀。”小兔子呆萌的眨了眨眼睛:“你這麽好看,為什麽要怕呀?”

    “我會死的。”我說死是長睡不起,她居然還想一起睡!

    真是隻蠢兔子。

    這種智商,肯定沒人願意陪她玩。

    那我就勉為其難的當他的玩伴吧qaq。

    於是我的身後跟了一隻狗腿兔子,蠢兔子雖然蠢,卻很聽話很乖,還經常嚐試照顧我。

    我這種男子漢,像是需要被照顧的嗎?

    一年年過去。

    兔子都沒走。

    我依然不想和其他人接觸,兔子身邊卻圍了不少男生。

    不開心。

    我本來以為,這隻是占有欲作祟而已,直到後來才發現——有一種東西叫做喜歡。

    我喜歡兔子。

    不是朋友對朋友的喜歡,而是男女之間的喜歡。

    起初我還想控製自己,可能幫男生居然一次比一次過分,還當著我的麵告白,甚至讓我遞情書。

    做夢。

    兔子才不會要你們。

    可是,兔子好像真的有了喜歡的人,還在學校裏麵眉來眼去的。

    這不可以。

    於是我動手鏟掉了第一個情敵。

    又過了很久很久,我終於鼓起了告白的勇氣,老天卻送給我一個神奇的超能力。

    我能聽見別人心裏的聲音。

    包括蠢兔子。

    原來,她的心裏還有別人。

    原來,她接近他、對他好,也是因為別人。

    就連做那種事情的時候,都會惦記著別人。

    我生氣了,把她關了起來。

    還好,又及時發現我們是同一個人。

    爸爸媽媽知道了我們在一起的事情,雙手雙腳讚同。

    我突然發現,人生最大的幸福也莫過於此。

    “姐姐,我好喜歡你。”

    “你也不許喜歡別人。”

    “你的所到之處,便是我的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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