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0章蝕魂杯是上古馭魂師使用的法寶
據金童自己的經驗,妖族之中,最高長官,比如紅衣妖女,隻不過穿著大將軍服,而中將參謀長和女胖部長,隻不過穿著上將軍服,甚而,妖族卻給萬年鬼祖特別製作了元帥軍服!
由此可見,妖族還是破看重萬年鬼祖的,畢竟,這是一個目前天下第一的老鬼,是惟一活了整整一萬年的老鬼――這也就是說,比金童五千年前的輪迴曆史還要長一倍。
此刻,萬年鬼祖的鬼眼,空前的明亮,那雙鬼眼,直直地瞪著金童,鬼聲鬼氣地大吼道:“金童,多日不見,原來你在這裏!金童,今天我來,就是取你性命的!”
然後,萬年鬼祖對那些鬼嬰大叫道:“孩子們,給我上!吃掉金童!誰吃掉了金童,誰就提前進入人類境界!”
萬年鬼祖所稱的孩子們,就是他一手打造的千百個鬼嬰。
金童確實沒有想到,萬年鬼祖突然出現了,這意味著,阻止自己北上的力量,進一步加強了,於是,金童覺得,形勢又變得更加複雜了。
也許是萬年鬼祖吸收妖族≯⊙,的智能,從而使他的的境界再次突破之後,眼界也隨之不同了,所以,萬年鬼祖一見到金童,他就好像今天一定會立刻吃金童的肉的一樣。
麵對萬年鬼祖,金童的心裏,確實湧起一絲緊張,不過,金童的緊張。絕對不是恐懼,而是對萬年鬼祖的高度警惕。
金童的目光。也是直直地看著萬年鬼祖,笑道:“嗬嗬。萬年鬼祖,你來取我性命,那些妖人,豈不是沒有用了?!”
萬年老鬼看著金童的自豪和鎮定,心裏一陣發狂,立刻琢磨著,如何盡快地吃掉金童。
金童和萬年鬼祖,可是由來已久的對頭,幾年裏。他們幾番較量,互相為難了對方不知多少次,早已成為死敵,除非一方死了,否則,另一方絕對不會放過。
在過去的較量之中,雖然每次萬年鬼祖一開始的地位有利,但是,到最後。都是被金童牽著鼻子走,到最後倒黴的肯定是萬年鬼祖,因此,萬年鬼祖對金童恨得要死。
此刻。萬年鬼祖的眼睛血紅,全身每一個鬼毛都緊繃起來,目光死死盯住金童。似乎他的萬年鬼力,隨時都會爆發起來。
金童也調集剛剛大戰後的餘力。全神戒備,目光迴瞪對方。
就在這時候。萬年鬼祖突然一改麵色,居然大笑了起來,似乎是勝券在握了。
可他萬萬沒想到,自己才剛剛笑了兩聲,以他身體為核心的方圓五十米之內猛地震顫起來。
周圍水中的這個震動來的太突兀、太猛烈,以至萬年鬼祖都不及反應,便立足不穩,嘴裏哇呀哇呀地怪叫著,整個鬼身掙紮著摔到了一旁。
突然而至的震顫,來源於一種大力,這種大力,正是金童的手中的蝕魂杯。
金童的戰力大大提升之後,蝕魂杯跟著功力提升功能,而蝕魂杯,顧名思義,是以吸納靈魂為主的,鬼魂,當然也屬於靈魂。
金童的蝕魂杯,放大到直徑三米多,杯口正對著萬年鬼祖,而萬年鬼祖雖然身處蝕魂杯的吸力範圍之中,但他畢竟功力強大,所以沒有直接被蝕魂杯吸入,但是,強大的恐怖的吸力,使得萬年鬼祖大叫起來,並且拚命掙紮。
萬年鬼祖掙紮著摔出去之後,先是一愣,旋即明白了,對麵金童手中操縱的是什麽法器。
萬年鬼祖嘴裏喃喃道:“金童竟然有這玩藝。”
顯然,萬年鬼祖對於蝕魂杯是非常顧忌的,他的鬼眼睛裏,流露出異樣的紅光來。
金童繼續操縱蝕魂杯,加大了吸力,萬年鬼祖則是拚命掙紮,使得周圍的水域巨震不停,萬年鬼祖的身體東搖西晃。
萬年鬼祖一邊掙紮,一邊自言自語道:“蝕魂杯乃是由上古馭魂師使用的,怎麽到了金童的手中了?”
萬年鬼祖自言自語到這裏,禁不住地幹咳了一聲,意識到自己說傻話了,這不是給對方自信嗎。
確實,金童這還是第一次知道,蝕魂杯是上古馭魂師使用的法寶。
不過,金童也知道,蝕魂杯功力再大,也不可能吸納所有的靈魂,否則,遇到妖物和鬼物,用蝕魂杯一吸不就完了,還用得著拚死苦戰嗎。
金童也沒指望一舉將萬年老鬼吸納到蝕魂杯中,畢竟萬年鬼祖的功力太強大了,金童的目的,是用蝕魂杯給萬年鬼祖一個下馬威,甚至給萬年鬼祖帶來心理上的創傷。
另外,金童也沒忘記,周圍還有其他妖物,說不定什麽時候,他們就會出來攪局。
落到被蝕魂杯折騰的地步,萬年鬼祖既憤怒,又覺得自己可憐,所以,他現在簡直是到了瘋狂的地步了。
目前金童操作蝕魂杯釋放出的力量,大到難以估量的地步了,隻是短短一會功夫,金童就看到,萬年鬼祖全身燒紅了,整個鬼身,仿佛一塊燒糊的火炭一般。
萬年鬼祖的鬼身能到這個份上,說明他的修為,確實是登峰造極了,如果是別的高級別鬼魂,怕是鬼身盡毀了。
蝕魂杯繼續釋放出強大的恐怖的吸力,萬年鬼祖繼續竭力掙紮,整個鬼身更加赤紅,而同時,在周圍水域巨震不停之下、金童也承受著強大的反作用力。
蝕魂杯本身,也發出一聲聲異樣的響聲,金童看到,杯體上生出條條裂隙來了。
正如金童所料,隻要萬年鬼祖撐過了蝕魂杯吸納的極限,那麽萬年鬼祖也就不會再有進入蝕魂杯的可能了。
而同時,萬年鬼祖的眼睛血紅,身體如火炭一般,說明他的修為正在大量消耗,他的鬼身受到了極大的的損傷!
周圍的水域又一陣更大的巨震之後,便是漸漸地平靜了,隻剩下有節奏的震動了。
萬年鬼祖沒死在蝕魂杯中,但他的鬼身,受到了重創,心中忐忑起來,因為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挺過去。(未完待續。)
據金童自己的經驗,妖族之中,最高長官,比如紅衣妖女,隻不過穿著大將軍服,而中將參謀長和女胖部長,隻不過穿著上將軍服,甚而,妖族卻給萬年鬼祖特別製作了元帥軍服!
由此可見,妖族還是破看重萬年鬼祖的,畢竟,這是一個目前天下第一的老鬼,是惟一活了整整一萬年的老鬼――這也就是說,比金童五千年前的輪迴曆史還要長一倍。
此刻,萬年鬼祖的鬼眼,空前的明亮,那雙鬼眼,直直地瞪著金童,鬼聲鬼氣地大吼道:“金童,多日不見,原來你在這裏!金童,今天我來,就是取你性命的!”
然後,萬年鬼祖對那些鬼嬰大叫道:“孩子們,給我上!吃掉金童!誰吃掉了金童,誰就提前進入人類境界!”
萬年鬼祖所稱的孩子們,就是他一手打造的千百個鬼嬰。
金童確實沒有想到,萬年鬼祖突然出現了,這意味著,阻止自己北上的力量,進一步加強了,於是,金童覺得,形勢又變得更加複雜了。
也許是萬年鬼祖吸收妖族≯⊙,的智能,從而使他的的境界再次突破之後,眼界也隨之不同了,所以,萬年鬼祖一見到金童,他就好像今天一定會立刻吃金童的肉的一樣。
麵對萬年鬼祖,金童的心裏,確實湧起一絲緊張,不過,金童的緊張。絕對不是恐懼,而是對萬年鬼祖的高度警惕。
金童的目光。也是直直地看著萬年鬼祖,笑道:“嗬嗬。萬年鬼祖,你來取我性命,那些妖人,豈不是沒有用了?!”
萬年老鬼看著金童的自豪和鎮定,心裏一陣發狂,立刻琢磨著,如何盡快地吃掉金童。
金童和萬年鬼祖,可是由來已久的對頭,幾年裏。他們幾番較量,互相為難了對方不知多少次,早已成為死敵,除非一方死了,否則,另一方絕對不會放過。
在過去的較量之中,雖然每次萬年鬼祖一開始的地位有利,但是,到最後。都是被金童牽著鼻子走,到最後倒黴的肯定是萬年鬼祖,因此,萬年鬼祖對金童恨得要死。
此刻。萬年鬼祖的眼睛血紅,全身每一個鬼毛都緊繃起來,目光死死盯住金童。似乎他的萬年鬼力,隨時都會爆發起來。
金童也調集剛剛大戰後的餘力。全神戒備,目光迴瞪對方。
就在這時候。萬年鬼祖突然一改麵色,居然大笑了起來,似乎是勝券在握了。
可他萬萬沒想到,自己才剛剛笑了兩聲,以他身體為核心的方圓五十米之內猛地震顫起來。
周圍水中的這個震動來的太突兀、太猛烈,以至萬年鬼祖都不及反應,便立足不穩,嘴裏哇呀哇呀地怪叫著,整個鬼身掙紮著摔到了一旁。
突然而至的震顫,來源於一種大力,這種大力,正是金童的手中的蝕魂杯。
金童的戰力大大提升之後,蝕魂杯跟著功力提升功能,而蝕魂杯,顧名思義,是以吸納靈魂為主的,鬼魂,當然也屬於靈魂。
金童的蝕魂杯,放大到直徑三米多,杯口正對著萬年鬼祖,而萬年鬼祖雖然身處蝕魂杯的吸力範圍之中,但他畢竟功力強大,所以沒有直接被蝕魂杯吸入,但是,強大的恐怖的吸力,使得萬年鬼祖大叫起來,並且拚命掙紮。
萬年鬼祖掙紮著摔出去之後,先是一愣,旋即明白了,對麵金童手中操縱的是什麽法器。
萬年鬼祖嘴裏喃喃道:“金童竟然有這玩藝。”
顯然,萬年鬼祖對於蝕魂杯是非常顧忌的,他的鬼眼睛裏,流露出異樣的紅光來。
金童繼續操縱蝕魂杯,加大了吸力,萬年鬼祖則是拚命掙紮,使得周圍的水域巨震不停,萬年鬼祖的身體東搖西晃。
萬年鬼祖一邊掙紮,一邊自言自語道:“蝕魂杯乃是由上古馭魂師使用的,怎麽到了金童的手中了?”
萬年鬼祖自言自語到這裏,禁不住地幹咳了一聲,意識到自己說傻話了,這不是給對方自信嗎。
確實,金童這還是第一次知道,蝕魂杯是上古馭魂師使用的法寶。
不過,金童也知道,蝕魂杯功力再大,也不可能吸納所有的靈魂,否則,遇到妖物和鬼物,用蝕魂杯一吸不就完了,還用得著拚死苦戰嗎。
金童也沒指望一舉將萬年老鬼吸納到蝕魂杯中,畢竟萬年鬼祖的功力太強大了,金童的目的,是用蝕魂杯給萬年鬼祖一個下馬威,甚至給萬年鬼祖帶來心理上的創傷。
另外,金童也沒忘記,周圍還有其他妖物,說不定什麽時候,他們就會出來攪局。
落到被蝕魂杯折騰的地步,萬年鬼祖既憤怒,又覺得自己可憐,所以,他現在簡直是到了瘋狂的地步了。
目前金童操作蝕魂杯釋放出的力量,大到難以估量的地步了,隻是短短一會功夫,金童就看到,萬年鬼祖全身燒紅了,整個鬼身,仿佛一塊燒糊的火炭一般。
萬年鬼祖的鬼身能到這個份上,說明他的修為,確實是登峰造極了,如果是別的高級別鬼魂,怕是鬼身盡毀了。
蝕魂杯繼續釋放出強大的恐怖的吸力,萬年鬼祖繼續竭力掙紮,整個鬼身更加赤紅,而同時,在周圍水域巨震不停之下、金童也承受著強大的反作用力。
蝕魂杯本身,也發出一聲聲異樣的響聲,金童看到,杯體上生出條條裂隙來了。
正如金童所料,隻要萬年鬼祖撐過了蝕魂杯吸納的極限,那麽萬年鬼祖也就不會再有進入蝕魂杯的可能了。
而同時,萬年鬼祖的眼睛血紅,身體如火炭一般,說明他的修為正在大量消耗,他的鬼身受到了極大的的損傷!
周圍的水域又一陣更大的巨震之後,便是漸漸地平靜了,隻剩下有節奏的震動了。
萬年鬼祖沒死在蝕魂杯中,但他的鬼身,受到了重創,心中忐忑起來,因為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挺過去。(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