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鳳勸說過兩次,沒想到唐思逆反心理很大,經常和她大吵大鬧。吳鳳沒轍,等原主迴家的那天,和她提起這件事,還讓她幫忙勸說。

    唐思的幾個弟弟妹妹,其實沒怎麽經曆過真正的窮苦日子。尤其是唐思,她兩三歲的時候,原主就已經在那個女人身邊當丫鬟了。

    那女人心地其實很好,知道她家中有弟弟妹妹在照看,時常會找個借口,給她好東西帶迴去。

    幾個弟弟妹妹能長得好,多虧了她這份活計。等到她在仙樂斯當歌女後,更是沒虧待幾個弟弟妹妹,不想讓他們吃自己吃過的苦頭,寶貝的很。

    若非生活所迫,誰又願意在那個地方賣唱呢?就算是賣唱,終歸在世人的眼裏,她們就是不幹淨。

    唐思愛上一個隻知道打架鬥毆的窮小子,甚至不顧任何人的反對,也要和對方在一起,很大一個原因是,她不知道窮苦是什麽,更不知道走投無路是什麽。

    她如今的好日子,都是有人捧到她麵前,不是自己辛苦獲取的,根本不會在意。也不知道這樣的日子,在這個時代來之不易,許多人還吃不飽。

    這時代為了吃口飯,賣兒賣女的很常見,尤其是女兒家,家中稍微不好,很多都免不了被賣的命運。

    原主吃過苦頭,尤其是自己的母親吳鳳,一輩子都被唐春翔拖累。若非這個家庭,哪裏淪落到她去仙樂斯賣唱呢?

    聽了吳鳳的話,她專門去唐思所在的學校找人。

    她在校門口等唐思,沒想到等來唐思一頓責怪:“你怎麽來這裏了?有什麽事情,到家裏說不好嗎?”

    這就是唐思的態度,在這份記憶中,唐思當時的臉色很難看,並且還在注意左右,好像怕有人發現她和原主很熟悉。

    是的,唐思是怕她一個好端端的文藝女青年,被人發現有一個當歌女的姐姐,那是會丟臉的。

    在他們學生圈子中,都很瞧不起那些去當歌女的,認為那種汙穢的場合,都是被金錢腐朽的地方。

    原主在當時很紅了,還是被認出,唐思很生氣,礙於顏麵才沒大吵大鬧。後來還和同學說,她與這個姐姐是兩路人,從小就不聽家裏的人,以撇清關係。

    有些男同學,在學校裏麵批判那些被金錢腐朽的歌女,卻在沒人注意的時候,會偷偷的去看歌女唱歌。

    不過他們包裏沒兩個子兒,很寒酸,沒法和其他的大老板一樣,與歌女說話,同桌吃飯,甚至給對方送花,得不到一個正眼看待的眼神。

    這些男同學就覺得內心被羞辱,自尊被踐踏,認為這些歌女都是攀龍附鳳,眼裏隻有金錢。當初有多迷戀那些歌女,如今他們就會用多麽犀利的言語去批判她們。

    這一次見麵是不愉快的,原主說明了來意,隻是話還沒有說說完,便被唐思一句:“不要你管,我這是自由戀愛,你也沒資格管,你管我,還不如管好你自己。以後,你還是別來學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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