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超大號的胡蘿卜
醫妃逆天:嗜血鬼王乖乖躺 作者:青瞳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第一百三十四章 超大號的胡蘿卜
這幾天,因為紅妝與林氏相互製約,慕清歌過了幾天太平的日子。
坊間,現在所有的輿論幾乎都在說霆王和宸王大婚的事情,因此,即便是在天醫藥館,慕清歌都感覺自己的耳朵都快被這兩個名字磨出繭子來了。
霆王也就罷了。
為什麽會有那麽多腦殘的人對蕭亦宸這個人渣敢興趣。
剛好,今日又是休息日,終於可以躲個清淨。
上次,她為自己配製了賞罰心痹散的解藥,小卜卜似乎有成長了一點,那胡蘿卜的身子,長得比她的胳膊還要粗壯,儼然已經變成了一個……超大號的胡蘿卜。
而空間,也稍微變大了一些。
慕清歌將那百色花拿去了天醫藥館,換了三百多兩銀子,又讓小卜卜種了些其他的藥材。種植藥材,也能提升空間的等級,這話,小卜卜又獨自“私吞”了。
好不容易才詐出來。
這個小東西,真是雞賊的很。
隻不過,她也知道了大量的種植藥材會消耗小卜卜的力量,妨礙小卜卜的成長,所以她也不會太過分。
準許小卜卜在種植藥材的時候,吸取百分之七十的空間經驗。
小卜卜一感動,親了她一下,隻可惜這蘿卜柔軟度不夠,而且還一股土味,一點都不舒服。
今日一早。
慕清歌剛剛起身,就聽見金鈴在門口敲門:“小姐,小姐,你是不是已經起來了嗎?”
想來,是她起身的響動,讓早就在門外等候的金玲心急了。按照常理來說,金鈴知道她有起床氣,是不會特意的叫她氣床,也不會有如此舉動的。
走向前,將門打開,看見早就已經準備好一切,正眼巴巴的望著自己的金玲道:“金鈴,可是有什麽事情?”
金鈴一陣無語。
原先以為,小姐一定是重視這件事的。
隻不過,是貪睡,所以起不來床罷了。
可是,現在看來……怎麽會是這樣!
自家小姐,根本已經忘記了這件事的存在。
“小姐,你怎麽將這麽重要的事情都忘記了?距離初九就隻有三天了,三天了啊!你不要告訴我,你忘記了今天是什麽日子?”
金鈴的話,讓慕清歌有些反應不過來。
初九,那是計劃中,與霆王的婚期。這個日子,她倒是沒忘。
那麽,往前三天,是什麽日子?
她的生日?
說實話,在原主的記憶裏,似乎也不知道金鈴的生日。因為金鈴是被賣來的丫鬟,而且是那種,父不疼,母不愛,一心想要用她還錢,給她的弟弟存些未來老婆本的那種。
所以說,當初他父母將她賣到這裏的時候,她不過幾歲。
卻已經是操持家務的好手。
但是,這對不靠譜的父母,卻連女兒的生日都記不起來是什麽日子。以至於那賣身契上,生日一欄上寫著……不祥。
但是金鈴這個傻丫頭,卻一直將自己得到的錢寄迴家。
隻不過,過去跟著自己的日子十分清苦,以至於,根本就沒有什麽打賞。
辛苦這丫頭了。
“金鈴啊,今天是你的生日,我一定幫你辦一個熱熱鬧鬧的生日會。”
慕清歌想著,繼而說道。
隻可惜……慕清歌想到了。
金鈴瞪大了眼睛:“小姐,你說什麽呢?誰說今天是我生辰了。爹娘忘記了我是哪天出生的,所以,我根本就沒有過過生辰。但是,我也知道,我的生辰,大抵是在冬季。今天,是去紅娘廟祭拜的日子!”
紅娘廟?祭拜?
慕清歌聽見金鈴的話,這才反應過來。
那腦海中,一直不怎麽完整的記憶,似乎又想起來了一點點。
好像,陳國是有那麽一個習俗,要在成親之前,去紅娘廟去祭拜。
祭拜的時候,還會去求一對紅繩手帶。在成親那日,新娘先將這求來的紅繩手帶其中的一條帶在自己手上。然後,在拜過堂之後,將另外一個,親手帶在未來的夫婿手上,象征著紅線牽緣,寓意和和美美一生一世。
慕清歌想到這裏,微微抬眉。
怎麽感覺,這麽像現代的交換戒指?
隻不過,現代交換的戒指,那是男子準備的。一般,有錢的,都會想著整一個鴿子蛋,或者是特別有名氣的鑽石鑲嵌成戒指。
而在這陳國,怎麽成了女子送男子。
而且,竟然是如此草率的紅繩。
其實,不管是戒指還是紅繩,都不能代表愛情。
這東西,套在適合自己的人身上,你就是幸福與甜蜜的象征。
而套在不適合自己的人身上,那簡直就是手銬與枷鎖。
要是蕭亦宸那種,簡直就好像是套了一坨搓成條的那啥套在手腕上,就算看不見,聞到感受到,都足夠讓人覺得反胃。
金鈴看著慕清歌一臉不願意的表情,以為慕清歌不願意嫁給霆王:“小姐,接受現實吧。金鈴知道,你喜歡美男。尤其喜歡像沐公子那樣,有錢又有顏,還有紳士風度的帥哥。但是,你馬上就是未來的霆王妃了,還是不要亂想了。”
金鈴說著,慕清歌沒有惆悵,反而她先惆悵起來了。
而且,是不是她跟在自己身邊久了,說話竟然越來越有現代人的感覺。
聽起來,還挺親切。
金玲看見自家小姐的表情,似乎不太好。以為自己不小心點中了小姐的心思,讓小姐越發傷感了,連忙說道:“小姐,其實你要這樣想。錢,顏值,風度,好歹這霆王還占了兩個,也不錯了。這個世界上,哪有那麽多完美的男子。”
慕清歌滿天黑線。
這金玲的腦容量實在是太大了,尤其是說到成親這個話題。
自行yy都能yy出這麽多東西來,應該很適合寫小說。
她雖然對霆王不太熟悉,沒有感情可言。但是,說實話,這幾次的接觸,讓她都有一種感覺,那就是這霆王似乎不怎麽討厭。
既然這是陳國的規矩,還是按照正常禮數去做吧。
“金玲,你還是快點給我梳洗打扮吧,我感覺餓了。而且,一會還要吃飯。吃了飯,不是還要去紅娘廟嗎,去晚了,要是紅繩手帶被求完了,那可就不好了。”
這幾天,因為紅妝與林氏相互製約,慕清歌過了幾天太平的日子。
坊間,現在所有的輿論幾乎都在說霆王和宸王大婚的事情,因此,即便是在天醫藥館,慕清歌都感覺自己的耳朵都快被這兩個名字磨出繭子來了。
霆王也就罷了。
為什麽會有那麽多腦殘的人對蕭亦宸這個人渣敢興趣。
剛好,今日又是休息日,終於可以躲個清淨。
上次,她為自己配製了賞罰心痹散的解藥,小卜卜似乎有成長了一點,那胡蘿卜的身子,長得比她的胳膊還要粗壯,儼然已經變成了一個……超大號的胡蘿卜。
而空間,也稍微變大了一些。
慕清歌將那百色花拿去了天醫藥館,換了三百多兩銀子,又讓小卜卜種了些其他的藥材。種植藥材,也能提升空間的等級,這話,小卜卜又獨自“私吞”了。
好不容易才詐出來。
這個小東西,真是雞賊的很。
隻不過,她也知道了大量的種植藥材會消耗小卜卜的力量,妨礙小卜卜的成長,所以她也不會太過分。
準許小卜卜在種植藥材的時候,吸取百分之七十的空間經驗。
小卜卜一感動,親了她一下,隻可惜這蘿卜柔軟度不夠,而且還一股土味,一點都不舒服。
今日一早。
慕清歌剛剛起身,就聽見金鈴在門口敲門:“小姐,小姐,你是不是已經起來了嗎?”
想來,是她起身的響動,讓早就在門外等候的金玲心急了。按照常理來說,金鈴知道她有起床氣,是不會特意的叫她氣床,也不會有如此舉動的。
走向前,將門打開,看見早就已經準備好一切,正眼巴巴的望著自己的金玲道:“金鈴,可是有什麽事情?”
金鈴一陣無語。
原先以為,小姐一定是重視這件事的。
隻不過,是貪睡,所以起不來床罷了。
可是,現在看來……怎麽會是這樣!
自家小姐,根本已經忘記了這件事的存在。
“小姐,你怎麽將這麽重要的事情都忘記了?距離初九就隻有三天了,三天了啊!你不要告訴我,你忘記了今天是什麽日子?”
金鈴的話,讓慕清歌有些反應不過來。
初九,那是計劃中,與霆王的婚期。這個日子,她倒是沒忘。
那麽,往前三天,是什麽日子?
她的生日?
說實話,在原主的記憶裏,似乎也不知道金鈴的生日。因為金鈴是被賣來的丫鬟,而且是那種,父不疼,母不愛,一心想要用她還錢,給她的弟弟存些未來老婆本的那種。
所以說,當初他父母將她賣到這裏的時候,她不過幾歲。
卻已經是操持家務的好手。
但是,這對不靠譜的父母,卻連女兒的生日都記不起來是什麽日子。以至於那賣身契上,生日一欄上寫著……不祥。
但是金鈴這個傻丫頭,卻一直將自己得到的錢寄迴家。
隻不過,過去跟著自己的日子十分清苦,以至於,根本就沒有什麽打賞。
辛苦這丫頭了。
“金鈴啊,今天是你的生日,我一定幫你辦一個熱熱鬧鬧的生日會。”
慕清歌想著,繼而說道。
隻可惜……慕清歌想到了。
金鈴瞪大了眼睛:“小姐,你說什麽呢?誰說今天是我生辰了。爹娘忘記了我是哪天出生的,所以,我根本就沒有過過生辰。但是,我也知道,我的生辰,大抵是在冬季。今天,是去紅娘廟祭拜的日子!”
紅娘廟?祭拜?
慕清歌聽見金鈴的話,這才反應過來。
那腦海中,一直不怎麽完整的記憶,似乎又想起來了一點點。
好像,陳國是有那麽一個習俗,要在成親之前,去紅娘廟去祭拜。
祭拜的時候,還會去求一對紅繩手帶。在成親那日,新娘先將這求來的紅繩手帶其中的一條帶在自己手上。然後,在拜過堂之後,將另外一個,親手帶在未來的夫婿手上,象征著紅線牽緣,寓意和和美美一生一世。
慕清歌想到這裏,微微抬眉。
怎麽感覺,這麽像現代的交換戒指?
隻不過,現代交換的戒指,那是男子準備的。一般,有錢的,都會想著整一個鴿子蛋,或者是特別有名氣的鑽石鑲嵌成戒指。
而在這陳國,怎麽成了女子送男子。
而且,竟然是如此草率的紅繩。
其實,不管是戒指還是紅繩,都不能代表愛情。
這東西,套在適合自己的人身上,你就是幸福與甜蜜的象征。
而套在不適合自己的人身上,那簡直就是手銬與枷鎖。
要是蕭亦宸那種,簡直就好像是套了一坨搓成條的那啥套在手腕上,就算看不見,聞到感受到,都足夠讓人覺得反胃。
金鈴看著慕清歌一臉不願意的表情,以為慕清歌不願意嫁給霆王:“小姐,接受現實吧。金鈴知道,你喜歡美男。尤其喜歡像沐公子那樣,有錢又有顏,還有紳士風度的帥哥。但是,你馬上就是未來的霆王妃了,還是不要亂想了。”
金鈴說著,慕清歌沒有惆悵,反而她先惆悵起來了。
而且,是不是她跟在自己身邊久了,說話竟然越來越有現代人的感覺。
聽起來,還挺親切。
金玲看見自家小姐的表情,似乎不太好。以為自己不小心點中了小姐的心思,讓小姐越發傷感了,連忙說道:“小姐,其實你要這樣想。錢,顏值,風度,好歹這霆王還占了兩個,也不錯了。這個世界上,哪有那麽多完美的男子。”
慕清歌滿天黑線。
這金玲的腦容量實在是太大了,尤其是說到成親這個話題。
自行yy都能yy出這麽多東西來,應該很適合寫小說。
她雖然對霆王不太熟悉,沒有感情可言。但是,說實話,這幾次的接觸,讓她都有一種感覺,那就是這霆王似乎不怎麽討厭。
既然這是陳國的規矩,還是按照正常禮數去做吧。
“金玲,你還是快點給我梳洗打扮吧,我感覺餓了。而且,一會還要吃飯。吃了飯,不是還要去紅娘廟嗎,去晚了,要是紅繩手帶被求完了,那可就不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