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剛有點亮的時候,碧雲就起床了,她把昨晚寫好的字條壓在桌麵上,以便讓姑媽發現它。那條子寫道:“姑丈姑媽,我到縣城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我要設法證明詩鳴是無罪的,你們不必著急,不要到處尋找我。我去去就迴來的。我怕你們阻攔我,所以我先走了,不要為我擔心。”她躡手躡足的走出來將門打開,然後又輕聲的關上。

    校門緊閉著。她繞著校園的圍牆轉了轉,門都關著,天還沒有完全亮,如果等到天亮,姑媽發現她出去了,就會將她拉迴去。她想找到一處可以出去的地方,她想起在南邊種著一排皂莢樹的地方,可以爬到樹上,攀上牆頭,然後跳到了牆外。於是她就到了皂莢樹下,觀察著走來走去,最後選擇一個地方爬上牆去,隨即又勇敢地跳到了牆外。她將腳踝扭傷了,坐下來揉了揉,幸好沒有大傷,隻是有點兒發脹。她忽然想到自己竟然沒有帶一分錢,明知沒帶錢還將身上的袋子都摸了一個遍。怎麽辦呢?啊,真的是性急辦不了好事。她歎息著,又爬迴校園內,迴到家裏去取錢。

    她小心翼翼地轉動著鑰匙的時候,卻聽到屋裏有走動的聲音。她打開門,見姑媽已經起床了,正在刷牙。姑媽見碧雲從屋外進來十分驚訝,問:“你……從哪裏來?”

    碧雲答:“剛才出去了,沒帶錢,又迴來了,我要探聽詩鳴的情況。”

    姑媽說:“檢察院的起訴書送法院還沒幾天,還沒有結果,正進一步調查中,你怎麽去問?誰都不知道事情的結果,你去向誰問去?要是有了消息,我們自會告訴你的。”

    碧雲說:“我要到公安局裏說去,他是無罪的。”

    姑媽說:“案子已經轉到了法院了,你能拿出什麽證據來嗎?沒有證明他無罪的證據是沒有用的。”

    碧雲說:“我會說的,我有道理,我有事實,我要把我所見到的都說了,我會證明他是無罪的。姑媽你陪我一起去吧!求你了……”說著說著又是哭泣。

    她姑媽忖道:“她還完全是一個孩子呢,要是讓她一個人去,我怎能放心得下……”於是說道:“好的,我陪你去說一下,其實,我們大家都很關心他的,你姑丈也很著急呢。”

    這時,碧雲的姑丈也起床了,他披著衣從臥室裏走了出來。碧雲向姑媽使了個眼色,意思是要她向姑丈去求情。

    姑媽向丈夫走近了一步認真地說道:“上午,我帶碧雲到縣城去一趟,有要緊的事呢。”

    章一秀往牙刷裏擠著牙膏,說:“有什麽事呢?”

    碧彩霞說:“到公安、檢察和法院等部門打聽一下小柳的事。”

    章校長說:“打個電話去問一下好了。”

    碧彩霞說“碧雲還有話向他們說呢。”

    章校長說道“要早去早迴,不要到處亂跑。”

    兩人先到了公安局刑偵隊,接待她們的還是那兩個女警察,女警察站起來問:“你們有什麽事嗎?”

    碧彩霞上前說:“是關於上次的那件事?……就是關於柳詩鳴的……”

    女警察說:“是那事嗎,早就送市檢察院了,我們這裏沒有事了。”

    碧雲說“我還有重要的話要說呢?”

    女警察問:“你就是那個被告的女朋友,是嗎?”

    碧雲說:“是的,我是柳詩鳴的女朋友,當時我也在場。”

    女警察說:“這我知道。不過已經送市裏了,這事是大事兒,由市裏去辦。”

    碧雲問:“請問科長他可能會有怎樣的判決呢?”

    女警察迴答說:“這可難說了,要等判決下來才會知道,否則誰也說不準的。”

    碧彩霞說:“我是想了解一下,像這樣類似的案件,像打死人這樣的案件,如果罪行成立了可能會有怎樣的判決呢?”

    女警察答:“刑法規定最高可判死刑,無期徒刑。具體要看嫌犯的情節了。要等判決出來才有結論。”

    碧雲說:“他沒有錯,他是無罪的呀!”

    “無罪也好,有罪也好,都要等審判的結果,不是誰說了算的。打死了人了怎麽能無罪呢?如果有什麽新的證據到市裏說去,也可以在審理時提供或者出庭作證時提供。如果沒有證據,還是迴去吧。審理案件是重視客觀事實,憑證據說話,你有證據嗎?” 碧雲被她一問臉刷的一下紅了,不知怎麽說好了。

    最後,兩人覺得已沒有什麽話可說就退出來了。到了院子裏,碧雲說:“姑媽,我想為他請一個辯護律師,你看怎麽辦好呢?”

    “我還不知道怎麽辦,我們得找個地方問去。”於是兩人就到了檢察院,找到了起訴科,裏麵正有一個中年人坐著,碧彩霞先把情況說了一下,問像這樣的情況是否可以為被告人請個辯護律師。那中年人告訴她們,請律師是當事人的事,如果他要求請律師就可以請,如果他沒有這個要求,你並沒有這個必要的。必須要經過當事人的同意的。你並不是他法定的家屬,在當事人沒有要求請律師的情況下,法院或許可以指定的律師辯護的。

    兩人迴到了家中。碧雲感到很失望。他覺得自己根本幫不了他什麽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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