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歡的劍,就像是翩翩起舞的蝴蝶,靈動十足,很難讓人捕捉到它的軌跡,你永遠也不知道下一秒鍾它會出現在什麽地方。
他的眼神就像是毒蛇一樣,銳利,陰冷,折射出令人頭皮發麻的寒芒。
發家致富的這些年,霍百億不知道禍害了多少人,多少個家庭因此而家破人亡。霍百億禍害別人的時候,從來不會彷徨,害怕過,舊相識碾死一隻爬蟲,充滿快感。
可當死亡的指針對準自己時,霍百億突然發覺,自己才是可憐的小爬蟲。他吞了吞口水,喉嚨就像是塞了一團棉花,好不難受。
不過,當狂歡提起施滿江的時候,霍百億那雙渾濁的老眼中再度生出寒芒。施滿江不死,霍百億無時無刻不活在痛苦之中,隻要有萬分之一的機會,哪怕付出再大的代價,霍百億也要殺了他。
當然,下一次動手,霍百億肯定不會出現在施滿江麵前。施滿江不死,他絕不會再迴霍家大院,甚至不會出現在大西北,乃至華夏。
如果敲定的話,霍百億會暫時推卻所有的活動,隻身離開華夏,去其他的國家躲一陣子,施滿江不死,他絕不再迴西北。
霍百億半眯著雙眼,凝視著狂歡身旁滴血的長劍,頓了頓,旋即問道:“莫非,你又要跟我說你們昌平吳家能夠擺平他?”
“嗤!”
霍百億冷笑連連,經過上次那件事兒,他不會在相信昌平吳家的人,若非昌平吳家在武道圈子名聲比較大,身為一個精明的商人,霍百億豈會輕易地信任別人。
狂歡瞳孔收縮,眸中寒芒愈發的濃烈。霍百億的蔑視,令狂歡大為不爽,心中殺意盎然。
一個三教九流的商人,也敢蔑視他們昌平吳家,不知道自己是個什麽東西。這要是在過去,霍百億就是一條狗,錢再多也沒有丁點地位。
現在翻身了?
早晚特麽弄死你。
“血玫瑰!我想,你應該聽說過吧!”
施滿江現在才剛剛突破,半步傳奇的境界,對混元一氮完全不能駕馭,這個時候還有機會。倘若某一天,施滿江真突破武道桎梏,成就傳奇的話,恐怕,饒是血玫瑰也不敢接這單活兒了。
“必須趁施滿江成長起來之前,滅了他。”
把噩夢扼殺在搖籃中。
事關昌平吳家聲譽,施滿江必須為此付出代價。
倘若奔雷沒死,還有的談,現在,不死不休。
昌平吳家三劍客名滿天下,現在被施滿江幹掉一個,像什麽話。
總得有人要死。
為此,昌平吳家已經做好兩手準備,連閉死關的雙刃太阿都出來了。
狂歡負責跟霍百億‘溝通’,讓霍百億出錢出力出人脈,企圖謀殺施滿江跟河間柳家。
河間柳家現在已經垮了,出了個敗家的玩意兒,都不用狂歡可以去針對,他們自己就會垮台。狂歡所做的,隻不過是加快他們家族湮滅的腳步罷了。
倒是突然蹦出來的施滿江,有些棘手。
說到底,還不是因為霍百億,倘若不是因為霍百億的關係,他們這輩子跟施滿江都不會有交集。
“現在的問題是,除了施滿江本身的實力之外,最難搞的是他背後的人。”
迴去後,狂歡把在霍家大院所發生的事兒,報告家族,家族立即派人調查。昌平吳家曾經開過武術學院,門下學子無數,出社會後,混的爛的,也就算了,不予理睬。混的好的,當然要巴結,維係關係。
有那麽一些人在軍中任事兒。
通過多方打聽,狂歡終於掌握了施滿江的身份·狼巢的王,狼王。
狼巢那可是華夏頂尖的部隊,總人數不到二百,每一個都彌足珍貴。尤其是施滿江帶進狼巢的那些人,個頂個的都是頂尖的兵王,剩下部分成員則是由華夏各部隊的精英,通過無數次的考核,測試,最終選拔出來加入浪潮。
這一部分人,占據多數。
得到這個消息後,昌平吳家大為震驚。
軍方就好像隔世的行者,脫離塵囂,跟地方上很少有牽連,但是,他們的能量極其強大。
軍方代表著國家,更何況施滿江所在的部隊·狼巢,更是國之利器。倘若施滿江沒有脫離狼巢的話,借他們昌平吳家一百個膽子,他們也不敢去動施滿江。
既然脫離了,那就不是軍方的人。
狂歡他們打聽過了,上次之所以下來一群狼,主要是因為和尚。和尚還是狼巢的人,被奔雷殺人,主謀是霍百億。為此,狼巢下達誅殺令,要取霍百億的人頭。
並非是因為施滿江的緣故。
另外,他們也道聽途說,兩年前血玫瑰跟狼巢就有過一次交鋒。血玫瑰完勝,狼巢死傷好幾個,在總部被人殺了的。由此可見血玫瑰有多麽的豪橫,而狼巢,不過是沽名釣譽之輩。
在總部都被人殺了,裝什麽犢子?還最牛掰的尖刀部隊呢!笑話,業績呢?這麽多年,麻煩請問下狼巢都幹了什麽?把釣魚島搶迴來了?還是台歪統一了?
那個施滿江,狂歡估摸著他也是實在沒臉在部隊呆下去,丟人,一年造多少軍費?什麽事兒都沒幹,完了還被人幹到總部來了。
幹脆就滾出狼巢,跑南華裝犢子來了。
在部隊丟人現眼,跑南華稱王稱霸……嗬嗬!
血玫瑰能夠殺他們一次,就能殺他們兩次。
“你要是真有心為你那死去的兒子報仇,花錢啊!你不是有錢嘛!”
前段時間霍百億給了施滿江十五個億,這在大西北都已經成為笑談,十五個億啊!連狂歡劍都為之眼熱。既然能夠拿出那麽多錢給施滿江,難道就不能拿出更多的錢買施滿江的命?
霍百億當然知道施滿江是狼巢的人,否則,他豈能拿出十五個億交給施滿江?他完全可以選擇離開西北,去哪兒都行,一個小小的南華王,能把他怎樣?
偏偏施滿江是狼巢的人,霍百億無奈隻能乖乖把錢轉到施滿江卡裏。
霍百億,百億資產,經常出入國內外。對狼巢的了解,比狂歡要多的多。
夏蟬不知春秋!
在霍百億眼裏,狂歡不過是一隻可憐的爬蟲,目光短淺,心胸狹隘,不知道這個世界有多麽的廣闊,更不知狼巢在國外的名氣有多麽的驚人。
作為一個成功的商人,發國難財極其必要,富貴險中求,越是危險的地方,越是充斥著驚人的財富。
有的時候,霍百億偶然也會出入中東一些小型國家。跟隨訪談團出過訪問,代表著華夏商人楷模,跟當地的政黨,商人做一些簡單的交流。
如果洽談甚歡,在進行下一步會晤。
那些小國家之所以混亂,石油是禍亂之源,地下富含的石油存儲量足以引起一些大國家覬覦。所以那些小國家都特別的亂,他們足夠的富有,但卻沒有強大的軍事能力來保衛自己。
起先,受邀說是要去那些小國家的時候,霍百億諸多擔心,怕出禍端。同行的人告訴他讓他放心,國家高層早就安排好了,肯定不能出事兒,就算是出事兒了,也有人會去救他們。
那是霍百億第一次聽人提起狼巢。
前幾年,華夏人在國外幾乎可以橫著走,不用擔心有麻煩。一個是友邦多,自古以來,在曆史上華夏都跟友邦相處不錯。到今天,華夏每年投資在其他國家的金額多大數萬億。
幫他們修建鐵路,橋梁,學校……基礎設施,幫助他們富裕起來。
前幾年,中東的一個小國家突然爆發內戰,炮火連天,屍橫遍野。昔日繁華的大都市,轉眼傾覆,湮滅,處處滿目瘡痍,殘垣斷壁,入目處盡是廢墟。
其他國家暫居該國的商人,大多受到波及,死傷不少。
那些發達國家來不及庇護自己的國民,隻得把大使館撤迴。強大如美利堅等國,也都撇下了自己的國民。不是不管,是沒辦法去管,人家內戰,美利堅沒資格和權力派兵進入他們的國家,否則,對美利堅將會極其不利。
獨獨華夏。
在取得友邦的同意後,第一時間排出核潛艇,飛機駛往鄰國。同時,安排人手進入該國,不懼萬難艱險,克服重重困難,一個不漏的把所有華夏國民,全部轉接到鄰國,然後安全送迴華夏。
當時,就有狼巢的人參與其中,協同保護運輸。狙擊幾波亂兵,渾然不顧自身的安危,護送他們迴國。
也就是在那一次,國內的一些富商,方才第一次接觸到狼巢,知道他們這一群人的存在。狼巢威名方顯,因此,霍百億去局勢動蕩的小國家訪問時,才能被告知狼巢的事跡,讓他別擔心。
很長一段時間,隻要是出國去往那些小國家洽談生意什麽的,隻要想到狼巢這兩個字眼,霍百億都能夠把心放在肚子裏,安安心心的去往戰亂之地。
因為華夏,因為狼巢,天涯海角,甭管他們到哪兒,國家不會放棄他們。
曾經,施滿江和狼巢是他的保護傘,而現在,施滿江卻成了他的噩夢……
倘若早知道施滿江的身份,又何至於此。
“血玫瑰?”
聽到這三個字,霍百億頓時眼前一亮。
這兩天傷心過度,腦子沒一刻清醒,要不是狂歡點醒,霍百億都把這些殺手組織給忘了。
血玫瑰,那可是個頂尖的殺手組織,傳聞,隻要血玫瑰接下任務,沒有完成不了的。換句話說,隻要是被血玫瑰設定為目標——必死!
霍百億動心了,瞳孔收縮,盯著狂歡,眼神之中折射出一縷寒芒。
俠以武犯禁。
像狂歡他們這一類有本事的人,向來心高氣傲難以駕馭,霍百億拿他們沒辦法,現在好了,有了血玫瑰隻要花點錢便可——殺雞儆猴。
今天他能夠花錢殺了施滿江,明天就能花錢殺他狂歡,滅他昌平吳家都不是不無可能。
霍百億並不知道霍少安曾經有聯係過血玫瑰,隻不過被拒了。
至於昌平吳家,去死吧!
霍百億才懶得費心思管他們死活。
...
他的眼神就像是毒蛇一樣,銳利,陰冷,折射出令人頭皮發麻的寒芒。
發家致富的這些年,霍百億不知道禍害了多少人,多少個家庭因此而家破人亡。霍百億禍害別人的時候,從來不會彷徨,害怕過,舊相識碾死一隻爬蟲,充滿快感。
可當死亡的指針對準自己時,霍百億突然發覺,自己才是可憐的小爬蟲。他吞了吞口水,喉嚨就像是塞了一團棉花,好不難受。
不過,當狂歡提起施滿江的時候,霍百億那雙渾濁的老眼中再度生出寒芒。施滿江不死,霍百億無時無刻不活在痛苦之中,隻要有萬分之一的機會,哪怕付出再大的代價,霍百億也要殺了他。
當然,下一次動手,霍百億肯定不會出現在施滿江麵前。施滿江不死,他絕不會再迴霍家大院,甚至不會出現在大西北,乃至華夏。
如果敲定的話,霍百億會暫時推卻所有的活動,隻身離開華夏,去其他的國家躲一陣子,施滿江不死,他絕不再迴西北。
霍百億半眯著雙眼,凝視著狂歡身旁滴血的長劍,頓了頓,旋即問道:“莫非,你又要跟我說你們昌平吳家能夠擺平他?”
“嗤!”
霍百億冷笑連連,經過上次那件事兒,他不會在相信昌平吳家的人,若非昌平吳家在武道圈子名聲比較大,身為一個精明的商人,霍百億豈會輕易地信任別人。
狂歡瞳孔收縮,眸中寒芒愈發的濃烈。霍百億的蔑視,令狂歡大為不爽,心中殺意盎然。
一個三教九流的商人,也敢蔑視他們昌平吳家,不知道自己是個什麽東西。這要是在過去,霍百億就是一條狗,錢再多也沒有丁點地位。
現在翻身了?
早晚特麽弄死你。
“血玫瑰!我想,你應該聽說過吧!”
施滿江現在才剛剛突破,半步傳奇的境界,對混元一氮完全不能駕馭,這個時候還有機會。倘若某一天,施滿江真突破武道桎梏,成就傳奇的話,恐怕,饒是血玫瑰也不敢接這單活兒了。
“必須趁施滿江成長起來之前,滅了他。”
把噩夢扼殺在搖籃中。
事關昌平吳家聲譽,施滿江必須為此付出代價。
倘若奔雷沒死,還有的談,現在,不死不休。
昌平吳家三劍客名滿天下,現在被施滿江幹掉一個,像什麽話。
總得有人要死。
為此,昌平吳家已經做好兩手準備,連閉死關的雙刃太阿都出來了。
狂歡負責跟霍百億‘溝通’,讓霍百億出錢出力出人脈,企圖謀殺施滿江跟河間柳家。
河間柳家現在已經垮了,出了個敗家的玩意兒,都不用狂歡可以去針對,他們自己就會垮台。狂歡所做的,隻不過是加快他們家族湮滅的腳步罷了。
倒是突然蹦出來的施滿江,有些棘手。
說到底,還不是因為霍百億,倘若不是因為霍百億的關係,他們這輩子跟施滿江都不會有交集。
“現在的問題是,除了施滿江本身的實力之外,最難搞的是他背後的人。”
迴去後,狂歡把在霍家大院所發生的事兒,報告家族,家族立即派人調查。昌平吳家曾經開過武術學院,門下學子無數,出社會後,混的爛的,也就算了,不予理睬。混的好的,當然要巴結,維係關係。
有那麽一些人在軍中任事兒。
通過多方打聽,狂歡終於掌握了施滿江的身份·狼巢的王,狼王。
狼巢那可是華夏頂尖的部隊,總人數不到二百,每一個都彌足珍貴。尤其是施滿江帶進狼巢的那些人,個頂個的都是頂尖的兵王,剩下部分成員則是由華夏各部隊的精英,通過無數次的考核,測試,最終選拔出來加入浪潮。
這一部分人,占據多數。
得到這個消息後,昌平吳家大為震驚。
軍方就好像隔世的行者,脫離塵囂,跟地方上很少有牽連,但是,他們的能量極其強大。
軍方代表著國家,更何況施滿江所在的部隊·狼巢,更是國之利器。倘若施滿江沒有脫離狼巢的話,借他們昌平吳家一百個膽子,他們也不敢去動施滿江。
既然脫離了,那就不是軍方的人。
狂歡他們打聽過了,上次之所以下來一群狼,主要是因為和尚。和尚還是狼巢的人,被奔雷殺人,主謀是霍百億。為此,狼巢下達誅殺令,要取霍百億的人頭。
並非是因為施滿江的緣故。
另外,他們也道聽途說,兩年前血玫瑰跟狼巢就有過一次交鋒。血玫瑰完勝,狼巢死傷好幾個,在總部被人殺了的。由此可見血玫瑰有多麽的豪橫,而狼巢,不過是沽名釣譽之輩。
在總部都被人殺了,裝什麽犢子?還最牛掰的尖刀部隊呢!笑話,業績呢?這麽多年,麻煩請問下狼巢都幹了什麽?把釣魚島搶迴來了?還是台歪統一了?
那個施滿江,狂歡估摸著他也是實在沒臉在部隊呆下去,丟人,一年造多少軍費?什麽事兒都沒幹,完了還被人幹到總部來了。
幹脆就滾出狼巢,跑南華裝犢子來了。
在部隊丟人現眼,跑南華稱王稱霸……嗬嗬!
血玫瑰能夠殺他們一次,就能殺他們兩次。
“你要是真有心為你那死去的兒子報仇,花錢啊!你不是有錢嘛!”
前段時間霍百億給了施滿江十五個億,這在大西北都已經成為笑談,十五個億啊!連狂歡劍都為之眼熱。既然能夠拿出那麽多錢給施滿江,難道就不能拿出更多的錢買施滿江的命?
霍百億當然知道施滿江是狼巢的人,否則,他豈能拿出十五個億交給施滿江?他完全可以選擇離開西北,去哪兒都行,一個小小的南華王,能把他怎樣?
偏偏施滿江是狼巢的人,霍百億無奈隻能乖乖把錢轉到施滿江卡裏。
霍百億,百億資產,經常出入國內外。對狼巢的了解,比狂歡要多的多。
夏蟬不知春秋!
在霍百億眼裏,狂歡不過是一隻可憐的爬蟲,目光短淺,心胸狹隘,不知道這個世界有多麽的廣闊,更不知狼巢在國外的名氣有多麽的驚人。
作為一個成功的商人,發國難財極其必要,富貴險中求,越是危險的地方,越是充斥著驚人的財富。
有的時候,霍百億偶然也會出入中東一些小型國家。跟隨訪談團出過訪問,代表著華夏商人楷模,跟當地的政黨,商人做一些簡單的交流。
如果洽談甚歡,在進行下一步會晤。
那些小國家之所以混亂,石油是禍亂之源,地下富含的石油存儲量足以引起一些大國家覬覦。所以那些小國家都特別的亂,他們足夠的富有,但卻沒有強大的軍事能力來保衛自己。
起先,受邀說是要去那些小國家的時候,霍百億諸多擔心,怕出禍端。同行的人告訴他讓他放心,國家高層早就安排好了,肯定不能出事兒,就算是出事兒了,也有人會去救他們。
那是霍百億第一次聽人提起狼巢。
前幾年,華夏人在國外幾乎可以橫著走,不用擔心有麻煩。一個是友邦多,自古以來,在曆史上華夏都跟友邦相處不錯。到今天,華夏每年投資在其他國家的金額多大數萬億。
幫他們修建鐵路,橋梁,學校……基礎設施,幫助他們富裕起來。
前幾年,中東的一個小國家突然爆發內戰,炮火連天,屍橫遍野。昔日繁華的大都市,轉眼傾覆,湮滅,處處滿目瘡痍,殘垣斷壁,入目處盡是廢墟。
其他國家暫居該國的商人,大多受到波及,死傷不少。
那些發達國家來不及庇護自己的國民,隻得把大使館撤迴。強大如美利堅等國,也都撇下了自己的國民。不是不管,是沒辦法去管,人家內戰,美利堅沒資格和權力派兵進入他們的國家,否則,對美利堅將會極其不利。
獨獨華夏。
在取得友邦的同意後,第一時間排出核潛艇,飛機駛往鄰國。同時,安排人手進入該國,不懼萬難艱險,克服重重困難,一個不漏的把所有華夏國民,全部轉接到鄰國,然後安全送迴華夏。
當時,就有狼巢的人參與其中,協同保護運輸。狙擊幾波亂兵,渾然不顧自身的安危,護送他們迴國。
也就是在那一次,國內的一些富商,方才第一次接觸到狼巢,知道他們這一群人的存在。狼巢威名方顯,因此,霍百億去局勢動蕩的小國家訪問時,才能被告知狼巢的事跡,讓他別擔心。
很長一段時間,隻要是出國去往那些小國家洽談生意什麽的,隻要想到狼巢這兩個字眼,霍百億都能夠把心放在肚子裏,安安心心的去往戰亂之地。
因為華夏,因為狼巢,天涯海角,甭管他們到哪兒,國家不會放棄他們。
曾經,施滿江和狼巢是他的保護傘,而現在,施滿江卻成了他的噩夢……
倘若早知道施滿江的身份,又何至於此。
“血玫瑰?”
聽到這三個字,霍百億頓時眼前一亮。
這兩天傷心過度,腦子沒一刻清醒,要不是狂歡點醒,霍百億都把這些殺手組織給忘了。
血玫瑰,那可是個頂尖的殺手組織,傳聞,隻要血玫瑰接下任務,沒有完成不了的。換句話說,隻要是被血玫瑰設定為目標——必死!
霍百億動心了,瞳孔收縮,盯著狂歡,眼神之中折射出一縷寒芒。
俠以武犯禁。
像狂歡他們這一類有本事的人,向來心高氣傲難以駕馭,霍百億拿他們沒辦法,現在好了,有了血玫瑰隻要花點錢便可——殺雞儆猴。
今天他能夠花錢殺了施滿江,明天就能花錢殺他狂歡,滅他昌平吳家都不是不無可能。
霍百億並不知道霍少安曾經有聯係過血玫瑰,隻不過被拒了。
至於昌平吳家,去死吧!
霍百億才懶得費心思管他們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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