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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安公主,的卻是太高估了自己的重要了。


    她以為現在她稍微裝一下卑微給皇上帶來了利益,那麽皇後的位子就是她的了。


    可是就如將君說的那樣,這個是個傻公主。


    北國之所以沒殺她其實不是因為北國的小皇帝是多麽的喜歡她,而是以前的北國是忌憚周國的,現在的北國是想將她做棋子來對付周國。


    說來說去她的活著都是因為周國還在月之大陸,可是長安公主現在卻恨不得自己的國家能早點被北國消滅,她絲毫也不會猜到若是周國真的沒了之後,她絕對會成為周國皇室裏的陪葬品。


    一個人太過於相信自己的魅力,自負的可怕,就是這樣的傻公主還妄想能做到皇後的位子上,說起來都覺得可笑。或許很多時候,長安想的不過是北國帝王的愛,可是那個帝王對她會有愛嗎?先不說她的身份是周國的公主,就說她的作為,就已經觸及了北國帝王的底線了-----女人不能妄議朝政,更不能在大臣麵前插嘴。


    可是這些事情長安公主全部做了,還做的非常的好,她想讓周圍的人都以為她是可以控製北國帝王的,可是她這樣無非就是像一個小醜一樣。周圍的人不說話,不是因為真的害怕她,而是想看她的笑話,所以在她到達軍營的時候,還想講究貴妃的排場的時候,秦長歌覺得沒將她打幾個耳光,都是因為他的素養好。


    在一邊的方什看了一眼長安公主,忍不住笑了笑,沙啞的嗓子對著秦長歌說:“我這輩子見過最聰明的女人就是將君,見過最愚蠢的貴妃估計就是這位長安公主了。你說她現在不過是周國的棄子,是那樣的膽量來和你談條件的呢?主上,若是可以的話。來日等周國拿下之後,我可以殺了她嗎?我看著有點惡心。”


    秦長歌點了點頭,他的眼裏也掩蓋不住厭惡的表情:“當然可以,你若喜歡你就拿去,不過現在還不行。我知道將君是打算不救這個公主的,可是我可以讓將君顏麵掃地,這個公主還是有點用處的。你說將君是個聰明的女人,這個我讚成,我父親說這輩子他沒有如此的欣賞一個女子的狠毒,而將君做到了。該殺的人。她絕對一點點也不手軟,而不該殺的人,她都可以好好的把握在手裏。方什你知道嗎?前些日子你最敬佩的人去找了將君了。”


    方什把玩手裏的東西顯得有些驚訝。然後忍不住哈哈大笑,最後滾在了地上。


    地上是用獸皮鋪成的攤子,所以方什在地上滾來滾去也是沒有什麽問題的,這個時候的方什是完全可以自由的做他想做的事情,笑了好一會兒方什才爬了起來。露出他詭異的綠色的眼瞳:“萬錄?他不是一個對功名都沒追求的人麽。我沒想到這個人居然會去找將君,嘖嘖,當年我是如何求他來我身邊和我一起做事情的,可是他不願意我也拿他沒辦法。萬錄是個聰明的人,為什麽如今也犯了糊塗?那個將君是如何的傾國傾城可以讓他這個樣子,我沒想帶萬錄居然不要自尊的去找這個女人。這太讓我意外了,太讓我意外了。”


    秦長歌知道為什麽方什會這個樣子,要知道萬錄是唯一在這些謀士裏。可以一邊和方什下棋聊天,還可以從方什嘴裏得到他想要的消息的人。


    這月之大陸的十大謀士裏,萬錄就像是方什的克星一樣,所以無論如何,秦長歌想過要殺死萬錄。但是方什不肯。


    一個男人喜歡讓自己最敬佩的對手,最後輸的可憐的跪在自己的麵前臣服說抱歉。哭著說對不起,這樣才能贏的痛快,現在的方什就是這樣想的,所以秦長歌一點點也不奇怪,相比於方什的變態,秦長歌早就熟悉的不能在熟悉了。隻是若是萬錄真的去幫將君的話,那麽就糟糕了。好在事情不是那麽糟糕,而且萬錄的自尊心的卻是個很可怕的東西,這個人這些年來一直將他那個可憐的自尊心保存的好好,這點上可以看的出來萬錄是不可能在將君身邊的。


    方什想了想才繼續問:“那麽萬錄在沒在將君身邊呢?來讓我猜猜為什麽萬錄會出現在將君那邊,因為將君傾國傾城的容貌?絕對不是,我見過將君的樣子,雖然隻是那麽淡淡的一眼,可是這個女子雖然有迷人的氣質,卻不是能讓萬錄那麽快就入的了眼的人。萬錄喜歡的女子一定要是美麗妖嬈的,起碼能將將君身邊的秋水痕比下去的容貌,現在的萬錄出現在將君的身邊,無非就是一個道理。這個人覺得這個月之大陸沒有他可以征服的東西了,所以他才考慮去征服將君,不知道我的想法是不是正確的。”


    秦長歌自然點了點頭,萬錄的想法其實就是那麽簡單,自大又自負,所以去將君那邊無非就是為了征服將君而已,而將君那個女人也夠厲害的拒絕了這個誘惑。


    方什的臉色有些不好看了起來,蒼白的速度非常的快。


    秦長歌忍不住給方什倒了一杯酒,隻是那個酒看上去猩紅的可怕。


    方什看了一眼酒樽裏的酒忍不住就皺眉頭說:“我不是說了嗎?不是貴族少年的血液我不要,這裏麵的血液看起來就是最卑微的士兵的血液,我才不喝呢。這樣的東西讓我覺得惡心,秦長歌你答應我的事情為什麽做不到,要知道你再不讓我滿意,我就想你最寵愛的那位的血喝掉。”


    秦長歌知道方什不是開玩笑的,這個人修煉的是邪術,喜歡飲食人的血液。


    而且方什要喝的人的血液,畢竟是十二歲的少年,多一歲少一歲都不行,這個少年可以是皇親貴族,也可以是大戶的少年,但是絕對不能是草民。這些年來襄國的帝王/淫/亂,所以子女也比較多,足足就有不下百來個,還不算上其他那些王爺的的孩子,等他們覺得有不想要的孩子,就直接丟給了秦長歌,那個時候秦長歌就送給了方什。


    方什就是喜歡折磨那些少年,看著少年哭泣的將血液一點點的流出來死亡的樣子,方什說這個是世界上最美麗的東西。


    秦長歌雖然覺得方什惡心,但是方什真的有本事,這些年來他做的事情可是一點點也不差,他雖然修煉的是邪術,但是他在其他方麵還是很厲害的。若不是他的建議的話,他怎麽可能代替北凜在現在的這個戰場上做主帥?雖然北國的周海依舊在軍營裏,可是一個副主帥哪裏能說的上別的話呢?現在方什就好比秦長歌最重要的人,所以他的每個要求,秦長歌都要好好的滿足,不然到時候方什生氣的話,那麽後果就不堪設想了。


    想到這裏秦長歌很抱歉的迴答:“這不是沒送來麽?我已經讓人去找了,這次送來的你保證很喜歡,這個可是北國的王爺的血脈呢。據說這個王爺就是和北凜的父親是一個妃子所出的,現在北凜跑不見了,這個王爺肯定會害怕了。北國的那個皇帝做事情很幹脆,就將這個王爺的兒子送了過來。說還還有三天可以滿十二歲,到時候直接送到你的帳篷裏,你想怎麽玩就怎麽玩,要知道北凜的血液不是你最渴望的嗎?現在這個禮物,不知道你滿意不滿意。”


    方什的胃口很大,他以前有興趣的就是如今的帝王司馬畫寒的血液,後來有興趣的又是北凜,現在還多了一個將君。要知道其實方什最想要的還是北凜的血液,他見過一次北凜的畫像的時候就激動的告訴秦長歌說:這個人的血液一定很美味,我真的想吸幹他的血液,哦不對,秦長歌我要養著他,每天放一碗血給我自己喝。你說這樣的人,半妖,又是滅族的九尾一族的帝姬的孩子,這樣的尤物去哪裏找一個呢?


    不過秦長歌知道方什變態,所以也就不對言語了。


    方什喜歡北凜的血液很簡單,因為北凜這個人做事情夠狠毒也夠決斷,這個人強大的可怕。


    所以方什就是喜歡看到這樣的人跪著求他的樣子,然後最後死在他的手裏,方什才會覺得這個才是滿足。


    秦長歌知道方什的心裏的想法,所以他不阻止。


    方什聽到秦長歌的話後,忍不住笑了起來,這次他是真的笑的很開心,本來沙啞的嗓子更沙啞的厲害:“很有意思,我很喜歡這份禮物,那麽就將我屋子裏的黃泉劍送給北國小帝王吧,我想現在的他需要這個東西。”


    看來這個禮物方什真的很喜歡,所以連那把他想要的東西,現在都送給了北國小帝王。


    其實這個對秦長歌來說,也是一種警告,希望秦長歌不要無視了他的要求,所以現在的秦長歌哭笑不得。


    他看來是真的太低估了方什了,這個人的腦子果然如同他父親說的那麽厲害。


    看來他父親選擇方什也是有道理的,這個人夠厲害也夠狠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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