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錦宏走到十四身邊,解釋道:“龍都住在高處的山峰上,越高越好。他們一般隻有在喝水的時候才會去峽穀裏,所以峽穀相對安全,但往深處走的話也很危險,因為深處就是龍族的墓園了。要是被龍族直接逮到你出現在墓園裏,絕對死,涼得特別快。但那墓園裏會產出藥草,是龍骨的伴生物,據說百年的骨頭旁邊,才會生長出一株巴掌大那麽一棵,采到就發達了。”  十四:“這裏沒有其他的魔獸了嗎?”  赫舍爾:“按理說沒有。”  魔獸都遵循弱肉強食的法則,它們對於龍威的抵抗力,是遠遠弱於人類的。強一點的種族若是膽敢入侵巨龍之崖,那會被龍族直接踩死,可弱一點的,哪怕龍族根本不把它放在眼裏,它也完全承受不了巨龍的威壓。  玩家們來巨龍之崖,身上都要塗抹一種魔法藥水,掩蓋自身人類的氣息,否則一樣會被踩死。  龍族對人類,可確實談不上喜愛,尤其是冒險者,對於龍族來說,他們每一個都是膽大妄為的“屠龍勇士”。而巨龍之崖,也確實是玩家們的終極試煉場。  對於騎士、賞金獵人這類的職業來說,屠龍是實力的象征。d.s就是dragon yer的縮寫,屠龍者。  對於盜賊這類的職業,從巨龍的巢穴中偷走他們的財寶,也是一項極難完成的任務。無雙就幹過這事。  程錦宏問:“我們現在怎麽辦?那個時間之龍住哪兒啊?總不能挨家挨戶去找吧?十四,如果你像赫舍爾一樣,突然跳出來說自己其實是龍族,那就可以了。”  十四又問赫舍爾,“高貴的精靈不是龍族的朋友了嗎?”  陳添:“對啊,要不試試?”  試試就逝世。  赫舍爾果斷拒絕。  殷綏接到的有關於巨龍之崖的任務,叫做《愛格的孩子》,任務指引他來到這裏,尋找路易十四的親弟弟、被時間之龍愛格收養的人類小孩,奧古斯汀。  此時係統提示他們已經進入巨龍之崖範圍,但任務還沒有任何變化,那證明還要繼續往前走。  五人已經塗上了特製的魔法藥水,順著藤蔓滑下去,到了峽穀裏,十四才驚覺——峽穀裏的草真高啊!  及腰的草很好地遮掩了他們的身形,有些地方甚至沒過了肩膀,即便天空中有那條龍看過來,也還需要低頭彎腰,就能將自己隱入無邊草叢裏。  越往前走,草木越矮,前方出現了一個淡水湖。湖邊的草就要矮得多,因為龍族會下來喝水,生命力再頑強的草,都會被它們踩死。  繞過這片湖,就是龍族的埋骨之地。  ss鬼鬼祟祟地躲在稍遠處的高草叢裏,撥開草叢往湖邊看,湖邊沒有龍,但卻有別的。  “你們不是說……峽穀裏沒有別的生物嗎?那是什麽???”十四飽含疑惑。  “雞。”赫舍爾道。  “野雞。”陳添補充。  “七彩大山雞。”程錦宏進一步說明。  “我知道是雞!”十四激動又迷惑,“這裏怎麽會有雞?誰養的雞啊?”  “任務刷新了。”silver給出了最終的正確答案。  眾人還沒反應過來呢,就看到一條迷你龍風風火火地從峽穀一側的山洞裏奔出來。他有著寶石般的鱗片、胖嘟嘟的身材,全身不過一米高,還係著綴滿了珠片的圍裙,整條龍珠光寶氣的,在陽光下行走時,就像一座移動的寶石山。  這龍,不是愛格又是誰?  愛格去抓雞,  七彩大山雞。  山雞急逃離,  愛格mmp。  “本龍這就把你打倒!”愛格左勾拳右勾拳,打拳雞,最終一屁股坐死了七彩大山雞。拖著山雞迴去的時候,他還不忘朝天空大喊——  “奧古——迴家吃飯了——爸爸今天做烤雞——”第119章 偷孩子計劃(一)  天上有人嗎?  天上隻有龍啊。  陳添、十四還有程錦宏齊刷刷地抬頭望著天, 還沒看出名堂來呢,一頭黑色巨龍忽然俯衝而下,刮起的勁風把遠遠躲在草叢裏的陳添都掀翻。  殷綏眼疾手快地撈住陳添, 沒讓他摔個屁股蹲。再看那黑龍, 前一秒還在高空俯衝, 下一秒, 已經出現在湖邊。  陽光下,黑龍的鱗片熠熠閃光, 粗看是黑, 細看是五彩斑斕, 謂之——五彩斑斕的黑。如果說一條龍也有氣質, 那這條龍就是威嚴凜然,他的身形比其他的巨龍看起來都要高大, 卻又沒那麽粗壯, 四肢遒勁有力, 翅膀巨大,甚至看起來有些鋒利, 邊緣處泛著金屬的光澤。  仔細看, 他的瞳仁也是金色的。  愛格從山洞裏探出頭來,不滿地大喊:“萊德!你這頭討厭的龍, 我的火又滅了!”  用來烤雞的火,對龍族來說,是真的小。翅膀扇起的勁風一吹,架子倒了, 火可不就又滅了。  這樣的事情看起來已經出現了不止一次,愛格雖然惱怒,但並沒有衝出去跟萊德打架。萊德也並不理會, 微微俯身,一個小不點就從他背上跳下來,邁著歡快地步伐奔向山洞。  “愛格!愛格!”那是個四五歲大的小男孩,穿著類似冒險者的衣裳,腰間卻又不倫不類地裹著塊獸皮,光著腳,手腕、腳腕、脖子上都戴著寶石和獸牙穿成的鏈子,一頭金發用某種細軟的藤條綁著,露出肖似路易十四的臉來。  他歡快地朝著愛格跑去,一邊跑一邊喊:“今天萊德帶我去了最高的那處山上!”  愛格張開雙臂接住他,一米高的迷你龍和一米高的小男孩在洞口擁抱,龍還抬起爪子像模像樣地摸摸男孩的頭,說:“要叫爸爸。”  男孩:“爸爸。”  愛格開心地甩了甩尾巴,這就牽著男孩的手進山洞,順便又重申了一下,今天的晚餐是烤雞。  萊德在湖邊喝完了水,走兩步,巨大的身影便已來到了山洞旁。他低頭看向連自己的一隻爪子都伸不進去的洞口,說:“奧古,明天再來找你。”  被叫做奧古的男孩立刻走過去,親昵地蹭了蹭他的爪子,說:“好的,萊德叔叔。”  “是萊德!沒有叔叔!”愛格很快就又跑出來了,叉著腰挺著鼓鼓的小肚子,朝著萊德惡龍咆哮,要把他趕跑。  這場麵實在可喜。愛格才多大一點,萊德卻有那麽大,就像是一隻剛破殼的幼崽與成年巨龍叫板,可偏偏趾高氣昂的是小的那個。  萊德走了。  愛格便向勝利者一般昂首挺胸地迴去,臨轉身前,還衝著天空發出一聲龍吟。那是龍族用來圈地盤時的震懾之語,是警告,傳得是挺遠,就是聽起來不夠威嚴。  “這龍是變種嗎?為什麽隻有那麽點大?”十四好奇發問。  “不是。”程錦宏搖頭,作為一個男孩子,他當然也喜歡巨龍了,因此熱情地給她科普,“時間之龍的體型雖然比不上其他的巨龍,但也不小。變那麽小,純粹是因為他自己喜歡,而且方便。說起來,如果真的變迴原來大小,時間之龍光那一身漂亮的寶石般的鱗片,就可以稱得上是龍族的美男子了。”  十四嘖嘖讚歎,“龍不可貌相啊。”  陳添:“而且他是現存的龍族中年紀最大的。”  十四:“哇哦。”  赫舍爾:“空間之龍萊德,是體型最大的。”  時間和空間,兩大世界法則。愛格活得最久,久到可以跨越時間長河,追溯到龍族起源,但他並非一直注視著世事變遷,時常會陷入沉眠,眼睛一閉一睜,可能幾百年已經過去了。時間不會在他身上留下任何痕跡,他出生時是什麽樣,現在還是什麽樣,迷迷糊糊,古靈精怪。  萊德掌握空間法則,利爪和雙翼有撕裂空間之能,它有著最大的體型,實力也在整個龍族中數一數二。  當然,龍族所有龍都不弱。最好戰的當屬黑龍,而黑龍之中最會挑事最愛打架的,如今就被海神鎮壓在海裏。  侃完龍族二三事,ss的目光又迴到了那個小男孩身上。毫無疑問,他就是路易十四的親弟弟,奧古斯汀。  殷綏道:“任務要求我悄悄去見奧古斯汀,不能被愛格發現。”  程錦宏:“不會是讓我們偷孩子吧?”  十四:“偷了幹嘛?”  陳添:“帶迴反抗組織培養成骨幹然後刺殺路易十四?”  赫舍爾:“合情合理。”  程錦宏:“但也有可能是為了揭穿王室兇殘到連親子都殺的真麵目?”  十四疑惑道:“這還用揭露嗎?”  陳添:“不如l大師掉馬來得震撼。”  殷綏忽然道:“掉馬對他來說也許不是壞事。”  陳添:“為什麽?”  殷綏:“l粉絲多。”  陳添:“狂熱粉絲轉化為暴君信眾???”  可怕,真可怕,什麽事一牽扯上路易十四,就覺得不簡單,背後必有陰謀。ss紛紛搖頭,轉而思考起了“偷孩子”的事情。  幾人在高草叢裏嘀嘀咕咕,密謀了半天,最終定下幾個計劃。  n a:下藥。  簡單粗暴地把愛格迷暈,趁他暈著的時候,去跟奧古斯汀說話。  能夠迷倒巨龍的藥物雖少,但也不是沒有,最重要的是要把藥下在哪兒。silver和赫舍爾輪番出去查探了山洞裏的情形。  赫舍爾:“他沒有吃烤雞。”  殷綏:“龍族吃的東西跟我們人類不一樣,人類的食物是專門為奧古斯汀準備的。愛格雖然縮小了身體,但食量不會變,洞裏根本沒有儲存他要吃的食物,他應該是外出覓食的,也不會像人類一樣吃一日三餐。”  簡而言之就算他們想下藥,愛格不吃,也沒用。偉大的時間之龍甚至不喝普通的水,他要喝月隱城王宮裏的時光之井的井水,檔次高得很。  山洞裏也沒發現井水,陳添和殷綏那裏倒是有上次去時光之井時,偷舀的水。  十四:“可是愛格麵前突然出現一碗水,也很奇怪吧?就算他分辨得出那是時光之井的井水,也不會直接就喝?”  陳添迴憶著上次在時光之井畔見到愛格的情形,說:“這頭龍非常好忽悠。”  npc都有策劃給他的基礎設定,譬如有的npc隻要好感度達到一定標準、或給出什麽喜歡的食物、物品等等,就能給出相應的線索反饋,但有的npc則守口如瓶,各有不同。  愛格不是那麽精明的角色,或許可以一試。  試試的結果卻不盡如人意。  愛格雖然好忽悠,也有點迷糊,看到山洞外出現的一瓶水,疑惑地歪著腦袋想了半天。這個瓶子像是他的,又不像是他的,他在自己身上摸了半天,好像沒丟。  但是這瓶子好看啊,他興衝衝地撿起瓶子,打開瓶塞,發現是時光之井的泉水,就更開心了。  “他真的打開了。”  “喝啊,快喝。”  “他看起來真的好好騙……”  下一秒,這頭好騙的龍,就興衝衝地抓著瓶子,衝到了他的雞窩旁,把瓶子裏的水倒給了僅剩的幾隻七彩大山雞。  倒完了,他也不確認那幾隻雞怎麽樣,開心地把瓶子收好,蹦蹦跳跳地迴了山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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