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不算是。你別走,等一等,很快就會吵起來了。幫我拉架啊。」
鄧廷歌:「……」
第11章 舊戀情如屍體
沒過幾分鍾,鍾幸的辦公室突然傳來巨響,把茶水間的兩人嚇了一跳。
「老闆!」助理當先沖了出去。鄧廷歌緊跟在後麵,看到辦公室的門已經開了,名叫方仲意的年輕人站在門邊,保持著開門的姿勢。他捂著自己額頭,又放下手。手心和額上都有血。
鍾幸滿臉狂怒的表情在看到他臉上的血時立刻就消失了,睜著眼不斷喘氣,又急又怒。
鄧廷歌和助理站在走廊上,不知如何是好。
「你生氣啦?」方仲意也不在意自己額頭上的傷,彎腰把他腳下的一個木製擺件撿了起來,手指擦了擦,沾上一點點血。這東西原先是放在鍾幸桌上的,他轉身又將他放迴去:「別砸壞了,我難得送你一個東西。」
鍾幸一句話不說,又將那東西掃到了地上。
「拿走吧。再不用過來了。」鍾幸的聲音在發抖,「永遠不用過來了。」
「對不起啊。」方仲意說,「我不知道你這次是認真的。」
「……我哪一次不是認真的?」鍾幸打開他摸到自己臉上的手。
鄧廷歌看得心驚肉跳。鍾幸的神情太絕望了。
背對著他們的年輕人將手收了迴去,短暫地沉默了一會。他抽了張紙巾擦擦額上的血,低聲又說了句:「對不起。」
方仲意走的時候帶著歉意跟門外的兩人笑了笑。笑意沒有抵達他的眼底,他轉身慢吞吞地走了。鍾幸頹然坐在自己的椅子上,全身緊繃,一言不發。鄧廷歌不敢進去了,助理輕輕將門關上,兩人溜到了別的地方說話。
「鍾導和那個人常常這樣吵架嗎?」他問。
「常常吵,但沒有那麽激烈。」助理心有餘悸,「我是第一次見老闆發那麽大的火。老闆嘴上不饒人,但從來不動氣,更別說拿東西砸人了。」
所以他一定是非常非常生氣。鄧廷歌想。他也不好意思打聽自己老闆的八卦,蹭了點助理的零食就走了。
迴家路上經過報刊亭,他心頭一動,停下來翻娛樂八卦雜誌。
方仲意的照片其實還是很顯眼的。他很英俊,濃眉大眼的臉上沒什麽生動的表情,嘴角輕輕勾起,一副寵辱不驚的模樣。八卦周刊上將他的這個大頭照圈了起來,底下是他和一個鄧廷歌認不得的男人手牽手走路、擁吻的拚圖照片。報導的題目也十分值得玩味:【又驚爆!方姓歌手再換新歡,肌肉男大討歡心】。
中間有個感嘆號。鄧廷歌想,孔鬱說得沒錯,果然很有驚爆的氣勢。
他掏錢買了這份周刊,迴校的路上在車上搖搖晃晃地看完了。
方仲意是年初剛剛拿了個音樂創作類獎項的音樂人,但鄧廷歌沒有關注過這一塊的新聞,所以從來沒聽過他的名字。看報導裏說的內容,看來是他拿獎之後,私生活開始受到極大關注,不斷被扒出各種內幕:同性戀、混夜店、頻頻更換新歡。
鍾幸是他的新歡之一麽?鄧廷歌把周刊折起來放在膝蓋上,心想又不太像。若不是新歡,那就是舊人?
想起鍾幸麵對方仲意那句「我不知道你這次是認真的」時臉上露出的絕望和悲哀,鄧廷歌有種心悸的慌亂。他毫無來由地想,羅恆秋在聽到自己說那些話的時候,是不是也會那麽傷心。
當時羅恆秋控製得太好,鄧廷歌隻能想起他微微顫抖的聲線和抓起自己外套時連續兩次抓空的窘迫。
車停了又開,鄧廷歌給上車來的老人讓座,扯著個掛環搖來晃去地想,不知怎麽樣才能修補好兩個人之間的關係。可是關係修補好之後又怎樣繼續?兩個人都把話說開了,一個說不可能,一個說我確實喜歡你,鄧廷歌想要當做沒聽過這些話也是不可能的。
或者進一步,或者從此中斷。車載電視裏陳奕迅在唱歌,來年陌生的是昨日最親的某某呀,很多東西今生隻可給你保守至到永久呀,為何舊知己最後變不到老友呀。
鄧廷歌:「……」
什麽鬼。他又好笑又無奈,這時機太巧了。
mv裏陳奕迅還沒胖也沒禿頭,小捲毛,腫眼泡,在小電視裏咬文嚼字地唱。窗外車來車往人聲嘈雜,鄧廷歌身邊一個跟媽媽一起乘車的小蘿莉抓著他的褲子咯咯地笑。
公車過了橋,一路往前。那首歌還在循環地播,突然停了,取而代之的是電子提示音:「終點站到了,請按順序下車。終點站……」
鄧廷歌:「……?!」
他發現自己坐過站了,隻好下車,打算走到路對麵再搭一次車。這趟車的終點站他從未來過,但下車之後四處一望,突然想起這地方他聽羅恆秋說過。一個高檔住宅區,羅恆秋現在搬出來了,住在這裏。
鄧廷歌也不知道自己想的什麽,走到那小區門口坐在花圃邊上,盯著門口看。
現在正是白天,羅恆秋應該還在自己公司裏做事,不會迴來。小區門口十分安靜,物業保安狐疑地看了他好幾眼。鄧廷歌人模人樣的,即便引起懷疑也引起得極有限。他等了一會兒,雖然明知這時候等不到羅恆秋,心裏又覺得來都來了……
世上沒什麽話比「來都來了」更能改變人的主意的了。
他便安心坐在樹蔭下,掏出那個《如何用洗衣機處理前男友的屍體》來看。紫薇樹盛夏中花開得正盛,枝葉也繁茂,周圍十分安靜,他邊看邊思考,嘴巴一動一動地默念台詞,很快就沉浸在劇情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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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廷歌:「……」
第11章 舊戀情如屍體
沒過幾分鍾,鍾幸的辦公室突然傳來巨響,把茶水間的兩人嚇了一跳。
「老闆!」助理當先沖了出去。鄧廷歌緊跟在後麵,看到辦公室的門已經開了,名叫方仲意的年輕人站在門邊,保持著開門的姿勢。他捂著自己額頭,又放下手。手心和額上都有血。
鍾幸滿臉狂怒的表情在看到他臉上的血時立刻就消失了,睜著眼不斷喘氣,又急又怒。
鄧廷歌和助理站在走廊上,不知如何是好。
「你生氣啦?」方仲意也不在意自己額頭上的傷,彎腰把他腳下的一個木製擺件撿了起來,手指擦了擦,沾上一點點血。這東西原先是放在鍾幸桌上的,他轉身又將他放迴去:「別砸壞了,我難得送你一個東西。」
鍾幸一句話不說,又將那東西掃到了地上。
「拿走吧。再不用過來了。」鍾幸的聲音在發抖,「永遠不用過來了。」
「對不起啊。」方仲意說,「我不知道你這次是認真的。」
「……我哪一次不是認真的?」鍾幸打開他摸到自己臉上的手。
鄧廷歌看得心驚肉跳。鍾幸的神情太絕望了。
背對著他們的年輕人將手收了迴去,短暫地沉默了一會。他抽了張紙巾擦擦額上的血,低聲又說了句:「對不起。」
方仲意走的時候帶著歉意跟門外的兩人笑了笑。笑意沒有抵達他的眼底,他轉身慢吞吞地走了。鍾幸頹然坐在自己的椅子上,全身緊繃,一言不發。鄧廷歌不敢進去了,助理輕輕將門關上,兩人溜到了別的地方說話。
「鍾導和那個人常常這樣吵架嗎?」他問。
「常常吵,但沒有那麽激烈。」助理心有餘悸,「我是第一次見老闆發那麽大的火。老闆嘴上不饒人,但從來不動氣,更別說拿東西砸人了。」
所以他一定是非常非常生氣。鄧廷歌想。他也不好意思打聽自己老闆的八卦,蹭了點助理的零食就走了。
迴家路上經過報刊亭,他心頭一動,停下來翻娛樂八卦雜誌。
方仲意的照片其實還是很顯眼的。他很英俊,濃眉大眼的臉上沒什麽生動的表情,嘴角輕輕勾起,一副寵辱不驚的模樣。八卦周刊上將他的這個大頭照圈了起來,底下是他和一個鄧廷歌認不得的男人手牽手走路、擁吻的拚圖照片。報導的題目也十分值得玩味:【又驚爆!方姓歌手再換新歡,肌肉男大討歡心】。
中間有個感嘆號。鄧廷歌想,孔鬱說得沒錯,果然很有驚爆的氣勢。
他掏錢買了這份周刊,迴校的路上在車上搖搖晃晃地看完了。
方仲意是年初剛剛拿了個音樂創作類獎項的音樂人,但鄧廷歌沒有關注過這一塊的新聞,所以從來沒聽過他的名字。看報導裏說的內容,看來是他拿獎之後,私生活開始受到極大關注,不斷被扒出各種內幕:同性戀、混夜店、頻頻更換新歡。
鍾幸是他的新歡之一麽?鄧廷歌把周刊折起來放在膝蓋上,心想又不太像。若不是新歡,那就是舊人?
想起鍾幸麵對方仲意那句「我不知道你這次是認真的」時臉上露出的絕望和悲哀,鄧廷歌有種心悸的慌亂。他毫無來由地想,羅恆秋在聽到自己說那些話的時候,是不是也會那麽傷心。
當時羅恆秋控製得太好,鄧廷歌隻能想起他微微顫抖的聲線和抓起自己外套時連續兩次抓空的窘迫。
車停了又開,鄧廷歌給上車來的老人讓座,扯著個掛環搖來晃去地想,不知怎麽樣才能修補好兩個人之間的關係。可是關係修補好之後又怎樣繼續?兩個人都把話說開了,一個說不可能,一個說我確實喜歡你,鄧廷歌想要當做沒聽過這些話也是不可能的。
或者進一步,或者從此中斷。車載電視裏陳奕迅在唱歌,來年陌生的是昨日最親的某某呀,很多東西今生隻可給你保守至到永久呀,為何舊知己最後變不到老友呀。
鄧廷歌:「……」
什麽鬼。他又好笑又無奈,這時機太巧了。
mv裏陳奕迅還沒胖也沒禿頭,小捲毛,腫眼泡,在小電視裏咬文嚼字地唱。窗外車來車往人聲嘈雜,鄧廷歌身邊一個跟媽媽一起乘車的小蘿莉抓著他的褲子咯咯地笑。
公車過了橋,一路往前。那首歌還在循環地播,突然停了,取而代之的是電子提示音:「終點站到了,請按順序下車。終點站……」
鄧廷歌:「……?!」
他發現自己坐過站了,隻好下車,打算走到路對麵再搭一次車。這趟車的終點站他從未來過,但下車之後四處一望,突然想起這地方他聽羅恆秋說過。一個高檔住宅區,羅恆秋現在搬出來了,住在這裏。
鄧廷歌也不知道自己想的什麽,走到那小區門口坐在花圃邊上,盯著門口看。
現在正是白天,羅恆秋應該還在自己公司裏做事,不會迴來。小區門口十分安靜,物業保安狐疑地看了他好幾眼。鄧廷歌人模人樣的,即便引起懷疑也引起得極有限。他等了一會兒,雖然明知這時候等不到羅恆秋,心裏又覺得來都來了……
世上沒什麽話比「來都來了」更能改變人的主意的了。
他便安心坐在樹蔭下,掏出那個《如何用洗衣機處理前男友的屍體》來看。紫薇樹盛夏中花開得正盛,枝葉也繁茂,周圍十分安靜,他邊看邊思考,嘴巴一動一動地默念台詞,很快就沉浸在劇情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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