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還沒亮,幾個印第安人來到森林邊緣,留下一個人看護馬匹,其餘人就進入森林,一路不停用刀子在經過的樹上做標記。


    太陽升起後,他們發現一條林間彎彎曲曲的小道,這裏應該前兩天有人經過,留下了腳印和馬蹄印,在積雪的路麵上很明顯。對視一眼,一個人迴頭向來的方向原路返迴。另幾個辨別方向後,順路一直向前。


    大約走了十公裏後,這幾人看見前方有炊煙,不由興奮起來。果然,那個遍地是酒的白人小鎮是存在的。


    又有一個轉身離去。


    他們並不知道,他們早就被發現了。


    遊牧生活的印第安人,在森林裏的經驗太少。


    一些鳥類會偶爾飛起,但是,總在同一個方向就有問題了。


    無論是教堂,還是克魯格家的樓頂,都有人24小時拿著望遠鏡了望。


    印第安人來到森林邊緣,隱蔽觀察時,同樣第一時間被了望者發現。


    這就是科技的差距了。


    印第安人眼神再好,也看不見2公裏外隱藏的了望手。


    森林邊緣到河邊有一片空地,樹木稀少,應該是砍伐過的地帶,留下無數樹根樁,然後是一條河,河上有一座寬大的木製橋梁,足以奔馬。河對岸是一片農田,最後是一道高牆,設有大門,但大門洞開,無人防守,並排走兩輛馬車都沒有問題。


    如果在這裏騎馬衝鋒,最多3~5分鍾就能衝進小鎮。馬的衝刺速度在40公裏~60公裏左右。足夠了。


    而5分鍾最多隻夠敲響警鍾,但那時已經遲了。沒有集結的白人,是無法對抗成群印第安騎兵的。最後隻能各自逃命。


    為了穩妥,偵查的印第安人還是觀察了河水深度。找到了幾處水淺的地段。


    這幾個印第安人很快就退走了。


    20分鍾後,幾個獵人悄悄的摸進了森林。


    在森林裏做標記,是獵人的看家本領。找到別人的標記,在冬天裏則更加容易。


    半夜,有獵人匯報說,印第安人傾巢出動了,正在向森林進發。


    所有民兵都被叫醒。沒有人說話,按照前兩天的任務分配,帶上各種裝備出發了。


    喬治並沒有讓所有人去伏擊,他安排了500人騎馬去了上遊再穿過森林。


    實際上,戰鬥是在森林中央那個小路上打響的。


    喬治認為,小路會縮短印第安人的行進隊伍長度。


    沿著小路一路縱隊行軍的印第安人,被側麵的排槍一輪就打懵了。


    這個時代,火槍射擊精度距離已經有100米遠,50米已經可以做到相當精確了,可惜民兵們武器是萬國牌,生產年代也不盡相同。所以還是有很多沒有命中。


    不過這還沒完,近千人立刻丟掉擊發過的火槍,拿起了第二把長槍。小鎮槍多,喬治怎麽可能會放棄這種優勢?


    又是一輪排槍,炙熱的鉛彈橫掃了一切還能動的目標。又是一片哀嚎和血花飛濺。連續而又間隔極短的兩次火槍齊射,徹底打掉了印第安人的心理防線。


    馬匹嘶鳴,有的印第安人慌不擇路,想上馬逃跑。沒幾步就被樹枝刮倒在地。有人大聲吼叫,不知道想幹啥。也有人舉槍想要還擊,可一時半會找不到目標。


    伏擊者們,都是臥姿,以冰雪灌木為掩護。


    這個是湯姆提出的,還有一番波折,這種臥倒射擊方式,19世紀是沒人使用的,一方麵,確實不好裝彈,實踐也證明麵對排槍齊射毫無勝算,後裝槍這時雖然發明但並沒有普及。另一方麵會被認為是懦夫和膽小鬼。沒辦法,那時的人就是這麽猛。


    所以湯姆提出後讓他大跌眼鏡的是連喬治都反對,如果他有眼鏡的話。


    後來湯姆大罵你們這幫蠢貨就不能帶兩支長槍麽,想想你們的老婆孩子,能活著不好麽?


    喬治一想也是,小鎮人少,能多活一個是一個。50米距離也隻能打兩輪,第三輪通常就短兵相接了。於是長槍集中使用,樹林裏打伏擊的每人兩支,再自帶一支轉輪,如果他還有的話。騎兵隻用大威力轉輪手槍。


    這時,連續不斷的火光沿著小路接連炸響,飛起的各種東西頓時成了要命的利器。而50米外趴的民兵們欣賞完煙火後,立刻拔出轉輪或者端著刺刀就衝了上去。


    印第安人這時已經魂不附體,爆炸後,很多人連家夥都不知道丟在哪了。還活著的幸運兒亂哄哄向來時的道路豕突狼奔。


    馬匹也亂竄,還有人被馬踩死,身後想起亂糟糟的槍聲,這是民兵們在補槍。


    一個經驗豐富的老民兵裝彈隻需要10秒左右,還有2秒用來瞄準射擊。


    印第安人不敢停留,腦中一片空白,使出吃奶的力氣全力奔逃。酋長頭領一個都看不見了,估計羽毛太多穿的風騷,第一輪就被打死了。不跑等死麽?刀子槍支在森林裏其實是逃跑的累贅,統統丟掉。


    埋伏的白人肯定也沒有馬,反正隻要我跑的快,就能逃出去。逃命的永遠比追擊的人跑的更快。


    其實兩輪排槍,一通火藥爆炸後,印第安人活著的還有將近一半。


    但是戰爭打的就是組織能力。


    即使有勇敢的印第安戰士想組織起剩下的人還擊,也沒有時間了。


    少數聚集起來的人很快就被追擊的民兵們全部擊斃。


    這種近距離的追逐戰戰鬥,轉輪手槍的優勢是火槍的數倍。刀子的話,在到處是火槍轟鳴的時候,跟沒有差不多。民兵們十個人一組,非常有效率。因為喬治說了,戰利品人人有份,別特麽光顧著割頭皮,先速度把敵人殺光,免得最後被印第安人反過來弄死。


    很快,六七百號幸運兒奔出了森林。每個人都氣喘籲籲,感覺肺都要炸了。他們的馬匹,槍支,刀子基本都丟在森林裏了。


    但他們不敢停留,森林裏陸續的有火槍轟鳴,身邊還有人時不時倒下一個,白人追出來了!繼續跑吧!


    跑著跑著,不少人發現槍聲沒了。


    難道逃出生天了?


    這時,有清晰而密集的馬蹄聲傳來。


    所有人汗毛直豎,有騎兵在向我們衝鋒?


    一個緩坡上,出現了一個頭戴牛仔帽的家夥,毫不停留對著幸運兒們斜衝而下。他的身後一個一個又一個的騎兵同樣如此。


    騎兵一路縱隊。


    全部都是轉輪手槍。


    擦著幸運兒們身邊10米左右直衝而過,手中柯爾特龍騎兵轉輪手槍6發子彈一轉眼就打空了。


    連綿不絕的巨大轟鳴聲中,數百發鉛彈近距離打的他們血肉橫飛,斷肢內髒四處飛濺,頓時一地的屍體,有幾個沒死透在慘嚎。甚至有人被一槍打成兩節。還有印第安勇士飛身撲出,想要絕地求生奪馬而逃,半空中就被亂槍打爛,落地就成了一堆碎肉。


    如此慘狀嚇得幸運兒們淚流滿麵,隨風飛揚,一路狂奔。


    馬蹄聲響,又是一個騎兵百人隊,呈一路縱隊直衝而來。


    幸運兒們開始絕望了,有人已經跪地求饒。


    迴應的隻是一陣亂槍。


    然後馬蹄聲響,又是一支騎兵百人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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