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她,本不該招惹任何人。
奈何,她偏偏招惹了他。
奈何,他偏偏是個外冷內熱的人。
所以,他才會這樣生氣,氣她明明心裏比誰都清楚,卻仍是固執地那他當借口,刻意地保持著他們的君臣之儀。
那麽,她究竟是把他當成了什麽,竟然如此辜負。
如果放在戀愛關係裏,阿綾覺得自己簡直就是個撩完就跑的大豬蹄子,而百裏臻則像是被大豬蹄子撩了付出真心到頭發現自己被騙的可憐姑娘。
——......這都什麽鬼?
如果當初知道小仙男在處朋友的事情上,也像戀愛一樣純情的話,她可能真的不會打著“和他處好關係”的旗號,去撩撥他了。
她的錯。
可眼下,總不能撩完就跑吧,別的不說,就她如今這弱雞的身體素質,別說是跑了,起身都不一定能起得來。
百裏臻若是想報複她,如今一巴掌下來就能把她這個小弱雞給拍死。
可是他沒有,隻是冷漠地別開臉去不看她。
這可不是友誼的小船翻了那麽簡單,他們倆之間,壓根就是友誼的小船還沒開起來,就直接漏底了。
對,是她的錯。
冷著,自然不行,她都已經意識到了問題的所在,假裝當不知道良心上過不去。但是,她總不能哭著對他說,“爸爸,再愛我一次吧”,那可就徹徹底底沒節操了,她自己都會鄙視自己的。
哪怕是說句“對不起”,此時此刻都顯得太過輕浮。
阿綾在現代時候,沒太多和男孩子這樣相處過。她對男人的全部經驗,都是在百裏臻身上進行田野調查和摸索實踐的。
如果是男女朋友的話,作為小姑娘她撒個嬌就可以解決一切問題,可是,偏偏,他們倆現在在進行的,是純爺們兒的對話和交流。一個男人的心思她都搞不清,還要假裝自己也是個男人。
天知道現在該怎麽樣。
——天:我也不知道,我也很絕望啊。
......兩個男人。
兩個男人這種時候扭扭捏捏生個什麽氣啊,來,塊起來打一架啊,打起來就兄弟情深了啊!
這是一個長久的寂靜。
長久的,久到百裏臻覺得這個沒心沒肺的小丫頭要睡著的時候——假如她真毫無愧疚之心睡著的話......那他也沒有任何辦法。
依著她那看起來很勇敢其實很膽小,看起來是個小老虎其實是個紙老虎的脾性,她大抵是會將這些事情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裝縮頭烏龜裝到底。然後,繼續和他在各類人生哲學上繞彎彎,保持一個恆定很近又恆定很遠的所謂的安全距離。
他本想借此機會打算一次性將她點醒,卻沒想到她到底是個死性不改的壞丫頭,先把他給氣著了。
他想自閉,他自閉了。
卻是在這時,隻聽阿綾忽然來了一句:“那就不改。”
這句話,顯然是對他前麵那句氣話的迴應。
嗬。
愛改不改,和他有什麽關係。繼續去當她那個滿口謊言的小騙子吧!
百裏臻自然沒有理她,甚至連動都沒動,他那線條流暢的下頜高傲地揚起,仿佛方才不過是一團空氣飄過。
阿綾也沒指望自己說一句話,就能讓他們漏了底的小船再次揚帆遠航。她隻是深吸了口氣,而後又慢慢吐了出來。
“經過多次實踐證明,殿下是好人,而我絕非善類。”阿綾一邊平緩著唿吸,一邊不急不慢地說道,“我並非是沒有意識到這點,而是刻意為之。”
嗬嗬。
果然是沒良心之極。
心中雖然是對阿綾會說出這樣的話早有預料,但,真聽她當著他的麵這麽說出來,這感覺......還真是糟透了。
“......殿下是想得到我這樣的迴答嗎?”阿綾盯著他,反問道。
“你......”百裏臻愣了一下,下意識便轉過頭來想說什麽,卻是剛好對上她的笑顏。
她又笑。
這次,卻無比狡黠。
百裏臻知道,自己中計了。
最終,還是敗在他那更多一分的在意上。
此時的阿綾,眉梢眼角裏,都是得逞的笑意。
看著她一副小人得誌的模樣,百裏臻心裏還是放不下,便仍冷著臉,刻意不與她目光交匯。
別的不會幹,這個人欺負人起來倒是有一套一套的。還敢說他冷漠,到底是誰才是真正的冷漠。
“謝謝殿下能如此看重於我,其實這話,我之前那句‘謝謝’便想說的。隻不過如此一鬧之後,對這話的感覺,便更深了。”阿綾斂起了些笑意和得逞,臉上的神情驀地嚴肅了些,“不是場麵話,是真心實意的。”
言及此,一直宛如冰雕的百裏臻,終於略略迴過頭來,看了她一眼。
那眼神似乎在說:我信你有鬼。
阿綾:......
她就這麽大豬蹄子的嗎?完全不值得信任的那種?浪子迴頭還金不換呢!
“殿下一路照拂良多,如此恩情我自是記在心裏,隻不過......”假裝沒看到他充滿懷疑的眼神,阿綾繼續她的“真情告白”,“我本以為,這一切是因為公主殿下和祖父的關係......”
準確說,是她自己一直提醒自己,恪守君臣之禮,雖然守得並不好就是了。
“......就不能想想是你自己的原因?”百裏臻心中歎了口氣,想了想,還是開了口。
“不敢想,我覺得我沒那麽大的臉。”阿綾老實地說道,她就一個小人物,還真當能勾搭上人家當朝親王啊,還不是。
“本王給你的還不夠嗎?”某人眼角微揚,略有些高傲地反問道。她是嫌他排麵還不夠大還是怎麽的,連個朋友都不能做的嗎。
呦嗬,這句話怎麽那麽得......“霸道xx愛上我”的套路。
阿綾忍著爆笑的衝動,勉強壓下試圖不斷上揚以至差點抽筋的嘴角,以一個盡量普通的口氣說道:“那......”
“我單方麵宣布你百裏臻是我的朋友!”
說著,朝那隻方才被她捏了抓了又扔了的手,伸出了友誼之爪。
握爪......
百裏臻看著自己被握住的手,看著那握住自己手的爪子,拉著他的手晃了晃,又晃了晃。
耳邊,某人那句“我單方麵宣布你百裏臻是我的朋友!”還在他耳畔不斷迴蕩、迴蕩、迴蕩......
被摸了小手之後,還被強行發了朋友卡的睿王殿下,如今整個人呆若木雞,愣在了原地。
他是誰,他在哪兒,他在做什麽......
不對,是——
這個人是誰,這個人在哪兒,這個人在做什麽......
他垂眸,便發現他在愣怔的當兒,那個拉著他的手的爪子,晃動的頻率也在逐漸降低,越降越低。
“這什麽意思?”用眼神看了看二人握在一起,準確說是阿綾單方麵握著他的手,百裏臻疑惑地問道。
“哦哦哦,這是握手。”阿綾拉著睿王殿下金貴的小白手,歡快地比劃道,“兩個人雙手互相交握,表示相互友好的證明。”
“本王可沒聽說過什麽握手。”百裏臻狐疑地看著還拉著他的手,有些莫名其妙地問道,“這是哪裏來的禮節?”以他對阿綾的了解,很大程度上,他覺得這是這丫頭現場胡謅的,為了將前麵扯了他手的事情給敷衍過去。
shakehand啊,紳士禮節,現代文明,不怪古代土包子們知都不知道。
“是我在書上看到的西方,也就是西洋的禮節。在那裏,有身份有地位的男士被稱為紳士,紳士們之間會麵,常會有握手這樣的禮節。”阿綾半真半假地解釋著自己“友誼之手”的來源,說著,又光明正大地晃了晃百裏臻的手,“這樣的握手禮儀之所以會風靡,也和其與我朝尋常意義上跪拜、作揖的禮儀有著根本意義上的不同——握手強調了雙方精神上的平等和對對方人格的尊重,我認為用在這兒是再合適不過的了。”
前麵百裏臻話到那兒了,已然是十分清楚了。這個人,很明顯不滿意她對他一副縮頭烏龜的態度,尤其是自己已然已經把她當朋友了,她還時不時提防著他一樣。如此,阿綾也要表明屬於自己的態度。比如,人人平等的握手就是個很明確的態度,體現她不再以君臣之禮的借口,提防著他。
果不其然,聽了這段話之後,百裏臻便低著頭,似乎在沉思著什麽。
忽悠,真是個大忽悠,什麽亂七糟八的事情到她的嘴裏,就都有根有據了起來。睿王殿下表示第一個不信,阿綾的嘴,騙人的鬼。
不過,聽起來,倒是還挺讓人覺得滿意的......
“又在看些不著調兒的書了。”百裏臻嘴上自然不肯輕易饒她,聽起來像是在數落,“也不知道你從哪兒尋來這麽些奇奇怪怪的書。”
要說博覽群書,百裏臻自認不差。他擁有大漢最好的書籍資源和師資條件,本人在學問上也是精於學習勤學好問的。可要說跟這小丫頭比起來,他覺得論廣博上,自己是比不過她的;論記憶,自己更是比不過她的。
“殿下看的都是治國理政、為人處世的名家正典,**王之術,學君子之道。至於我嘛,不拘一格,看正史也看野史,看典籍也看話本。對我而言,有字的便都能看都能學。”看出百裏臻那似是而非的疑慮,阿綾便笑著解釋道,“自然,須得有個人的思辨能力,要保持獨立之思想,才能作出自由之學問。”
看亂七八糟的東西沒什麽,關鍵要從中有所思、有所悟,那麽,就必須要有自己獨立而穩固的世界觀和價值取向,知道有些看看當耳旁風過一笑了之,有些則需要記到腦中脫口而出,還有些更需時刻放在心上,成為為人處世的準則。
阿綾總會說出這種話來,百裏臻聽多了,倒是不會驚訝。隻不過,她這種說法倒是讓人覺得耳目一新,充滿了多元化與新可能。和許多老學究們將一些治國理政無關的書籍視為廢紙、殘渣不同,阿綾的眼中,這些書全都是寶。隻不過,功能不同而已,有的是讓人學習奮進的,也有的是讓人放鬆身心的,還有的是糟粕,扔了也不可惜。
“那方才的握手,在你這兒算是什麽?”百裏臻問道。
“新奇的玩意兒,可以學習。”阿綾淺笑道,“不過,這雖然隻是個人見麵打招唿的動作,其背後產生的條件卻足以引起我們思考。是什麽樣的背景下,才能催生人們以更簡單輕鬆的方式,取代三跪九叩來進行更高效更平等的打招唿呢?這麽一想,便能聯想出許多東西來。”
說著說著,想起如今的時代背景,阿綾忙又補充了一句:“當然,我的意思自然不是說我朝的規範有章的禮節如何,更不是想以此挑戰社會禮教,隻不過,在一些場合,握手禮確實更合適些。”說著,她意有所指地看了看倆人還握在一起的手。
......其實,老早好鬆開了。
隻不過,因為需要“案例教學”,所以阿綾也一直和百裏臻保持著握手的姿勢,看起來有些傻不拉幾的。
百裏臻自然看穿了她這又是握手又是以握手說事的意圖,卻是不太在意地將目光移迴了散在他膝頭的墨發上,隨意地道:“那麽你說,為何西洋會有這般禮節,這樣的理解又為何產生在西洋?”
“這......”阿綾沉默了。
不是她不知道,而是她不知道如何說。作為一個考古狗,她的曆史學得是相當優秀的。可是,她學到的這些東西,對於現代人接受起來並不困難,對古代人來說,卻完全不明所以。
你不能讓一個從沒見過電燈的人想象電氣的發明是多麽得偉大,你也不能讓一個從沒接觸過啟蒙思想的人了解什麽是天賦人權主權在民,你更沒辦法讓一個中央大一統國家的封建統治者接受什麽君主立憲製甚至民主共和製,這些背景,你都沒辦法對一個架空的腦袋解釋。
所以,說什麽,有什麽好說的。
除了沉默,她也不知道該怎麽向他解釋。
“不知道?”百裏臻略一挑眉,反問道,“不知道,然後你就拿著這種不知道的東西,一圈又一圈避重就輕地忽悠本王,把原先的問題越扯越遠,甚至幹脆到最後選擇遺忘。”
阿綾:......
奈何,她偏偏招惹了他。
奈何,他偏偏是個外冷內熱的人。
所以,他才會這樣生氣,氣她明明心裏比誰都清楚,卻仍是固執地那他當借口,刻意地保持著他們的君臣之儀。
那麽,她究竟是把他當成了什麽,竟然如此辜負。
如果放在戀愛關係裏,阿綾覺得自己簡直就是個撩完就跑的大豬蹄子,而百裏臻則像是被大豬蹄子撩了付出真心到頭發現自己被騙的可憐姑娘。
——......這都什麽鬼?
如果當初知道小仙男在處朋友的事情上,也像戀愛一樣純情的話,她可能真的不會打著“和他處好關係”的旗號,去撩撥他了。
她的錯。
可眼下,總不能撩完就跑吧,別的不說,就她如今這弱雞的身體素質,別說是跑了,起身都不一定能起得來。
百裏臻若是想報複她,如今一巴掌下來就能把她這個小弱雞給拍死。
可是他沒有,隻是冷漠地別開臉去不看她。
這可不是友誼的小船翻了那麽簡單,他們倆之間,壓根就是友誼的小船還沒開起來,就直接漏底了。
對,是她的錯。
冷著,自然不行,她都已經意識到了問題的所在,假裝當不知道良心上過不去。但是,她總不能哭著對他說,“爸爸,再愛我一次吧”,那可就徹徹底底沒節操了,她自己都會鄙視自己的。
哪怕是說句“對不起”,此時此刻都顯得太過輕浮。
阿綾在現代時候,沒太多和男孩子這樣相處過。她對男人的全部經驗,都是在百裏臻身上進行田野調查和摸索實踐的。
如果是男女朋友的話,作為小姑娘她撒個嬌就可以解決一切問題,可是,偏偏,他們倆現在在進行的,是純爺們兒的對話和交流。一個男人的心思她都搞不清,還要假裝自己也是個男人。
天知道現在該怎麽樣。
——天:我也不知道,我也很絕望啊。
......兩個男人。
兩個男人這種時候扭扭捏捏生個什麽氣啊,來,塊起來打一架啊,打起來就兄弟情深了啊!
這是一個長久的寂靜。
長久的,久到百裏臻覺得這個沒心沒肺的小丫頭要睡著的時候——假如她真毫無愧疚之心睡著的話......那他也沒有任何辦法。
依著她那看起來很勇敢其實很膽小,看起來是個小老虎其實是個紙老虎的脾性,她大抵是會將這些事情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裝縮頭烏龜裝到底。然後,繼續和他在各類人生哲學上繞彎彎,保持一個恆定很近又恆定很遠的所謂的安全距離。
他本想借此機會打算一次性將她點醒,卻沒想到她到底是個死性不改的壞丫頭,先把他給氣著了。
他想自閉,他自閉了。
卻是在這時,隻聽阿綾忽然來了一句:“那就不改。”
這句話,顯然是對他前麵那句氣話的迴應。
嗬。
愛改不改,和他有什麽關係。繼續去當她那個滿口謊言的小騙子吧!
百裏臻自然沒有理她,甚至連動都沒動,他那線條流暢的下頜高傲地揚起,仿佛方才不過是一團空氣飄過。
阿綾也沒指望自己說一句話,就能讓他們漏了底的小船再次揚帆遠航。她隻是深吸了口氣,而後又慢慢吐了出來。
“經過多次實踐證明,殿下是好人,而我絕非善類。”阿綾一邊平緩著唿吸,一邊不急不慢地說道,“我並非是沒有意識到這點,而是刻意為之。”
嗬嗬。
果然是沒良心之極。
心中雖然是對阿綾會說出這樣的話早有預料,但,真聽她當著他的麵這麽說出來,這感覺......還真是糟透了。
“......殿下是想得到我這樣的迴答嗎?”阿綾盯著他,反問道。
“你......”百裏臻愣了一下,下意識便轉過頭來想說什麽,卻是剛好對上她的笑顏。
她又笑。
這次,卻無比狡黠。
百裏臻知道,自己中計了。
最終,還是敗在他那更多一分的在意上。
此時的阿綾,眉梢眼角裏,都是得逞的笑意。
看著她一副小人得誌的模樣,百裏臻心裏還是放不下,便仍冷著臉,刻意不與她目光交匯。
別的不會幹,這個人欺負人起來倒是有一套一套的。還敢說他冷漠,到底是誰才是真正的冷漠。
“謝謝殿下能如此看重於我,其實這話,我之前那句‘謝謝’便想說的。隻不過如此一鬧之後,對這話的感覺,便更深了。”阿綾斂起了些笑意和得逞,臉上的神情驀地嚴肅了些,“不是場麵話,是真心實意的。”
言及此,一直宛如冰雕的百裏臻,終於略略迴過頭來,看了她一眼。
那眼神似乎在說:我信你有鬼。
阿綾:......
她就這麽大豬蹄子的嗎?完全不值得信任的那種?浪子迴頭還金不換呢!
“殿下一路照拂良多,如此恩情我自是記在心裏,隻不過......”假裝沒看到他充滿懷疑的眼神,阿綾繼續她的“真情告白”,“我本以為,這一切是因為公主殿下和祖父的關係......”
準確說,是她自己一直提醒自己,恪守君臣之禮,雖然守得並不好就是了。
“......就不能想想是你自己的原因?”百裏臻心中歎了口氣,想了想,還是開了口。
“不敢想,我覺得我沒那麽大的臉。”阿綾老實地說道,她就一個小人物,還真當能勾搭上人家當朝親王啊,還不是。
“本王給你的還不夠嗎?”某人眼角微揚,略有些高傲地反問道。她是嫌他排麵還不夠大還是怎麽的,連個朋友都不能做的嗎。
呦嗬,這句話怎麽那麽得......“霸道xx愛上我”的套路。
阿綾忍著爆笑的衝動,勉強壓下試圖不斷上揚以至差點抽筋的嘴角,以一個盡量普通的口氣說道:“那......”
“我單方麵宣布你百裏臻是我的朋友!”
說著,朝那隻方才被她捏了抓了又扔了的手,伸出了友誼之爪。
握爪......
百裏臻看著自己被握住的手,看著那握住自己手的爪子,拉著他的手晃了晃,又晃了晃。
耳邊,某人那句“我單方麵宣布你百裏臻是我的朋友!”還在他耳畔不斷迴蕩、迴蕩、迴蕩......
被摸了小手之後,還被強行發了朋友卡的睿王殿下,如今整個人呆若木雞,愣在了原地。
他是誰,他在哪兒,他在做什麽......
不對,是——
這個人是誰,這個人在哪兒,這個人在做什麽......
他垂眸,便發現他在愣怔的當兒,那個拉著他的手的爪子,晃動的頻率也在逐漸降低,越降越低。
“這什麽意思?”用眼神看了看二人握在一起,準確說是阿綾單方麵握著他的手,百裏臻疑惑地問道。
“哦哦哦,這是握手。”阿綾拉著睿王殿下金貴的小白手,歡快地比劃道,“兩個人雙手互相交握,表示相互友好的證明。”
“本王可沒聽說過什麽握手。”百裏臻狐疑地看著還拉著他的手,有些莫名其妙地問道,“這是哪裏來的禮節?”以他對阿綾的了解,很大程度上,他覺得這是這丫頭現場胡謅的,為了將前麵扯了他手的事情給敷衍過去。
shakehand啊,紳士禮節,現代文明,不怪古代土包子們知都不知道。
“是我在書上看到的西方,也就是西洋的禮節。在那裏,有身份有地位的男士被稱為紳士,紳士們之間會麵,常會有握手這樣的禮節。”阿綾半真半假地解釋著自己“友誼之手”的來源,說著,又光明正大地晃了晃百裏臻的手,“這樣的握手禮儀之所以會風靡,也和其與我朝尋常意義上跪拜、作揖的禮儀有著根本意義上的不同——握手強調了雙方精神上的平等和對對方人格的尊重,我認為用在這兒是再合適不過的了。”
前麵百裏臻話到那兒了,已然是十分清楚了。這個人,很明顯不滿意她對他一副縮頭烏龜的態度,尤其是自己已然已經把她當朋友了,她還時不時提防著他一樣。如此,阿綾也要表明屬於自己的態度。比如,人人平等的握手就是個很明確的態度,體現她不再以君臣之禮的借口,提防著他。
果不其然,聽了這段話之後,百裏臻便低著頭,似乎在沉思著什麽。
忽悠,真是個大忽悠,什麽亂七糟八的事情到她的嘴裏,就都有根有據了起來。睿王殿下表示第一個不信,阿綾的嘴,騙人的鬼。
不過,聽起來,倒是還挺讓人覺得滿意的......
“又在看些不著調兒的書了。”百裏臻嘴上自然不肯輕易饒她,聽起來像是在數落,“也不知道你從哪兒尋來這麽些奇奇怪怪的書。”
要說博覽群書,百裏臻自認不差。他擁有大漢最好的書籍資源和師資條件,本人在學問上也是精於學習勤學好問的。可要說跟這小丫頭比起來,他覺得論廣博上,自己是比不過她的;論記憶,自己更是比不過她的。
“殿下看的都是治國理政、為人處世的名家正典,**王之術,學君子之道。至於我嘛,不拘一格,看正史也看野史,看典籍也看話本。對我而言,有字的便都能看都能學。”看出百裏臻那似是而非的疑慮,阿綾便笑著解釋道,“自然,須得有個人的思辨能力,要保持獨立之思想,才能作出自由之學問。”
看亂七八糟的東西沒什麽,關鍵要從中有所思、有所悟,那麽,就必須要有自己獨立而穩固的世界觀和價值取向,知道有些看看當耳旁風過一笑了之,有些則需要記到腦中脫口而出,還有些更需時刻放在心上,成為為人處世的準則。
阿綾總會說出這種話來,百裏臻聽多了,倒是不會驚訝。隻不過,她這種說法倒是讓人覺得耳目一新,充滿了多元化與新可能。和許多老學究們將一些治國理政無關的書籍視為廢紙、殘渣不同,阿綾的眼中,這些書全都是寶。隻不過,功能不同而已,有的是讓人學習奮進的,也有的是讓人放鬆身心的,還有的是糟粕,扔了也不可惜。
“那方才的握手,在你這兒算是什麽?”百裏臻問道。
“新奇的玩意兒,可以學習。”阿綾淺笑道,“不過,這雖然隻是個人見麵打招唿的動作,其背後產生的條件卻足以引起我們思考。是什麽樣的背景下,才能催生人們以更簡單輕鬆的方式,取代三跪九叩來進行更高效更平等的打招唿呢?這麽一想,便能聯想出許多東西來。”
說著說著,想起如今的時代背景,阿綾忙又補充了一句:“當然,我的意思自然不是說我朝的規範有章的禮節如何,更不是想以此挑戰社會禮教,隻不過,在一些場合,握手禮確實更合適些。”說著,她意有所指地看了看倆人還握在一起的手。
......其實,老早好鬆開了。
隻不過,因為需要“案例教學”,所以阿綾也一直和百裏臻保持著握手的姿勢,看起來有些傻不拉幾的。
百裏臻自然看穿了她這又是握手又是以握手說事的意圖,卻是不太在意地將目光移迴了散在他膝頭的墨發上,隨意地道:“那麽你說,為何西洋會有這般禮節,這樣的理解又為何產生在西洋?”
“這......”阿綾沉默了。
不是她不知道,而是她不知道如何說。作為一個考古狗,她的曆史學得是相當優秀的。可是,她學到的這些東西,對於現代人接受起來並不困難,對古代人來說,卻完全不明所以。
你不能讓一個從沒見過電燈的人想象電氣的發明是多麽得偉大,你也不能讓一個從沒接觸過啟蒙思想的人了解什麽是天賦人權主權在民,你更沒辦法讓一個中央大一統國家的封建統治者接受什麽君主立憲製甚至民主共和製,這些背景,你都沒辦法對一個架空的腦袋解釋。
所以,說什麽,有什麽好說的。
除了沉默,她也不知道該怎麽向他解釋。
“不知道?”百裏臻略一挑眉,反問道,“不知道,然後你就拿著這種不知道的東西,一圈又一圈避重就輕地忽悠本王,把原先的問題越扯越遠,甚至幹脆到最後選擇遺忘。”
阿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