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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古暨夏商西周三代宗教史 作者:史仲文/胡曉林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日本人江上波夫所著《關於舊石器時代的女神像》1,介紹了法國、義大利、南德意誌、奧地利、捷克斯洛伐克、烏克蘭、東西伯利亞等許多舊石器時代的洞穴裏發現的女神像,主要一點表現了孕婦的特徵,從這點上講,體現了遠古人類對自身繁殖的祈祝。
在原始社會中,孕婦塑像的出現不是偶然的,應與生育崇拜有密切的關係。以前曾有人認為考古發掘中發現的女性特徵的資料,反映的是女性崇拜,並以此說明婦女在當時的地位很高,被當作氏族中的首領加以崇拜,代表著母係氏族社會的特點,而與生育崇拜無多大關係,看來這是一個很值得探討的問題。
在中國,母權製曾經經歷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在母權製時代,婦女的確享有崇高的威望,那時,母係氏族是以母係血緣為紐帶組成的一個社會生產和生活單位,按照生產資料公有製的原則,進行共同勞動、共同消費,過著原始共產主義生活。大約在6、7 千年以前,居住在黃河流域的許多氏族部落最早達到了母係氏族公社的繁榮階段。
中國西北地區從大地灣文化到仰韶文化,中原地區從裴李崗文化到仰韶文化,長江流域從河姆渡文化到青蓮崗文化,已經屬於母係氏族社會的鼎盛時期。而出現婦女塑像的紅山文化,距今隻有4800 年左右,這時候,已經告別了母權製時代,婦女的地位早已下降,紅山文化已屬於父係氏族的社會了,所以,也就不可能出現崇拜女神的現象。如果我們把這一時期男神崇拜的考古資料結合起來加以考察研究,就不難解釋紅山文化中出現的女神像的真實含義。
考古發掘中,曾發現不少的陶質的男性生殖崇拜物,稱陶祖。陶祖的出現,幾乎遍布於中國的黃河上下,大江南北的原始社會末期各遺址中,歷年來的考古發掘,已經積累了不少這方麵的資料。陝西華縣泉護村、西安客省莊、山西萬榮縣荊村、河南信陽三裏店、山東濰坊魯家口、甘肅甘穀灰地兒、湖北京山屈家嶺、湖南安鄉度家崗、甘肅臨夏張家嘴、廣西雲樓、石鏟、甘肅天水師趙村和西山坪、安徽蒙城尉遲寺等等,都發現了陶祖。
上述這些遺址大多數相當於龍山文化時期,或相當於新石器時代晚期,與紅山文化大致屬於同一時代。這個時候出現的女神和男神崇拜,應該說具有崇拜人類繁殖的宗教意義。
生育信仰,在當時人類社會已經成為一種不可忽視的觀念,並在社會生活中占有一定的位置。
生育信仰的產生,是原始社會末期最主要的意識形態之一,它對人類社會各方麵都發生著巨大的影響。作為生育崇拜的原始宗教,是時代的產兒,它直接影響著人類的精神生活和物質生活。
研究生育崇拜觀念的產生、人類生育觀的出現,離不開遠古時代的婚姻製度。古代社會中,不同歷史階段有著不同的婚姻形態。在一夫一妻製正式
1 《北方文物》1987 年第4 期。
確立之前,人類的婚姻史經歷了原始群婚、血族群婚、外族婚、對偶婚等不同階段。
原始群婚是人類最早的婚姻形態,那時,完全是"其民聚生群處,知母不知父",這種形態大約延續到舊石器時代後期。到了距今1 萬年以前的新石器時代初期,發展為禁止父母、子女通婚(親子通婚),卻不排除同胞兄妹相互通婚的血族群婚形態。約從新石器時代初期以後到中期以前,婚姻形態發展為不同氏族的兄弟或姐妹可以互相通婚,這是遠古居民在進入到母係氏族社會後實行的與社會發展階段相適應的氏族外婚製。這種製度規定了本氏族的兄弟姐妹禁止通婚,必須到可以通婚的其它氏族裏尋找配偶。
對偶婚產生在母係氏族社會的繁盛時代,但婚姻形態不穩固,通常是一個男子,可以在許多女子中有一個正妻;相反,女子也可以在許多男子中有一個正夫。對偶婚下的夫妻不是獨占的同居,兩性的結合還比較鬆散,子女知其母不知其父的現象依然存在。
大約從新石器時代中期以後,隨著父係氏族社會的逐步確立,男子的地位逐漸提高,並在許多方麵居於支配地位,男人不僅控製了氏族社會的一切特權,而且也控製了自己的妻子和子女,實現了由母權製向夫權製的過渡。這時,最終出現了一夫一妻製的婚姻形態。
可以說,從原始群婚時代到血緣群婚時代,人們對生育是無知的,那時的人類還搞不清生育的客觀規律。從外族婚到對偶婚階段,人們在生育問題上產生了模糊的認識,它首先脫離了群婚的原始形態,並有意識的控製了本氏族間的相互通婚。盡管對偶婚還不穩固,但已經出現了一個正妻或一個正夫,為一夫一妻婚姻製的出現,起到了過渡作用。在原始經濟發展的前提下,隨著男子在生產中作用的增強,終於由對偶婚發展為一夫一妻製。
一夫一妻製和對偶婚不同的地方,對偶婚缺乏一種獨占式的同居,而一夫一妻製的婚姻關係,是男女雙方比較穩固和持久地結合在一起,一般都發展為終身的夫妻關係。這時女子完全居於從屬地位,成了生育子女的簡單工具,已婚女子不育可能被丈夫解除婚姻。人們日益認識到男女在生育中的作用,知道了生育子女是兩性結合的結果,從而出現了男性生殖器造像和孕婦造像的崇拜現象,祈求獲得生育繁殖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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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始社會中,孕婦塑像的出現不是偶然的,應與生育崇拜有密切的關係。以前曾有人認為考古發掘中發現的女性特徵的資料,反映的是女性崇拜,並以此說明婦女在當時的地位很高,被當作氏族中的首領加以崇拜,代表著母係氏族社會的特點,而與生育崇拜無多大關係,看來這是一個很值得探討的問題。
在中國,母權製曾經經歷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在母權製時代,婦女的確享有崇高的威望,那時,母係氏族是以母係血緣為紐帶組成的一個社會生產和生活單位,按照生產資料公有製的原則,進行共同勞動、共同消費,過著原始共產主義生活。大約在6、7 千年以前,居住在黃河流域的許多氏族部落最早達到了母係氏族公社的繁榮階段。
中國西北地區從大地灣文化到仰韶文化,中原地區從裴李崗文化到仰韶文化,長江流域從河姆渡文化到青蓮崗文化,已經屬於母係氏族社會的鼎盛時期。而出現婦女塑像的紅山文化,距今隻有4800 年左右,這時候,已經告別了母權製時代,婦女的地位早已下降,紅山文化已屬於父係氏族的社會了,所以,也就不可能出現崇拜女神的現象。如果我們把這一時期男神崇拜的考古資料結合起來加以考察研究,就不難解釋紅山文化中出現的女神像的真實含義。
考古發掘中,曾發現不少的陶質的男性生殖崇拜物,稱陶祖。陶祖的出現,幾乎遍布於中國的黃河上下,大江南北的原始社會末期各遺址中,歷年來的考古發掘,已經積累了不少這方麵的資料。陝西華縣泉護村、西安客省莊、山西萬榮縣荊村、河南信陽三裏店、山東濰坊魯家口、甘肅甘穀灰地兒、湖北京山屈家嶺、湖南安鄉度家崗、甘肅臨夏張家嘴、廣西雲樓、石鏟、甘肅天水師趙村和西山坪、安徽蒙城尉遲寺等等,都發現了陶祖。
上述這些遺址大多數相當於龍山文化時期,或相當於新石器時代晚期,與紅山文化大致屬於同一時代。這個時候出現的女神和男神崇拜,應該說具有崇拜人類繁殖的宗教意義。
生育信仰,在當時人類社會已經成為一種不可忽視的觀念,並在社會生活中占有一定的位置。
生育信仰的產生,是原始社會末期最主要的意識形態之一,它對人類社會各方麵都發生著巨大的影響。作為生育崇拜的原始宗教,是時代的產兒,它直接影響著人類的精神生活和物質生活。
研究生育崇拜觀念的產生、人類生育觀的出現,離不開遠古時代的婚姻製度。古代社會中,不同歷史階段有著不同的婚姻形態。在一夫一妻製正式
1 《北方文物》1987 年第4 期。
確立之前,人類的婚姻史經歷了原始群婚、血族群婚、外族婚、對偶婚等不同階段。
原始群婚是人類最早的婚姻形態,那時,完全是"其民聚生群處,知母不知父",這種形態大約延續到舊石器時代後期。到了距今1 萬年以前的新石器時代初期,發展為禁止父母、子女通婚(親子通婚),卻不排除同胞兄妹相互通婚的血族群婚形態。約從新石器時代初期以後到中期以前,婚姻形態發展為不同氏族的兄弟或姐妹可以互相通婚,這是遠古居民在進入到母係氏族社會後實行的與社會發展階段相適應的氏族外婚製。這種製度規定了本氏族的兄弟姐妹禁止通婚,必須到可以通婚的其它氏族裏尋找配偶。
對偶婚產生在母係氏族社會的繁盛時代,但婚姻形態不穩固,通常是一個男子,可以在許多女子中有一個正妻;相反,女子也可以在許多男子中有一個正夫。對偶婚下的夫妻不是獨占的同居,兩性的結合還比較鬆散,子女知其母不知其父的現象依然存在。
大約從新石器時代中期以後,隨著父係氏族社會的逐步確立,男子的地位逐漸提高,並在許多方麵居於支配地位,男人不僅控製了氏族社會的一切特權,而且也控製了自己的妻子和子女,實現了由母權製向夫權製的過渡。這時,最終出現了一夫一妻製的婚姻形態。
可以說,從原始群婚時代到血緣群婚時代,人們對生育是無知的,那時的人類還搞不清生育的客觀規律。從外族婚到對偶婚階段,人們在生育問題上產生了模糊的認識,它首先脫離了群婚的原始形態,並有意識的控製了本氏族間的相互通婚。盡管對偶婚還不穩固,但已經出現了一個正妻或一個正夫,為一夫一妻婚姻製的出現,起到了過渡作用。在原始經濟發展的前提下,隨著男子在生產中作用的增強,終於由對偶婚發展為一夫一妻製。
一夫一妻製和對偶婚不同的地方,對偶婚缺乏一種獨占式的同居,而一夫一妻製的婚姻關係,是男女雙方比較穩固和持久地結合在一起,一般都發展為終身的夫妻關係。這時女子完全居於從屬地位,成了生育子女的簡單工具,已婚女子不育可能被丈夫解除婚姻。人們日益認識到男女在生育中的作用,知道了生育子女是兩性結合的結果,從而出現了男性生殖器造像和孕婦造像的崇拜現象,祈求獲得生育繁殖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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