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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最有影響的100人 作者:[美]麥可·H·哈特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顯然要是汽車不給我們帶來許多益處的話,我們決不會想忍受它們的折磨。私人汽車比公共運輸工具具有無限的靈活性。例如,與乘火車和地鐵不同,乘自己的汽車會使你隨心所欲,想什麽時間走就什麽時間走,想到哪兒去就到哪兒去,還可以坐至家門,它又快又舒適,攜帶行李方便極了。它們給我們選擇在哪兒居住和怎樣打發時光的範圍擴展得空前廣泛起來,大大增加了個人的自由。
所有這些益處是否值得社會為汽車所付出的代價,人們對此可能會有各種不同的看法,但是沒有人會否認汽車對我們的文明世界產生了一種重大的影響。僅就美國在使用的一億多輛汽車來說,它們每年運行乘客的行程將近兩萬億英裏──比步行、飛機、火車、輪船及所有其它類交通工具的裏程的總和還要多。
為了適應汽車的需要,我們建設了大量的停車場和無盡的高速公路,沿途周圍的整個風光也為之一新。反過來汽車為我們帶來了從前世世代代都難以夢想到的靈活性,大多數有汽車的人現在舉手可得的活動範圍和便利條件比沒有汽車不知要大上多少倍,它擴大了我們選擇生活和工作地點的範圍。由於有了汽車,先前隻是市區居民才可能享有的許多便利現在郊區居民也同樣可以得到(這也許是近幾十年來美國郊區得以發展而與此同時市區衰落的主要潛在因素)。
尼考羅斯·奧古斯特·奧托於1832年出生在法國霍爾照森·鎮。他在繈褓時父親就去世了。奧托讀書時是一個出色的學生,但卻在十六歲從中學輟學,參加了工作,獲得了經商的經驗。一時他在一個小鎮上的一家雜貨店工作,隨後在法蘭克福市當一名店員,接著又成為一名推銷員。
約在1860年,奧托聽說艾蒂安·勒努瓦(1822年-1900年)最近發明了燃氣機──第一台可使用的內燃機。奧托認識到如果勒努瓦燃氣機能夠使用液體燃料來開動,它的用途就會大大地增多,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它不必與一個煤氣管道相連接。他很快就發明出一種汽化器,但是他的專利申請卻被專利局否決了,因為已經有人發明出類似的裝置。
奧托並沒有因此而灰心喪氣,而是竭盡全力改革努勒瓦燃氣機。早在1861年,他就設想要製造一台基本上全新型的引擎,一種使用四部衝程的引擎(與使用兩部衝程的努勒瓦原型引擎不同)。1862年2月,奧托製造出一台四部衝程引擎工作樣機。他在把這台新引擎變得實用的過程中遇到了困難,特別是在點火裝置方麵的困難,不久便把它擱置一旁。但是他又發明了“常壓引擎”,一種革新的二部衝程引擎,靠煤氣做動力。
1863年他獲得該項革新的專利權,不久就找到了一個為他提供資助的夥伴,名叫尤金·蘭根。他倆建立了一個小公司,繼續改進引擎。1867年他們的二部衝程引擎在巴黎世界博覽會上贏得一枚金牌。從此銷路暢通;公司利潤暴長。1872年他們聘請才華非凡、管理經驗豐富的工程師戈特利葉博·戴姆勒幫助生產引擎。
雖然二部衝程引擎創利巨多,但是奧托還是念念不忘他最初設想的四部衝程引擎。他確信四部衝程引擎如果對燃料與空氣的混合物先壓縮後點火,就會比任何改進的勒努瓦二部衝程引擎在效率上都要高得多。1876年,奧托設計出來一個改進的點火係統,有了這個係統就可以製造出一台實用的四部衝程引擎。第一台這樣的樣機於1816年5月製造出來了,翌年就獲得了一項專利權。四部衝程引擎的功率和性能具有明顯的優越性,因此一下子就打入了市場,大獲成功。僅在隨後的十年中就銷售了三萬多台,各種類型的勒努瓦引擎很快就被淘汰了。
1886年,奧托因發明四部衝程引擎而獲得的德國專利權被一項專利權起訴給推翻了。原來法國人阿爾方斯·博。羅夏在1862年設計出一種基本相似的裝置,並獲得專利權。但是人們不應該把博·羅夏看作是一位有影響的人物,他的發明也從未打入市場,實際上他也從未製造出一台樣機,奧托也不了解有關他發明的任何情況。奧托公司雖然失去了有價值的專利權,但是仍在繼續賺錢。到1891年他去世時,公司生意興隆,財值萬貫。
1882年戈特利葉·博·戴姆勒離開了該公司,他決心要把奧托引擎應用到交通工具上去。1883年,他發明一種先進的點火係統(但不是今天普遍使用的那一種),使引擎能以700—900轉/分的速率運轉(奧托引擎的最大速率為180-200轉/分),並且還煞費苦心製造出一台重量很輕的引擎。1885年他把一台引擎附係在一輛自行車上,由此製造出世界上第一台摩托車。翌年戴姆勒製造出他的第一輛四輪汽車。但是卡爾·本茲卻搶先一步,他在幾個月前就製造出了他的第一輛汽車──一 輛三輪汽車── 一輛無容否認的汽車。本茲的汽車與戴姆勒的汽車一樣,也是用奧托引擎作動力。本茲引擎的轉速遠沒有達到400轉/秒的速率,這就不足以使他的汽車有實用價值。本茲不斷地改進自己的汽車,幾年內就成功地打入了市場。戈特利葉·博·戴姆勒的汽車比本茲的稍遲些打入市場,但也獲得了成功。最後,本茲和戴姆勒兩家公司合併成一家,著名的默西迪斯—本茲牌汽車就是由這家合併公司生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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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這些益處是否值得社會為汽車所付出的代價,人們對此可能會有各種不同的看法,但是沒有人會否認汽車對我們的文明世界產生了一種重大的影響。僅就美國在使用的一億多輛汽車來說,它們每年運行乘客的行程將近兩萬億英裏──比步行、飛機、火車、輪船及所有其它類交通工具的裏程的總和還要多。
為了適應汽車的需要,我們建設了大量的停車場和無盡的高速公路,沿途周圍的整個風光也為之一新。反過來汽車為我們帶來了從前世世代代都難以夢想到的靈活性,大多數有汽車的人現在舉手可得的活動範圍和便利條件比沒有汽車不知要大上多少倍,它擴大了我們選擇生活和工作地點的範圍。由於有了汽車,先前隻是市區居民才可能享有的許多便利現在郊區居民也同樣可以得到(這也許是近幾十年來美國郊區得以發展而與此同時市區衰落的主要潛在因素)。
尼考羅斯·奧古斯特·奧托於1832年出生在法國霍爾照森·鎮。他在繈褓時父親就去世了。奧托讀書時是一個出色的學生,但卻在十六歲從中學輟學,參加了工作,獲得了經商的經驗。一時他在一個小鎮上的一家雜貨店工作,隨後在法蘭克福市當一名店員,接著又成為一名推銷員。
約在1860年,奧托聽說艾蒂安·勒努瓦(1822年-1900年)最近發明了燃氣機──第一台可使用的內燃機。奧托認識到如果勒努瓦燃氣機能夠使用液體燃料來開動,它的用途就會大大地增多,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它不必與一個煤氣管道相連接。他很快就發明出一種汽化器,但是他的專利申請卻被專利局否決了,因為已經有人發明出類似的裝置。
奧托並沒有因此而灰心喪氣,而是竭盡全力改革努勒瓦燃氣機。早在1861年,他就設想要製造一台基本上全新型的引擎,一種使用四部衝程的引擎(與使用兩部衝程的努勒瓦原型引擎不同)。1862年2月,奧托製造出一台四部衝程引擎工作樣機。他在把這台新引擎變得實用的過程中遇到了困難,特別是在點火裝置方麵的困難,不久便把它擱置一旁。但是他又發明了“常壓引擎”,一種革新的二部衝程引擎,靠煤氣做動力。
1863年他獲得該項革新的專利權,不久就找到了一個為他提供資助的夥伴,名叫尤金·蘭根。他倆建立了一個小公司,繼續改進引擎。1867年他們的二部衝程引擎在巴黎世界博覽會上贏得一枚金牌。從此銷路暢通;公司利潤暴長。1872年他們聘請才華非凡、管理經驗豐富的工程師戈特利葉博·戴姆勒幫助生產引擎。
雖然二部衝程引擎創利巨多,但是奧托還是念念不忘他最初設想的四部衝程引擎。他確信四部衝程引擎如果對燃料與空氣的混合物先壓縮後點火,就會比任何改進的勒努瓦二部衝程引擎在效率上都要高得多。1876年,奧托設計出來一個改進的點火係統,有了這個係統就可以製造出一台實用的四部衝程引擎。第一台這樣的樣機於1816年5月製造出來了,翌年就獲得了一項專利權。四部衝程引擎的功率和性能具有明顯的優越性,因此一下子就打入了市場,大獲成功。僅在隨後的十年中就銷售了三萬多台,各種類型的勒努瓦引擎很快就被淘汰了。
1886年,奧托因發明四部衝程引擎而獲得的德國專利權被一項專利權起訴給推翻了。原來法國人阿爾方斯·博。羅夏在1862年設計出一種基本相似的裝置,並獲得專利權。但是人們不應該把博·羅夏看作是一位有影響的人物,他的發明也從未打入市場,實際上他也從未製造出一台樣機,奧托也不了解有關他發明的任何情況。奧托公司雖然失去了有價值的專利權,但是仍在繼續賺錢。到1891年他去世時,公司生意興隆,財值萬貫。
1882年戈特利葉·博·戴姆勒離開了該公司,他決心要把奧托引擎應用到交通工具上去。1883年,他發明一種先進的點火係統(但不是今天普遍使用的那一種),使引擎能以700—900轉/分的速率運轉(奧托引擎的最大速率為180-200轉/分),並且還煞費苦心製造出一台重量很輕的引擎。1885年他把一台引擎附係在一輛自行車上,由此製造出世界上第一台摩托車。翌年戴姆勒製造出他的第一輛四輪汽車。但是卡爾·本茲卻搶先一步,他在幾個月前就製造出了他的第一輛汽車──一 輛三輪汽車── 一輛無容否認的汽車。本茲的汽車與戴姆勒的汽車一樣,也是用奧托引擎作動力。本茲引擎的轉速遠沒有達到400轉/秒的速率,這就不足以使他的汽車有實用價值。本茲不斷地改進自己的汽車,幾年內就成功地打入了市場。戈特利葉·博·戴姆勒的汽車比本茲的稍遲些打入市場,但也獲得了成功。最後,本茲和戴姆勒兩家公司合併成一家,著名的默西迪斯—本茲牌汽車就是由這家合併公司生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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