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章
盜墓女混世傳奇:扶搖皇後 作者:天下歸元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將和新後一起入宮的是貴妃唐怡光,德妃花芷容,以及四妃之外,封號為玉妃的簡雪。
諸般封後禮儀都已裝備得差不多,昆京大街小巷都張燈結彩,披綢掛紅,尤其在攝政王府外門至皇宮那短短一截路上,更是日夜趕工搭建彩幄十裏,花景處處,粉豔爭春皆是皇家風流。
因為花景太多,宮中急著趕在大婚日子之前搭建完畢,負責此次搭建的司禮監便在外麵的人市上招收工奴,人市上漢子們排成一排,被那些散發著尿騷氣味的太監們掰牙齒敲背脊,看動物似的一番盤弄,饒是如此小工們仍舊趨之若鶩——皇家招工,吃穿工錢都很不錯,說起來也榮耀。
這天清晨蒙蒙亮,司禮監趙公公又去了人市,路上遇見攝政王府的管家,一起結伴去選工人,選了一會選好了十個人,正要帶走,趙公公忽然瞅見角落裏一個少年。
黑黑壯壯,眉目精悍,臉上還有道疤,一臉的風塵汙髒,衣服穿得已經看不清顏色,也就是個人市上常見的落魄潦倒漢子。
唯一奇怪的就是他背上負著的一根鞭子——黑色,纏著鐵絲,看起來也沒什麽異常,隻是鞭子不都該纏在腰間,他怎麽卻背在背上?
趙公公起了好奇心,過去問:“你這鞭子怎麽背著?”
那少年抬起頭來,髒得看不清顏色的臉上眸子出奇的亮,那目光野獸似的,看得趙公公不自覺的後退一步。
然而那少年瞬間就斂了目光,啞聲問:“要小工麽?”
趙公公搖搖頭,他要的十個人已經滿了,那少年見他搖頭,立即轉過頭去不理不睬。
趙公公倒起了興趣,覺得這孩子有意思,伸手去拉他背上鞭子,那孩子霍然轉頭,手指一動!
好在他身邊一個人,眼疾手快的趕緊將趙公公一拉,賠笑道:“公公你別摸這小子的鞭子,我認識他,前幾天他在護國寺賣藝,給一群流氓截住了揍個半死,都以為是個軟蛋,誰知道給人碰了一下鞭子,翻過身來便揍斷了那幾個人的腿,所以他人你盡可碰得,鞭子碰不得。”
趙公公聽得有趣,笑道:“什麽寶貝,這麽稀罕的。”說歸說,倒也沒有再去摸,那少年手指緩緩放開,趙公公瞅著他,覺得這孩子筋骨看起來很不錯,一定是個好小工,想了想道:“跟我去做工麽?”
那少年抬起眼皮瞥他一眼,道:“哪裏?”
“皇宮!”趙公公滿以為這孩子要喜笑顏開,誰知道那少年立即搖頭,“不去!”
趙公公嗆了一下,迴頭對身側王府管家道:“老李,你看這強驢子,有意思呢,你攝政王府不是也需要人嗎?問他去不去?”
一句“攝政王府”,立即引得那少年霍然抬頭,疾聲道:“去!”
兩人都怔了怔,趙公公自嘲的笑了笑,道:“一個外地流浪漢子,也知道皇宮不如攝政王府咯……”他拍拍那少年的肩,道:“以後若是王府的活做完了,也可以來宮裏做雜役的,我時常來人市,我姓趙。”
那少年抬起頭,仔仔細細看了他一眼,點點頭。
一個多月流浪生涯,這是第一個對他表示善意的人,少年因塵世風霜磨折而越發冷而兇狠的眸光,微微柔軟了一絲。
這少年,自然是小七。
負鞭而去,流浪天涯,等著孟扶搖那一頓鞭子,不找到她永不能迴歸的小七。
小七那日被戰北野趕走,站在渝山之上,天下茫茫之大,不知其所往,他先在國內找,然而隨著戰北野動用大批人力都一無所獲,他開始將目光投向他國,簡單的人有簡單的思維,而簡單的思維往往能直擊中心,小七的第一眼,就落在了大瀚的鄰國軒轅。
找人,自然要從近的地方找起,至於進入軒轅花費了他多少功夫和心神,那也不必一一提起了,他負氣而走時,根本沒有想到盤纏什麽的,進入軒轅後,很快身無分文,流浪乞討偷菜地混日子混著到了昆京——他覺得,孟扶搖是個皇族惹事精,最喜歡在人家國都生亂,昆京一定要去。
沒有銀子,還要吃飯,於是居家旅行打工出遊之必備招數派上用場,他隻好去賣藝,賣藝最合適的地方隻有護國寺,終於在那裏,他得到了“認字神兔”的消息。
小七沒見過元寶大人,卻聽戰北野說過這隻牛叉哄哄的神鼠,久仰大名緣慳一麵,如今一聽鬧市上的人繪聲繪色談起“你媽神對”,立即就想起了元寶大人。
接下來就好辦了,元寶大人在哪裏,孟扶搖自然在哪裏,它被小郡主收為寵物,孟扶搖就在攝政王府。
小七確認這個消息的時候,長長吐出口氣……兩個多月的流浪,從大瀚到軒轅,他不再是瀚朝新貴,不再是禦前紅人,不再是黑風騎中因為他年紀小性子烈而個個讓他三分的小七統領,不再是新朝建立後人人捧場個個諂媚的“七將軍”,他隻是待罪的、流浪的、背負著鞭子、用自己雙腳日夜兼程走遍天下的平民,兩個多月時間,他被雨淋過被雪蓋過,沒日沒夜趕路累病過,走夜路掉下山崖過,沒東西吃偷菜地被人家用狗攆過,那都是苦的痛的疲倦的難堪的,然而最終都咬一咬牙,爬起來傷痕累累再走,第一次偷菜地被主人罵時他還傷心難受了好久,偷到最後就完全熟練了,胳膊下塞著老玉米棒子,一邊啃一邊夾住人家追出來的狗,肩膀一錯便扭斷了脖子,剝了皮好歹一頓牙祭。
那都不是最難熬的。
難熬的是寂寞,被拋棄的深入骨髓的寂寞。
荒山野嶺夜宿,一個人細長的影子對著一堆冷清的篝火,聽遠處山巔上野狼對月悠長的嚎叫,一聲聲在空穀中蕩開來,他胸中也蕩出一般的兇猛和野性的共鳴,也想那麽奔出去,對著月,伸直了脖頸長長的吼一聲,吼人世蒼涼,吼身為不溶於群的孤狼的寂寞。
和很多很多年前一樣。
他是狼孩。
自幼父母雙亡,被叔叔扔在了大山裏,一隻母狼領養了他,他以為那就是他的娘,他喝它乳汁,跟它捕獵,和自己的狼兄弟們抱一起打滾,大雪天伏在雪下找兔子,赤腳在雪地上印上比狼兄弟還快的足跡,月亮圓的時候嚎一嗓子,透徹心肺的痛快。
不知道這樣的日子過了幾年,他被一個獵人發現,老獵人撿迴了他,教他吃飯教他說話——他一開始隻吃生肉隻會嚎。
學會了吃飯說話人類基本禮節,老獵人去世了,獵人的兒子再次扔了他——這個狼小子桀驁不遜,看人的眼睛狼似的,留著遲早是個禍害!
這句話他隔著門縫聽見,不過漠然的轉身再迴到大山,找他那群狼親戚,老母狼已經死於獵人之手,昔日一起打滾的狼兄弟已經長成壯狼,爪子刨著地,敵意的看著他,狺狺低咆。
於是他明白,他迴不去了。
無論人或狼,哪裏都不是他的家。
他終究是一個流浪兒,被人類撿迴後,山野裏最後驅馳的自由都被剝奪。
後來他遇上戰北野。
遇上狼一般晝伏夜出疾掠如風兇悍而又不失詭詐的黑風騎。
他有了家,有了主人,那是群狼之首,是將來的永久的王,他像崇拜頭狼一般崇拜他,除此之外一切的人都是弱狼。
他是桀驁的小七,全部的精神意誌都給了戰北野,全部的熱血勇猛都給了黑風騎,他目光是直的,像野獸一樣眼睛隻生在前方,不側頭看不見身周的景色,他也從來不屑於側頭。
於是他犯了這麽樣一個慘痛的錯誤,錯到他自己都無法麵對,這些日子睡下醒來走路洗臉,哪裏都晃著戰北野那夜的神情和目光,那神色他不會形容,隻是想起卻會撕心裂肺的後悔,他害怕麵對這一刻陌生的撕心裂肺,從此後他不洗臉。
那些夜晚,最難熬的寂寞,風嘶嘶的吼,從火堆的這端掠到那端,帶著鋒利的冰渣子,一下子就割破了紅塵裏虛幻的溫暖,他在冷去的火堆灰燼旁凍醒,往往要爬起來,爬上最高的山頂,對著大瀚的方向久久張望。
他想,陛下在做著什麽呢?紀羽他們一定占據了我的位置守夜了。
這般的想,想念黑風騎,他從沒離開過黑風騎這麽久,那日子漫長得像一生,這一生裏他終於清晰的看見自己——一頭因為狼孩身世而敵視世人,在人們的保護中自以為是桀驁著驕傲著的狼。
前十六年他在主人和同伴的容讓下,放縱著去恨,大步兇猛的走狼的生涯,從此後他學著做人,從最艱難的地方做起。
小七抿著嘴,扛著自己買的做工工具,背著他那什麽都可以碰唯獨這個不能動的鞭子,跟著攝政王府的管家,走進了王府。
他以為自己進攝政王府才是最接近孟扶搖的,卻不知道,自己無意中錯過了更好的機會。
諸般封後禮儀都已裝備得差不多,昆京大街小巷都張燈結彩,披綢掛紅,尤其在攝政王府外門至皇宮那短短一截路上,更是日夜趕工搭建彩幄十裏,花景處處,粉豔爭春皆是皇家風流。
因為花景太多,宮中急著趕在大婚日子之前搭建完畢,負責此次搭建的司禮監便在外麵的人市上招收工奴,人市上漢子們排成一排,被那些散發著尿騷氣味的太監們掰牙齒敲背脊,看動物似的一番盤弄,饒是如此小工們仍舊趨之若鶩——皇家招工,吃穿工錢都很不錯,說起來也榮耀。
這天清晨蒙蒙亮,司禮監趙公公又去了人市,路上遇見攝政王府的管家,一起結伴去選工人,選了一會選好了十個人,正要帶走,趙公公忽然瞅見角落裏一個少年。
黑黑壯壯,眉目精悍,臉上還有道疤,一臉的風塵汙髒,衣服穿得已經看不清顏色,也就是個人市上常見的落魄潦倒漢子。
唯一奇怪的就是他背上負著的一根鞭子——黑色,纏著鐵絲,看起來也沒什麽異常,隻是鞭子不都該纏在腰間,他怎麽卻背在背上?
趙公公起了好奇心,過去問:“你這鞭子怎麽背著?”
那少年抬起頭來,髒得看不清顏色的臉上眸子出奇的亮,那目光野獸似的,看得趙公公不自覺的後退一步。
然而那少年瞬間就斂了目光,啞聲問:“要小工麽?”
趙公公搖搖頭,他要的十個人已經滿了,那少年見他搖頭,立即轉過頭去不理不睬。
趙公公倒起了興趣,覺得這孩子有意思,伸手去拉他背上鞭子,那孩子霍然轉頭,手指一動!
好在他身邊一個人,眼疾手快的趕緊將趙公公一拉,賠笑道:“公公你別摸這小子的鞭子,我認識他,前幾天他在護國寺賣藝,給一群流氓截住了揍個半死,都以為是個軟蛋,誰知道給人碰了一下鞭子,翻過身來便揍斷了那幾個人的腿,所以他人你盡可碰得,鞭子碰不得。”
趙公公聽得有趣,笑道:“什麽寶貝,這麽稀罕的。”說歸說,倒也沒有再去摸,那少年手指緩緩放開,趙公公瞅著他,覺得這孩子筋骨看起來很不錯,一定是個好小工,想了想道:“跟我去做工麽?”
那少年抬起眼皮瞥他一眼,道:“哪裏?”
“皇宮!”趙公公滿以為這孩子要喜笑顏開,誰知道那少年立即搖頭,“不去!”
趙公公嗆了一下,迴頭對身側王府管家道:“老李,你看這強驢子,有意思呢,你攝政王府不是也需要人嗎?問他去不去?”
一句“攝政王府”,立即引得那少年霍然抬頭,疾聲道:“去!”
兩人都怔了怔,趙公公自嘲的笑了笑,道:“一個外地流浪漢子,也知道皇宮不如攝政王府咯……”他拍拍那少年的肩,道:“以後若是王府的活做完了,也可以來宮裏做雜役的,我時常來人市,我姓趙。”
那少年抬起頭,仔仔細細看了他一眼,點點頭。
一個多月流浪生涯,這是第一個對他表示善意的人,少年因塵世風霜磨折而越發冷而兇狠的眸光,微微柔軟了一絲。
這少年,自然是小七。
負鞭而去,流浪天涯,等著孟扶搖那一頓鞭子,不找到她永不能迴歸的小七。
小七那日被戰北野趕走,站在渝山之上,天下茫茫之大,不知其所往,他先在國內找,然而隨著戰北野動用大批人力都一無所獲,他開始將目光投向他國,簡單的人有簡單的思維,而簡單的思維往往能直擊中心,小七的第一眼,就落在了大瀚的鄰國軒轅。
找人,自然要從近的地方找起,至於進入軒轅花費了他多少功夫和心神,那也不必一一提起了,他負氣而走時,根本沒有想到盤纏什麽的,進入軒轅後,很快身無分文,流浪乞討偷菜地混日子混著到了昆京——他覺得,孟扶搖是個皇族惹事精,最喜歡在人家國都生亂,昆京一定要去。
沒有銀子,還要吃飯,於是居家旅行打工出遊之必備招數派上用場,他隻好去賣藝,賣藝最合適的地方隻有護國寺,終於在那裏,他得到了“認字神兔”的消息。
小七沒見過元寶大人,卻聽戰北野說過這隻牛叉哄哄的神鼠,久仰大名緣慳一麵,如今一聽鬧市上的人繪聲繪色談起“你媽神對”,立即就想起了元寶大人。
接下來就好辦了,元寶大人在哪裏,孟扶搖自然在哪裏,它被小郡主收為寵物,孟扶搖就在攝政王府。
小七確認這個消息的時候,長長吐出口氣……兩個多月的流浪,從大瀚到軒轅,他不再是瀚朝新貴,不再是禦前紅人,不再是黑風騎中因為他年紀小性子烈而個個讓他三分的小七統領,不再是新朝建立後人人捧場個個諂媚的“七將軍”,他隻是待罪的、流浪的、背負著鞭子、用自己雙腳日夜兼程走遍天下的平民,兩個多月時間,他被雨淋過被雪蓋過,沒日沒夜趕路累病過,走夜路掉下山崖過,沒東西吃偷菜地被人家用狗攆過,那都是苦的痛的疲倦的難堪的,然而最終都咬一咬牙,爬起來傷痕累累再走,第一次偷菜地被主人罵時他還傷心難受了好久,偷到最後就完全熟練了,胳膊下塞著老玉米棒子,一邊啃一邊夾住人家追出來的狗,肩膀一錯便扭斷了脖子,剝了皮好歹一頓牙祭。
那都不是最難熬的。
難熬的是寂寞,被拋棄的深入骨髓的寂寞。
荒山野嶺夜宿,一個人細長的影子對著一堆冷清的篝火,聽遠處山巔上野狼對月悠長的嚎叫,一聲聲在空穀中蕩開來,他胸中也蕩出一般的兇猛和野性的共鳴,也想那麽奔出去,對著月,伸直了脖頸長長的吼一聲,吼人世蒼涼,吼身為不溶於群的孤狼的寂寞。
和很多很多年前一樣。
他是狼孩。
自幼父母雙亡,被叔叔扔在了大山裏,一隻母狼領養了他,他以為那就是他的娘,他喝它乳汁,跟它捕獵,和自己的狼兄弟們抱一起打滾,大雪天伏在雪下找兔子,赤腳在雪地上印上比狼兄弟還快的足跡,月亮圓的時候嚎一嗓子,透徹心肺的痛快。
不知道這樣的日子過了幾年,他被一個獵人發現,老獵人撿迴了他,教他吃飯教他說話——他一開始隻吃生肉隻會嚎。
學會了吃飯說話人類基本禮節,老獵人去世了,獵人的兒子再次扔了他——這個狼小子桀驁不遜,看人的眼睛狼似的,留著遲早是個禍害!
這句話他隔著門縫聽見,不過漠然的轉身再迴到大山,找他那群狼親戚,老母狼已經死於獵人之手,昔日一起打滾的狼兄弟已經長成壯狼,爪子刨著地,敵意的看著他,狺狺低咆。
於是他明白,他迴不去了。
無論人或狼,哪裏都不是他的家。
他終究是一個流浪兒,被人類撿迴後,山野裏最後驅馳的自由都被剝奪。
後來他遇上戰北野。
遇上狼一般晝伏夜出疾掠如風兇悍而又不失詭詐的黑風騎。
他有了家,有了主人,那是群狼之首,是將來的永久的王,他像崇拜頭狼一般崇拜他,除此之外一切的人都是弱狼。
他是桀驁的小七,全部的精神意誌都給了戰北野,全部的熱血勇猛都給了黑風騎,他目光是直的,像野獸一樣眼睛隻生在前方,不側頭看不見身周的景色,他也從來不屑於側頭。
於是他犯了這麽樣一個慘痛的錯誤,錯到他自己都無法麵對,這些日子睡下醒來走路洗臉,哪裏都晃著戰北野那夜的神情和目光,那神色他不會形容,隻是想起卻會撕心裂肺的後悔,他害怕麵對這一刻陌生的撕心裂肺,從此後他不洗臉。
那些夜晚,最難熬的寂寞,風嘶嘶的吼,從火堆的這端掠到那端,帶著鋒利的冰渣子,一下子就割破了紅塵裏虛幻的溫暖,他在冷去的火堆灰燼旁凍醒,往往要爬起來,爬上最高的山頂,對著大瀚的方向久久張望。
他想,陛下在做著什麽呢?紀羽他們一定占據了我的位置守夜了。
這般的想,想念黑風騎,他從沒離開過黑風騎這麽久,那日子漫長得像一生,這一生裏他終於清晰的看見自己——一頭因為狼孩身世而敵視世人,在人們的保護中自以為是桀驁著驕傲著的狼。
前十六年他在主人和同伴的容讓下,放縱著去恨,大步兇猛的走狼的生涯,從此後他學著做人,從最艱難的地方做起。
小七抿著嘴,扛著自己買的做工工具,背著他那什麽都可以碰唯獨這個不能動的鞭子,跟著攝政王府的管家,走進了王府。
他以為自己進攝政王府才是最接近孟扶搖的,卻不知道,自己無意中錯過了更好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