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冤枉,再次進了派出所
婚意綿綿,神秘老公帶迴家 作者:草荷女青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清晨的火車候車室裏人很多,似乎這個地方從來都沒有人少的時候。
還有一個小時才能檢票進站,顏言找了一個角落坐下,從隨身攜帶的破舊帆布包裏掏出在路上買的白饅頭,大口吃了起來,跑了好幾個小時,早就餓了。
吃完後她用水杯去供水區接了杯水,吃飽喝足,她有些困,就抱著帆布包靠在椅子上眯起了眼睛。
迷糊中感覺有人在拽她懷裏的包,她驀地睜開眼睛,一把抓住了男人手腕,“你幹什麽呢?”
男人是個小偷,見她已經醒來,甩手就要跑,卻被她反手扣住手腕,一腳踢在膝蓋上,跪在了地上,手腕放佛要斷了一般,疼得他咧著嘴大叫!
周圍的人都朝這邊看來,男人見狀用力推開她,轉身要跑,被她伸腿一絆,摔趴在地上。
“他是小偷!”顏言說。
“我,我不是!你才是小偷!”
“小姑娘,凡事都要講究的都是個證據,你說他是小偷,他偷你東西了嗎?”這時候人群裏出來一個年輕的男人,碰了顏言一下,然後站在她的身邊。
顏言扭頭看他,“他偷我東西被我發現。”
地上的男人爬起來,“你胡說八道!我看你才是小偷!”
“呀!我的錢包不見了!”這時候人群裏有人叫了一聲。
眾人紛紛去摸自己身上的錢財,有人鬆一口氣,東西沒丟,有人卻扯著嗓子大喊,東西被偷了。
一時間周圍亂成了一團。
“她是小偷,我剛才看她偷東西了!”男人反咬一口,指著顏言。
有老太太從顏言的衣服兜裏掏出了露出一角的錢包,“這不是我的錢包嗎?”
顏言一愣,怎麽迴事?
“你說你這個丫頭,小小年紀你幹什麽不好,為什麽要偷東西?走,跟我去派出所!”
“就是,是賊的喊抓賊!”
“必須送去派出所!”
“……”
一時間,顏言成了眾矢之的,她百口莫辯。
人群裏,他看到了剛才偷她東西未得手的小偷還有碰了她的那個男人,兩人站在一起,一臉陰險狡詐的笑。
這時候鐵路警察趕到,在眾人的指認下,顏言被帶走了。
又一次進了派出所,第一次是被人冤枉,這次依舊,隻是不知道這次會不會跟第一次的結果不一樣。
“姓名。”
“顏言。”
“年齡。”
“23。”
“……”
一通筆錄之後,警員對著電腦錄入之後,皺起眉頭,“你這才出獄多久?還打算再進去?”
顏言說:“我沒有偷東西,我是被冤枉的。”
“沒有偷東西為什麽別人的錢包會在你的口袋裏?”
“……是小偷放進去的,他們是兩個人,或者更多,不相信的話你們可以去查候車室的監控。”
“像你這種人我見多了!”警員冷聲打斷了她的話。
由於那個錢包裏隻有180塊錢,金額較小,所以並未構成犯罪,但她卻被處以5天的治安拘留,並且罰款200元。
-本章完結-
還有一個小時才能檢票進站,顏言找了一個角落坐下,從隨身攜帶的破舊帆布包裏掏出在路上買的白饅頭,大口吃了起來,跑了好幾個小時,早就餓了。
吃完後她用水杯去供水區接了杯水,吃飽喝足,她有些困,就抱著帆布包靠在椅子上眯起了眼睛。
迷糊中感覺有人在拽她懷裏的包,她驀地睜開眼睛,一把抓住了男人手腕,“你幹什麽呢?”
男人是個小偷,見她已經醒來,甩手就要跑,卻被她反手扣住手腕,一腳踢在膝蓋上,跪在了地上,手腕放佛要斷了一般,疼得他咧著嘴大叫!
周圍的人都朝這邊看來,男人見狀用力推開她,轉身要跑,被她伸腿一絆,摔趴在地上。
“他是小偷!”顏言說。
“我,我不是!你才是小偷!”
“小姑娘,凡事都要講究的都是個證據,你說他是小偷,他偷你東西了嗎?”這時候人群裏出來一個年輕的男人,碰了顏言一下,然後站在她的身邊。
顏言扭頭看他,“他偷我東西被我發現。”
地上的男人爬起來,“你胡說八道!我看你才是小偷!”
“呀!我的錢包不見了!”這時候人群裏有人叫了一聲。
眾人紛紛去摸自己身上的錢財,有人鬆一口氣,東西沒丟,有人卻扯著嗓子大喊,東西被偷了。
一時間周圍亂成了一團。
“她是小偷,我剛才看她偷東西了!”男人反咬一口,指著顏言。
有老太太從顏言的衣服兜裏掏出了露出一角的錢包,“這不是我的錢包嗎?”
顏言一愣,怎麽迴事?
“你說你這個丫頭,小小年紀你幹什麽不好,為什麽要偷東西?走,跟我去派出所!”
“就是,是賊的喊抓賊!”
“必須送去派出所!”
“……”
一時間,顏言成了眾矢之的,她百口莫辯。
人群裏,他看到了剛才偷她東西未得手的小偷還有碰了她的那個男人,兩人站在一起,一臉陰險狡詐的笑。
這時候鐵路警察趕到,在眾人的指認下,顏言被帶走了。
又一次進了派出所,第一次是被人冤枉,這次依舊,隻是不知道這次會不會跟第一次的結果不一樣。
“姓名。”
“顏言。”
“年齡。”
“23。”
“……”
一通筆錄之後,警員對著電腦錄入之後,皺起眉頭,“你這才出獄多久?還打算再進去?”
顏言說:“我沒有偷東西,我是被冤枉的。”
“沒有偷東西為什麽別人的錢包會在你的口袋裏?”
“……是小偷放進去的,他們是兩個人,或者更多,不相信的話你們可以去查候車室的監控。”
“像你這種人我見多了!”警員冷聲打斷了她的話。
由於那個錢包裏隻有180塊錢,金額較小,所以並未構成犯罪,但她卻被處以5天的治安拘留,並且罰款200元。
-本章完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