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 兩場庭審
從港綜開始的神秘複蘇 作者:菲童小可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今天是郭佳倫出庭的日子,
作為郭家倫的前上司,鄭坤做為證人被傳喚到庭。
除了他之外,三組中還有徐永邦被律政司列為了證人,同樣也被傳喚到庭。
不過徐永邦來的比他們還要早一些
因為鄭坤的缺德主意和暗中的手腳,郭家倫的律師找了好幾個精神病方麵的專家,甚至還有一名港島精神醫學的權威,診斷的結果出奇的一致,郭家倫真的有精神病!
這是很硬的證明!
即使鄭坤和徐永邦給出來的日常行為證明並不是什麽有利的證據。
但是在精神病學的權威麵前,控方律師還是敗下陣來。
最終郭家倫被裁定精神病,不需要負刑事責任,需要進入精神病院接受治療,一直到康複為止。
一切都按照鄭坤設定好的劇本來走。
可是案子判決下來以後,無論是鄭坤還是徐永邦都沒有什麽勝利的喜悅。
死者不是什麽孤兒,也是有父有母有家人的,判決下來之後,死者的母親當場暈倒在庭上,父親也是一臉的絕望,滿臉悲憤的看著法官,仿佛要將他咬死一般。
可惜,法律就是法律!
這到底是誰的錯呢?
肯定不是他鄭坤的錯。
他隻是想幫一個無辜的警察罷了。
郭家倫是有錯,但他不該負這個殺人的罪名。
殺人的是楚人美,郭家倫隻是適逢其會,當了替罪羊罷了。
這也是為什麽鄭坤突然要借馬家的手對付楚人美的原因。
作為一個已經凝聚出自己鬼域的厲鬼,對普通人的威脅實在是太大了。
厲鬼是很厲害,可是同樣也要承受怨氣的侵蝕,楚人美同樣如此。
因怨氣而生,也因為怨氣變強,隨著怨氣越積越重,她的理智和智慧都會被怨氣所汙染,最終必然會成為一個失去一切理智,隻知道殺人的兇靈。
就如電影之後一般,到了後期,這廝殺人根本就不青紅皂白,最後連自己的大侄子也殺了。
前世看這部電影時,她那個大侄子的死法可把他嚇了一跳。
這樣的一個東西,放任自流的話,肯定會成為一個定時炸彈,誰也不知道會惹來什麽樣的麻煩。
八鄉這個地方是他警隊生涯的第一站,在警署裏也還是有幾個朋友的,在村子裏頭和村民的關係也不錯,他不會放任這個楚人美把這些人全都禍害的。
帶著陰沉的臉色,鄭坤三人走出了法庭,鄭坤和羅娜朝著大門的方向走去,而徐永邦則走向了另外一個方向。
“邦哥,你不和我們一起迴去嗎?!”
“哦,不了,還有一個案子,我想聽聽?”徐永邦道。
“還有一個案子?!”
“是的,一個同僚的案子。”
“明sir的案子?!”
徐永邦一開口,鄭坤心中一動,似乎想到了什麽,問道,“這個案子也是今天過堂嗎?!”
“今天是最後一堂了。”徐永邦的聲音有些陰鬱。
“一起看看吧!”
相對於郭家倫的案子,這個案子同樣非常操蛋。
案子其實並不複雜,一個警察開槍打死了一個通緝的悍匪。
警察殺死悍匪,這本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卻因為是開槍之前沒有警告,被告了蓄意謀殺。
還有比這更操蛋的事嗎?
可是律政司的檢控的理由完全符合法治精神。
劫匪並不是在作案的時候被槍殺的,甚至他近期並沒有作案,隻是被通緝而已。
第二,劫匪曾經槍殺過警察,而這個警察恰巧就是明sir以前的同僚,這就有了明確的作案動機。
第三,明sir在遇到劫匪之後並沒有唿叫救援,而是直接開槍,當時劫匪身上雖然也有武器,卻並沒有使用的痕跡。
當然,最重要的一點就是現場並不僅僅隻有明sir一個人,而是他帶的一隊人。
本來以警隊一直以來的慣例,或者說規矩,這一隊人隻要不說,整個案子就不會存在,而且還會立功受獎,可是偏偏這一隊人裏頭有一個愣頭青,提交的報告和所有人都不一樣,這一下子就讓上頭坐蠟了,更絕的是,這位還將事情透露給了媒體,一下子鬧的眾人皆知,也算是登了幾天的頭條。
接下來,司法部門自然要做事了。
鄭坤注意到這個案子並不是因為這個案子有多操蛋,而是注意到了這個操蛋的人。
劉傑輝!!
一個警界新人,敢於公然挑戰警隊的潛規則,直接將自家的頂頭上司拉下來,甚至坑到監獄裏頭去,這種情況很罕見。
所以劉傑輝最後很紅。
法庭內,坐在證人席上的劉傑輝同樣一臉陰鬱,還有一些悲痛。
但是當檢控官問到他的相關問題的時候,他迴答的相當堅決。
隨著他一個問題接著一個的確認,被告席上的明sir麵色越來越陰沉。
最終滿是絕望!
旁聽席上的徐永邦以及其他的警察同樣如此。
而鄭坤則坐在席上,摸著下巴,看著站起身來侃侃而談的劉傑輝。
這個家夥也算是人才啊!
身為警察的能力不算是很強,可是竟然想要通過這個方法出名,是個搞政治的好手。
不過,如果不是有相當的才能的話,警務處副處長甚至一哥的位置。
不過現在還是太年輕了。
有些太過急於求成。
太想表現自己。
從而忘記了警隊的規矩。
這裏是警隊,不是其他和平的部門
同僚之間相互援手,相互包庇不應該是天經地義的事情麽?
就算你不想和光同塵,離的遠一些就是了,沒有必要做的這麽絕吧?
死的又不是什麽無辜市民,是一個劫匪啊!
而且還是一個殺過警察的劫匪,這樣的東西,在警察眼中,這樣的人死不足惜的,有必要這麽賣力做證麽?
你特麽不是有沉默權嗎?
你拒絕作證,法官也不能拿你怎麽樣,何必呢,何苦呢?
小夥子,你的路走窄了啊!
劉傑輝說了什麽,鄭坤並沒有太在意,通篇不過是四個字,”法治精神“罷了。
可那隻是四個字啊,是由人解釋的東西。
鄭坤表示,連”同誌“這樣的詞語都能夠被曲解成那個鬼樣子,”法治精神“四個字,同樣也能夠做出無數的解釋。
而劉傑輝選擇了最為嘩眾取寵的解釋。
隨著庭審結束,接下來發生的一幕更是讓鄭坤眉頭皺的老高。
搞什麽?
在充分的證供之下,陪審團做出了謀殺罪名成立的認定。
而法官接下來的判決則讓鄭坤乃至於所有聽審的人大跌眼鏡。
有期徒刑二十年,十年內不得假釋。
這,這,這……
這也太重了吧?
法官昨天晚上生活不和諧麽?
火氣這麽大?
看著劉傑輝震驚的臉色和明sir垂下的腦袋,鄭坤無語的站了起來。
小夥子,你玩砸了啊!
作為郭家倫的前上司,鄭坤做為證人被傳喚到庭。
除了他之外,三組中還有徐永邦被律政司列為了證人,同樣也被傳喚到庭。
不過徐永邦來的比他們還要早一些
因為鄭坤的缺德主意和暗中的手腳,郭家倫的律師找了好幾個精神病方麵的專家,甚至還有一名港島精神醫學的權威,診斷的結果出奇的一致,郭家倫真的有精神病!
這是很硬的證明!
即使鄭坤和徐永邦給出來的日常行為證明並不是什麽有利的證據。
但是在精神病學的權威麵前,控方律師還是敗下陣來。
最終郭家倫被裁定精神病,不需要負刑事責任,需要進入精神病院接受治療,一直到康複為止。
一切都按照鄭坤設定好的劇本來走。
可是案子判決下來以後,無論是鄭坤還是徐永邦都沒有什麽勝利的喜悅。
死者不是什麽孤兒,也是有父有母有家人的,判決下來之後,死者的母親當場暈倒在庭上,父親也是一臉的絕望,滿臉悲憤的看著法官,仿佛要將他咬死一般。
可惜,法律就是法律!
這到底是誰的錯呢?
肯定不是他鄭坤的錯。
他隻是想幫一個無辜的警察罷了。
郭家倫是有錯,但他不該負這個殺人的罪名。
殺人的是楚人美,郭家倫隻是適逢其會,當了替罪羊罷了。
這也是為什麽鄭坤突然要借馬家的手對付楚人美的原因。
作為一個已經凝聚出自己鬼域的厲鬼,對普通人的威脅實在是太大了。
厲鬼是很厲害,可是同樣也要承受怨氣的侵蝕,楚人美同樣如此。
因怨氣而生,也因為怨氣變強,隨著怨氣越積越重,她的理智和智慧都會被怨氣所汙染,最終必然會成為一個失去一切理智,隻知道殺人的兇靈。
就如電影之後一般,到了後期,這廝殺人根本就不青紅皂白,最後連自己的大侄子也殺了。
前世看這部電影時,她那個大侄子的死法可把他嚇了一跳。
這樣的一個東西,放任自流的話,肯定會成為一個定時炸彈,誰也不知道會惹來什麽樣的麻煩。
八鄉這個地方是他警隊生涯的第一站,在警署裏也還是有幾個朋友的,在村子裏頭和村民的關係也不錯,他不會放任這個楚人美把這些人全都禍害的。
帶著陰沉的臉色,鄭坤三人走出了法庭,鄭坤和羅娜朝著大門的方向走去,而徐永邦則走向了另外一個方向。
“邦哥,你不和我們一起迴去嗎?!”
“哦,不了,還有一個案子,我想聽聽?”徐永邦道。
“還有一個案子?!”
“是的,一個同僚的案子。”
“明sir的案子?!”
徐永邦一開口,鄭坤心中一動,似乎想到了什麽,問道,“這個案子也是今天過堂嗎?!”
“今天是最後一堂了。”徐永邦的聲音有些陰鬱。
“一起看看吧!”
相對於郭家倫的案子,這個案子同樣非常操蛋。
案子其實並不複雜,一個警察開槍打死了一個通緝的悍匪。
警察殺死悍匪,這本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卻因為是開槍之前沒有警告,被告了蓄意謀殺。
還有比這更操蛋的事嗎?
可是律政司的檢控的理由完全符合法治精神。
劫匪並不是在作案的時候被槍殺的,甚至他近期並沒有作案,隻是被通緝而已。
第二,劫匪曾經槍殺過警察,而這個警察恰巧就是明sir以前的同僚,這就有了明確的作案動機。
第三,明sir在遇到劫匪之後並沒有唿叫救援,而是直接開槍,當時劫匪身上雖然也有武器,卻並沒有使用的痕跡。
當然,最重要的一點就是現場並不僅僅隻有明sir一個人,而是他帶的一隊人。
本來以警隊一直以來的慣例,或者說規矩,這一隊人隻要不說,整個案子就不會存在,而且還會立功受獎,可是偏偏這一隊人裏頭有一個愣頭青,提交的報告和所有人都不一樣,這一下子就讓上頭坐蠟了,更絕的是,這位還將事情透露給了媒體,一下子鬧的眾人皆知,也算是登了幾天的頭條。
接下來,司法部門自然要做事了。
鄭坤注意到這個案子並不是因為這個案子有多操蛋,而是注意到了這個操蛋的人。
劉傑輝!!
一個警界新人,敢於公然挑戰警隊的潛規則,直接將自家的頂頭上司拉下來,甚至坑到監獄裏頭去,這種情況很罕見。
所以劉傑輝最後很紅。
法庭內,坐在證人席上的劉傑輝同樣一臉陰鬱,還有一些悲痛。
但是當檢控官問到他的相關問題的時候,他迴答的相當堅決。
隨著他一個問題接著一個的確認,被告席上的明sir麵色越來越陰沉。
最終滿是絕望!
旁聽席上的徐永邦以及其他的警察同樣如此。
而鄭坤則坐在席上,摸著下巴,看著站起身來侃侃而談的劉傑輝。
這個家夥也算是人才啊!
身為警察的能力不算是很強,可是竟然想要通過這個方法出名,是個搞政治的好手。
不過,如果不是有相當的才能的話,警務處副處長甚至一哥的位置。
不過現在還是太年輕了。
有些太過急於求成。
太想表現自己。
從而忘記了警隊的規矩。
這裏是警隊,不是其他和平的部門
同僚之間相互援手,相互包庇不應該是天經地義的事情麽?
就算你不想和光同塵,離的遠一些就是了,沒有必要做的這麽絕吧?
死的又不是什麽無辜市民,是一個劫匪啊!
而且還是一個殺過警察的劫匪,這樣的東西,在警察眼中,這樣的人死不足惜的,有必要這麽賣力做證麽?
你特麽不是有沉默權嗎?
你拒絕作證,法官也不能拿你怎麽樣,何必呢,何苦呢?
小夥子,你的路走窄了啊!
劉傑輝說了什麽,鄭坤並沒有太在意,通篇不過是四個字,”法治精神“罷了。
可那隻是四個字啊,是由人解釋的東西。
鄭坤表示,連”同誌“這樣的詞語都能夠被曲解成那個鬼樣子,”法治精神“四個字,同樣也能夠做出無數的解釋。
而劉傑輝選擇了最為嘩眾取寵的解釋。
隨著庭審結束,接下來發生的一幕更是讓鄭坤眉頭皺的老高。
搞什麽?
在充分的證供之下,陪審團做出了謀殺罪名成立的認定。
而法官接下來的判決則讓鄭坤乃至於所有聽審的人大跌眼鏡。
有期徒刑二十年,十年內不得假釋。
這,這,這……
這也太重了吧?
法官昨天晚上生活不和諧麽?
火氣這麽大?
看著劉傑輝震驚的臉色和明sir垂下的腦袋,鄭坤無語的站了起來。
小夥子,你玩砸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