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天職既立,天功既成,形具而神生,好惡喜怒哀樂臧焉,夫是之謂天
情;耳、目、鼻、口、形,能各有接而不相能也,夫是之謂天官。心居中
虛,以治五官,夫是之謂天君。(《荀子·天論》)
“天官”、“天君”這些自然形成的形體、器官,是人類精神泛動的物質基礎。“形
具而神生”,先有了這些物質的形體,然後才產生了精神活動。這樣,就揭示了精神
對形體的依賴關係。這是先秦時代關於形神關係最卓越、最深刻的理論成果,是荀子
對古代形神觀的重大貢獻。
荀子還進一步揭示了宇宙運動變化的原因:“天地合而萬物生,陰陽接而變化
起”(《荀子·禮論》)。這是說天氣和地氣相結合,產生萬物;陰陽二氣的接合
和交互,引起了自然界的運動變化。這是從氣本源說出發,從事物自身的矛盾來揭
示自然界運動變化的原因,進一步論證了“天”的物質性,排除了主宰之“天”的
存在。
天是客觀存在的自然界。那麽,自然界有沒有它固有的必然規律呢?荀子的迴
答是肯定的。其《天論》第一句就說:一天行有常。”又說:“天有常道矣,地有
常數矣。”這些命題盡管表述有異,但其旨皆同,都是肯定自然界有它本身所固有
的規律。這種規律是什麽?荀子說:
天不為人之惡寒也,輟冬;地不為人之惡遼遠也,輟廣。(《荀子·
天論》)
天道“不為堯存,不為桀亡”。規律性的存在是不以人的意願、好惡為轉移的,
它具有永恆性、客觀必然性。一方麵,人們不能把自己的任何主觀的成分、主觀的
性質附加給自然界;另一方麵,天也沒有任何主觀的私怨私德,它不能幹預人事。
因為“道者,非天之道,非地之道,人之所道也,君子之所道也”(《荀子·儒效》)。
天道並非人道,自然界的規律不能決定社會的變化。這種思想,就是所謂“天人之
分”說。
從此出發,荀子明確提出人類社會的治亂興廢,並不取決於自然界。他說:
治亂天邪?曰:日月星辰瑞歷,是禹桀之所同也;禹以治,桀以亂,
治亂非天也。時邪?曰:繁啟藩長於春夏,蓄積收藏於秋冬,是又禹桀之
所同也;禹以治,桀以亂,治亂非時也。地邪?曰:得地則生,失地則死,
是又離桀之所同也;禹以治,萊以亂,治亂非地也。(《荀子·天論》)
天、時、地等自然條件,在大禹和夏桀的時代是相同的,但社會政治卻有一治
一亂的不同。這種比較說明社會的治亂主要不取決於目然,實際上已把社會治亂的
根源由“天命”轉移到人事上來了。
荀子提倡“天人之分”,強調天不能幹預人事,天道不能決定社會的變化。但
他又認為天、人之間有相互聯繫、相互影響的一麵,隻不過這不是天支配人類社會、
主宰人類社會,而是人類社會利用和主宰自然界。兩者之間,人是主動的,天是被
動;人是治者,天是被治者;人是有意識的主體,天是無意識的客體。
荀子的這種思想,主要內容有二:一是主張順應自然規律,利用自然界。為此,
他提出“天養”、“天政”的概念。他說:“財(裁)非其類,以養其類,夫是之
謂天養。”(同上)“君子生非異也,善假於物也。”(《荀子·勸學》)人與自
然界,就是養與被養,假與被假的關係。他還進一步論述:“順其類者謂之福,逆
其類者謂之禍,夫是之謂天政。”(《荀子·天論》)“天養”隻能“順”而不能
“逆”,這個自然原則說明,自然界盡管是消極而無意識的,但它作為人類生存和
發展的基礎,對人類的生活起著客觀的製約作用。因此,人類對自然界,“應之以
治則吉,應之以亂則兇”(同上),思想和行動隻能適應其規律,而決不能違反它。
二是主張積極地製天命,裁萬物,做自然的主人。荀子說:“天地生君子,君
子理天地一無君子,則天地不理,禮義無統……”(《荀子·王製》)君子,就是
自覺的人。天地生君子,也產生其他的人和物類。街子認為,與其他的人和物類相
比,君子最大的特點是“理天地”。也就是說,君子和自然界的關係是理和被理的
關係,君子不是匍匐在自然界膝下的奴僕,而是自然界的主人。這種“理”,荀子
也稱之為治。《天論》說:“天有其財,人有其治,夫是之謂能參。”天之時、地
之財對人類生活有所製約,但這種製約是無意識的,而人類之治,卻是主動的。這
種“理”、“治”不但有順應自然之意,也有改造自然之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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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職既立,天功既成,形具而神生,好惡喜怒哀樂臧焉,夫是之謂天
情;耳、目、鼻、口、形,能各有接而不相能也,夫是之謂天官。心居中
虛,以治五官,夫是之謂天君。(《荀子·天論》)
“天官”、“天君”這些自然形成的形體、器官,是人類精神泛動的物質基礎。“形
具而神生”,先有了這些物質的形體,然後才產生了精神活動。這樣,就揭示了精神
對形體的依賴關係。這是先秦時代關於形神關係最卓越、最深刻的理論成果,是荀子
對古代形神觀的重大貢獻。
荀子還進一步揭示了宇宙運動變化的原因:“天地合而萬物生,陰陽接而變化
起”(《荀子·禮論》)。這是說天氣和地氣相結合,產生萬物;陰陽二氣的接合
和交互,引起了自然界的運動變化。這是從氣本源說出發,從事物自身的矛盾來揭
示自然界運動變化的原因,進一步論證了“天”的物質性,排除了主宰之“天”的
存在。
天是客觀存在的自然界。那麽,自然界有沒有它固有的必然規律呢?荀子的迴
答是肯定的。其《天論》第一句就說:一天行有常。”又說:“天有常道矣,地有
常數矣。”這些命題盡管表述有異,但其旨皆同,都是肯定自然界有它本身所固有
的規律。這種規律是什麽?荀子說:
天不為人之惡寒也,輟冬;地不為人之惡遼遠也,輟廣。(《荀子·
天論》)
天道“不為堯存,不為桀亡”。規律性的存在是不以人的意願、好惡為轉移的,
它具有永恆性、客觀必然性。一方麵,人們不能把自己的任何主觀的成分、主觀的
性質附加給自然界;另一方麵,天也沒有任何主觀的私怨私德,它不能幹預人事。
因為“道者,非天之道,非地之道,人之所道也,君子之所道也”(《荀子·儒效》)。
天道並非人道,自然界的規律不能決定社會的變化。這種思想,就是所謂“天人之
分”說。
從此出發,荀子明確提出人類社會的治亂興廢,並不取決於自然界。他說:
治亂天邪?曰:日月星辰瑞歷,是禹桀之所同也;禹以治,桀以亂,
治亂非天也。時邪?曰:繁啟藩長於春夏,蓄積收藏於秋冬,是又禹桀之
所同也;禹以治,桀以亂,治亂非時也。地邪?曰:得地則生,失地則死,
是又離桀之所同也;禹以治,萊以亂,治亂非地也。(《荀子·天論》)
天、時、地等自然條件,在大禹和夏桀的時代是相同的,但社會政治卻有一治
一亂的不同。這種比較說明社會的治亂主要不取決於目然,實際上已把社會治亂的
根源由“天命”轉移到人事上來了。
荀子提倡“天人之分”,強調天不能幹預人事,天道不能決定社會的變化。但
他又認為天、人之間有相互聯繫、相互影響的一麵,隻不過這不是天支配人類社會、
主宰人類社會,而是人類社會利用和主宰自然界。兩者之間,人是主動的,天是被
動;人是治者,天是被治者;人是有意識的主體,天是無意識的客體。
荀子的這種思想,主要內容有二:一是主張順應自然規律,利用自然界。為此,
他提出“天養”、“天政”的概念。他說:“財(裁)非其類,以養其類,夫是之
謂天養。”(同上)“君子生非異也,善假於物也。”(《荀子·勸學》)人與自
然界,就是養與被養,假與被假的關係。他還進一步論述:“順其類者謂之福,逆
其類者謂之禍,夫是之謂天政。”(《荀子·天論》)“天養”隻能“順”而不能
“逆”,這個自然原則說明,自然界盡管是消極而無意識的,但它作為人類生存和
發展的基礎,對人類的生活起著客觀的製約作用。因此,人類對自然界,“應之以
治則吉,應之以亂則兇”(同上),思想和行動隻能適應其規律,而決不能違反它。
二是主張積極地製天命,裁萬物,做自然的主人。荀子說:“天地生君子,君
子理天地一無君子,則天地不理,禮義無統……”(《荀子·王製》)君子,就是
自覺的人。天地生君子,也產生其他的人和物類。街子認為,與其他的人和物類相
比,君子最大的特點是“理天地”。也就是說,君子和自然界的關係是理和被理的
關係,君子不是匍匐在自然界膝下的奴僕,而是自然界的主人。這種“理”,荀子
也稱之為治。《天論》說:“天有其財,人有其治,夫是之謂能參。”天之時、地
之財對人類生活有所製約,但這種製約是無意識的,而人類之治,卻是主動的。這
種“理”、“治”不但有順應自然之意,也有改造自然之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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