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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狗剩跑出私塾,丟丟當當的來到半山腰,這裏有悶頭吃草的大黃。


    瞥見主人下來,大黃哞哞叫了兩聲,這又低頭專心吃草,拔開大黃的橛子,瞅著這片草地已經吃的差不多了,狗剩這又給大黃牽到河邊,換了一水草更為豐美的地方。


    “大黃,吃吧吃吧,吃的飽飽的。”


    大黃不會說話,反倒成了李狗剩最親近的朋友,李狗剩說著這就從懷裏掏出狼毫,坐在河邊的大青石上練起毛筆字。


    天熱,揪著柳樹條子做成草簾扣在頭上,李狗剩一邊啃著點心,一邊這就蘸起竹筒裏的水,開始揮毫。


    清水隨著狼毫這被蘸在青石板上,線條或粗或細,筆走龍蛇,鉤拿提頓,這一個個字這便留在青石板上,這青石吸水,雖說在太陽底下,可這水跡仍舊可以存好久,簡直就是一練筆寫字絕佳的地方。


    狗剩腦袋忽然蹦出後世一句詩,借著水勁,這便寫到石板上,恰好明誌。


    俗話說下棋靠天分,寫字靠勤奮,這幾日狗剩閑來無事便會拿出這狼毫揮舞幾下,雖說未能成書,可是字跡著實比以前好處不少,先生教過的寫字法門不能琢磨透徹,不過下筆之前胸中也多了些想法,手腕也不再像之前那麽虛浮。


    “噫!你在練字?好,好。”


    一個瘋漢子拍著巴掌大笑。


    狗剩一迴頭,說話者正是那好幾日都不曾見麵了的瘋老爹郝半仙。


    “你咋來了?”


    狗剩隻是迴頭一撇,這就低頭練字。


    書法這東西最是能平心靜氣,身邊一群熊孩子在那兒嘰嘰喳喳吵的自己耳朵疼,自己這才跑來這半山腰尋大黃,目的也是圖一安生,不成想這郝半仙又不知從哪兒竄出來了。


    “你這豎子,怪不得好幾日不來看你的郝半仙爺爺,原來是在練字!嗯。”


    郝半仙說話萬年不變的沒頭沒腦,狗剩也不理會,繼續在這大青石上筆走龍蛇,寫的認真,手腕有些發疼,可仍舊在緊捏狼毫繼續,自己卻才腦海裏蹦出那句子可還沒寫完呢!


    “嗯,好,男兒就得讀書,日後也好圖個功名,這寫字甚是重要,在咱大明,寫字不好的人可是做不得官兒的。”


    拿出酒葫蘆悶頭猛倒,郝半仙一邊喝酒一邊白話。


    狗剩練字其實更多的還是為了以後寫字方便,順便平心靜氣,心中有些驚訝,大明做官兒的還考寫字?


    “你說的可是當真?”


    雖說知道郝半仙瘋瘋癲癲,可是狗剩仍舊發問道,後世考公務員那會兒人也不要求寫字漂亮啊,這個世道寫字竟如此重要?


    “自然當真,你郝半仙爺爺又啥時候騙過你?”


    捏著酒葫蘆,郝半仙白了一眼狗剩道。


    “你郝半仙爺爺之前走南闖北,也聽人白話過,咱大明擇官,講究身言書判。若是想為官,這四條可是缺一不可。”瞅著狗剩來了興趣,郝半仙笑吟吟道,臉上頗有些得意。


    “那何為身言書判呢?”


    李狗剩覺得郝半仙說的似乎不像是作假,這便一邊揮毫一邊問道。


    “這身啊,就是說人得身子板挺直,長相俊美,你可聽說那鍾馗捉鬼?這鍾馗便是因為長相醜陋這才做不得官兒……”


    “這官兒啊,是朝廷所命,出來行走代表的就是朝廷,是當今九五,你還能找個奇醜無比的辱了皇家門楣?醜的要不得,要不得。”


    砸吧一下嘴,郝半仙道。


    李狗剩下意識的瞅了瞅身邊的河水,映著水流做鏡子,自己這皮囊長相倒還俊美,還好還好。


    瞅著李狗剩看著自己這幅皮囊一臉的滿足,郝半仙白了一眼,猛灌一口酒糟,這又倒:“還有‘言’,這言啊,就是說話,既是代表皇家門楣,自然說話要四平八穩,口齒清晰,要是傳個話兒都傳不清楚,朝廷要你何用?”


    誰說郝半仙瘋癲?瘋子咋能知道這麽多東西?


    狗剩吃驚的瞥了一眼郝半仙:“我瞅你倒是可以去做官兒了。”


    狗剩隻是戲言,卻不想這郝半仙頗為得意:“那是,那是。”


    “還有那判,就是說當官兒的得腦子好使,別人看不出來的事兒,你得能看出來,別人想不到的,你得能想到,笨死鬼托生的那些家夥是不成的。”


    人一得意話就多,郝半仙當真是開了話匣子,這會兒不等狗剩發問,這就自顧自的說道。


    “那‘書’字就是說書法嘍?”


    狗剩笑問。


    “自然,當官兒少不了要寫文書,上頭的官兒不能老在身邊看著你,所以啊,上邊的官兒和老百姓想要知道你在幹嘛都是靠文書來往,由此這字也是尤為重要,寫手好字人就能清楚的知道你在幹嘛,還有嘛,字如其人,瞅瞅你這字……嘖嘖,寫的還不如你郝半仙爺爺用腳寫的……”


    後邊的話李狗剩自動略過,不過心中卻是怵然一驚:這個時代寫手好字原來是如此重要?


    身言書判,缺一不可,李狗剩無來由的有了種緊迫感,手腕上力道兒更甚,按壓鉤頂指的更加奮力。


    郝半仙拍拍屁股走了,卻才瞅著田老二家的雞已經長肥,再不吃莫被別的賊子盯上了,這就提著酒葫蘆左搖右晃的去了。


    狗剩拿起狼毫,鬥大的字繼續揮舞。


    ……


    遠遠的李大用瞅著這一幕,心中一驚,卻才走那人可是郝半仙?不成想這倆人倒是有些來往!見狗剩一直在低頭寫著啥,李大用有些欣慰,也有些好奇。


    估摸著時間差不多了,李狗剩洗淨狼毫,揣進懷裏,丟丟當當的上山。


    李大用按捺不住心中詫異,遠遠的瞅見卻才狗剩一臉的認真,簡直不似小孩兒,便忍不住來了這青石邊上湊了湊熱鬧,青石上一排大字字跡依舊清晰。


    我心有猛虎,細嗅薔薇。


    這句並未刻意去押韻,也不似詞牌言語,可是讀起來仍舊感覺力道十足,頗為解恨!


    李大用細細念咕了好久:我心有猛虎,細嗅薔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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