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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章犯罪嫌疑人


    穆恩也不知道自己在警察局呆了多長時間,但有一點可以肯定一定超過48小時。


    按照國際慣例如無確實證據,警察隻能關犯罪嫌疑人48小時,穆恩對菲律賓的法律不是很熟,不過想來大致也不會相關許多,關他這麽久不放出去,應該如那個jak所說,警方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是娜娃奴莉是他殺的。


    可是接下來卻再無動作,隻是這麽關著他,讓他實在是不理解菲律賓的法律程序。再有一個,自己關進來這麽久了,信泰集團的老板,也就是“赤風堂”的龍頭除了那天派了兩個人陪同他進警察局,接下來就再無聲息,這與他們之前對自己的恭恭敬敬實在是大相徑庭,這完全不是洪門該有的作事風格。


    穆恩從小在洪門中長大,知道洪門的規矩。


    按照洪門的規矩是兄弟有事,要拚死相助,以馬龍在菲律賓的影響力,對這類小事不會無能為力,最少派個律師是最起碼的事,但這他都沒有做,這些實在是讓穆恩難以理解,穆恩知道,這裏一定有蹊蹺。


    穆恩正琢磨當兒,一個小警察走進他的屋子,“穆先生,有人來看你。”


    穆恩走出去,見是一個不認識的年輕人,不到三十歲的年紀,一副精明強幹的樣子。


    “你好,穆先生,我叫朱洋,是馬龍先生派我做你的律師,我已經辦好了你離開的相關手續,你可以跟我走了。”


    “想來,馬龍是不會扔下我不管的。”穆恩心說。


    穆恩和朱洋走出警察局時已經是下午了,但菲律賓的下午依然是陽光充足,穆恩一時有些不適應。


    朱洋指了指停在前麵不遠處的一輛寶馬房車,對穆恩說:“穆先生,上車吧。”


    “你要帶我到哪裏?”


    “你住的酒店。”


    穆恩跟著朱洋上了車,車內裝飾簡約麵氣派,象個小型的卡座咖啡館,朱洋坐在穆恩的旁邊。


    車子行駛了好久,也沒見到目的地。


    穆恩不由得問:“朱先生,怎麽,還沒到酒店,原來好象並沒有這麽遠?”


    朱洋點點頭,“穆先生,你說得對,不過,剛才是塞車,我們從另外一條路走的,可能會遠點,如果你感到累,可以先休息一下。


    穆恩透過車窗玻璃望了一下窗外,窗外除了高樓大廈就是各類的熱帶植物,看著看著就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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