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轉輪式榴彈發射器,其實已經很令陸軍方麵滿意了。(.好看的小說)
畢竟這種武器的出現不敢說是劃時代的,但是對於陸軍而言依舊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在城市戰當中――――――當然,現如今陸軍方麵還沒有實際的運用過這種武器,但是在丹東戰役當中,不知道有多少建築其實都是被陸軍的人用槍掛式榴彈給打成廢墟的………本來那些建築要變成廢墟,至少還需要經曆一番磨礪來著…
窺一斑可見全豹,眼下也是如此。
既然就連隻是單發的槍掛式榴彈都能發揮這麽強的威力,那麽火力更強的轉輪式榴彈,沒理由會比槍掛式的威力更差來著…
隻是…
轉輪式的六發固然要比槍掛式的單發強上許多,可是對國防軍來說,就火力密度而言,還是要稍稍的差了一些。這也就導致了陸軍方麵的再次招標,而目標嗎,則是一種比轉輪式火力更加強悍的武器。
該如何說呢,如果說轉輪式隻是一種單兵武器的話,那麽新的兵器就等於是類似於機槍一樣的班組火力支援武器…
而在這一次的招標當中,就在其他的兵工企業都為此而頭疼的時候,雨石兵工卻給出了一個非常令人滿意的答案…
【全自動榴彈發射器】
當然,你也可以將其稱之為【榴彈機槍】,亦或者是【榴彈機關炮】――――――反正單就口徑而言,這東西的確已經可以稱得上是炮了。(通常來講,口徑在20mm以上的便可以稱之為炮)
一般而言,榴彈發射器這東西主要可以分為幾個比較大的分類。其中的兩個就是槍榴彈和槍掛式榴彈。這兩種一般也被稱為【槍口發射型榴彈發射器】和【附加型榴彈發射器】。除此之外,再有就是【肩射型榴彈發射器】,這種武器比較特殊。有些類似於信號槍或短霰彈槍――――――當然,大號得多。可以為前裝或者後裝。通常由單兵攜帶和使用,可以如步槍一樣抵肩射擊。或挾於腰間射擊,亦可置於地麵如迫擊炮般射擊。
除此之外還有一種說法。那就是擲彈筒其實也是一種榴彈發射器。以像迫擊炮的方式在地上拋射彈藥,如日本戰時的十年式擲彈筒和八x式擲彈筒等,因使用不便所以到了嚴紹那個年代的時候基本上已經沒有國家會在使用此型設計。
而眼下雨石兵工拿出來的,就是其中的另外一個類型【全自動榴彈發射器】。
――――――――――――――――――――
這種榴彈發射器的外形有些類似於機槍,火力很強,每分鍾的射速達到了300多發,甚至可以說是強的有些出奇了。
除此之外,其所采用的彈藥和前麵的槍掛式還有轉輪式一樣。都是35mm口徑的榴彈,這也是為了使得後勤更加方便一些。畢竟如果彈藥的口徑過於複雜的話,很難說後勤方麵的人會不會引起而被累死。
不過盡管口徑一樣,可是這種武器的射程卻要遠比單兵使用的長出許多。
比如說槍掛式和轉輪式的有效射程通常隻有400米,而這種新式全自動榴彈發射器的有效射程卻能達到八百米的距離。而且這還隻是有效射程,如果僅僅隻是最大射程的話,甚至可以輕易超過一公裏的程度。
如此一來,這種武器的射程從某種角度上講,甚至要比尋常的小型迫擊炮還要強。
之所以會如此的強調射程,一方麵是為了增強火力和保證安全。另一方麵也未嚐不是為了應對狙擊手和其他的一些威脅。
在丹東的戰鬥,有很多陸軍士兵其實都是死在日軍的狙擊手的槍口之下,而如果對付狙擊手。(.好看的小說)卻令陸軍方麵絞盡腦汁。最後想出來的也就三個辦法,一個就是用狙擊手對付狙擊手,另一個就是直接調炮炸,比如說迫擊炮等,必要的時候甚至是用加農炮來,而最後的一個辦法就是用榴彈了,這也是對尋常士兵來說唯一的解決辦法。
畢竟軍內的狙擊手並不是很多,即便你能把人找來,對方恐怕也已經炮了。
還有迫擊炮。到是要比前麵的簡單的多,但是命中率卻是一個問題。而且所需的時間也比較長。何況尋常的士兵也不可能扛著迫擊炮戰鬥,還是前麵的那句話。等你瞄準開火之後,說不定人家都會營地慶祝去了…
於是榴彈這東西,也就成了尋常對尋常士兵來說最現實的裝備…
隻是槍榴彈的火力密度畢竟還是太差了些,除非是進行齊射,不然單發的命中率多少有些堪憂。而轉輪式的火力密度雖然要比單兵的強,可始終還是沒有產生質的轉變。
於是火力更強更猛的全自動榴彈發射器,也就應運而生…
就目前而言,盡管還僅僅隻是在實驗場上,但是這種武器已經發揮出了令陸軍刮目相看的火力。尤其是其超遠的射程,還有其他一係列的標準都是如此。
事實上如果不是觀瞄係統較為落後,使得操作的士兵隻能使用尋常的方式進行瞄準和射擊,恐怕這種武器的有效射程還是增強一些。不過即便是如此,這種武器對大型固定目標的有效射程也已經達到了八百米的程度,而對一些較小型的目標,比如說機動車輛一類的也有600米的有效射程――――――大的固定目標,始終還是相對比較好瞄準一些的…
除此之外,為了確保這種武器的火力密度,還有火力的持續能力,陸軍方麵也曾經考慮過對這種武器,究竟是采用彈鼓的方式還是彈鏈的方式。
前者比較方麵,但是後者的火力密度和持續能力非常強。
剛開始的時候,軍方比較傾向於彈鼓的方式,畢竟這種方式的話後勤非常的方便,而且也很簡單。但是在進行了一係列的測試之後,軍方卻不得不揮淚選擇方式這種方式。
因為一個彈鼓的話,彈鼓內的彈藥數量實在是太少了些。八發和十六發的彈鼓,認真的講,其實和轉輪式也沒多少區別了,僅僅隻是多了一些,而且射程遠了一些而已,但是和機槍一樣的重量卻使得他的輕便性能大大降低…
最終盡管有些無奈,但是最後軍方也隻能選擇彈鏈的方式…
這種方式雖然複雜了些,但是好處卻是可以保證火力的密度和持續作戰能力。
最後這種全自動榴彈發射器,可以左/右路供彈,裝置於彈箱內,可以兩邊同時供彈。箱內通常是每箱30或50發榴彈,不過必要的情況下也可以幹脆拋棄箱子,直接用彈鏈來進行供彈。
不過這種武器的重量很大,所以在設計的時候,就已經明確指出至少需要兩個人才能搬運。但是在設計的時候,軍工專家們也考慮過非常情況,畢竟戰場上死掉一個人是很正常的,所以在采用彈箱的方式之後,即便是一個人也可以輕易的使用這種武器,可如果是彈鏈是供彈的話,那麽便至少需要有兩個人,其中一個人負責操作,而另外一個人則負責供彈的問題…
另外這種武器不但可以給班組作為步兵火力支援武器,同時也可以直接裝載在軍用車輛或者是坦克、裝甲車的上麵,通用性非常的強。
甚至就連陸軍航空兵方麵,也考慮著要不要裝在飛機上,作為對地火力來使用――――――反正這個時代的飛機航速都挺慢的…
不管怎麽說,這種武器的出現的確是令國防軍異常的欣賞,再加上當時也沒有其他的競爭對手,所以很輕易的便競標成功。
至於他們為什麽能設計出這樣的武器來,原因也很簡單,就是因為有一天嚴紹在得知了這件事的時候,隨口說了一句。“那你們可以設計成機槍一樣的嗎。”就是這麽簡單,畢竟對於嚴紹來說,後世的那種有些類似於機槍的榴彈發射器,其實是比較常見的――――――好吧,其實他也沒有見過實物,畢竟這東西可不是隨便給尋常老百姓看的,即便是普通的警用榴彈嚴紹都沒有見過。
可是嚴紹那個時代互聯網已經非常發達,即便他不關心這個問題,在網絡上看到一些也是很簡單的事情…
然而嚴紹這麽簡單的一句話,卻給了下麵的那些專家們很大的啟發。
有些時候,其實這類東西就隻是一層窗戶紙,隻需要捅破了就可以。而嚴紹所起到的,就是那個手指的作用…
而且因為嚴紹的關係,下麵的那些軍工專家們,在設計完成了全自動榴彈發射器之後,甚至還考慮其幹脆將這種武器和機槍結合在一起算了。
當然,這到不是說這種武器可以同時當成是機槍和榴彈發射器,而是通過某種類似於模塊化的方式,在將某些必要的裝置進行改換之後,使其能夠作為機槍來進行使用。
如此一來,或許陸軍方麵在作戰的時候,就連機槍也不需要帶了,隻需要這種武器就可以了。
隻是盡管聽起來似乎是很簡單的樣子,可實際上卻非常的複雜,武器很多時候不隻是需要考慮威力,同時也需要考慮一下輕便的問題,不然後勤壓力未免也太大了一些。
話說迴來,盡管這種武器的正式名稱是全自動榴彈發射器,但其實嚴紹還是更喜歡另外一個名字――――――榴彈機關炮。(未完待續)
畢竟這種武器的出現不敢說是劃時代的,但是對於陸軍而言依舊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在城市戰當中――――――當然,現如今陸軍方麵還沒有實際的運用過這種武器,但是在丹東戰役當中,不知道有多少建築其實都是被陸軍的人用槍掛式榴彈給打成廢墟的………本來那些建築要變成廢墟,至少還需要經曆一番磨礪來著…
窺一斑可見全豹,眼下也是如此。
既然就連隻是單發的槍掛式榴彈都能發揮這麽強的威力,那麽火力更強的轉輪式榴彈,沒理由會比槍掛式的威力更差來著…
隻是…
轉輪式的六發固然要比槍掛式的單發強上許多,可是對國防軍來說,就火力密度而言,還是要稍稍的差了一些。這也就導致了陸軍方麵的再次招標,而目標嗎,則是一種比轉輪式火力更加強悍的武器。
該如何說呢,如果說轉輪式隻是一種單兵武器的話,那麽新的兵器就等於是類似於機槍一樣的班組火力支援武器…
而在這一次的招標當中,就在其他的兵工企業都為此而頭疼的時候,雨石兵工卻給出了一個非常令人滿意的答案…
【全自動榴彈發射器】
當然,你也可以將其稱之為【榴彈機槍】,亦或者是【榴彈機關炮】――――――反正單就口徑而言,這東西的確已經可以稱得上是炮了。(通常來講,口徑在20mm以上的便可以稱之為炮)
一般而言,榴彈發射器這東西主要可以分為幾個比較大的分類。其中的兩個就是槍榴彈和槍掛式榴彈。這兩種一般也被稱為【槍口發射型榴彈發射器】和【附加型榴彈發射器】。除此之外,再有就是【肩射型榴彈發射器】,這種武器比較特殊。有些類似於信號槍或短霰彈槍――――――當然,大號得多。可以為前裝或者後裝。通常由單兵攜帶和使用,可以如步槍一樣抵肩射擊。或挾於腰間射擊,亦可置於地麵如迫擊炮般射擊。
除此之外還有一種說法。那就是擲彈筒其實也是一種榴彈發射器。以像迫擊炮的方式在地上拋射彈藥,如日本戰時的十年式擲彈筒和八x式擲彈筒等,因使用不便所以到了嚴紹那個年代的時候基本上已經沒有國家會在使用此型設計。
而眼下雨石兵工拿出來的,就是其中的另外一個類型【全自動榴彈發射器】。
――――――――――――――――――――
這種榴彈發射器的外形有些類似於機槍,火力很強,每分鍾的射速達到了300多發,甚至可以說是強的有些出奇了。
除此之外,其所采用的彈藥和前麵的槍掛式還有轉輪式一樣。都是35mm口徑的榴彈,這也是為了使得後勤更加方便一些。畢竟如果彈藥的口徑過於複雜的話,很難說後勤方麵的人會不會引起而被累死。
不過盡管口徑一樣,可是這種武器的射程卻要遠比單兵使用的長出許多。
比如說槍掛式和轉輪式的有效射程通常隻有400米,而這種新式全自動榴彈發射器的有效射程卻能達到八百米的距離。而且這還隻是有效射程,如果僅僅隻是最大射程的話,甚至可以輕易超過一公裏的程度。
如此一來,這種武器的射程從某種角度上講,甚至要比尋常的小型迫擊炮還要強。
之所以會如此的強調射程,一方麵是為了增強火力和保證安全。另一方麵也未嚐不是為了應對狙擊手和其他的一些威脅。
在丹東的戰鬥,有很多陸軍士兵其實都是死在日軍的狙擊手的槍口之下,而如果對付狙擊手。(.好看的小說)卻令陸軍方麵絞盡腦汁。最後想出來的也就三個辦法,一個就是用狙擊手對付狙擊手,另一個就是直接調炮炸,比如說迫擊炮等,必要的時候甚至是用加農炮來,而最後的一個辦法就是用榴彈了,這也是對尋常士兵來說唯一的解決辦法。
畢竟軍內的狙擊手並不是很多,即便你能把人找來,對方恐怕也已經炮了。
還有迫擊炮。到是要比前麵的簡單的多,但是命中率卻是一個問題。而且所需的時間也比較長。何況尋常的士兵也不可能扛著迫擊炮戰鬥,還是前麵的那句話。等你瞄準開火之後,說不定人家都會營地慶祝去了…
於是榴彈這東西,也就成了尋常對尋常士兵來說最現實的裝備…
隻是槍榴彈的火力密度畢竟還是太差了些,除非是進行齊射,不然單發的命中率多少有些堪憂。而轉輪式的火力密度雖然要比單兵的強,可始終還是沒有產生質的轉變。
於是火力更強更猛的全自動榴彈發射器,也就應運而生…
就目前而言,盡管還僅僅隻是在實驗場上,但是這種武器已經發揮出了令陸軍刮目相看的火力。尤其是其超遠的射程,還有其他一係列的標準都是如此。
事實上如果不是觀瞄係統較為落後,使得操作的士兵隻能使用尋常的方式進行瞄準和射擊,恐怕這種武器的有效射程還是增強一些。不過即便是如此,這種武器對大型固定目標的有效射程也已經達到了八百米的程度,而對一些較小型的目標,比如說機動車輛一類的也有600米的有效射程――――――大的固定目標,始終還是相對比較好瞄準一些的…
除此之外,為了確保這種武器的火力密度,還有火力的持續能力,陸軍方麵也曾經考慮過對這種武器,究竟是采用彈鼓的方式還是彈鏈的方式。
前者比較方麵,但是後者的火力密度和持續能力非常強。
剛開始的時候,軍方比較傾向於彈鼓的方式,畢竟這種方式的話後勤非常的方便,而且也很簡單。但是在進行了一係列的測試之後,軍方卻不得不揮淚選擇方式這種方式。
因為一個彈鼓的話,彈鼓內的彈藥數量實在是太少了些。八發和十六發的彈鼓,認真的講,其實和轉輪式也沒多少區別了,僅僅隻是多了一些,而且射程遠了一些而已,但是和機槍一樣的重量卻使得他的輕便性能大大降低…
最終盡管有些無奈,但是最後軍方也隻能選擇彈鏈的方式…
這種方式雖然複雜了些,但是好處卻是可以保證火力的密度和持續作戰能力。
最後這種全自動榴彈發射器,可以左/右路供彈,裝置於彈箱內,可以兩邊同時供彈。箱內通常是每箱30或50發榴彈,不過必要的情況下也可以幹脆拋棄箱子,直接用彈鏈來進行供彈。
不過這種武器的重量很大,所以在設計的時候,就已經明確指出至少需要兩個人才能搬運。但是在設計的時候,軍工專家們也考慮過非常情況,畢竟戰場上死掉一個人是很正常的,所以在采用彈箱的方式之後,即便是一個人也可以輕易的使用這種武器,可如果是彈鏈是供彈的話,那麽便至少需要有兩個人,其中一個人負責操作,而另外一個人則負責供彈的問題…
另外這種武器不但可以給班組作為步兵火力支援武器,同時也可以直接裝載在軍用車輛或者是坦克、裝甲車的上麵,通用性非常的強。
甚至就連陸軍航空兵方麵,也考慮著要不要裝在飛機上,作為對地火力來使用――――――反正這個時代的飛機航速都挺慢的…
不管怎麽說,這種武器的出現的確是令國防軍異常的欣賞,再加上當時也沒有其他的競爭對手,所以很輕易的便競標成功。
至於他們為什麽能設計出這樣的武器來,原因也很簡單,就是因為有一天嚴紹在得知了這件事的時候,隨口說了一句。“那你們可以設計成機槍一樣的嗎。”就是這麽簡單,畢竟對於嚴紹來說,後世的那種有些類似於機槍的榴彈發射器,其實是比較常見的――――――好吧,其實他也沒有見過實物,畢竟這東西可不是隨便給尋常老百姓看的,即便是普通的警用榴彈嚴紹都沒有見過。
可是嚴紹那個時代互聯網已經非常發達,即便他不關心這個問題,在網絡上看到一些也是很簡單的事情…
然而嚴紹這麽簡單的一句話,卻給了下麵的那些專家們很大的啟發。
有些時候,其實這類東西就隻是一層窗戶紙,隻需要捅破了就可以。而嚴紹所起到的,就是那個手指的作用…
而且因為嚴紹的關係,下麵的那些軍工專家們,在設計完成了全自動榴彈發射器之後,甚至還考慮其幹脆將這種武器和機槍結合在一起算了。
當然,這到不是說這種武器可以同時當成是機槍和榴彈發射器,而是通過某種類似於模塊化的方式,在將某些必要的裝置進行改換之後,使其能夠作為機槍來進行使用。
如此一來,或許陸軍方麵在作戰的時候,就連機槍也不需要帶了,隻需要這種武器就可以了。
隻是盡管聽起來似乎是很簡單的樣子,可實際上卻非常的複雜,武器很多時候不隻是需要考慮威力,同時也需要考慮一下輕便的問題,不然後勤壓力未免也太大了一些。
話說迴來,盡管這種武器的正式名稱是全自動榴彈發射器,但其實嚴紹還是更喜歡另外一個名字――――――榴彈機關炮。(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