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車突然停止,劉睿影從車廂的窗戶看出去,發現外麵還是一望無垠的大漠,根本沒有任何生活的痕跡。


    但長興和厭結卻開始收拾東西,準備下車。


    有人推開車門,將桌案抬了出去,劉睿影借著空擋,看到正前方卻是個營地。


    隨著長興和厭結一同下了馬車,他的身子還是有些頭重腳輕的感覺。抻了抻胳膊腿,路邊的一隻大公雞引起了劉睿影的注意。


    大漠之中,竟然還能豢養家禽,這是他所沒能想到的。


    大公雞很是神奇的瞥了一眼劉睿影,隨即高高翹起屁股,然後踱著步子,緩緩走遠。


    劉睿影笑了笑,這大公雞算是大漠中為數不多的顏色,讓他心情舒暢了許多。


    陽光下,他發現厭結的臉色不太好看,或許是因為失血過多而有些虛弱。


    長興站在他身邊,一手攙扶著,還在耳邊不斷嘀咕。他說的越多,厭結的眉頭皺的越緊繃。一副如臨大敵的樣子……


    “出了什麽事?”


    劉睿影問道。


    現在他的手已經能握住劍。


    雖然手背還有些僵硬,但已經足夠自保,護住身前的三尺之地。


    厭結聽到劉睿影的問話,抬起頭來,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接著又將目光轉向長興。


    長興衝他點點頭。


    厭結甩開長興攙扶著自己的胳膊,對劉睿影說道:


    “有些麻煩,不過已經派人去解決了。”


    他說的很是含糊,劉睿影心頭不解。


    不過那隻大公雞再度踱著步子,從旁邊走過,映入劉睿影的眼簾中,他才忽然意識到,厭結說的問題,應當是說那前方的營地之中。


    公雞作為家禽,該是圈養才對。可這隻大公雞卻沒來由的在外閑庭信步。


    大漠不比別處,外麵根本沒有任何食物。


    不論是人還是家禽,生存都是首要的目標。有東西吃,有水喝,是第一位的。但這隻大公雞卻從圈養之地獨自出來,在荒僻的大漠中遊蕩,最大的可能便是那營地中出了變故,以至於驚擾了它的安穩,所以才會如此。


    劉睿影再看看厭結和長興身後,原本馬車周圍該跟隨了十數騎,現在隻有他們的馬還在,人卻已不知去向。


    結合厭結方才的言語,這些人應該是前去應敵,解決麻煩。


    至於麻煩究竟是什麽,厭結不想說,他卻是也不會多問。


    這樣的事情,多問一句都是兇險,還是不知道的好。知道了,難免就會擔憂焦慮,還不如就幹脆信了厭結的話,這麻煩很快就會解決。


    就這麽幹等了一炷香的時間。


    厭結的身子越發虛弱。


    鐵打的人也架不住這樣緩慢的流血。


    不得已,隻能走到馬車旁,倚靠著。讓車廂分擔一部分身體的重量,雙腿和腰部便能輕鬆幾分。


    長興雙手環抱在胸前,雙目平視前方。


    劉睿影看向他時,他很是艱難的從嘴角擠出一抹笑意。這笑並不發自內心,反而是讓劉睿影寬心的成分更大。


    從這笑中,劉睿影知道事情或許並不似厭結說的那樣簡單。


    他身為盟主,要顧及的因素很多,尤其是臉麵。


    在劉睿影麵前示弱,豈不是輸了自己麵子和陣仗?


    但長興是不落的智集,相較於權術,他更懂得權衡利弊。


    厭結作為盟主,三個多月沒有迴到部落。而他卻又因為勸誡過甚,被派去了中都城打探消息。這期間,部落中到底發生了什麽,兩人都不知道。跟隨的這些嫡係心腹,也和厭結同樣在下危城裏的流人區裏待了那樣長的時間。


    一隻老虎若是聾了耳朵、瞎了眼睛,還是百獸之王。可要是眼睛與耳朵同時聾了、瞎了,那卻是和陰溝裏的老鼠美神兩樣。


    厭結這三個月裏,就是一隻又聾又瞎的老虎。


    何況這老虎還是受了不輕的傷。


    要是落在獵人手裏,這的確是狩獵的最佳時機。厭結身為曾經部落中最優秀的獵手,不會不知道這個道理。


    有時候獵人和獵物之間的轉變,就是這樣突然。快到讓人來不及反應,自己射出的劍,反而迴過頭來,插入自己的眉心。


    隨著時間一點點流逝,厭結的臉色也變得很不好看。


    他用手肘撐著,使自己的身子離開馬車的車廂,挪著步子,走到一匹馬錢。


    腳下劃出一道腥紅的血線……


    不知是不是猶豫緊張的緣故,厭結背後的傷口再度迸裂出血。已經浸濕了褲子和鞋襪,隨著他腳步的移動,流淌在地麵上。


    右手掀起馬鞍包,探入裏麵摸索了一陣,抽出把刀來。


    這柄刀很有大漠的特點。


    刀身寬厚,刀麵又半個巴掌大,沒有刀鞘。


    漠南的蠻族人,用刀從沒有刀鞘。


    為的就是保證最快的出刀速度。


    對方還在拔刀的時候,他的刀已經斬向了敵人的胸膛。


    看上去有些勝之不武,但在這裏,生存才是第一位。


    中都城裏,可以有人為了幾兩銀子殺人越貨。在漠南,也有人為了一捧糧食如此。


    當很難吃飽肚子的時候,生存就是惟一的願景。竭盡全力才能活下去,沒有人會有心情去享受其它。


    “走,去看看。”


    厭結咬咬牙。


    他的身子已經支撐不起揮刀的動作。


    以前握在在手裏,恍若無物的刀,此刻重達千金,墜在手上。


    長興擋在他麵前,想要從他手中將刀奪走,卻被厭結用腦袋撞開,結結實實的摔倒在地。而他也因為反震之力,朝後打了個趔趄。快要摔倒之際,用刀插入身後的沙子,這才穩住身形。


    厭結已是強弩之末……


    劉睿影走上前去,想在長興還未站起來之前,先攙扶一會兒厭結。


    但當他倆的眼神相對時,劉睿影卻停住了腳步。


    厭結的眼神很是平靜。


    可其中去蘊含著一種力量。


    這種力量若是爆發出來,足以將一切撕碎,包括劉睿影在內的這片天地。


    此時此刻,厭結不相信任何人,也不會讓任何人奪走他手中的刀。


    一隻受了重傷,有瞎又聾的老虎,起碼還擁有利爪。要是連利爪都被奪走,那便真的隻能任人宰割!


    他的利爪,就是手中的刀!


    作為一個頂級的獵人,現在的部落盟主。厭結經曆過常人難以想象的殊死搏鬥,更重要的是,旁人哪怕經曆過一次,就足以吹噓一輩子。但他卻把這一切看做是吃飯喝水般簡單,甚至是必須!


    所以他從不會放過任何機會。


    手裏有刀時,便會握緊刀鋒。


    手裏有劍時,便會劍鋒直指。


    即便什麽都沒有,他還有一身不屈的意誌,一顆悍不畏死的心!


    厭結知道前方的營地中,有一場殊死搏鬥正在等著他。


    這是命裏注定的。


    他喜歡馬,因為盟主的身份,讓他更加接近、擁有所喜歡的東西。但同時也讓他被如此算計,中了陰謀。


    但他不會從這樣的殊死搏鬥中退卻,作為統禦部落的盟主,任何時候都得展示出自己強悍的一麵。不能有懼怕,更不能有同情,因為後者要比前者更加軟弱。


    軟弱是在漠南死亡的唯一原因。


    很多人死去,不是因為他們的體魄不夠健壯,手裏的刀鋒不夠鋒利,而是他們的心沒有似鐵石般冷酷。


    殺人或者被殺,餓死或是吃撐,這就是漠南中唯一且永恆的法則。


    何況厭結是盟主。


    他手中刀,並不全是為了自己揮出。


    他能賦予刀特定的意義,向死而生,但實際上這刀卻是護住了他身後整個部落的同胞。


    沒有人希望自己的部落分崩離析,被其他的部落吞並。父母妻兒都淪為奴隸,最終在繁重的勞作和少得可憐的糧食裏累死、餓死。


    在這種時候,厭結還具有他身為部落中人極為忠誠的一麵,這樣的獻身精神,令劉睿影敬佩不已。但他同時也具有野獸的嗜血和狡猾,不會悶著頭衝上前去白白送死!


    生存就是這樣,不比生活。


    一旦倒下去,一切就結束了。


    而生活卻在每一個日出前開始,延續到日落後還不結束。


    “你傷的很重。”


    劉睿影說道。


    厭結此刻會對任何他覺得有威脅的東西出刀,包括劉睿影,所以他選擇開口說話,起碼表現出自己並沒有敵意。


    “謝謝,但不必了!”


    厭結氣喘籲籲的說道。


    他幹脆坐在了刀柄上。


    沙子不必泥土,沒有那麽大的阻力。


    這柄刀又足夠鋒利。


    在他體重的壓迫下,慢慢深入其中,厭結的身子越來越矮短。


    劉睿影閉上了嘴巴。


    厭結的話已然終結了他所有想說的。


    插手倔強之人行事做法的行為是很傻的,因為倔強的人之所以倔強,是因為他們不會輕易放棄。這種堅持不是死板、不變通,而是在關鍵的時候,他們知道自己該守護什麽。有時候是自己的性命,有時候是身後的部落,但往往是這二者合一。


    劉睿影轉過身,從劍鞘裏拔出了劍。


    他被厭結的豪邁與慷慨感染。


    最可怕的對手,是熱血中還保持這底線的理智,正是他此刻的模樣。


    劍尖從劍鞘中全然出來後,在陽光下隱隱閃爍著藍光。


    這藍色要比天空跟深沉,比天涯更悠遠。宛如大海波濤,被明月所調和之後所呈現出來的顏色。


    大漠的黃,和劍光的藍,彼此不能交融,反而互相爭鋒。


    到底是這藍能破開黃,還是被黃所吞沒?


    劉睿影心裏也沒有底……


    不過前方的應敵刮來一陣風沙。


    風沙不到,其中並沒有多少砂礫,但卻送來了陣陣血腥。


    幹燥的大漠中,這血腥夾在在風裏,竟然讓人覺得有些微微濕潤。


    這濕潤的感覺竟是從血和風裏尋找,也很是可笑。


    最不可能出現濕潤的地方偏偏出現了,這讓人無法去苛責他的殘酷與無情。


    風沙用可憐的一點濕氣,抵消了它所有的幹涸和塵土。


    劉睿影貪婪的深吸了一口。


    這血的味道,和以前他所聞過的不同。


    風沙過。


    不遠的前方,站立這三個人影。


    此刻正午。


    陽光正好從頭頂照下來,讓一條小蟲都無處遁形,更不用說是三個人了。


    就連影子都縮成一團,仿佛對這個世界滿懷恐懼的孩童,蜷在爹娘的腳邊。


    這三個人手裏都握著刀。


    刀都沒有刀鞘。


    無論是看他們的身形,還是手中的刀,都能輕而易舉的知道,他們是蠻族人。


    何況他們並沒有遮擋麵貌。


    截殺一位部落的盟主不是一件小事。


    但他們既然選擇不遮擋顏麵,證明這三人心中沒有任何顧忌。


    “原來是你們……”


    厭結抬頭看了一眼,自語般說道。


    “你認識他們?”


    劉睿影問道。


    “他們是沙漠中最大的悍匪,流人的統領。”


    長興代替厭結迴答道。


    大漠之中竟然還有悍匪,這是劉睿影所沒有想到的。


    因為這裏並沒有規律的商隊,蠻族部落也不生產任何東西。悍匪能去搶些什麽?


    “他們搶人。”


    厭結接著說道。


    “人?”


    劉睿影反問。


    “沒錯,就是人。”


    長興與厭結異口同聲的說道。


    “人是大漠中最稀缺的東西。一個部落的實力高低,完全憑借這個部落的人口多少。人多的部落,越是能多出色的獵手,即便成不了盟主,也能成為戰師。作為盟主之下的最強戰鬥力,戰師從某種程度上決定了一個部落的興衰。”


    長興解釋道。


    “所以他們搶人,是為了培養自己的戰師?”


    劉睿影追問道。


    “是為了獵殺。他們以人為獵物,遊走在各個部落之間,接受相互敵對部落的各種委托,上到司命下到普通部眾,都在他們的狩獵範圍之內。”


    長興解釋道。


    劉睿影豁然開朗。


    大漠中的悍匪,和王域內的賞金殺手一模一樣。


    現在看來,卻是有部落盯上了厭結,想要要他的命。


    “長興。”


    厭結忽然叫到。


    劉睿影和長興迴頭,看到厭結已經重新站直了身子。


    “迴去之後幫我給白慎帶個話。就告訴他,很快就有下一個厭結,去他的帳子裏砍了他的腦袋,然後把皮剝了當酒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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